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虎篇第四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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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悍猛(5),亦能害人。

    行止澤中,于蝮蛇(6),應何官吏?蜂虿害人(7),入毒氣害人,入水火害人(8)。

    人為蜂虿所螫(9),為毒氣所中,為火所燔,為水所溺,又誰緻之者?苟諸禽獸(10),乃應吏政。

    行山林中,麋鹿、野豬、牛、象、熊、罴、豺、狼、蜼、蠼皆複殺人(11)。

    苟謂食人,乃應為變,蚤、虱、閩、虻皆食人(12),人身強大,故不緻死。

    倉卒之世(13),谷食之貴(14),百姓饑餓,自相啖食(15),厥變甚于虎(16),變複之家,不處苛政(17)。

     【注釋】 (1)罹(lí離):遭受。

    取:受。

     (2)溺:淹沒。

    淵:深水。

     (3)窮:尋求到盡頭。

    測:探測。

     (4)公牛哀:參見7·3注(9)。

     (5)蝮(fù複)蛇:一種毒蛇,别稱“草上飛”、“土公蛇”,體灰褐色,有斑紋。

    《名醫别錄》陶注:“蝮蛇黃黑色,黃颔尖口,毒最烈。

    虺形短而扁,毒不異于蛇,中人不即療,多死。

    ” (6)止:當為“山”之誤。

    “行山澤中”與下“行山林中”句法同。

    “于”上疑脫一“中”字。

     (7)虿(chài柴去聲):節肢動物,蠍屬。

     (8)這兩句“入”字皆涉“人”字僞衍。

     (9)螫(shì士):蜂、蠍一類動物用尾部毒針刺人、畜叫“螫”。

     (10)諸:據下文“苟謂食人”應作“謂”。

     (11)罴(pí皮):熊的一種。

    蜼(wěi偉):一種長尾猴。

    蠼(jué覺):通“玃”。

    大母猴。

     (12)閩(wén文):通“蚊”。

    虻(méng萌):牛虻一類吸人、畜血的昆蟲。

     (13)倉卒(cù猝):這裡指動亂。

     (14)之:據章錄楊校宋本應作“乏”。

     (15)啖(dàn淡):吃。

     (16)厥:其。

     (17)處:判斷,歸結。

     【譯文】 水中的毒,不會達到丘陵之上;丘陵的氣,也不會進入水中。

    人們各自在附近的地方,遭殃受害。

    因此打漁的人不會死在山上,打獵的人不會淹死在水中。

    喜好進入山林,鑽到山林的極深處,走進了老虎居住的洞穴,老虎撲咬他,怎麼就成了災變呢?魯國的公牛哀因病變成了老虎,捕吃了他的兄長,因為他已經變得和老虎完全相同,人們也就不以為怪了。

    進入山林草澤,被老虎所傷害,把它當成怪事,這就不對了。

    蝮蛇兇猛,也能傷害人。

    走過山林草澤之中,被蝮蛇所傷害,此事應和什麼樣的官吏呢?蜂、蠍會傷害人,毒氣會傷害人,水火會傷害人。

    人被蜂蠍所螫,被毒氣所侵,被火所燒,被水所淹,又是誰造成的呢?如果說隻有禽獸才應和官吏的苛政,在山林中行走,麋鹿、野豬、牛、象、熊、罴、豺、狼、蜼、蠼等同樣都會傷害人。

    如果說隻有吃了人才是應和苛政算成災變,那麼蚤、虱、蚊、虻都吸人血,人的身體強大,所以不至于會死。

    動亂年代,糧食缺乏,物價昂貴,百姓饑餓,互相殘食,那種災變比老虎吃人更可怕,專為消災而祈禱的人卻不把它歸結為是由苛政所造成的。

     【原文】 48·4且虎所食,非獨人也。

    含血之禽,有形之獸,虎皆食之。

    人謂應功曹之奸(1),食他禽獸,應何官吏?夫虎,毛蟲;人,倮蟲(2)。

    毛蟲饑,食倮蟲,何變之有?四夷之外(3),大人食小人,虎之與蠻夷,氣性一也。

    平陸廣都(4),虎所不由也(5);山林草澤,虎所生出也。

    必以虎食人應功曹之奸,是則平陸廣都之縣,功曹常為賢,山林草澤之邑,功曹常伏誅也(6)。

    夫虎食人于野,應功曹之奸,虎時入邑,行于民間,功曹遊于闾巷之中乎?實說,虎害人于野,不應政,其行都邑,乃為怪。

    夫虎,山林之獸,不狎之物也(7)。

    常在草野之中,不為馴畜,猶人家之有鼠也。

    伏匿希出,非可常見也。

    命吉居安(8),鼠不擾亂;祿衰居危(9),鼠為殃變。

    夫虎亦然也。

    邑縣吉安,長吏無患(10),虎匿不見;長吏且危,則虎入邑,行于民間。

    何則?長吏光氣已消(11),都邑之地,與野均也(12)。

    推此以論,虎所食人,亦命時也(13)。

    命訖時衰(14),光氣去身,視肉猶屍也,故虎食之。

    天道偶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