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容論第六 上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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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農 原文: 三曰:古先聖王之所以導其民者,先務於農。

    民農非徒為地利也,貴其志也。

    民農則樸,樸則易用,易用則邊境安,主位尊。

    民農則重,重則少私義,少私義則公法立,力專一。

    民農則其産複,其産複則重徙,重徙則死處而無二慮。

    舍本而事末則不令,不令則不可以守,不可以戰。

    民舍本而事末則其産約,其産約則輕遷徙,輕遷徙則國家有患皆有遠志,無有居心。

    民舍本而事末則好智,好智則多詐,多詐則巧法令,以是為非,以非為是。

    後稷曰:“所以務耕織者,以為本教也。

    ”是故天子親率諸侯耕帝藉田,大夫士皆有功業。

    是故當時之務,農不見于國,以教民尊地産也,後妃率九嫔蠶於郊,桑於公田,是以春秋冬夏皆有麻枲絲繭之功,以力婦教也。

    是故丈夫不織而衣,婦人不耕而食,男女貿功以長生,此聖人之制也。

    故敬時愛日,非老不休,非疾不息,非死不舍。

    上田夫食九人,下田夫食五人,可以益,不可以損。

    一人治之,十人食之,六畜皆在其中矣。

    此大任地之道也。

    故當時之務,不興土功,不作師徒,庶人不冠弁、娶妻、嫁女、享祀,不酒醴聚衆;農不上聞,不敢私藉於庸。

    為害於時也。

    然後制野禁。

    苟非同姓,農不出禦,女不外嫁,以安農也。

    野禁有五:地未辟易,不操麻,不出糞;齒年未長,不敢為園囿;量力不足,不敢渠地而耕;農不敢行賈;不敢為異事。

    為害於時也。

    然後制四時之禁:山不敢伐材下木,澤人不敢灰僇,缳網罝罦不敢出於門,罛罟不敢入於淵,澤非舟虞不敢緣名。

    為害其時也。

    若民不力田,墨乃家畜。

    國家難治,三疑乃極。

    是謂背本反則,失毀其國。

    凡民自七尺以上,屬諸三官:農攻粟,工攻器,賈攻貨。

    時事不共,是謂大兇。

    奪之以土功,是謂稽,不絕憂唯,必喪其秕;奪之以水事,是謂籥,喪以繼樂,四鄰來虛;奪之以兵事,是謂厲,禍因胥歲,不舉铚艾。

    數奪民時,大饑乃來。

    野有寝耒,或談或歌,旦則有昏,喪粟甚多。

    皆知其末,莫知其本真。

     譯文: 古代聖王引導他的百姓的方法,首先是緻力于農業。

    使百姓從事農業,不僅是為了地理的出産,而且是為了陶冶他們的心志,持重就會很少私下發表議論,很少私下發表議論,國家的法制就能确立,民力就能專一。

    百姓從事農業家産就繁多,家産繁多就會害怕遷徙,害怕遷徙就會老死故鄉而沒有别的考慮。

    百姓舍棄農業而從事工商就會不昕從命令,不昕從命令就不能依靠他們防守,不能依靠他們攻戰。

    百姓舍棄農業從事工商家産就簡單,家産簡單就會随意遷徙,随意遷徙,國家遭遇患難就會都想遠走高飛,沒有安居之心。

    百姓舍棄農業從事工商,就會喜好耍弄智謀,喜好耍弄智謀行為就詭詐多端,行為詭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