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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儀禮》、《禮記》,合稱三禮。
《周禮》又稱《周官》,講官制和政治制度。
《儀禮》記述有關冠、婚、喪、祭、鄉、射、朝、聘等禮儀制度。
《禮記》則是一部秦漢以前儒家有關各種禮儀制度的論著選集,其中既有禮儀制度的記述,又有關于禮的理論及其倫理道德、學術思想的論述。
這裡,僅就有關《儀禮》一書的一些問題作一些簡要的說明。
《儀禮》的篇數與作者 今《十三經注疏》本《儀禮》,共十七篇,目次如下: 士冠禮第一 士昏禮第二 士相見禮第三 鄉飲酒禮第四 鄉射禮第五 燕禮第六 大射禮第七 聘禮第八 公食大夫禮第九 觐禮第十 喪服第十一 士喪禮第十二 既夕禮第十三 士虞禮第十四 特牲饋食禮第十五 少牢饋食禮第十六 有司徹第十七這個次序,為漢劉向《别錄》所列。
據文獻記載,漢武帝時,在孔壁中發現《古禮》五十六篇,其中十七篇與漢初經生所傳十七篇《儀禮》相同,但多出三十九篇。
此三十九篇禮文久佚,學者稱之為《逸禮》。
由此便産生一個問題:十七篇《儀禮》是不是一個殘本。
一種觀點據此認為,十七篇《儀禮》是一部殘缺不完之書。
另一種觀點正與此相反,認為十七篇《儀禮》并非一不完全的殘本,而是一部完備的著作。
清人邵懿辰《禮經通論》對此有很詳細的論證。
《禮記·昏義》說:“夫禮始于冠,本于昏,重于喪祭,尊于朝聘,和于射鄉,此禮之大體也。
” 觀今本《儀禮》十七篇,《昏義》所說作為“禮之大體”的上述八項内容,皆完整無缺。
另外,《禮記》中有很多篇是直接解釋《儀禮》的。
《禮記》有《冠義》釋《士冠禮》;有《昏義》釋《士昏禮》;有《問喪》釋《士喪禮》;有《祭義》、《祭統》釋《郊特牲》、《少牢饋食禮》、《有司徹》;有《鄉飲酒義》釋《鄉飲酒禮》;有《射義》釋《鄉射禮》、《大射禮》;有《燕義》釋《燕禮》;有《聘義》釋《聘禮》;有《朝事》(《大戴禮記》)釋《觐禮》;有《喪服四制》釋《喪服》,都不出《儀禮》十七篇之外。
由此可見,今本《儀禮》,應該說是一部體系和内容完備的著作。
邵懿辰認為,“經禮三百,曲禮三千”(《禮記·禮器》),古來之禮,不止此十七篇,亦不止《漢書·藝文志》著錄五十六篇。
至孔子時,禮文廢阙,冠、昏、喪、祭、射、鄉、朝、聘這八方面,統括禮之大體,故孔子手定此十七篇以為教本。
所謂《逸禮》,即令
《周禮》又稱《周官》,講官制和政治制度。
《儀禮》記述有關冠、婚、喪、祭、鄉、射、朝、聘等禮儀制度。
《禮記》則是一部秦漢以前儒家有關各種禮儀制度的論著選集,其中既有禮儀制度的記述,又有關于禮的理論及其倫理道德、學術思想的論述。
這裡,僅就有關《儀禮》一書的一些問題作一些簡要的說明。
《儀禮》的篇數與作者 今《十三經注疏》本《儀禮》,共十七篇,目次如下: 士冠禮第一 士昏禮第二 士相見禮第三 鄉飲酒禮第四 鄉射禮第五 燕禮第六 大射禮第七 聘禮第八 公食大夫禮第九 觐禮第十 喪服第十一 士喪禮第十二 既夕禮第十三 士虞禮第十四 特牲饋食禮第十五 少牢饋食禮第十六 有司徹第十七這個次序,為漢劉向《别錄》所列。
據文獻記載,漢武帝時,在孔壁中發現《古禮》五十六篇,其中十七篇與漢初經生所傳十七篇《儀禮》相同,但多出三十九篇。
此三十九篇禮文久佚,學者稱之為《逸禮》。
由此便産生一個問題:十七篇《儀禮》是不是一個殘本。
一種觀點據此認為,十七篇《儀禮》是一部殘缺不完之書。
另一種觀點正與此相反,認為十七篇《儀禮》并非一不完全的殘本,而是一部完備的著作。
清人邵懿辰《禮經通論》對此有很詳細的論證。
《禮記·昏義》說:“夫禮始于冠,本于昏,重于喪祭,尊于朝聘,和于射鄉,此禮之大體也。
” 觀今本《儀禮》十七篇,《昏義》所說作為“禮之大體”的上述八項内容,皆完整無缺。
另外,《禮記》中有很多篇是直接解釋《儀禮》的。
《禮記》有《冠義》釋《士冠禮》;有《昏義》釋《士昏禮》;有《問喪》釋《士喪禮》;有《祭義》、《祭統》釋《郊特牲》、《少牢饋食禮》、《有司徹》;有《鄉飲酒義》釋《鄉飲酒禮》;有《射義》釋《鄉射禮》、《大射禮》;有《燕義》釋《燕禮》;有《聘義》釋《聘禮》;有《朝事》(《大戴禮記》)釋《觐禮》;有《喪服四制》釋《喪服》,都不出《儀禮》十七篇之外。
由此可見,今本《儀禮》,應該說是一部體系和内容完備的著作。
邵懿辰認為,“經禮三百,曲禮三千”(《禮記·禮器》),古來之禮,不止此十七篇,亦不止《漢書·藝文志》著錄五十六篇。
至孔子時,禮文廢阙,冠、昏、喪、祭、射、鄉、朝、聘這八方面,統括禮之大體,故孔子手定此十七篇以為教本。
所謂《逸禮》,即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