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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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為二氏之濫觞何其弗思甚耶 楔齒用角柶 注曰為将含恐其口閉急也 疏曰案記雲楔貌如轭上兩末此角柶其形與扱醴角柶制别故屈之如轭中央入口兩末向上取事便也 敖氏曰楔柱也 郝氏曰楔齒拄其齒使口開可奉含角柶角為匙扱米飯含者先屈之以楔其齒 綴足用燕幾 注曰綴猶拘也為将履恐其辟戾也 疏曰燕幾者燕安也當在燕寝之内常憑之以安體郝氏曰燕幾燕居所憑幾有四足橫其幾以足夾制屍足使平直如常便着屦也 張氏曰案記雲綴足用燕幾校在南禦者坐持之注雲校胫也屍南首幾胫在南以拘足則不得辟戾矣是幾兩頭有胫側立此幾并排兩足于兩胫之間以夾持之也 右楔齒綴足 黃氏曰複與楔齒綴足之間有遷屍一節經文不具 奠脯醢醴酒升自阼階奠于屍東 注曰鬼神無象設奠以憑依之 疏曰案檀弓曾子雲始死之奠其餘閣也與鄭注雲不容改新也則此奠是閣之餘食為之案下小斂一豆一笾大斂兩豆兩笾此始死亦無過一豆一笾而已此醴酒雖俱言亦科用其一不并用以其小斂酒醴俱有此則未其是其差 敖氏曰奠脯醢醴酒者謂奠用此四物也此奠之而已無他禮儀故曰奠也死而奠之如事生也此時屍南首東乃其右也奠于其右若便其飲食然記曰即牀而奠當腢其升之序亦醴先而酒脯醢從與既奠則降自西階 郝氏曰始死設襲奠用生者禮如進食然脯醢醴酒日用常需升自阼階自主階也屍東屍右當肩時屍在房南牖下南首 世佐案下記雲若醴若酒則二者科用其一明矣所奠止三物敖以醴酒并列而為四非 帷堂 注曰事小訖也 疏曰雲事小訖也者以其未襲斂必帷之者鬼神尚幽闇故也 方氏慤曰人夗斯惡之矣以未設飾故帷堂蓋以防人之惡也小斂則既設飾矣故徹帷若是則帷堂之禮為死者爾豈為生者哉而仲梁子以謂夫婦方亂故帷堂失禮意矣 敖氏曰此帷堂為屍未設飾也帷之節其南北蓋近堂亷而東西則近兩階與 郝氏曰張帷于堂上為婦人哭位 張氏曰案檀弓曽子曰屍未設飾故帷堂小斂而徹帷以此時尚未襲斂暫帷堂以為蔽 世佐案帷堂之故檀弓有二説當以曽子之言為正嚴陵方氏論之當矣 右設奠帷堂 張氏曰喪禮凡二大端一以奉體魄一以事精神楔齒綴足奉體魄之始奠酺醢事精神之始也 乃赴于君主人西階東南面命赴者拜送 注曰赴告也臣君之股肱耳目死當有恩 疏曰檀弓雲父兄命赴者鄭注雲謂大夫以上也士主人親命之是尊卑禮異也 郝氏曰報兇曰赴赴于君君為司命親死告君迫切之至主人孝子尊屬主赴者也檀弓曰父兄命赴西階東避正主如死者存南面命主人在堂上赴者在庭下拜送敬君也 世佐案主人謂死者之父若夫若子也是經則主為其子言之堂下西階東拜君之常所也立于此者為将拜送赴者如親見君也南面異于君在堂也拜拜稽颡也是時親族僚友亦當使人赴之惟言君者舉重而言春秋隐元年左傳雲天子七月而葬同軌畢至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杜注雲此言赴吊各以逺近為差因為葬節是也又大夫士訃于同國他國之辭見于雜記者詳矣敖雲古者大夫士赴告之禮唯止于其君非又案大夫士之喪同國則赴異國則否以人臣無境外之交故也雜記言他國之君大夫士亦皆赴恐是春秋以後之禮非古也 有賔則拜之 注曰賔僚友羣士也其位猶朝夕哭矣 疏曰此因命赴者遂拜賔不然則不出同官為僚同志為友羣士即僚友也以其始死唯赴君此僚友先知疾重未赴即來明是僚友之士非大夫及疏逺者也雲其位猶朝夕哭矣者謂賔吊位猶如賔朝夕哭位其主人之位則異于朝夕而在西階東南面拜之拜訖西階下東面下經所雲拜大夫之位是也敖氏曰此因事見之乃拜之也既拜則入不即位郝氏曰賓吊者孝子拜賓不言賔答喪拜無答也孝子既拜則入房不送賔 張氏曰朝夕哭位詳見後 右赴于君 入坐于牀東衆主人在其後西面婦人俠牀東面注曰衆主人庶昆弟也婦人謂妻妾子姓也亦适妻在前 疏曰衆主人直言在其後不言坐則立可知婦人雖不言坐案喪大記婦人皆坐無立法又案喪大記士之喪主人父兄子姓皆坐此除主人之外不坐者此據命士彼據不命之士案喪大記大夫之喪有命夫命婦則坐無則皆立是大夫之喪尊者坐卑者立是知非主人皆立據命士大記雲尊卑皆坐據不命之士 敖氏曰至是方雲坐則先時主人亦立也衆主人在其後尊主人亦為室中淺隘衆主人齊衰大功之親也若有斬衰者亦存焉下經雲衆主人免記雲衆主布帯則是衆主人乃主言齊衰大功者 張氏曰入坐雲者承上文出命赴拜賔訖複入此位也 世佐案入入室也衆主人婦人不言坐蒙上入坐之文可知也疏誤俠夾通俠牀在牀西也與男子相對故雲俠牀 親者在室 注曰謂大功以上父兄姑姊妹子姓在此者 敖氏曰此親者繼婦人而言則是亦專指婦人矣下篇曰主婦及親者由足西面是也言在室則不必皆東面始死之牀當牖下少近于西墉 世佐案此亦兼男子婦人言也謂之親者對下在戸外堂下者言耳其實比于在牀東西者為少踈也惟雲在室則不必夾牀矣是時牀在南牖下則親者所立處蓋室中半以北也亦男子在東婦人在西皆南面與以去屍逺近為親踈之節 衆婦人戸外北面衆兄弟堂下北面 注曰衆婦人衆兄弟小功以下 疏曰同是小功以下而男子在堂下者以其婦人有事自堂及房不合在下故男子在堂下婦人戶外堂上耳 世佐案戶外室戶外先言婦人自内及外也其親疏同而所立有逺近者内外之辨也皆北面向屍也 右哭位 楊氏曰始死哭位辨室中戸外堂下之位喪大記人君禮子坐于東方卿大夫父兄子姓在其後夫人坐于西方内命婦姑姊妹子姓立于其後外命婦率外宗哭于堂上北面有司庶士哭于堂下北面亦必辨室中堂上堂下之位蓋非特男女内外親防上下之位不可以不正此亦治喪馭繁處變之大法也又曰楔齒綴足始死奠帷堂命赴哭位數事文有先後其實數事并作檀弓曰複楔齒綴足飯設飾帷堂并作注雲作起為也自複以下諸事并起故雲并作 張氏曰主人哭位唯小斂以前在此小斂後則在階下矣 姜氏曰按本經及喪大記首節主人衆主人當通指嫡子衆子及孫曽?而言牀東西面即喪大記主人子姓皆于東方也婦人當通指主婦衆婦及妻妾及孫曽?婦而言俠牀東面即喪大記主婦子姓皆于西方也本經包衆子及子姓于衆主人中包主婦衆婦以及孫曽?婦于婦人中猶喪大記包衆主人于主人中包衆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