第四編 近世哲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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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緝熙敬止。

    ”緝熙者,觀也。

    敬止者,艮也。

    乾知大始,其觀之所從出乎?坤作成物,其艮之所自成乎?是故觀艮者,乾坤之門戶也。

    《論語》體之為學識(默而識之之識),《中庸》标之為明誠,千聖複生,無以易此矣。

    ”(《二林居集·讀易》)非即天台之言止觀乎?曰:“知至雲者,外觀其物,物無其物。

    物無其物,是謂物格。

    内觀其意,意無其意,是謂意誠。

    進觀其心,心無其心,是謂正心。

    由是以身還身,以家還家,以國還國,以天下還天下。

    不役其心,不動于意,不淆于物,是謂身修家齊國治天下平。

    ”(《二林居集·讀古本大學》)非即華嚴之言理事無礙乎?然則所謂華梵交融者,允初又不啻自道之者也。

    抑三先生之于佛也,不獨究心宗(禅)教,(天台、華嚴)而更歸依淨土。

    允初名其居曰二林。

    一梁溪之東林,高忠憲講學之所;一廬山之東林,劉遺民與遠公結白蓮社者也(《二林居集》有《二林居說》)。

    蓮社實淨土開宗之祖,此允初所以托意于此也。

    大紳有《讀淨土三書私記叙》(見《汪子文錄》),台山有《無量壽經起信論叙》(見《尊聞居士集》),皆張皇淨土功德。

    而大紳且以《易》理融通之,謂:“衆生本來成佛,必以淨土為歸者何也?則以阿彌陀佛為萬佛之師,《易》所謂大哉乾元。

    淨土為阿彌陀所攝。

    《易》所謂至哉坤元也。

    乾坤合撰,萬物之所以資始資生也。

    身土交融,衆生之所以去凡入聖也。

    ”夫自唐宋以來,儒者講學,殆無不糅雜佛說者。

    然半皆曹溪法乳。

    用其明心見性之談,以為明善誠身之助。

    至若發願往生莊嚴極樂,未嘗有道之者。

    豈非以其誕而不切于人事耶?然而禅宗之弊,空言參悟,而不事行持,恃其狂慧,往往堕塹陷坑,喪失身命。

    于是彼教古德,思以淨土拯之。

    有明萬曆中,蓮池大師(袾宏)住持雲栖,力弘淨土之教,缁素從化,盛極一時。

    故袁中郎(名宏道,公安人。

    萬曆進士,官終稽勳郎中。

    有《袁中郎集》)撰《西方合論》(見《淨土十要》)即謂:“禅宗密修,不離淨土。

    ”由是彼教禅淨并行,亦如吾儒之有朱、陸頓、漸兩門,不能偏廢。

    三先生由儒歸禅,由禅歸淨,固亦機緣使然。

    然而其去儒益遠矣。

    此戴東原《答允初書》所以謂其誣孔、孟亦兼誣程、朱也(《東原集》有《答彭進士允初書》。

     三先生始皆有用世之意,而大紳尤為該博。

    允初之述大紳曰“慕大洲《二通》之作(大洲,趙貞吉也。

    其學出于王心齋,作《二通》未就,内篇曰《經世通》外篇曰《出世通》。

    見《明儒學案》),著《二錄》《三錄》以明經世之道。

    著《讀四十偈私記》,以通出世之脈。

    ”(《二林居集·汪大紳述》)今《二錄》《三錄》具存。

    自孟子、荀子,以及兵、刑家言,皆取而論之。

    而于宋之諸儒,則朱、陸外,尤好陳龍川皇帝王霸之學,謂其得文中子之粗,而以見之卓論之,已為漢唐諸儒所不到(《汪子遺書·二錄·内王附陳》)。

    夫龍川,後儒所斥之為功利之士者也,而大紳取之,即其意可知矣。

    然作《準孟》則曰:“利害者,私說之所明也。

    其說曰:‘民命衣食者也。

    古者取之草木而有餘食,取之毛羽而有餘衣,衣食之塗寬,故争心伏。

    今者耕而食,耕者且未必得食;織而衣,織者且未必得衣。

    衣食之塗隘,故争心起。

    利事愈多,争心愈少;利事愈少,争心愈多。

    凡今之争,以愈少故愈多。

    不争,是無以為命也。

    然則上之人所由制民命者。

    在利之塗矣。

    ’屈之曰:‘說之以利事愈少則愈争,固也。

    吾不謂不然。

    抑知少之原之緣于争乎?抑知愈争則利事且愈少乎?今置田萬畝,十人均之,人千畝。

    仰事俯畜養老送終嫁娶之事,寬然足給。

    而且裡黨敦睦,通有無以羨資歉,不見謂少。

    貪黩者出,視所有欿然不厭,負強挾詐,侵冒兼并以自益。

    智力等者,利其然而效之。

    樸懦積憤不平,激發相助,勝負反複,互傾奪不可遽已。

    奇零斷割,而千畝之業,或半失,或十失八九,而少數睹矣。

    故曰少之原緣于争,而愈争則愈見少也。

    且說之,以愈少愈争者,彼微特不明于少原于争,愈争愈少之分,而實未明于不争不患其少之分也。

    今置田百畝,十人食之,不可謂不少。

    然人受十畝,終其身和其鄉鄰,食時而用節,即遇兇歲何至為溝中瘠矣。

    故曰不争不患其少也,争則将并無以有其少也,且将并無以有其命也。

    ’”(《汪子遺書·三錄》)反複于争利之害,而以仁義為公說。

    以為公說之行,則利澤溥,害端絕。

    是則大紳之功利,又非夫人之功利之見也。

    大紳說格物,引《易系》“近取諸身,遠取諸物,通神明之德,類萬物之情”,以為格物之證。

    而允初為文非之,謂是乃聖人開物成務之功用,非下學所有事(大紳《格物說》見《汪子遺書》。

    允初有《書格物說後》見《二林居集》)。

    夫以格物為開物成務,大紳之說格物,則戾矣。

    然其主開物成務之意,則大紳所以過于允初者也。

    允初所著,有《二林居集》、《一行居集》。

    大紳所著,有《汪子文錄》、《汪子遺書》。

    台山所著,有《尊聞居士集》。

    允初卒于嘉慶元年,年五十七。

     第十三章 洪北江 經學家中,尚有一能為深湛之思者,曰洪稚存。

    稚存名亮吉,号北江。

    蘇之陽湖人。

    乾隆五十五年,以第二人及第,授編修。

    逾年,拜視學貴州之命。

    黔中故僻遠,無書籍。

    稚存為購經史、《通典》、《文選》諸書置各府書院,黔人争知好古,蓋君之力也。

    嘉慶初,教習庶吉士。

    坐上書指斥乘輿,谪戍伊犁。

    既赦還,自号更生居士。

    十四年,病卒于家。

    年六十四。

    所著書甚多,《詩文集》六十四卷,有《意言》二十篇。

    而《真僞》篇意謂真未必可為,僞未必不可為,與世之言真僞者大異。

    蓋頗近荀子性惡善僞之說,其辭曰:“今世之取人也,莫不喜人之真,厭人之僞。

    是則僞不可為矣,而亦不然。

    襁褓之時,知有母而不知有父,然不可謂非襁褓時之真性也。

    孩提之時,知飲食而不知禮讓,然不可謂非孩提時之真性也。

    至有知識而後,知家人有嚴君之義焉。

    其奉父也,有當重于母者矣。

    飲食之道,有三揖百拜之儀焉。

    酒清而不飲,肉乾而不食,有非可徑情直行者矣。

    将為孩提襁褓之時真乎?抑有知識之時真乎?必将曰:孩提襁褓之時雖真,然苦其無知識矣。

    是則無知識之時真,而有知識之時僞也。

    吾以為聖人設禮,雖不導人之僞,實亦禁人之率真。

    何則?上古之時,卧倨倨,興眄眄,一自以為馬,一自以為牛,其行蹎蹎,其視瞑瞑,可謂真矣。

    而聖人必制為尊卑上下寝興坐作委曲煩重之禮以苦之,則是真亦有所不可行,必參之以僞而後可也。

    且士相見之禮,當見矣,而必一請再請,至固以請,乃克見。

    士昏之禮,當醴從者矣,亦必一請再請,至固以請,乃克就席。

    鄉射禮,知不能射矣,而必托辭以疾。

    以至聘禮,不辱命,而自以為辱。

    朝會之禮,無死罪,而必自稱死罪。

    非皆禁人之率真乎?總之上古之時真,聖人不欲過于率真,而必制為委曲煩重之禮以苦之。

    孩提襁褓之時真,聖人又以為真不可以徑行,而必多方誘掖獎勸以挽之。

    則是禮教既興之後,知識漸啟之時,固已真僞參半矣。

    而必鰓鰓焉以真僞律人,是又有所不可行也。

    ”(《北江文集》,有節文)然《形質篇》又謂:“嗜欲益開,形質益脆。

    知巧益出,性情益漓。

    ”(同上)則又似以僞道不可久,而欲人之複歸于真者。

    其有調停之意乎?抑前後不自覺其矛盾也?未可知矣。

     《意言》論生死禍福,不信有鬼神之賞罰,頗似《論衡》;而論治平生計,則又似《潛夫論》。

    《潛夫·愛日》篇陳辭訟累民,計其廢業者日若幹人,因之受饑者歲又若幹人。

    竊嘗服其精審。

    而《意言·治平》篇謂戶口之增,與田屋之增不相比,亦累率以數之。

    曰:“人未有不樂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樂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

    治平至百餘年,可謂久矣。

    然言其戶口,則視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

    視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

    視百年百數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試以一家計之。

    高曾之時,有屋十間,有田一頃。

    身一人,娶婦後不過二人。

    以二人居屋十間,食田一頃,寬然有餘矣。

    以一人生三子計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

    各娶婦,即有八人。

    八人,即不能無傭作之助。

    是不下十人矣。

    以十人而居屋十司,食田一頃,吾知其居僅僅足,食亦僅僅足也。

    子又生孫,孫又娶婦。

    其間衰老者或有代謝,然已不下二十餘人。

    以二十餘人,而居屋十間,食田一頃,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

    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視高曾時,口已不下五六十倍。

    是高、曾時為一戶者,至曾、玄時不分至十戶不止。

    其間有戶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勢亦足以相敵。

    或者曰:高、曾之時,隙地未盡辟,閑廛未盡居也。

    然亦不過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

    而戶口則增至十倍二十倍。

    是田與屋之數,常處其不足。

    而戶與口之數,常處其有餘也。

    又況有兼并之家,一人據百人之屋,一戶占百戶之田。

    何怪乎遭風雨霜露饑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調劑之法也。

    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過十之一二矣。

    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無閑田,民無剩力。

    疆土之新辟者,移種民以居之。

    賦稅之繁重者,酌今昔而減之。

    禁其浮靡,抑其兼并。

    遇有水旱疾疫,則開倉廪悉府庫以赈之。

    如是而已。

    是亦君相調劑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養人者,原不過此數也。

    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為民計者,亦不過前此數法也。

    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

    又況天下之廣,其遊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約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況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況供百人乎?此吾所以為治平之民慮也。

    ”昔荀子以昭昭然為天下憂不足,為墨子之私憂過計(見《荀子·富國》篇)。

    若稚存之論,亦所謂私憂過計者矣。

    然稚存生清乾嘉極盛之時,而安能慮危,治能慮亂,非有過人之見不及此。

    且其所慮,固今世哲人學者苦思焦心,而無有善法以處之者。

    稚存于百數十年之前,不知有所謂經濟學、統計學,乃思慮缜密如此,尤不得不為之歎異也。

     第十四章 龔定庵 漢學之盛也,與宋學争;而其後也,漢學中今文派又與古文派争。

    今文派之魁,曰劉申受逢祿(武進人,嘉慶進士,官禮部主事。

    道光中卒),傳其外祖莊存與之學(存與,字方耕。

    乾隆進士,官至禮部左侍郎),表章何休《公羊春秋》,著有《公羊何氏釋例》、《公羊何氏解诂箋》等書。

    繼之者,有龔定庵。

    定庵名自珍,原名鞏祚,字璱人。

    浙之仁和人。

    幼從外祖金壇段懋堂玉裁受經。

    懋堂,東原戴氏之門人也,故定庵于經學遠有師承。

    而又出入于周秦諸子之書,晚尤好佛乘。

    所著《定庵集》沉博奧衍,固足當一家之言。

    其取公羊家三世之說,通之群經,略見所謂《五經大義終始答問》。

    問:“三世之法誰法也?”答:“三世,非徒《春秋》法也。

    《洪範》八政配三世,八政又各有三世。

    ”“願問八政配三世?”曰:“食貨者,據亂而作。

    祀也,司徒、司寇、司空也,治升平之事。

    賓師,乃文緻太平之事。

    孔子之法,箕子之法也。

    ”問:“太平大一統何謂也?”答:“宋、明山林偏僻士,多言夷夏之防,比附《春秋》,不知《春秋》者也。

    《春秋》至所見世,吳、楚進矣。

    伐我不言鄙,我無外矣。

    《詩》曰:‘無此疆爾界,陳常于時夏。

    ’(《周頌·思文後稷》)聖無外,天亦無外者也。

    ”問:“孰為純太平之書?”答:“禮。

    古經之于節目也詳,尤詳于賓。

    夫賓師,八政之最後者也。

    《士禮》十七篇,純太平之言也。

    ”且漢學家之于經,緻力可謂勤矣。

    然大抵疏通訓诂者多,而發明大義者鮮。

    發明大義,惟今文家談公羊者有之。

    此吾所以有取于定庵也。

    抑定庵之言,尤有枨觸于餘心者。

    曰:“吾聞深于《春秋》者,其論史也,曰:書契以降,世有三等。

    三等之世,皆觀其才。

    才之差,治世為一等,亂世為一等,衰世别為一等。

    衰世者,文類治世,名類治世,聲音笑貌類治世。

    黑白雜而五色可廢也,似治世之太素;宮羽淆而五聲可铄也,似治世之希聲;道路荒而畔岸隳也,似治世之蕩蕩便便;人心混混而無口過也,似治世之不議。

    左無才相,右無才史,阃無才将,庠序無才士,隴無才民,廛無才工,衢無才商,抑巷無才偷,市無才驵,薮澤無才盜。

    則非但鮮君子也,抑小人甚鮮。

    當彼其世也,而才士與才民出,則百不才督之縛之,以至于僇之。

    僇之非刀非鋸,非水火,文亦僇之,名亦僇之,聲音笑貌亦僇之。

    僇之權不告于君,不告于大夫,不宣于司市。

    君大夫亦不任受。

    其法亦不及要領,徒僇其心:僇其能憂心,能憤心,能思慮心,能作為心,能有廉恥心,能無渣滓心。

    又非一日而僇之,乃以漸:或三歲而僇之,十年而僇之,百年而僇之。

    才者自度将見僇,則早夜号以求治;求治而不得,悖悍者則早夜号以求亂。

    夫悖且悍,且睊然眮然以思世之一便已,才不可問矣。

    是故智者受三千年史氏之書,則能以良史之憂憂天下。

    憂不才而庸,如其憂才而誖;憂不才而衆憐,如其憂才而衆畏。

    履霜之屩,寒于堅冰;未雨之鳥,戚于漂搖;痹痨之疾,殆于癰疽;将萎之華,慘于槁木。

    三代神聖,不忍薄谲士勇夫,而厚豢驽羸,探世變也,聖之至也。

    ”(《乙丙之際著議第九》)嗚呼!可不謂憂深慮遠之言乎。

     定庵之學,又不僅在《公羊春秋》也。

    其言公私,與北江之真僞相類。

    曰:“貍交禽媾,不避人于白晝,無私也。

    若人則必有閨闼之蔽,房帷之設,枕席之匿,赪頩之拒矣。

    禽之相交,徑直何私,熟疏熟親,一視無差。

    尚不知父子,何有朋友。

    若人則必有孰薄孰厚之氣誼。

    因有過從宴遊,相援相引,款曲燕私之事矣。

    今曰大公無私,則人耶,則禽耶?《七月》之詩人曰:‘言私其豵,獻豜于公。

    ’先私而後公也。

    《大田》之詩人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楚茨》之詩人曰:‘備言燕私。

    ’先公而後私也。

    《采蘋》之詩人曰:‘被之僮僮,夙夜在公。

    被之祁祁,薄言還歸。

    ’公私并舉之也。

    《羔羊》之詩人曰:‘羔羊之皮,素絲五紽。

    退食自公,委蛇委蛇。

    ’公私互舉之也。

    ”(《論私》)而以《詩》征之,則其深于《詩》也。

    其言均平,與鑄萬之《大命》相類。

    曰:“有如貧相軋,富相耀;貧者阽,富者安;貧者日愈傾,富者日愈壅。

    或以羨慕,或以憤怨,或以驕汰,或以啬吝,澆漓詭異之俗百出不可止。

    至極,不祥之氣郁于天地之間。

    郁之久,必發為兵燹,為疫疠。

    生民噍類,靡有孑遺。

    人畜悲痛,鬼神思變置。

    其始不過貧富不相齊之為之爾。

    小不相齊,漸至大不相齊;大不相齊,而至喪天下。

    嗚呼!此貴乎操其本原,與随其時而劑調之。

    上有五氣,下有五行,民有五醜,物有五才,消焉息焉,渟焉決焉,王心而已矣。

    是故古者天子之禮:歲終,太師執律而告聲;月終,太史候望而告氣。

    東無陼水,西無陼财,南無陼粟,北無陼土,南無陼民,北無陼風。

    王心則平,聽平樂,百僚受福。

    太史告曰:東有陼水,西有陼财,南有陼粟,北有陼土,南有陼民,北有陼風。

    王心則不平,聽傾樂,乘欹車,握偏衡,百僚受戒。

    相天下之積重輕者而變易之。

    ”(《平均》篇)而以《禮》征之,則其深于《禮》也。

    而言性取告子,曰:“龔氏之言性也,則宗無善無不善而已矣,善惡皆後起者。

    大無善也,則可以為桀矣;無不善也,則可以為堯矣。

    知堯之本不異桀,郇(同荀)卿氏之言起矣;知桀之本不異堯,孟氏之辯興矣。

    為堯矣,性不加菀;為桀矣,性不加枯。

    為堯矣,性之桀不亡走;為桀矣,性之堯不亡走。

    不加菀不加枯,亦不亡以走,是故堯與桀互為主客互相伏也,而莫相偏絕。

    古聖帝明王,立五禮,制五刑,敝敝然欲民之背不善而向善。

    攻劘彼為不善者耳,曾不能攻劘性;崇為善者耳,曾不能崇性;治人耳,曾不能治人之性;有功于教耳,無功于性;進退卑亢百姓萬邦之醜類,曾不能進退卑亢性。

    告子曰:“性無善無不善也。

    ’又曰:“性,杞柳也;仁義,桮棬也。

    以性為仁義,猶以杞柳為桮棬。

    ’闡之曰:浸假而以杞柳為門戶、藩地,浸假而以杞柳為桎拲梏,浸假而以杞柳為虎子、威俞,杞柳何知焉?又闡之曰:以杞柳為桮棬,無救于其為虎子、威俞;以杞柳為虎子、威俞,無傷乎其為桮棬,杞柳又何知焉?是故性不可以為名,可以勉強名;不可似,可以形容似也。

    揚雄不能引而申之,乃勉強名之曰‘善惡混。

    ’雄也竊言,未湮其原;盜言者雄,未離其宗。

    告子知性,發端未竟。

    ”(《闡告子》)斯則又其得之于佛乘者。

    至若窮諸子之淵源,判百家之流别(見《古史鈎沉論》),有清一代,前則章實齋(名學誠,會稽人。

    乾隆進士。

    所著有《文史通義》《校雠通義》等),後則龔定庵,他尤未見其匹也。

    今時學士大夫道定庵之書不去口,然特以其文而已,能表章其學者誰哉!定庵生乾隆五十七年。

    道光中進士,官禮部主事。

    卒于道光二十一年。

    年五十。

    定庵後,習《公羊》之學者,有蜀人廖平,然支離怪誕,有識之儒所不道矣。

     第十五章 曾文正公 自漢學之盛,力攻程、朱,以辨物析名為能,而視躬行實踐迂缪無當于世用,于是浮薄之士,樂其無所拘礙,嘩然和之。

    然而士習日偷,上者徒勤破碎之功,下者轉便空疏之遁。

    一時賢達,遂欲和會漢、宋,矯其敝風。

    其尤著者,則湘鄉曾文正公國藩是也。

    文正公當鹹豐洪、楊之亂,以禮部侍郎在籍督辦團練,創立湘軍。

    十餘年間,崎岖戎馬,卒成清室中興之業。

    官至大學士,爵為毅勇侯。

    言清史者,或矜其功烈,或稱其文章。

    而不知其論學之餘風,蓋支持清末數十年之氣運。

    雖無嶄然特出之詣,然皇皇學問,終身以之。

    近百年來,其知名于世者,亦一人而已。

    文正學問宗旨,大略見其所為《聖哲畫像》一記。

    曰:“自朱子表章周子、二程子、張子,以為上接孔、孟之傳。

    後有君相師儒,笃守其說,莫之或易。

    乾隆中,闳儒輩起,訓诂博辨,度越昔賢。

    别立徽志,号曰漢學。

    擯有宋五子之術,以為不得獨尊。

    而笃信五子者,亦屏棄漢學,以為破碎害道。

    龂龂焉而未有已。

    吾觀五子立言,其大者多合于洙泗,何可議也!其訓釋諸經,小有不當,固當取近世經說以輔翼之,又可屏棄群言以自隘乎?”(《文集》)而《緻劉孟容書》(孟容名蓉,亦湘鄉人。

    官至陝西巡撫)《覆夏弢甫書》(弢甫名炘,安徽當塗人。

    著有《述朱質疑》等書)亦皆反複此意(并見《書劄》),蓋欲兼綜漢、宋之長,以成文實并茂之學,故不欲左袒以附一哄也。

    然不獨于漢、宋之争然,于程朱、陸王之争亦然。

    文正嘗從唐鏡海問學,鏡海著《學案小識》尊程、朱而排陸、王,而文正則曰:“朱子主道問學,何嘗不洞達本源;陸子主尊德性,何嘗不實征踐履。

    姚江宗陸,當湖宗朱(當湖謂陸清獻),而當湖排擊姚江,不遺餘力。

    當湖學派極正,象山、姚江,亦江河不廢之流。

    ”(《複颍州夏教授書》見《書劄》。

    有節文。

    夏教授,即弢甫也)此其視鏡海拘墟之見,相去何如矣。

    又吾觀《文正日記》有曰:“以莊子之道自怡,以荀子之道自克,其庶為聞道之君子乎!”又曰:“以禹、墨之勤儉,兼老、莊之靜虛,庶于修己治人之術,兩得之矣。

    ”又曰:“周末諸子,各有極至之詣。

    其所以不及孔子者,此有所偏至,即彼有所獨缺。

    亦猶夷、惠之不及孔氏耳。

    若遊心能如老、莊之虛靜,治身能如墨翟之勤儉,齊民能如管、商之嚴整,而又持之以不自是之心,偏者裁之,缺者補之,則諸子皆可師,不可棄也。

    ”合衆冶于一爐,納百川于一海,文正之得成其為廣大者,豈不在是欤!當時稱文正門下,才學之士,靡所不攬。

    嗚呼!平時治學,臨事用人,固有其途徑相合者矣。

     文正于文極服膺桐城姚姬傳鼐,故《聖哲畫像記贊》稱顧、秦、姚、王。

    顧則顧亭林,秦則無錫秦文恭公蕙田,王則高郵王念孫父子也。

    姬傳謂學問之途有三:曰義理,曰詞章,曰考據。

    義理,宋學當之;考據,漢學當之。

    而文正則謂:“有義理之學,有詞章之學,有經濟之學,有考據之學。

    義理之學,即《宋史》所謂道學也,在孔門為德行之科。

    詞章之學,在孔門為言語之科。

    經濟之學,在孔門為政事之科。

    考據之學,即今世所謂漢學也,在孔門為文學之科。

    此四者,阙一不可。

    ”(見《日記》)文正嘗論顔習齋、李恕谷之學,頗譏其忍嗜欲,苦筋骨,力勤見迹,至比之于許行之并耕(見《文集·書<學案小識>後》)。

    然論學不以義理、考據為足,而别列經濟一目,此則有似于顔、李者矣。

    文正言治不尚高論,故其《複賀耦庚書》(耦庚名長齡,湖南善化人,仕至雲貴總督。

    《文正日記》言“經濟之學,吾從事者二書:曰《會典》,曰《皇朝經世文編》”。

    《經世文編》即耦庚所輯也)惟雲:“今日而言治術,則莫若綜名核實;今日而言學術,則莫若取笃實踐履之士。

    物窮則變,救浮華者莫如質。

    積玩之後,振之以猛,意在斯乎!”(《書劄》)然《原才》有曰:“民之生,庸弱者戢戢皆是也。

    有一二賢且智者,則衆人君之而受命焉。

    尤智者,所君尤衆焉。

    此一二人者之心向義,則衆人與之赴義;一二人者之心向利,則衆人與之赴利。

    衆人所趨,勢之所歸。

    雖有大力,莫之敢逆。

    故曰:撓萬物者莫疾乎風。

    風俗之于人心,始乎微,而終乎不可禦者也。

    ”(《文集》)而《箴言書院記》亦曰:“由一二人以達于通都,漸流漸廣而成風俗。

    風之為物,控之若無有,鰌(同蹴)之若易靡。

    及其既成,發大木,拔大屋,一動而萬裡應,窮天人之力而莫之能禦。

    ”(同上)推天下治亂之原由于風俗,而風俗之成由于一二人。

    言若迂闊,然而振古至今,殆未有能脫此者也。

    夫識者察于兒先,衆人慮于事後。

    弊之未極,識者論之,而衆人不為意也;患之既見,衆人知之,而識者無可為也。

    殆其彌縫補苴,精竭力窮,機運幸以漸轉,局勢幸以初定,而曠日持久,蒙其禍者,已不知幾何人矣。

    此吾所以念文正之言,未嘗不為之發憤太息者也。

    文正生于清嘉慶十六年,卒于同治十一年。

    年六十二。

    所為詩文、奏議、書劄、日記及《經史百家雜鈔》等,門下士輯而刻之,名曰《曾文正公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