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前
關燈
小
中
大
詩經通論卷前
新安首源姚際恒着
詩經論旨
詩有賦、比、興之說,由來舊矣,此不可去也。
蓋有關于解詩之義,以便學者閱之即得其解也。
賦義甚明,不必言。
惟是興、比二者,恒有遊移不一之病。
然在學者亦實無以細為區别,使其鑿然歸一也。
第今世習讀者一本集傳,集傳之言曰:「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辭也。
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
」語鄰鹘突,未為定論。
故郝仲輿駁之,謂「先言他物」與「彼物比此物」有何差别是也。
愚意當雲:「興者,但借物以起興,不必與正意相關也。
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
」如是,則興、比之義差足分明。
然又有未全為比,而借物起興與正意相關者,此類甚多,将何以處之嚴坦叔得之矣。
其言曰:「凡曰『興也』,皆兼比;其不兼比者,則曰『興之不兼比者也』。
」然辭義之間,未免有痕。
今愚用其意,分興為二:一曰「興而比也」,一曰「興也」。
其興而比也者,如關雎是也。
其雲「關關雎鸠」,似比矣;其雲「在河之洲」,則又似興矣。
其興也者,如殷其雷是也;但借雷以興起下義,不必與雷相關也。
如是,使比非全比,興非全興,興或模拟,比或類興者,增其一途焉,則興、比可以無浠亂矣。
其比亦有二:有一篇或一章純比者,有先言比物而下言所比之事者,亦比「比」疑系「分」之誤。
之;一曰「比也」,一曰「比而賦也」。
如是,則興、比之義了然,而學者可即是以得其解矣。
若郝氏直謂興、比、賦非判然三體,每詩皆有之,混三者而為一,邪說也。
興、比、賦尤不可少者,以其可驗其人之說詩也。
古今說詩者多不同,人各一義,則各為其興、比、賦。
就愚着以觀,如卷耳舊皆以為賦,愚本左傳解之,則為比。
野有死,舊皆以為興,無故以死為興,必無此理,則詳求三體,正是釋詩之要。
愚以贽禮解之,則為賦。
如是之類,詩旨失傳,既無一定之解,則興、比、賦亦為活物,安可不标之使人詳求說詩之是非乎!詩序者,後漢書雲,「衛宏從謝曼卿受學,作毛詩序。
」是東漢衛宏作也。
舊傳為子夏作,宋初歐陽永叔、蘇子由輩皆信之;不信者始于晁說之。
其後朱仲晦作為辨說,極意诋毀,使序幾無生活處。
馬貴與忽吹已冷之燼,又複尊崇,至謂有詩即有序,序在夫子之前,此本王介甫。
以有序者存之,無者删之,凡數千言;無識妄談,不顧世駭。
其末雲:「或曰:『諸小序之說固有舛馳鄙薄而不可解者,可盡信之乎』愚曰:『序非一人之言也。
或曰出于國史之采錄,或出于講師之傳授,如渭陽之首尾異說,絲衣之兩義并存,其舛馳固有之;擇善而從之可耳。
至于辭語鄙薄,則序所以釋經,非作文也,古人安有鄙薄辭語。
祖其意可矣。
』」按貴與尊序若此,而猶為是遁辭,蓋自有所不能揜也。
愚欲駁序,第取尊序者之言駁之,則學者可以思過半矣。
詩序庸謬者多,而其謬之大及顯露弊窦者,無過大雅抑詩、周頌潛詩兩篇,并詳本文下。
抑詩前後諸詩,皆為刺厲王,又以國語有武公作懿戒以自儆之說,故不敢置舍,于是兩存之曰「刺厲王」,又曰「亦以自警」;其首鼠兩端,周章無主,可見矣。
潛詩則全襲月令,故知其為漢人。
夫既為漢人,則其言三百篇時事定無可信矣。
觀此兩篇,猶必尊信其說,可乎! 毛傳不釋序,且其言亦全不知有序者。
毛苌,文帝時人;衛宏,後漢人,距毛公甚遠。
大抵序之首一語為衛宏講師傳授,即謝曼卿之屬。
而其下則宏所自為也。
毛公不見序,從來人罕言者,何也則以有鄭氏之說。
鄭氏曰:「大序是子夏作,小序是子夏、毛公合作」。
自有此說,人方以為毛公亦作序,又何不見之有乎!嗟乎,世人讀書鹵莽,未嘗細心審究,故甘為古人所愚耳。
茲摘一篇言之。
鄭風出其東門,小序謂:「闵亂,思保其室家」;毛傳:「『缟衣』,男服;『綦巾』,女服。
願為室家相樂。
」此絕不同。
餘可類推。
今而知詩序既與子夏無幹,亦與毛公不涉矣。
鄭又曰,「詩序本一篇,毛公始分以置諸篇之首。
」其言并無稽。
詩序來曆,其詳見于古今僞書考,茲不更述。
鄭氏于序「關雎,後妃之德」下曰:「舊雲起此,至『用之邦國焉』,名關雎序,謂之小序;自『風,風也』訖末,名為大序。
」然鄭詩譜意大序是子夏作,小序是子夏、毛公合作,又以小序為大序,大序為小序,不可曉。
又或謂關雎序為大序,餘為小序,尤非。
今小、大之名相傳既無一定,愚着中仍從舊說,以上一句為小序,下數句為大序雲。
或又以小序名前序、古序,大序名後序。
愚着于小序必辨論其是非;大序頗為蛇足,不多置辨。
宋人不信序,以序實多不滿人意;于是朱仲晦得以自行己說者着為集傳,自此人多宗之。
是人之遵集傳者,以序驅之也。
集傳思與序異,目鄭、衛為淫詩,不知已犯大不韪,于是近人之不滿集傳者且十倍于序,仍反而遵序焉。
則人之遵序者,又以集傳驅之也。
此總由惟事耳食,未用心思,是以從違靡定。
苟取二書而深思熟審焉,其互有得失,自可見矣。
集傳使世人群加指摘者,自無過淫詩一節。
其謂淫詩,今亦無事多辨。
夫子曰「鄭聲
蓋有關于解詩之義,以便學者閱之即得其解也。
賦義甚明,不必言。
惟是興、比二者,恒有遊移不一之病。
然在學者亦實無以細為區别,使其鑿然歸一也。
第今世習讀者一本集傳,集傳之言曰:「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辭也。
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
」語鄰鹘突,未為定論。
故郝仲輿駁之,謂「先言他物」與「彼物比此物」有何差别是也。
愚意當雲:「興者,但借物以起興,不必與正意相關也。
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
」如是,則興、比之義差足分明。
然又有未全為比,而借物起興與正意相關者,此類甚多,将何以處之嚴坦叔得之矣。
其言曰:「凡曰『興也』,皆兼比;其不兼比者,則曰『興之不兼比者也』。
」然辭義之間,未免有痕。
今愚用其意,分興為二:一曰「興而比也」,一曰「興也」。
其興而比也者,如關雎是也。
其雲「關關雎鸠」,似比矣;其雲「在河之洲」,則又似興矣。
其興也者,如殷其雷是也;但借雷以興起下義,不必與雷相關也。
如是,使比非全比,興非全興,興或模拟,比或類興者,增其一途焉,則興、比可以無浠亂矣。
其比亦有二:有一篇或一章純比者,有先言比物而下言所比之事者,亦比「比」疑系「分」之誤。
之;一曰「比也」,一曰「比而賦也」。
如是,則興、比之義了然,而學者可即是以得其解矣。
若郝氏直謂興、比、賦非判然三體,每詩皆有之,混三者而為一,邪說也。
興、比、賦尤不可少者,以其可驗其人之說詩也。
古今說詩者多不同,人各一義,則各為其興、比、賦。
就愚着以觀,如卷耳舊皆以為賦,愚本左傳解之,則為比。
野有死,舊皆以為興,無故以死為興,必無此理,則詳求三體,正是釋詩之要。
愚以贽禮解之,則為賦。
如是之類,詩旨失傳,既無一定之解,則興、比、賦亦為活物,安可不标之使人詳求說詩之是非乎!詩序者,後漢書雲,「衛宏從謝曼卿受學,作毛詩序。
」是東漢衛宏作也。
舊傳為子夏作,宋初歐陽永叔、蘇子由輩皆信之;不信者始于晁說之。
其後朱仲晦作為辨說,極意诋毀,使序幾無生活處。
馬貴與忽吹已冷之燼,又複尊崇,至謂有詩即有序,序在夫子之前,此本王介甫。
以有序者存之,無者删之,凡數千言;無識妄談,不顧世駭。
其末雲:「或曰:『諸小序之說固有舛馳鄙薄而不可解者,可盡信之乎』愚曰:『序非一人之言也。
或曰出于國史之采錄,或出于講師之傳授,如渭陽之首尾異說,絲衣之兩義并存,其舛馳固有之;擇善而從之可耳。
至于辭語鄙薄,則序所以釋經,非作文也,古人安有鄙薄辭語。
祖其意可矣。
』」按貴與尊序若此,而猶為是遁辭,蓋自有所不能揜也。
愚欲駁序,第取尊序者之言駁之,則學者可以思過半矣。
詩序庸謬者多,而其謬之大及顯露弊窦者,無過大雅抑詩、周頌潛詩兩篇,并詳本文下。
抑詩前後諸詩,皆為刺厲王,又以國語有武公作懿戒以自儆之說,故不敢置舍,于是兩存之曰「刺厲王」,又曰「亦以自警」;其首鼠兩端,周章無主,可見矣。
潛詩則全襲月令,故知其為漢人。
夫既為漢人,則其言三百篇時事定無可信矣。
觀此兩篇,猶必尊信其說,可乎! 毛傳不釋序,且其言亦全不知有序者。
毛苌,文帝時人;衛宏,後漢人,距毛公甚遠。
大抵序之首一語為衛宏講師傳授,即謝曼卿之屬。
而其下則宏所自為也。
毛公不見序,從來人罕言者,何也則以有鄭氏之說。
鄭氏曰:「大序是子夏作,小序是子夏、毛公合作」。
自有此說,人方以為毛公亦作序,又何不見之有乎!嗟乎,世人讀書鹵莽,未嘗細心審究,故甘為古人所愚耳。
茲摘一篇言之。
鄭風出其東門,小序謂:「闵亂,思保其室家」;毛傳:「『缟衣』,男服;『綦巾』,女服。
願為室家相樂。
」此絕不同。
餘可類推。
今而知詩序既與子夏無幹,亦與毛公不涉矣。
鄭又曰,「詩序本一篇,毛公始分以置諸篇之首。
」其言并無稽。
詩序來曆,其詳見于古今僞書考,茲不更述。
鄭氏于序「關雎,後妃之德」下曰:「舊雲起此,至『用之邦國焉』,名關雎序,謂之小序;自『風,風也』訖末,名為大序。
」然鄭詩譜意大序是子夏作,小序是子夏、毛公合作,又以小序為大序,大序為小序,不可曉。
又或謂關雎序為大序,餘為小序,尤非。
今小、大之名相傳既無一定,愚着中仍從舊說,以上一句為小序,下數句為大序雲。
或又以小序名前序、古序,大序名後序。
愚着于小序必辨論其是非;大序頗為蛇足,不多置辨。
宋人不信序,以序實多不滿人意;于是朱仲晦得以自行己說者着為集傳,自此人多宗之。
是人之遵集傳者,以序驅之也。
集傳思與序異,目鄭、衛為淫詩,不知已犯大不韪,于是近人之不滿集傳者且十倍于序,仍反而遵序焉。
則人之遵序者,又以集傳驅之也。
此總由惟事耳食,未用心思,是以從違靡定。
苟取二書而深思熟審焉,其互有得失,自可見矣。
集傳使世人群加指摘者,自無過淫詩一節。
其謂淫詩,今亦無事多辨。
夫子曰「鄭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