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師説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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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其難也,故推本其始,與有志經學者共之。
倘不棄鄙言,先默會於此,而後推以及其餘,則全經可通,意無不渾,而諸儒之得失無所遁其情矣。
指要 隱公元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鄭伯克段于鄢。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
二年,春,公會戎于潛。
紀子帛、莒子盟于密。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
三年,夏,四月,辛卯,君氏卒。
四年,九月,衛人殺州籲于濮。
冬,十二月,衛人立晉。
五年,九月,考仲子之宮。
初獻六羽。
八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
八月,葬蔡宣公。
十一年,春,滕侯、薛侯來朝。
桓公元年,鄭伯以璧假許田。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
滕子來朝。
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糾來聘。
七年,夏,穀伯綏來朝。
鄧侯吾離來朝。
十年,春,王正月。
十一年,突歸于鄭,鄭忽出奔衛。
十五年,二月,天王使家父來求車。
五月,鄭伯突出奔蔡。
鄭世子忽復歸于鄭。
十七年,癸巳,葬蔡桓侯。
莊公元年,夏,單伯送王姬。
秋,築王姬之館于外。
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
王姬歸于齊。
八年,甲午,治兵。
夏,師及齊師圍郕,郕降于齊師。
九年,夏,公伐齊,納子糾。
[1]齊小白入于齊。
九月,齊人取子糾殺之。
[2] 十五年,秋,宋人、齊人、邾人伐郳。
二十一年,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
二十二年,春,王正月,癸醜,葬我小君文姜。
冬,公如齊納幣。
[3] 閔公元年,冬,齊仲孫來。
僖公元年,春,王正月,齊師、宋師、曹伯次于聶北,救邢。
夏,六月,邢遷于夷儀。
齊師、宋師、曹師城邢。
十二月,丁巳,夫人氏之喪至自齊。
二年,夏,五月,辛巳,葬我小君哀姜。
虞師、晉師滅下陽。
四年,楚屈完來盟于師,盟于召陵。
五年,公及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于首止。
秋,八月,諸侯盟于首止。
鄭伯逃歸不盟。
冬,晉人執虞公。
八年,秋,七月,禘于太廟,用緻夫人。
十七年,夏,滅項。
秋,夫人姜氏會齊侯于卞。
十九年,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
鄫子會盟于邾。
己酉,邾人執鄫子用之。
二十一年,十二月,癸醜,公會諸侯盟于薄。
釋宋公。
二十五年,春,王正月,丙午,衛侯燬滅邢。
二十八年,楚殺其大夫得臣。
公朝于王所。
天王狩于河陽。
壬申,公朝于王所。
二十九年,夏,六月,會王人、晉人、宋人、齊人、陳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
三十年,冬,天王使宰周公來聘。
公子遂如京師,遂如晉。
文公元年,天王使毛伯來錫公命。
叔孫得臣如京師。
二年,丁醜,作僖公主。
四年,冬,十一月,壬寅,夫人風氏薨。
五年,春,王正月,王使榮叔歸含且賵。
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風。
王使召伯來會葬。
六年,閏月,不告月,猶朝于廟。
七年,秋,八月,公會諸侯、晉大夫盟于扈。
八年,公孫敖如京師,不至而復。
丙戌,奔莒。
宋人殺其大夫司馬。
宋司城來奔。
十六年,夏,五月,公四不視朔。
十七年,諸侯會于扈。
宣公元年,公子遂如齊逆女。
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
八年,夏,六月,公子遂如齊,至黃乃復。
辛巳,有事于太廟。
仲遂卒于垂。
壬午,猶繹。
萬入,去籥。
戊子,夫人嬴氏薨。
冬,十月,己醜,葬我小君敬嬴。
雨,不克葬。
庚寅,日中而克葬。
九年,陳殺其大夫洩冶。
十一年,冬,十月,楚人殺陳夏徵舒。
十二年,冬,十二月,戊寅,楚子滅蕭。
十三年,夏,楚子伐宋。
十五年,六月,癸卯,晉師滅赤狄潞氏,以潞子嬰兒歸。
十八年,歸父還自晉,至笙,遂奔齊。
成公元年,三月,作丘甲。
二年,十一月,公會楚公子嬰齊于蜀。
六年,二月,辛巳,立武宮。
七年,不郊,猶三望。
八年,夏,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幣。
衛人來媵。
九年,晉人來媵。
十三年,三月,公如京師。
夏,五月,公自京師,遂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邾人、滕人伐秦。
十六年,楚殺其大夫公子側。
十八年,春,王正月,晉殺其大夫胥童。
庚申,晉弑其君州蒲。
襄公四年,秋,七月,戊子,夫人姒氏薨。
八月,辛亥,葬我小君定姒。
五年,叔孫豹、鄫世子巫如晉。
公會晉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齊世子光、吳人、鄫人于戚。
六年,莒人滅鄫。
七年,鄭伯髠頑如會,未見諸侯。
丙戌,卒于鄵。
十年,夏,五月,甲午,遂滅偪陽。
十四年,夏,四月,叔孫豹會晉荀偃、齊人、宋人、衛北宮括、鄭公孫蠆、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伐秦。
十六年,叔老會鄭伯、晉荀偃、衛甯殖、宋人伐許。
十九年,晉士匄帥師侵齊。
至穀,聞齊侯卒,乃還。
二十一年,邾庶其以漆、閭丘來奔。
[4] 二十五年,公會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夷儀。
秋,八月,己巳,諸侯同盟于重丘。
二十六年,春,王二月,辛卯,衛甯喜弑其君剽。
衛孫林父入于戚以叛。
公會晉人、鄭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淵。
二十七年,秋,七月,辛巳,豹及諸侯之大夫盟于宋。
二十九年,吳子使劄來聘。
昭公元年,冬,十一月,己酉,楚子麇卒。
楚公子比出奔晉。
八年,春,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
夏,四月,辛醜,陳侯溺卒。
冬,十月,壬午,楚師滅陳。
葬陳哀公。
十三年,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晉歸于楚,弑其君虔于乾谿。
楚公子棄疾殺公子比。
蔡侯廬歸于蔡。
陳侯吳歸于陳。
十四年,春,意如至自晉。
十五年,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宮。
籥入,叔弓卒。
去樂,卒事。
十九年,冬,葬許悼公。
二十年,秋,盜殺衛侯之兄縶。
二十四年,婼至自晉。
二十七年,春,公如齊。
公至自齊,居于鄆。
二十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居于鄆。
三十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
三十二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取闞。
定公元年,夏,六月,癸亥,公之喪至自乾侯。
戊辰,公即位。
秋七月,癸巳,葬我君昭公。
四年,劉卷卒。
葬劉文公。
八年,從祀先公。
盜竊寶玉、大弓。
九年,得寶玉、大弓。
十二年,叔孫州仇帥師墮郈。
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墮費。
十二月,公圍成。
十三年,夏,築蛇淵囿。
大蒐于比蒲。
十五年,秋,七月,壬申,姒氏卒。
九月,丁巳,葬我君定公。
雨,不克葬。
戊午,日下昃,乃克葬。
辛巳,葬定姒。
哀公三年,五月,辛卯,桓宮、僖宮災。
十二年,春,用田賦。
十四年,春,西狩獲麟。
右所舉經文,隻是提其要。
雖若不完,然一事必與數十事相關,則全經固已在其中矣,如不書即位,當與後面書即位參看;書會盟,當與凡會盟合而求之。
所以謂之指要,然其間亦有疊出者,則自[5]有意。
又晉韓宣子聘魯,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
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
」春秋傳序雲:「其發凡以言例,皆經國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書之舊章,仲尼從而脩之,以成一經之通體。
」此兩處亦要切,澤嘗謂後人説春秋未必能及丘明、元凱者,正指此等處。
然此卻非諸儒之罪,乃是古今之殊。
去古近者所見未差,去古遠者則益疏矣。
故學春秋者,先得如丘明、元凱,然後可求向上之功。
觀者毋忽此言也。
資中黃澤書。
*** [1]「九年,夏,公伐齊,納子糾」,元刻本字迹不清,據通志堂本補。
[2]「九月,齊人取子糾殺之」,元刻本字迹不清,據通志堂本補。
[3]「二十一年,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
二十二年,春,王正月,癸醜,葬我小君文姜。
冬,公如齊納幣。
」元刻本字迹不清,據通志堂本、四庫本補。
[4]「晉荀偃、衛甯殖、宋人伐許。
十九年,晉士匄帥師侵齊。
至穀,聞齊侯卒,乃還。
二十一年,邾庶其以漆、閭丘來奔。
」元刻本字迹不清,據通志堂本、四庫本補。
通志堂本闕「至穀」二字,據四庫本補。
[5]「自」,元刻本作「目」,文意不通,四庫本、通志堂本皆作「自」,據改。
倘不棄鄙言,先默會於此,而後推以及其餘,則全經可通,意無不渾,而諸儒之得失無所遁其情矣。
指要 隱公元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鄭伯克段于鄢。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
二年,春,公會戎于潛。
紀子帛、莒子盟于密。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
三年,夏,四月,辛卯,君氏卒。
四年,九月,衛人殺州籲于濮。
冬,十二月,衛人立晉。
五年,九月,考仲子之宮。
初獻六羽。
八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
八月,葬蔡宣公。
十一年,春,滕侯、薛侯來朝。
桓公元年,鄭伯以璧假許田。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
滕子來朝。
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糾來聘。
七年,夏,穀伯綏來朝。
鄧侯吾離來朝。
十年,春,王正月。
十一年,突歸于鄭,鄭忽出奔衛。
十五年,二月,天王使家父來求車。
五月,鄭伯突出奔蔡。
鄭世子忽復歸于鄭。
十七年,癸巳,葬蔡桓侯。
莊公元年,夏,單伯送王姬。
秋,築王姬之館于外。
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
王姬歸于齊。
八年,甲午,治兵。
夏,師及齊師圍郕,郕降于齊師。
九年,夏,公伐齊,納子糾。
[1]齊小白入于齊。
九月,齊人取子糾殺之。
[2] 十五年,秋,宋人、齊人、邾人伐郳。
二十一年,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
二十二年,春,王正月,癸醜,葬我小君文姜。
冬,公如齊納幣。
[3] 閔公元年,冬,齊仲孫來。
僖公元年,春,王正月,齊師、宋師、曹伯次于聶北,救邢。
夏,六月,邢遷于夷儀。
齊師、宋師、曹師城邢。
十二月,丁巳,夫人氏之喪至自齊。
二年,夏,五月,辛巳,葬我小君哀姜。
虞師、晉師滅下陽。
四年,楚屈完來盟于師,盟于召陵。
五年,公及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于首止。
秋,八月,諸侯盟于首止。
鄭伯逃歸不盟。
冬,晉人執虞公。
八年,秋,七月,禘于太廟,用緻夫人。
十七年,夏,滅項。
秋,夫人姜氏會齊侯于卞。
十九年,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
鄫子會盟于邾。
己酉,邾人執鄫子用之。
二十一年,十二月,癸醜,公會諸侯盟于薄。
釋宋公。
二十五年,春,王正月,丙午,衛侯燬滅邢。
二十八年,楚殺其大夫得臣。
公朝于王所。
天王狩于河陽。
壬申,公朝于王所。
二十九年,夏,六月,會王人、晉人、宋人、齊人、陳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
三十年,冬,天王使宰周公來聘。
公子遂如京師,遂如晉。
文公元年,天王使毛伯來錫公命。
叔孫得臣如京師。
二年,丁醜,作僖公主。
四年,冬,十一月,壬寅,夫人風氏薨。
五年,春,王正月,王使榮叔歸含且賵。
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風。
王使召伯來會葬。
六年,閏月,不告月,猶朝于廟。
七年,秋,八月,公會諸侯、晉大夫盟于扈。
八年,公孫敖如京師,不至而復。
丙戌,奔莒。
宋人殺其大夫司馬。
宋司城來奔。
十六年,夏,五月,公四不視朔。
十七年,諸侯會于扈。
宣公元年,公子遂如齊逆女。
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
八年,夏,六月,公子遂如齊,至黃乃復。
辛巳,有事于太廟。
仲遂卒于垂。
壬午,猶繹。
萬入,去籥。
戊子,夫人嬴氏薨。
冬,十月,己醜,葬我小君敬嬴。
雨,不克葬。
庚寅,日中而克葬。
九年,陳殺其大夫洩冶。
十一年,冬,十月,楚人殺陳夏徵舒。
十二年,冬,十二月,戊寅,楚子滅蕭。
十三年,夏,楚子伐宋。
十五年,六月,癸卯,晉師滅赤狄潞氏,以潞子嬰兒歸。
十八年,歸父還自晉,至笙,遂奔齊。
成公元年,三月,作丘甲。
二年,十一月,公會楚公子嬰齊于蜀。
六年,二月,辛巳,立武宮。
七年,不郊,猶三望。
八年,夏,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幣。
衛人來媵。
九年,晉人來媵。
十三年,三月,公如京師。
夏,五月,公自京師,遂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邾人、滕人伐秦。
十六年,楚殺其大夫公子側。
十八年,春,王正月,晉殺其大夫胥童。
庚申,晉弑其君州蒲。
襄公四年,秋,七月,戊子,夫人姒氏薨。
八月,辛亥,葬我小君定姒。
五年,叔孫豹、鄫世子巫如晉。
公會晉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齊世子光、吳人、鄫人于戚。
六年,莒人滅鄫。
七年,鄭伯髠頑如會,未見諸侯。
丙戌,卒于鄵。
十年,夏,五月,甲午,遂滅偪陽。
十四年,夏,四月,叔孫豹會晉荀偃、齊人、宋人、衛北宮括、鄭公孫蠆、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伐秦。
十六年,叔老會鄭伯、晉荀偃、衛甯殖、宋人伐許。
十九年,晉士匄帥師侵齊。
至穀,聞齊侯卒,乃還。
二十一年,邾庶其以漆、閭丘來奔。
[4] 二十五年,公會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夷儀。
秋,八月,己巳,諸侯同盟于重丘。
二十六年,春,王二月,辛卯,衛甯喜弑其君剽。
衛孫林父入于戚以叛。
公會晉人、鄭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淵。
二十七年,秋,七月,辛巳,豹及諸侯之大夫盟于宋。
二十九年,吳子使劄來聘。
昭公元年,冬,十一月,己酉,楚子麇卒。
楚公子比出奔晉。
八年,春,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
夏,四月,辛醜,陳侯溺卒。
冬,十月,壬午,楚師滅陳。
葬陳哀公。
十三年,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晉歸于楚,弑其君虔于乾谿。
楚公子棄疾殺公子比。
蔡侯廬歸于蔡。
陳侯吳歸于陳。
十四年,春,意如至自晉。
十五年,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宮。
籥入,叔弓卒。
去樂,卒事。
十九年,冬,葬許悼公。
二十年,秋,盜殺衛侯之兄縶。
二十四年,婼至自晉。
二十七年,春,公如齊。
公至自齊,居于鄆。
二十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居于鄆。
三十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
三十二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取闞。
定公元年,夏,六月,癸亥,公之喪至自乾侯。
戊辰,公即位。
秋七月,癸巳,葬我君昭公。
四年,劉卷卒。
葬劉文公。
八年,從祀先公。
盜竊寶玉、大弓。
九年,得寶玉、大弓。
十二年,叔孫州仇帥師墮郈。
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墮費。
十二月,公圍成。
十三年,夏,築蛇淵囿。
大蒐于比蒲。
十五年,秋,七月,壬申,姒氏卒。
九月,丁巳,葬我君定公。
雨,不克葬。
戊午,日下昃,乃克葬。
辛巳,葬定姒。
哀公三年,五月,辛卯,桓宮、僖宮災。
十二年,春,用田賦。
十四年,春,西狩獲麟。
右所舉經文,隻是提其要。
雖若不完,然一事必與數十事相關,則全經固已在其中矣,如不書即位,當與後面書即位參看;書會盟,當與凡會盟合而求之。
所以謂之指要,然其間亦有疊出者,則自[5]有意。
又晉韓宣子聘魯,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
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
」春秋傳序雲:「其發凡以言例,皆經國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書之舊章,仲尼從而脩之,以成一經之通體。
」此兩處亦要切,澤嘗謂後人説春秋未必能及丘明、元凱者,正指此等處。
然此卻非諸儒之罪,乃是古今之殊。
去古近者所見未差,去古遠者則益疏矣。
故學春秋者,先得如丘明、元凱,然後可求向上之功。
觀者毋忽此言也。
資中黃澤書。
*** [1]「九年,夏,公伐齊,納子糾」,元刻本字迹不清,據通志堂本補。
[2]「九月,齊人取子糾殺之」,元刻本字迹不清,據通志堂本補。
[3]「二十一年,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
二十二年,春,王正月,癸醜,葬我小君文姜。
冬,公如齊納幣。
」元刻本字迹不清,據通志堂本、四庫本補。
[4]「晉荀偃、衛甯殖、宋人伐許。
十九年,晉士匄帥師侵齊。
至穀,聞齊侯卒,乃還。
二十一年,邾庶其以漆、閭丘來奔。
」元刻本字迹不清,據通志堂本、四庫本補。
通志堂本闕「至穀」二字,據四庫本補。
[5]「自」,元刻本作「目」,文意不通,四庫本、通志堂本皆作「自」,據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