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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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南召南 《鄭氏譜》曰:周、召者,《禹貢》雍州岐山之陽地名。

    今屬右扶風美陽縣,地形險阻而原田肥美。

    周之先公曰大王者,避狄難,自豳始遷焉,而修德建王業。

    商王帝乙之初,命其子王季為西伯。

    至纣,又命文王典治南國江、漢、汝旁之諸侯。

    于時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故雍、梁、荊、豫、徐、揚之人,鹹被其德而從之。

    文王受命,作邑于豐,乃分岐邦。

    周、召之地,為周公旦、召公奭之采地,施先公之教于己所職之國。

    武王伐纣,定天下,巡守述職,陳誦諸國之詩,以觀民風俗。

    六州者得二公之德化尤純,故獨錄之,屬之大師,分而國之。

    其得聖人之化者,謂之《周南》;得賢人之化者,謂之《召南》,言二公之德教,自岐而行于南國也。

    乃棄其餘,謂此為風之正經。

    初,古公亶父聿來胥宇,爰及姜女。

    其後,大任思媚周姜,大姒嗣徽音,曆世有賢妃之助,以緻其治。

    文王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禦于家邦。

    是故二國之詩,以後妃夫人之德為首,終以《麟趾》、《驺虞》,言後妃夫人有斯德,興助其君子,皆可以成功,至于獲嘉瑞。

    風之始,所以風化天下而正夫婦焉。

    故周公作樂,用之鄉人焉,用之邦國焉。

    或謂之房中之樂者,後妃夫人侍禦于其君子,女史歌之,以節義序故耳。

    射禮,天子以《驺虞》,諸侯以《狸首》,大夫以《采蘋》,士以《采蘩》為節。

    今無《狸首》,周衰,諸侯并僭而去之,孔子錄詩不得也。

    為禮樂之記者,從後存之,遂不得其次序。

    周公封魯,谥曰文公;召公封燕,谥曰康公。

    元子世之,其次子亦世守采地,在王官,春秋時周公、召公是也。

    問者曰:《周南》、《召南》之詩,為風之正經則然矣。

    自此之後,南國諸侯政之興衰,何以無變風?答曰:陳諸國之詩者,将以知其缺失,省方設教為黜陟。

    時徐及吳、楚僭号稱王,不承天子之風,今棄其詩,夷狄之也。

    其餘江、黃、六、蓼之屬,既驅陷于彼俗,又亦小國,猶邾、滕、紀、莒之等,夷其詩,蔑而不得列于此。

    黃氏曰:二《南》皆文王之化,而附之二公,豈容有聖、賢之辨? 孔氏曰:或以為東謂之周,西謂之召,事無所出,未可明也。

    陳氏曰:周公、召公為天子之二老,分治岐之東西。

    自岐以東,周公主之。

    然岐東之地宗周在焉,故雖周公所治之國,其實王者之風也。

    朱氏曰:周國名南,南方諸侯之國也。

    文王使周公為政于國中,而召公宣布于諸侯,于是德化大成于内。

    而南方諸侯之國,江、沱、汝、漢之間,莫不從化。

    成王立,周公相之,制禮作樂,乃采文王之世風化所及民俗之詩。

    其得之國中者,雜以南國之詩,而謂之《周南》,言自天子之國而被于諸侯,不但國中而已也。

    其得之南國者,則直謂之《召南》,言自方伯之國被于南方而不敢系于天子也。

    岐周,在今鳳翔府岐山縣。

    《括地志》:周公故城在岐山縣北九裡,召公故城在岐山縣西南十裡,此周、召之采邑也。

    《史記正義》:太王居周原,因号曰周。

    《通鑒外紀》:古公邑于岐山之陽,始改國曰周。

    《郡國志》:美陽有周城。

    《括地志》:周城一名美陽城,在雍州武功縣西北二十五裡,即太王城也。

    今京兆府。

    《左傳》周桓公注:周,采地。

    扶風雍縣東北有周城。

    《史記自序》:太史公留滞周南。

    摯虞曰:古之周南,今之洛陽。

    張晏曰:洛陽而謂周南者,自陝以東皆周南之地。

    《補傳》曰:武王克商,又分二公為左右成王,時複分陝以東周公主之,分陝以西召公主之。

    周公居東為洛陽,召公居西即雍縣召亭。

    雍與洛皆周之中土,其化行于南國。

    孔子論先王之道,必及周、召;述三王之迹,亦必及周、召,見聖人屬意于此。

    《國風》終于美周公,《二雅》終于思召公,聖人删《詩》,蓋傷衰亂之極,非周、召不能救也。

    《公羊傳》:自陝而東者,周公主之;自陝而西者,召公主之。

    《注》:陝蓋今弘農陝縣是也。

    《水經》“陝縣故城”注雲:周、召分伯,以此城為東西之别。

    孔氏曰:《公羊傳》漢世之書,陝縣漢弘農郡所治,其地居二京之中,故以為二伯分掌之界,周之所分亦當然也。

    朱氏曰:《公羊》分陝之說可疑,蓋陝東地廣,陝西隻是關中雍州之地,恐不應分得如此不均。

    黃氏曰:分陝當在武王得天下之後,而二《南》之系,當在二公既分陝之後。

    《郡國志》:陝縣有陝、陌二伯所分。

    《括地志》:陝原在陝州陝縣西南二十五裡,分陝從原為界。

    《集古錄》:陝州石柱,相傳以為周召分陝所立,以别地裡。

    《呂氏春秋》:禹巡省南土,塗山氏之女候禹于塗山之陽,乃作歌曰:“候人兮猗。

    ”實始作為南音。

    周公、召公取風焉,以為《周南》、《召南》。

    程氏曰:《鼓鐘》之詩曰:“以雅以南。

    ”季劄觀樂,有舞《南籥》者,二《南》之籥也。

    文王世子有胥鼓《南》,則南之為樂信矣。

    《孔叢子》雲:孔子讀《詩》曰:吾于二《南》,見周道之所成。

    《左傳》:吳公子劄觀周樂,歌《周南》、《召南》,曰:美哉,始基之矣,猶未也。

    然勤而不怨矣。

    《儀禮注》:昔大王、王季居岐山之陽,躬行《召南》之教,以興王業。

    及文王,而行《周南》之教,以受命。

     自北而南 孔氏曰:《書》“西伯戡黎”注雲:文王為雍州之伯,南兼梁、荊。

    文王之國在于岐周,東北近于纣都,西北迫于戎狄,故其風化南行也。

    從岐周被江漢之域。

     河洲 朱氏曰:河,北方流水之通名。

    《莊子音義》雲:北人名水皆曰河。

    曹氏曰:周地東表大河。

    《禹貢注》:雍州東據河。

    《爾雅》:水中可居曰洲。

    《韓詩章句》曰:河之洲,蔽隐無人之處。

    《說文》作“州”。

     南有樛木南有喬木 毛氏曰:南,南土也。

    鄭氏曰:南土,謂荊、揚之域。

    孔氏曰:木盛莫如南土。

    《禹貢》:揚州厥木惟喬。

    《周官正南》曰:荊州東南曰揚州,二州竟界連接,故以南土為荊揚,與南有喬木同。

    朱氏曰:南,南山也。

     南國 朱氏曰:南方之國,即今興元府京西、湖北等路諸州。

    《周書大匡》曰:三州之侯鹹率。

    《程典》曰:六州之侯,奉勤于商。

     六州:雍、梁、荊、豫、徐、揚,歸文王。

     漢廣 江漢之域 《韓詩》:《漢廣》,悅人也,江之漾矣。

    漾,長也。

    《說文》作“羕”。

    黃氏曰:江水自茂州汶山縣至通州海門縣入海。

    漢水二源:一源出秦州天水縣,謂之西漢水,至恭州巴中縣入江;一源出大安軍三泉縣,謂之東漢水,至漢陽軍入江。

    《水經注》:《地理》、《郡國志》并言漢有二源,東出氐道,西出西縣,東西兩川俱出嶓冢,而同為漢水。

     《通典》:秦州上邽縣嶓冢,山西漢水所出,經嘉陵曰嘉陵江,經阆中曰阆江。

    漢中金牛縣嶓冢山,禹導漾水至此,為漢水,亦曰沔水。

    上邽今廢,入清水;金牛今廢,入褒城。

     蔡氏曰:東源在今西縣之西,西源在今三泉縣之東。

    李氏曰:漢水出興元府西縣嶓冢山,《水經》:鲋嵎山。

    東流至漢陽軍大别山,南入于江;江水出茂州汶山,《水經》:至江夏沙羨縣北,南入于江,今鄂州江夏縣岷山,又謂之汶山,今汶山縣。

    朱氏曰:出永康軍岷山。

    東流至蘇州許浦入海。

    朱氏曰:東流與漢水合,東北入海。

    杜氏曰:經南郡、江夏至廣陵入海。

    大别之東、彭蠡之西,乃江、漢合流之處。

    作詩者在江、漢合流之處。

     易氏曰:江自歸州秭歸至鄂州武昌,凡一千四百餘裡;漢自均州武當至漢陽軍漢陽縣,凡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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