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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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氏春秋·論人》:譬之若禦者,反諸己則車輕馬利,緻遠複食而不倦。
麟按:複食猶蓐食也。
《左文七年傳》:秣馬蓐食。
《漢書·韓信傳》:亭長妻晨炊蓐食。
王氏《經義述聞》曰:《方言》:蓐,厚也。
食之豐厚于常,謂之蓐食。
兩軍相攻,或竟日未已,故必厚食乃不饑。
亭長妻欲至食時不具食,以絕韓信,故亦必厚食乃不饑也。
此說是也。
複通腹。
《釋诂》:腹,厚也。
又《廣雅·釋诂》複複皆訓重。
《說文》??訓重,重訓厚。
是複聲字皆有厚義。
複食亦謂重厚之食,行遠者或竟日不食,必先厚食,故雲緻遠複食。
複食在緻遠下者,以緻遠上有車輕馬利,于文為類也。
《論語·子罕》篇:牢曰:子雲:吾不試,故藝。
鄭《注》:牢,弟子子牢也。
麟按:王氏《讀書雜志》謂此據《莊子·則陽》篇長梧封人問子牢之文,是也。
然在《仲尼弟子列傳》中,究莫審牢為何人。
竊謂牢即公伯竂。
《列傳》雲:公伯缭字子周。
尋《說文》:審,從牛冬省,取其四周匝也。
此即《西都賦》缭以周牆,《西京賦》缭垣綿聯之義。
〈《說文》:?,周垣也。
是牢、缭本皆有周義。
〉《淮南·本經訓》:牢籠天地。
牢借為簝。
《廣雅·釋器》:簝,籠也。
兩字一誼。
《荀子·王霸篇》:臯牢天下而制之。
馬融《廣成頌》:臯牢陵山。
李賢《注》:臯牢猶牢籠也。
則牢亦借為簝,此可證牢缭義近聲通。
《廣韻》公下雲:漢複姓,魯大夫公伯竂,何氏《姓苑》雲:彭城人。
是公伯姓而竂名,故牢以一字為稱。
馬融《論語注》稱伯竂者,劉氏寶楠謂猶冶長、馬遷之比。
又按:《史記》既以公伯缭入《弟子傳》,馬注《論語》亦雲:伯竂,魯人,弟子也。
其不當屏之門牆之外,審矣。
怨子路一事,千古瞢然。
按《說文》:訴,告也。
本為美惡之通稱。
《公羊昭三十一年傳》:負孝公之周訴天子。
《詩·柏舟》:薄言往訴。
《管子·版法解》:疏遠微賤者無所告??。
太史公《報任少卿書》:深幽囹圄之中,誰可告訴者。
皆非惡辭,蓋凡告己之冤與告人之過,無論是非虛實,皆可言訴。
馬《注》訓訴為谮,若以竂為讒人者,誤矣。
兩賢不合,自古有之。
宋世洛、蜀交诤,其事可證。
竂之訴路,猶蘇轼之攻程頤也。
轼非而頤是,猶竂非而路是也。
景伯之欲肆竂于市朝,一時憤激之詞,猶朱光庭力護頤而力攻轼也。
夫子于此,欲言竂是,則竂固非是;欲言竂非,則恐成景伯之妄動。
聊設權辭,歸之天命,〈旁注:道謂子路之道,非夫子之道也。
古所謂道術者,大小皆是。
子路之賢,豈得雲天道之可行邪?〉以排難解紛而已,非不屑教誨而為此語也。
後儒不達,乃生異議。
谯周雲:疑公伯缭是讒訴之人,孔子不責,而雲其如何,非弟子之流也。
王肅《家語》乃易以申缭。
明程敏政遂請罷缭從祀。
抑思夫子之于冉有,曰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豈非不屑教誨之語?而冉子不害其為賢。
況此對景伯語,乃是權詞,非真有棄竂之意耶。
以頤、轼比之,頤固賢者,轼亦不失為名臣。
子路固十哲,竂亦不失為七十異能之士。
谯、王、程之議,皆妄說也。
《呂氏春秋·論威》篇:鹹若狂魄。
《注》:鹹皆魄飛,蕩若狂人。
麟按:如高說,則當雲鹹魄飛若狂,是增字為訓也。
今考《列子·仲尼》篇:見南郭子,果若欺魄焉。
《釋文》:魄,片各反。
字書作欺??,人面醜也。
??,片各反。
尋欺即?之借。
《說文》:?,醜也。
今逐疫有?頭。
《淮南·精神訓》:視毛嫱、西施,猶?醜也。
《注》:?,頭。
???既為醜義,則意與?醜正同。
?字作倛,《荀子·非相》:面如蒙倛。
《注》:倛,方相也。
《周官·方相氏》狂夫四人,即《左傳》所謂狂夫阻之。
故此曰狂魄,謂狂夫???也。
方相之逐疫也,黃金四目,執戈疾驅,似狂者之形,故名狂夫。
此雲若狂魄者,若其疾走妄行,無所趨向也。
下文雲:行不知所之,走不知所往,是其義。
《呂氏春秋·有始覽》:天微以成,地塞以形。
《注》:天,陽也,虛而能施,故微以生萬物。
地,陰也,實而能受,故塞以成形兆也。
麟謂:微、塞義同。
塞借為思。
古文《尚書·堯典》文思安安,今文作文塞晏晏,此可證塞與思通。
《說文》:侖,思也。
龠下雲:侖,理也。
是恖理同義。
?從恖聲。
玉下雲:?理自外,可以知中。
缌從思聲。
《喪服·注》曰:謂之缌者,治其縷細如絲也。
《釋名·釋喪制》曰:缌,絲也,績麻細如絲也。
然則恖者,謂其?理微細也。
且《說文》恖從囟聲,而??亦從囟聲,是恖與??音義相通。
《說文》:??,微也。
且同從囟聲之??,《說文》雲小兒,亦與微義近。
故知塞借為恖,義與微同。
此說萬物萌芽之時,故皆以??微言。
《禮器》:或素或青,夏造殷因。
《注》:變白黑言素青者,秦二世時,趙高欲作亂,或以青為黑,黑為黃,民言從之,至今語猶存也。
《正義》引王肅《聖證論》,以為夏同堯,皆尚其紫色。
舜土德王,尚白。
而尚青者,土以生為功,東方生物之始,故尚青。
土既尚青,水則辟之,青而用白也,故殷是水德而尚白。
麟案:以青為黑,猶指鹿為馬,雖民間鄙言從之,然亦知其非實也,經師作《記》,豈得用此謬語乎?王肅以尚青為舜制,與《記》不合,尤非。
考《呂氏春秋·應同篇》雲:及禹之時,天先見草木秋冬不殺。
禹曰:木氣勝。
木氣勝故其色尚青,其事則木。
及湯之時,天先見金刃生于水。
湯曰:金氣勝。
金氣勝故其色尚白,其事則金。
是當時終始五德家言殷尚白則同,而夏則自有謂其尚青者。
《史記·封禅書》雲:夏得木德,青龍止于郊,草木暢茂。
殷得金德,銀自山溢。
亦即《呂覽》之說。
此《記》人亦取是說,非謂黑為青也。
至變白言素,則常語無變。
《荀子·成相篇》楊《注》:《漢書·藝文志》謂之《成相雜辭》,蓋亦賦之流也。
或曰:成功在相,故作《成相》三章。
謝校雲:成相之義,非謂成功在相也。
《禮記》:治亂以相。
相乃樂器,所謂舂牍。
又古者瞽必有相。
篇首即稱如瞽無相何伥伥,義已明矣。
首句請成相,言請奏此曲也。
《讀書雜志》曰:《漢志》所載《成相雜辭》,在漢人雜賦之末,非謂《荀子》之《成相篇》也。
以相為樂器,則成相二字義不可通。
且樂器多矣,何獨舉舂牍言之乎?若篇首稱如瞽無相,乃指相瞽之人而言,非樂器,亦非樂曲也。
竊謂相者治也。
成相者,成此治也。
請成相者,請言成治之方也。
麟按:《漢志》之《成相》,雖非即《荀子》之《成相》,而其體裁名義則一。
相之為舂牍,其說甚塙。
王謂成相二字不可通,則未解成字之義也。
成者,擊也。
《呂覽·長攻》篇雲:反鬥而擊之,一成腦塗地。
《注》:一成,一下也。
此說尚未塙。
其實一成即謂一擊耳。
故《論威》篇雲:專諸是也,獨手舉劍,至而已矣,吳王壹成。
此壹成謂壹刺,言吳王僚但壹刺而已,不煩多舉劍也。
〈髙《注》甚謬不辨。
〉成之訓擊、訓刺雖小異,而其為直搗則同。
其字從丁聲,蓋借為朾。
《說文》:朾,撞也。
字亦作打、作揨。
《廣雅·釋诂》雲:打,擊也。
此一成腦塗地之義也。
又雲:揨,刺也。
此吳王壹成之義也。
此成相則訓擊相。
《樂記》:治亂以相。
《注》雲:《周禮·大師職》曰:大祭祀,帥瞽登歌,令奏擊拊。
相即拊也,亦以節樂。
據此是相須擊,故曰成相。
而于樂器獨舉相者,亦以其能節樂也。
其文言請成相者,謂請擊相也。
言托于成相以喻意者,謂托于擊相以喻意也。
言凡成相者,謂凡擊相時所歌,總目下文也。
言成相竭辭不蹷者,謂擊相畢而辭不蹷也。
此為樂器,豁然無疑矣。
至以如瞽者無相牽合成相,自宜為王所駁。
古詩以弦誦相授,久則音節諧熟,觸口而成。
故後人作一曲,或襲用古詞,而義實大異。
《呂氏春秋·古樂》篇:湯乃命伊尹作為大護,歌晨露,修九招、六列,以見其善。
按晨露若作朝露解,蒿裡挽歌,不可比于雅、頌矣。
竊謂晨露乃振鹭之借。
《周頌》有《振鹭》雲:振鹭于飛,于彼西雍。
《魯頌·有駜》亦雲:振振鹭,鹭于下。
皆本此也。
而後世歌者,惟取其音,則亦或以晨露為朝露之義。
漢《鼓吹铙歌》十八曲,有《朱鹭曲》,其詞曰:朱鹭魚,以烏路訾耶?鹭何食,食茄下,不之食,不以吐,将以問誅者。
而何承天拟作《朱路》篇則曰:朱路揚和鸾,翠蓋耀金華。
有《翁離曲》,亦作《擁離》,其詞曰:擁離趾中可築室,何用葺之蕙用蘭,擁離趾中。
而何承天拟作《雍離》篇,則曰雍士多離心,荊民懷怨情。
有《上邪曲》,其詞曰:上邪,我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絕衰。
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
而何承天拟作《上邪》篇,則曰:上邪下難正,衆枉不可橋。
〈以上皆見《宋書·樂志》。
〉是皆取其字同音同,而義則大異者也。
又如有娀二女作歌曰:燕燕往飛。
而《邶風》曰:燕燕于飛。
塗山女作歌曰:候人兮猗。
而《曹風》曰:彼候人兮。
孔甲作《破斧》之歌,而《豳風》亦有《破斧》。
其義皆異。
《宋書·樂志》言漢章帝元和二年宗廟樂故事,食舉,《鹿鳴》、《承元氣》二曲。
三年,自作詩四篇,一曰《思齊皇姚》,二曰《六骐??》,三曰《竭肅雍》,四曰《陟叱根》,合前六曲以為宗廟食舉。
案《竭肅雍》、《陟叱根》,皆未得其解,皆因音節諧熟之故。
又有用古調以成新曲,而其篇題與詩旨絕遠者,則委曲傅合以就之。
如古《黃雀行》、《釣竿行》,未知何旨?傅玄作《鼓吹曲》以頌晉德,則因黃雀而傅合于伯益之知鳥言,因釣竿而傅合于太公之善餌術,然後可以言神雀來遊,飛龍戾天,而與晉德相會矣。
然古之《黃雀》、《釣竿》,其取義未必在緻嘉瑞、用陰符也。
此委曲遷就者,又是一例,疑三百篇中,亦必有此。
凡詩或以數字成句度,不可增減,或取協音律,不能曲随己意,故其語有不可以訓诂常法為說者。
如古詞《雞鳴高樹顚》雲:黃金絡馬頭,颎颎何煌煌。
颎颎煌煌義無大異,而中間以何字,直以取足五言耳,此豈可以尋常訓诂論乎?《史通·雜說》雲:積字成文,由趨聲對,蓋以識史書則可,而詩則自古為别一矣。
又當時常語,不可以訓诂剖析者,如魏武帝《蒲生》篇,東阿王《明月》篇,皆雲:今日樂相樂。
魏文帝《朝日》篇雲:朝日樂相樂。
是樂相樂為當時常語,然必以訓诂分析之,則難通矣。
《管子·輕重戊》篇:桓公曰:魯梁之于齊也,千谷也,蜂螫也,齒之有唇也。
今吾欲下魯梁,何行而可?管子對曰:魯梁之民俗為绨。
公服绨,令左右服之,民從而服之。
公因令齊勿敢為,必仰于魯梁,則是魯梁釋其農事而作绨矣。
桓公曰:諾。
即為服于泰山之陽,十日而服之。
管子告魯梁之賈人曰:子為我緻绨千匹,賜子金三百斤,什至而金三千金,則是魯梁不賦于民,财用足也。
魯梁之君聞之,則教其民為绨。
麟按:《晉書·王導傳》雲:時帑藏空竭,庫中惟有練數千端,鬻之不售,而國用不給。
導患之,乃與朝賢俱制練布單衣,于是士人翕然競服之,練遂踴貴,乃令主者出賣,端至一金。
其意與此異,而其術與此同,皆由貴者創服,則其價不得不至騰踴,名臣之見大略相符。
〈謝安提蒲葵扇,意亦同此。
但為其鄉人謀,非為國耳。
〉或謂管子為賈豎所不屑為,是豈知濟急之權哉?凡《輕重》諸篇,皆可以此觀之。
《晉書·慕容廆載記》:廆以大棘城,即帝颛顼之墟也。
元康四年,乃移居之。
按大棘城在今盛京義州西北,以為颛顼之墟,無考。
又《苻堅載記》:新平王雕上疏曰:新平地,古颛顼之墟,裡名雞闾。
按此說尤無稽。
據《左傳》:衛,颛顼之虛也。
去大棘、新平皆遠,斯豈當時谶緯有此異言,抑假立名号者妄造以诳衆欤? 《論語·八佾》篇:子語魯大師樂曰:樂其可知也。
始作,翕如也。
從之,純如也,皦如也,繹如也。
以成。
鄭以始作為金奏,從之為八音皆作。
何以始作為五音始奏,從之為五音既發,放縱盡其音聲。
近李氏惇又以翕如、純如、皦如、繹如為升歌笙間合樂四節。
鄭、何訓诂有可從,而大義則三家皆失之。
按言樂其可知者,非教以隐奧難明之理,乃謂七音十二律,乍聽之而可知耳。
凡人聽樂能知其宮商,而獨聽一聲,則鮮知其為宮為商也。
即知其為宮為商,而不能知其為某律之宮,某律之商也。
漢元和時,試嚴宣十二律,其二中,其四不中,其六不知何律。
是樂人聽音,自古為難。
夫子言樂其可知者,即謂以律調笛,乍聽一音,而可知其某律某音耳。
按《宋書·律志》曰:黃锺之笛,正聲應黃锺,下征應林锺,長二尺八寸四分四釐有奇。
〈正聲調法,以黃锺為宮,則姑洗為角。
翕為笛之聲,應姑洗,故以四角之長為黃锺之笛也。
其宮聲正而不倍,故曰正聲。
〇麟按:姑洗律長七寸一分一厘強,故四之為二尺八寸四分四釐有奇也。
〉正聲調法,黃锺為宮,〈第一孔。
〉應锺為變宮,〈第二孔。
〉南呂為羽,〈第三孔。
〉林锺為征,〈第四孔。
〉蕤賓為變征,〈第五附孔。
〉姑洗為角,〈笛體中聲。
〉太蔟為商。
〈笛後出孔也。
商聲濁于角,當在角下,而角聲以在體中,故上其商孔,令在宮上,清于宮也。
然則宮商正也,馀聲皆倍也。
是故從宮以下孔轉下轉濁也。
〉下征調法,林锺為宮,〈第四孔也。
本正聲黃锺之征。
征清當在宮上,用笛之宜,倍令濁下,故日下征。
下征更為宮者,記所謂五聲十二律,還相為宮者,然則正聲調清,下征調濁也。
〉南呂為商,〈第三孔。
本正聲黃锺之羽,今為下征之商。
〉應锺為角,〈第二孔也。
本正聲黃锺之變宮,今為下征之角也。
〉黃锺為變征,〈下征之調,林锺為宮,大呂當變征,而黃锺笛本無大呂之聲,故假用黃锺以為變征也。
假用之法,當變征之聲,則俱發黃锺及太蔟應锺三孔。
黃锺應濁而太蔟清,大呂律在二律之間,俱發三孔而微硙??之,則得大呂變征之聲矣。
諸笛下征調求變征之法皆如此。
〉太蔟為征,〈笛後出孔,本正聲之商,今為下征之征。
〉姑洗為羽,〈笛體中翕聲也。
本正聲之角,今為下征之羽也。
〉蕤賓為變宮。
〈附孔是也。
本正聲之變征也,今為下征之變宮也。
然則正聲之調,孔轉下轉濁,下征之調,孔轉上轉清也。
〉清角之調,以姑洗為宮,〈即是笛體中翕聲也。
于正聲為角,于下征為羽,清角之調乃以為宮,而哨吹令清,故曰清角,唯得為宛詩謠俗之曲,不合雅樂也。
〉蕤賓為商,〈正也。
〉林锺為角,〈非正也。
〉南呂為變征,〈非正也。
〉應锺為征,〈正也。
〉黃锺為羽,〈非正也。
〉太蔟為變宮。
〈非正也。
清角之調,唯宮商及征與律相應,馀四聲非正者皆濁,一律哨吹,令清假而用之,其例一也。
〇以上《宋書》。
〉是說也,可以說此經之義。
蓋始作翕如者,謂初試律笛未發指而吹,體中翕聲也。
如黃锺之笛,體中翕聲,實姑洗律之正聲也。
從之者,何雲:從讀曰縱,言五音既發,放縱盡其音聲,此讀是也。
縱之即是發指,始作但有體中聲,至是則發指而成各調矣。
其調有三:曰下征則純如也;曰正聲則皦如也;曰清角則繹如也。
皆指其宮聲。
純讀曰黗。
《說文》:黗,黃濁黑也。
此但取其濁義。
下征轉上轉清,而宮聲在下,其聲甚濁,所謂下征調濁,據宮聲言也,故曰黗如也。
皦如者,鄭雲:清别之貌。
包《注》:何雲:言其音節分明也。
皇《疏》謂其音節明亮皎皎然,皆與清别義近。
或謂當作清濁别,非是。
訓亦是也。
正聲五者皆濁,惟宮商則清,所謂正聲調清,亦據宮聲言也。
故曰皦也。
繹如者,《說文》:繹,抽絲也。
《釋訓》:繹繹,生也。
正聲以宮商居上,自角以上五聲居下,下征自宮至征,聲雖轉上,而變宮與羽,仍居宮下,皆未合乎七聲轉上之本次,惟清角則宮居最下,以次轉上,至變宮而居最上,聲雖不合雅樂,而于七音次叙最合,如抽絲以緒相生,故日繹如也。
于是三調終矣,故曰以成也。
是故聽其聲翕然如物之合,則知其始作體中聲矣;聽其聲黗然而濁,則知其發第四孔而奏下征之宮矣;聽其聲皦然清别,則知其發第一孔而奏正聲之宮矣;聽其聲繹然如抽絲,則知其奏清角以體中聲為宮,而發第五孔以上為商角變征徼羽變宮矣。
黃锺笛然,他笛亦然。
先聽一笛,知之既精,則聽他笛皆知之,故曰。
此以調律聽聲言,非有隐奧之義也。
柳宗元《與許京兆孟容書》:自古賢人才士秉志遵分,被謗議不能自明者,僅以百數。
姚範曰:韓、柳文及唐人詩内,凡用僅字,每以多為義。
《晉書·劉頌傳》:三代延祚久長,近者五六百歲,遠者僅将千載。
《趙王倫傳》:戰所殺害僅十萬人。
則以僅為多,亦不始唐人矣。
麟按:此僅借為幾,古幾聲堇聲相轉,故《說文》僟訓精謹,聲義同也。
《七月·傳》墐訓塗,《說文》??訓以血有所刉塗祭也,亦聲義通也。
《漢書·叙傳》:賈廑從旅。
晉灼曰:廑,無幾也。
蓋長言無幾為廑,短言幾亦為廑,古訓之常。
〈廑輿僅同。
〉如《晉書》及柳文僅字,必讀為幾,與全句合讀,多義乃見,若竟以言僅為多,則非也。
《隋書·禮儀志》六:梁制,拜陵則箋布單衣。
《通典》卷六十一同。
按箋布不知何物,今日本有紙布,箋布豈即其物乎?考《梁書·諸夷列傳》:扶桑國地在中國之東,其土多扶桑木,故以為名。
扶桑葉似桐,而初生如筍,國人食之,實如梨而赤,績其皮為布以為衣,亦以為綿,有文字,以扶桑皮為紙。
按扶桑皮既可作紙,亦可作布,正今之紙布。
扶桑蓋屬于倭者。
〈據《傳》雲:文身國在倭國東北七千馀裡。
大漢國在文身國東五千馀裡。
扶桑國在大漢國東二萬馀裡。
此當時誇大之言。
據雲,扶桑國舊無佛法,宋大明二年罽賓國嘗有比丘五人遊行至其國,流通佛法經像,教令出家,風俗遂改。
此正日本崇尚佛法所自始,然則扶桑當去倭不遠。
〉而倭則梁高祖即位時,嘗進其王武号征東大将軍。
然則當時倭國或以紙布入貢,中國效之而為箋布矣。
《禮器》:祭祀不祈,不麾蚤。
《注》:麾之言快也。
祭有時,不以先之為快也。
齊人所善曰麾。
《釋文》:摩,本又作麾,毀皮反。
焦氏《禮記補疏》曰:《說文》:快,喜也。
麾即?謙之?。
鄭氏注《易》,讀?為宣。
《方言》雲:逞、苦、了,快也。
郭璞《注》雲:今江東人呼快為愃,相緣反。
《一切經音義》雲:宣,古文愃,同快,既呼為愃,則讀麾為快,與讀?為宣同也。
麟案:鄭說得焦氏引申,渙然冰釋,然祭以先為快,殊非人情所有,無為特箸文禁之。
竊謂此句與不祈一意。
蚤借為?。
《考工·輪人》:欲其蚤之正也。
《儀禮·士喪禮》:蚤揄如他日。
《禮記·曲禮》:不蚤鬋。
《荀子·大略》:争利如蚤甲而喪其掌。
皆借蚤為?,即今爪字。
麾當從《釋文》作摩之本,古字摩與磨通。
曷謂磨??古人禳祈皆磨?。
《呂氏春秋·順民》篇:昔者湯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湯乃以身禱于桑林,于是翦其髪,??其手,〈??即磨字。
《精通》篇:刃若新??研。
《注》:??,砥也,可證。
《文選·應休琏與廣川長書·注》引此作磨。
然《辯命論·注》引此仍作磨。
《論衡·感虛篇》作麗。
《三國·蜀志·郤正傳·注》引《呂氏》作攦。
磨麗同部,故靡麗為連語,作麗作攦,皆磨之借,磨字非不可通。
孫頤谷從磨字,今依用之。
〉以身為犧牲。
是雩祭有磨?者也。
《史記·魯世家》:成王少時病,周公乃自揃其蚤,沈之河,以祝于神。
《蒙恬列傳》:成王有病甚殆,公旦自揃其爪以沈于河。
揃?磨?事小異,而意大同。
是禱疾有磨?者也。
然則不磨?,猶言不雩不禱疾,與不祈同意。
若然祈與雩禱皆禮所有,而言不祈不磨?者,鄭答趙商所謂祭祀主于孝敬,禱祈有為言之,非禮之常。
其說是也。
其不直言不雩不禱,而言不磨?者,古書多錯綜成文。
如言不雩不禱,則病其質。
故文言之曰不磨?也。
若杭堇浦謂不指??爬搔,所謂手容恭。
抑思上言不祈,下言不樂葆大,不善嘉事,皆謂緻祭之意,非謂臨祭之儀,豈得以繁文碎節雜廁其間耶?說殊不允。
《秋官·掌戮》:髡者使守積。
《注》:鄭司農雲:髡當為完,謂但居作三年,不虧體者也。
玄謂此出五刑之中。
髡者,必王之同族不宮者。
宮之為翦其類,髡頭而已。
守積,積在隐者,宜也。
麟謂二說皆自古相傳,莫定一是。
尋積字從禾。
《大行人》:出入五積。
《注》:謂饋之刍米也。
《左僖三十三年傳》:居則具一日之積。
《注》:刍米禾薪。
然字既從禾,則刍薪尚屬引申,其本義則專指米禾而已。
《詩》所謂乃積乃倉,是也。
髡者,《說文》雲:??髪也。
凡隐疾無髪為秃,人去其髪為髡。
委未必由于髡,髡則無不秃矣。
秃字從禾。
《說文》引王育說;蒼颉出,見秃人伏禾中,因以制字。
此說不厭人心,其實制字之初,原以髡者使守米禾,故秃字從禾下兒,即此見髡者守積,自黃帝時然矣。
故曰:此古義也。
司農讀為完,《漢·刑法志》引《周禮》作完者使守積,是故書有作完者。
然髡字明了易知,而司農必讀從不甚明了之完字者,蓋是刑為王族當宮而降者,說亦最古,司農竟亦如是。
其所謂完,與《刑法志》所謂完為城旦舂者,又少異。
完即《說文》所謂耏。
《說文》雲:耏,罪不至髡也。
或從寸作耐。
《漢書·高帝紀》:耏以上請之。
師古曰:耏,謂頰旁毛也。
蓋完其髪,而去其頰毛,是之謂耏。
頰毛即須也。
須髯生于沖任之氣,故宮者無須。
然則以耏代宮者,即古象刑之意。
象刑當大辟,則衣無領緣,若言無首領,無所用此也。
今此當宮則去須髯,若言腐刑者,不能生須也。
此說降宮之義,故讀為完,亦古義也。
兩鄭之義,雖未知孰是,然以降宮為說,則決當讀完,而不當讀髡。
原宮刑與去須髪,輕重懸殊,本不足以相代,然去須可以代宮者,正以其形貌相似,故為此象刑以示恥之耳。
若去髪則既無其實,又無其形,何足以相代。
以此為王族降宮之刑,豈體百姓之道邪? 《樂記》:今夫古樂,進旅退旅。
按此與今夫新樂,進俯退俯為對文,不當如《注》訓旅為俱。
旅者,旅距也。
《後漢書·馬援傳》:黠羌欲旅距。
亦作呂巨。
《莊子·列禦寇》篇:一命而呂巨。
此與上文一命而伛,再命而偻,三命而俯為對文,此呂巨為高仰伉直之貌。
《釋文》訓呂巨為矯貌,稍失其旨,然以為矯強為直,亦可通。
〈李賢注《後漢》,訓旅巨為不從之貌。
謂其倔強自肆也。
古樂言旅者,美惡不嫌同群。
〉旅與俯正相反。
此下文進俯退俯,《注》雲:俯猶曲也。
〈此說是也。
以為不齊一,則失之。
〉新樂俯而曲,古樂仰而直,一曼衍,一肆直也。
《吳語》:擁铎拱稽。
《解》:唐尚書雲:稽,棨戟也。
此義近人未能發明。
按《說文》:稽,留止也。
從??從尤,旨聲。
??,木之曲頭,止不能上也。
?,??,多小意而止也。
從??,從支,隻聲。
?,??也。
從??,從又,句聲。
又者從醜省,是稽??三字,皆受義于木曲頭之??字,而稽?非特義同,實乃一字,蓋隻旨同聲,如《左襄十一年傳》樂旨君子,即樂隻君子,可證也。
《廣韻》??皆訓曲枝果。
段氏懋堂曰:??或作枳椇,或作枳枸,或作枳句,或作
麟按:複食猶蓐食也。
《左文七年傳》:秣馬蓐食。
《漢書·韓信傳》:亭長妻晨炊蓐食。
王氏《經義述聞》曰:《方言》:蓐,厚也。
食之豐厚于常,謂之蓐食。
兩軍相攻,或竟日未已,故必厚食乃不饑。
亭長妻欲至食時不具食,以絕韓信,故亦必厚食乃不饑也。
此說是也。
複通腹。
《釋诂》:腹,厚也。
又《廣雅·釋诂》複複皆訓重。
《說文》??訓重,重訓厚。
是複聲字皆有厚義。
複食亦謂重厚之食,行遠者或竟日不食,必先厚食,故雲緻遠複食。
複食在緻遠下者,以緻遠上有車輕馬利,于文為類也。
《論語·子罕》篇:牢曰:子雲:吾不試,故藝。
鄭《注》:牢,弟子子牢也。
麟按:王氏《讀書雜志》謂此據《莊子·則陽》篇長梧封人問子牢之文,是也。
然在《仲尼弟子列傳》中,究莫審牢為何人。
竊謂牢即公伯竂。
《列傳》雲:公伯缭字子周。
尋《說文》:審,從牛冬省,取其四周匝也。
此即《西都賦》缭以周牆,《西京賦》缭垣綿聯之義。
〈《說文》:?,周垣也。
是牢、缭本皆有周義。
〉《淮南·本經訓》:牢籠天地。
牢借為簝。
《廣雅·釋器》:簝,籠也。
兩字一誼。
《荀子·王霸篇》:臯牢天下而制之。
馬融《廣成頌》:臯牢陵山。
李賢《注》:臯牢猶牢籠也。
則牢亦借為簝,此可證牢缭義近聲通。
《廣韻》公下雲:漢複姓,魯大夫公伯竂,何氏《姓苑》雲:彭城人。
是公伯姓而竂名,故牢以一字為稱。
馬融《論語注》稱伯竂者,劉氏寶楠謂猶冶長、馬遷之比。
又按:《史記》既以公伯缭入《弟子傳》,馬注《論語》亦雲:伯竂,魯人,弟子也。
其不當屏之門牆之外,審矣。
怨子路一事,千古瞢然。
按《說文》:訴,告也。
本為美惡之通稱。
《公羊昭三十一年傳》:負孝公之周訴天子。
《詩·柏舟》:薄言往訴。
《管子·版法解》:疏遠微賤者無所告??。
太史公《報任少卿書》:深幽囹圄之中,誰可告訴者。
皆非惡辭,蓋凡告己之冤與告人之過,無論是非虛實,皆可言訴。
馬《注》訓訴為谮,若以竂為讒人者,誤矣。
兩賢不合,自古有之。
宋世洛、蜀交诤,其事可證。
竂之訴路,猶蘇轼之攻程頤也。
轼非而頤是,猶竂非而路是也。
景伯之欲肆竂于市朝,一時憤激之詞,猶朱光庭力護頤而力攻轼也。
夫子于此,欲言竂是,則竂固非是;欲言竂非,則恐成景伯之妄動。
聊設權辭,歸之天命,〈旁注:道謂子路之道,非夫子之道也。
古所謂道術者,大小皆是。
子路之賢,豈得雲天道之可行邪?〉以排難解紛而已,非不屑教誨而為此語也。
後儒不達,乃生異議。
谯周雲:疑公伯缭是讒訴之人,孔子不責,而雲其如何,非弟子之流也。
王肅《家語》乃易以申缭。
明程敏政遂請罷缭從祀。
抑思夫子之于冉有,曰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豈非不屑教誨之語?而冉子不害其為賢。
況此對景伯語,乃是權詞,非真有棄竂之意耶。
以頤、轼比之,頤固賢者,轼亦不失為名臣。
子路固十哲,竂亦不失為七十異能之士。
谯、王、程之議,皆妄說也。
《呂氏春秋·論威》篇:鹹若狂魄。
《注》:鹹皆魄飛,蕩若狂人。
麟按:如高說,則當雲鹹魄飛若狂,是增字為訓也。
今考《列子·仲尼》篇:見南郭子,果若欺魄焉。
《釋文》:魄,片各反。
字書作欺??,人面醜也。
??,片各反。
尋欺即?之借。
《說文》:?,醜也。
今逐疫有?頭。
《淮南·精神訓》:視毛嫱、西施,猶?醜也。
《注》:?,頭。
???既為醜義,則意與?醜正同。
?字作倛,《荀子·非相》:面如蒙倛。
《注》:倛,方相也。
《周官·方相氏》狂夫四人,即《左傳》所謂狂夫阻之。
故此曰狂魄,謂狂夫???也。
方相之逐疫也,黃金四目,執戈疾驅,似狂者之形,故名狂夫。
此雲若狂魄者,若其疾走妄行,無所趨向也。
下文雲:行不知所之,走不知所往,是其義。
《呂氏春秋·有始覽》:天微以成,地塞以形。
《注》:天,陽也,虛而能施,故微以生萬物。
地,陰也,實而能受,故塞以成形兆也。
麟謂:微、塞義同。
塞借為思。
古文《尚書·堯典》文思安安,今文作文塞晏晏,此可證塞與思通。
《說文》:侖,思也。
龠下雲:侖,理也。
是恖理同義。
?從恖聲。
玉下雲:?理自外,可以知中。
缌從思聲。
《喪服·注》曰:謂之缌者,治其縷細如絲也。
《釋名·釋喪制》曰:缌,絲也,績麻細如絲也。
然則恖者,謂其?理微細也。
且《說文》恖從囟聲,而??亦從囟聲,是恖與??音義相通。
《說文》:??,微也。
且同從囟聲之??,《說文》雲小兒,亦與微義近。
故知塞借為恖,義與微同。
此說萬物萌芽之時,故皆以??微言。
《禮器》:或素或青,夏造殷因。
《注》:變白黑言素青者,秦二世時,趙高欲作亂,或以青為黑,黑為黃,民言從之,至今語猶存也。
《正義》引王肅《聖證論》,以為夏同堯,皆尚其紫色。
舜土德王,尚白。
而尚青者,土以生為功,東方生物之始,故尚青。
土既尚青,水則辟之,青而用白也,故殷是水德而尚白。
麟案:以青為黑,猶指鹿為馬,雖民間鄙言從之,然亦知其非實也,經師作《記》,豈得用此謬語乎?王肅以尚青為舜制,與《記》不合,尤非。
考《呂氏春秋·應同篇》雲:及禹之時,天先見草木秋冬不殺。
禹曰:木氣勝。
木氣勝故其色尚青,其事則木。
及湯之時,天先見金刃生于水。
湯曰:金氣勝。
金氣勝故其色尚白,其事則金。
是當時終始五德家言殷尚白則同,而夏則自有謂其尚青者。
《史記·封禅書》雲:夏得木德,青龍止于郊,草木暢茂。
殷得金德,銀自山溢。
亦即《呂覽》之說。
此《記》人亦取是說,非謂黑為青也。
至變白言素,則常語無變。
《荀子·成相篇》楊《注》:《漢書·藝文志》謂之《成相雜辭》,蓋亦賦之流也。
或曰:成功在相,故作《成相》三章。
謝校雲:成相之義,非謂成功在相也。
《禮記》:治亂以相。
相乃樂器,所謂舂牍。
又古者瞽必有相。
篇首即稱如瞽無相何伥伥,義已明矣。
首句請成相,言請奏此曲也。
《讀書雜志》曰:《漢志》所載《成相雜辭》,在漢人雜賦之末,非謂《荀子》之《成相篇》也。
以相為樂器,則成相二字義不可通。
且樂器多矣,何獨舉舂牍言之乎?若篇首稱如瞽無相,乃指相瞽之人而言,非樂器,亦非樂曲也。
竊謂相者治也。
成相者,成此治也。
請成相者,請言成治之方也。
麟按:《漢志》之《成相》,雖非即《荀子》之《成相》,而其體裁名義則一。
相之為舂牍,其說甚塙。
王謂成相二字不可通,則未解成字之義也。
成者,擊也。
《呂覽·長攻》篇雲:反鬥而擊之,一成腦塗地。
《注》:一成,一下也。
此說尚未塙。
其實一成即謂一擊耳。
故《論威》篇雲:專諸是也,獨手舉劍,至而已矣,吳王壹成。
此壹成謂壹刺,言吳王僚但壹刺而已,不煩多舉劍也。
〈髙《注》甚謬不辨。
〉成之訓擊、訓刺雖小異,而其為直搗則同。
其字從丁聲,蓋借為朾。
《說文》:朾,撞也。
字亦作打、作揨。
《廣雅·釋诂》雲:打,擊也。
此一成腦塗地之義也。
又雲:揨,刺也。
此吳王壹成之義也。
此成相則訓擊相。
《樂記》:治亂以相。
《注》雲:《周禮·大師職》曰:大祭祀,帥瞽登歌,令奏擊拊。
相即拊也,亦以節樂。
據此是相須擊,故曰成相。
而于樂器獨舉相者,亦以其能節樂也。
其文言請成相者,謂請擊相也。
言托于成相以喻意者,謂托于擊相以喻意也。
言凡成相者,謂凡擊相時所歌,總目下文也。
言成相竭辭不蹷者,謂擊相畢而辭不蹷也。
此為樂器,豁然無疑矣。
至以如瞽者無相牽合成相,自宜為王所駁。
古詩以弦誦相授,久則音節諧熟,觸口而成。
故後人作一曲,或襲用古詞,而義實大異。
《呂氏春秋·古樂》篇:湯乃命伊尹作為大護,歌晨露,修九招、六列,以見其善。
按晨露若作朝露解,蒿裡挽歌,不可比于雅、頌矣。
竊謂晨露乃振鹭之借。
《周頌》有《振鹭》雲:振鹭于飛,于彼西雍。
《魯頌·有駜》亦雲:振振鹭,鹭于下。
皆本此也。
而後世歌者,惟取其音,則亦或以晨露為朝露之義。
漢《鼓吹铙歌》十八曲,有《朱鹭曲》,其詞曰:朱鹭魚,以烏路訾耶?鹭何食,食茄下,不之食,不以吐,将以問誅者。
而何承天拟作《朱路》篇則曰:朱路揚和鸾,翠蓋耀金華。
有《翁離曲》,亦作《擁離》,其詞曰:擁離趾中可築室,何用葺之蕙用蘭,擁離趾中。
而何承天拟作《雍離》篇,則曰雍士多離心,荊民懷怨情。
有《上邪曲》,其詞曰:上邪,我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絕衰。
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
而何承天拟作《上邪》篇,則曰:上邪下難正,衆枉不可橋。
〈以上皆見《宋書·樂志》。
〉是皆取其字同音同,而義則大異者也。
又如有娀二女作歌曰:燕燕往飛。
而《邶風》曰:燕燕于飛。
塗山女作歌曰:候人兮猗。
而《曹風》曰:彼候人兮。
孔甲作《破斧》之歌,而《豳風》亦有《破斧》。
其義皆異。
《宋書·樂志》言漢章帝元和二年宗廟樂故事,食舉,《鹿鳴》、《承元氣》二曲。
三年,自作詩四篇,一曰《思齊皇姚》,二曰《六骐??》,三曰《竭肅雍》,四曰《陟叱根》,合前六曲以為宗廟食舉。
案《竭肅雍》、《陟叱根》,皆未得其解,皆因音節諧熟之故。
又有用古調以成新曲,而其篇題與詩旨絕遠者,則委曲傅合以就之。
如古《黃雀行》、《釣竿行》,未知何旨?傅玄作《鼓吹曲》以頌晉德,則因黃雀而傅合于伯益之知鳥言,因釣竿而傅合于太公之善餌術,然後可以言神雀來遊,飛龍戾天,而與晉德相會矣。
然古之《黃雀》、《釣竿》,其取義未必在緻嘉瑞、用陰符也。
此委曲遷就者,又是一例,疑三百篇中,亦必有此。
凡詩或以數字成句度,不可增減,或取協音律,不能曲随己意,故其語有不可以訓诂常法為說者。
如古詞《雞鳴高樹顚》雲:黃金絡馬頭,颎颎何煌煌。
颎颎煌煌義無大異,而中間以何字,直以取足五言耳,此豈可以尋常訓诂論乎?《史通·雜說》雲:積字成文,由趨聲對,蓋以識史書則可,而詩則自古為别一矣。
又當時常語,不可以訓诂剖析者,如魏武帝《蒲生》篇,東阿王《明月》篇,皆雲:今日樂相樂。
魏文帝《朝日》篇雲:朝日樂相樂。
是樂相樂為當時常語,然必以訓诂分析之,則難通矣。
《管子·輕重戊》篇:桓公曰:魯梁之于齊也,千谷也,蜂螫也,齒之有唇也。
今吾欲下魯梁,何行而可?管子對曰:魯梁之民俗為绨。
公服绨,令左右服之,民從而服之。
公因令齊勿敢為,必仰于魯梁,則是魯梁釋其農事而作绨矣。
桓公曰:諾。
即為服于泰山之陽,十日而服之。
管子告魯梁之賈人曰:子為我緻绨千匹,賜子金三百斤,什至而金三千金,則是魯梁不賦于民,财用足也。
魯梁之君聞之,則教其民為绨。
麟按:《晉書·王導傳》雲:時帑藏空竭,庫中惟有練數千端,鬻之不售,而國用不給。
導患之,乃與朝賢俱制練布單衣,于是士人翕然競服之,練遂踴貴,乃令主者出賣,端至一金。
其意與此異,而其術與此同,皆由貴者創服,則其價不得不至騰踴,名臣之見大略相符。
〈謝安提蒲葵扇,意亦同此。
但為其鄉人謀,非為國耳。
〉或謂管子為賈豎所不屑為,是豈知濟急之權哉?凡《輕重》諸篇,皆可以此觀之。
《晉書·慕容廆載記》:廆以大棘城,即帝颛顼之墟也。
元康四年,乃移居之。
按大棘城在今盛京義州西北,以為颛顼之墟,無考。
又《苻堅載記》:新平王雕上疏曰:新平地,古颛顼之墟,裡名雞闾。
按此說尤無稽。
據《左傳》:衛,颛顼之虛也。
去大棘、新平皆遠,斯豈當時谶緯有此異言,抑假立名号者妄造以诳衆欤? 《論語·八佾》篇:子語魯大師樂曰:樂其可知也。
始作,翕如也。
從之,純如也,皦如也,繹如也。
以成。
鄭以始作為金奏,從之為八音皆作。
何以始作為五音始奏,從之為五音既發,放縱盡其音聲。
近李氏惇又以翕如、純如、皦如、繹如為升歌笙間合樂四節。
鄭、何訓诂有可從,而大義則三家皆失之。
按言樂其可知者,非教以隐奧難明之理,乃謂七音十二律,乍聽之而可知耳。
凡人聽樂能知其宮商,而獨聽一聲,則鮮知其為宮為商也。
即知其為宮為商,而不能知其為某律之宮,某律之商也。
漢元和時,試嚴宣十二律,其二中,其四不中,其六不知何律。
是樂人聽音,自古為難。
夫子言樂其可知者,即謂以律調笛,乍聽一音,而可知其某律某音耳。
按《宋書·律志》曰:黃锺之笛,正聲應黃锺,下征應林锺,長二尺八寸四分四釐有奇。
〈正聲調法,以黃锺為宮,則姑洗為角。
翕為笛之聲,應姑洗,故以四角之長為黃锺之笛也。
其宮聲正而不倍,故曰正聲。
〇麟按:姑洗律長七寸一分一厘強,故四之為二尺八寸四分四釐有奇也。
〉正聲調法,黃锺為宮,〈第一孔。
〉應锺為變宮,〈第二孔。
〉南呂為羽,〈第三孔。
〉林锺為征,〈第四孔。
〉蕤賓為變征,〈第五附孔。
〉姑洗為角,〈笛體中聲。
〉太蔟為商。
〈笛後出孔也。
商聲濁于角,當在角下,而角聲以在體中,故上其商孔,令在宮上,清于宮也。
然則宮商正也,馀聲皆倍也。
是故從宮以下孔轉下轉濁也。
〉下征調法,林锺為宮,〈第四孔也。
本正聲黃锺之征。
征清當在宮上,用笛之宜,倍令濁下,故日下征。
下征更為宮者,記所謂五聲十二律,還相為宮者,然則正聲調清,下征調濁也。
〉南呂為商,〈第三孔。
本正聲黃锺之羽,今為下征之商。
〉應锺為角,〈第二孔也。
本正聲黃锺之變宮,今為下征之角也。
〉黃锺為變征,〈下征之調,林锺為宮,大呂當變征,而黃锺笛本無大呂之聲,故假用黃锺以為變征也。
假用之法,當變征之聲,則俱發黃锺及太蔟應锺三孔。
黃锺應濁而太蔟清,大呂律在二律之間,俱發三孔而微硙??之,則得大呂變征之聲矣。
諸笛下征調求變征之法皆如此。
〉太蔟為征,〈笛後出孔,本正聲之商,今為下征之征。
〉姑洗為羽,〈笛體中翕聲也。
本正聲之角,今為下征之羽也。
〉蕤賓為變宮。
〈附孔是也。
本正聲之變征也,今為下征之變宮也。
然則正聲之調,孔轉下轉濁,下征之調,孔轉上轉清也。
〉清角之調,以姑洗為宮,〈即是笛體中翕聲也。
于正聲為角,于下征為羽,清角之調乃以為宮,而哨吹令清,故曰清角,唯得為宛詩謠俗之曲,不合雅樂也。
〉蕤賓為商,〈正也。
〉林锺為角,〈非正也。
〉南呂為變征,〈非正也。
〉應锺為征,〈正也。
〉黃锺為羽,〈非正也。
〉太蔟為變宮。
〈非正也。
清角之調,唯宮商及征與律相應,馀四聲非正者皆濁,一律哨吹,令清假而用之,其例一也。
〇以上《宋書》。
〉是說也,可以說此經之義。
蓋始作翕如者,謂初試律笛未發指而吹,體中翕聲也。
如黃锺之笛,體中翕聲,實姑洗律之正聲也。
從之者,何雲:從讀曰縱,言五音既發,放縱盡其音聲,此讀是也。
縱之即是發指,始作但有體中聲,至是則發指而成各調矣。
其調有三:曰下征則純如也;曰正聲則皦如也;曰清角則繹如也。
皆指其宮聲。
純讀曰黗。
《說文》:黗,黃濁黑也。
此但取其濁義。
下征轉上轉清,而宮聲在下,其聲甚濁,所謂下征調濁,據宮聲言也,故曰黗如也。
皦如者,鄭雲:清别之貌。
包《注》:何雲:言其音節分明也。
皇《疏》謂其音節明亮皎皎然,皆與清别義近。
或謂當作清濁别,非是。
訓亦是也。
正聲五者皆濁,惟宮商則清,所謂正聲調清,亦據宮聲言也。
故曰皦也。
繹如者,《說文》:繹,抽絲也。
《釋訓》:繹繹,生也。
正聲以宮商居上,自角以上五聲居下,下征自宮至征,聲雖轉上,而變宮與羽,仍居宮下,皆未合乎七聲轉上之本次,惟清角則宮居最下,以次轉上,至變宮而居最上,聲雖不合雅樂,而于七音次叙最合,如抽絲以緒相生,故日繹如也。
于是三調終矣,故曰以成也。
是故聽其聲翕然如物之合,則知其始作體中聲矣;聽其聲黗然而濁,則知其發第四孔而奏下征之宮矣;聽其聲皦然清别,則知其發第一孔而奏正聲之宮矣;聽其聲繹然如抽絲,則知其奏清角以體中聲為宮,而發第五孔以上為商角變征徼羽變宮矣。
黃锺笛然,他笛亦然。
先聽一笛,知之既精,則聽他笛皆知之,故曰。
此以調律聽聲言,非有隐奧之義也。
柳宗元《與許京兆孟容書》:自古賢人才士秉志遵分,被謗議不能自明者,僅以百數。
姚範曰:韓、柳文及唐人詩内,凡用僅字,每以多為義。
《晉書·劉頌傳》:三代延祚久長,近者五六百歲,遠者僅将千載。
《趙王倫傳》:戰所殺害僅十萬人。
則以僅為多,亦不始唐人矣。
麟按:此僅借為幾,古幾聲堇聲相轉,故《說文》僟訓精謹,聲義同也。
《七月·傳》墐訓塗,《說文》??訓以血有所刉塗祭也,亦聲義通也。
《漢書·叙傳》:賈廑從旅。
晉灼曰:廑,無幾也。
蓋長言無幾為廑,短言幾亦為廑,古訓之常。
〈廑輿僅同。
〉如《晉書》及柳文僅字,必讀為幾,與全句合讀,多義乃見,若竟以言僅為多,則非也。
《隋書·禮儀志》六:梁制,拜陵則箋布單衣。
《通典》卷六十一同。
按箋布不知何物,今日本有紙布,箋布豈即其物乎?考《梁書·諸夷列傳》:扶桑國地在中國之東,其土多扶桑木,故以為名。
扶桑葉似桐,而初生如筍,國人食之,實如梨而赤,績其皮為布以為衣,亦以為綿,有文字,以扶桑皮為紙。
按扶桑皮既可作紙,亦可作布,正今之紙布。
扶桑蓋屬于倭者。
〈據《傳》雲:文身國在倭國東北七千馀裡。
大漢國在文身國東五千馀裡。
扶桑國在大漢國東二萬馀裡。
此當時誇大之言。
據雲,扶桑國舊無佛法,宋大明二年罽賓國嘗有比丘五人遊行至其國,流通佛法經像,教令出家,風俗遂改。
此正日本崇尚佛法所自始,然則扶桑當去倭不遠。
〉而倭則梁高祖即位時,嘗進其王武号征東大将軍。
然則當時倭國或以紙布入貢,中國效之而為箋布矣。
《禮器》:祭祀不祈,不麾蚤。
《注》:麾之言快也。
祭有時,不以先之為快也。
齊人所善曰麾。
《釋文》:摩,本又作麾,毀皮反。
焦氏《禮記補疏》曰:《說文》:快,喜也。
麾即?謙之?。
鄭氏注《易》,讀?為宣。
《方言》雲:逞、苦、了,快也。
郭璞《注》雲:今江東人呼快為愃,相緣反。
《一切經音義》雲:宣,古文愃,同快,既呼為愃,則讀麾為快,與讀?為宣同也。
麟案:鄭說得焦氏引申,渙然冰釋,然祭以先為快,殊非人情所有,無為特箸文禁之。
竊謂此句與不祈一意。
蚤借為?。
《考工·輪人》:欲其蚤之正也。
《儀禮·士喪禮》:蚤揄如他日。
《禮記·曲禮》:不蚤鬋。
《荀子·大略》:争利如蚤甲而喪其掌。
皆借蚤為?,即今爪字。
麾當從《釋文》作摩之本,古字摩與磨通。
曷謂磨??古人禳祈皆磨?。
《呂氏春秋·順民》篇:昔者湯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湯乃以身禱于桑林,于是翦其髪,??其手,〈??即磨字。
《精通》篇:刃若新??研。
《注》:??,砥也,可證。
《文選·應休琏與廣川長書·注》引此作磨。
然《辯命論·注》引此仍作磨。
《論衡·感虛篇》作麗。
《三國·蜀志·郤正傳·注》引《呂氏》作攦。
磨麗同部,故靡麗為連語,作麗作攦,皆磨之借,磨字非不可通。
孫頤谷從磨字,今依用之。
〉以身為犧牲。
是雩祭有磨?者也。
《史記·魯世家》:成王少時病,周公乃自揃其蚤,沈之河,以祝于神。
《蒙恬列傳》:成王有病甚殆,公旦自揃其爪以沈于河。
揃?磨?事小異,而意大同。
是禱疾有磨?者也。
然則不磨?,猶言不雩不禱疾,與不祈同意。
若然祈與雩禱皆禮所有,而言不祈不磨?者,鄭答趙商所謂祭祀主于孝敬,禱祈有為言之,非禮之常。
其說是也。
其不直言不雩不禱,而言不磨?者,古書多錯綜成文。
如言不雩不禱,則病其質。
故文言之曰不磨?也。
若杭堇浦謂不指??爬搔,所謂手容恭。
抑思上言不祈,下言不樂葆大,不善嘉事,皆謂緻祭之意,非謂臨祭之儀,豈得以繁文碎節雜廁其間耶?說殊不允。
《秋官·掌戮》:髡者使守積。
《注》:鄭司農雲:髡當為完,謂但居作三年,不虧體者也。
玄謂此出五刑之中。
髡者,必王之同族不宮者。
宮之為翦其類,髡頭而已。
守積,積在隐者,宜也。
麟謂二說皆自古相傳,莫定一是。
尋積字從禾。
《大行人》:出入五積。
《注》:謂饋之刍米也。
《左僖三十三年傳》:居則具一日之積。
《注》:刍米禾薪。
然字既從禾,則刍薪尚屬引申,其本義則專指米禾而已。
《詩》所謂乃積乃倉,是也。
髡者,《說文》雲:??髪也。
凡隐疾無髪為秃,人去其髪為髡。
委未必由于髡,髡則無不秃矣。
秃字從禾。
《說文》引王育說;蒼颉出,見秃人伏禾中,因以制字。
此說不厭人心,其實制字之初,原以髡者使守米禾,故秃字從禾下兒,即此見髡者守積,自黃帝時然矣。
故曰:此古義也。
司農讀為完,《漢·刑法志》引《周禮》作完者使守積,是故書有作完者。
然髡字明了易知,而司農必讀從不甚明了之完字者,蓋是刑為王族當宮而降者,說亦最古,司農竟亦如是。
其所謂完,與《刑法志》所謂完為城旦舂者,又少異。
完即《說文》所謂耏。
《說文》雲:耏,罪不至髡也。
或從寸作耐。
《漢書·高帝紀》:耏以上請之。
師古曰:耏,謂頰旁毛也。
蓋完其髪,而去其頰毛,是之謂耏。
頰毛即須也。
須髯生于沖任之氣,故宮者無須。
然則以耏代宮者,即古象刑之意。
象刑當大辟,則衣無領緣,若言無首領,無所用此也。
今此當宮則去須髯,若言腐刑者,不能生須也。
此說降宮之義,故讀為完,亦古義也。
兩鄭之義,雖未知孰是,然以降宮為說,則決當讀完,而不當讀髡。
原宮刑與去須髪,輕重懸殊,本不足以相代,然去須可以代宮者,正以其形貌相似,故為此象刑以示恥之耳。
若去髪則既無其實,又無其形,何足以相代。
以此為王族降宮之刑,豈體百姓之道邪? 《樂記》:今夫古樂,進旅退旅。
按此與今夫新樂,進俯退俯為對文,不當如《注》訓旅為俱。
旅者,旅距也。
《後漢書·馬援傳》:黠羌欲旅距。
亦作呂巨。
《莊子·列禦寇》篇:一命而呂巨。
此與上文一命而伛,再命而偻,三命而俯為對文,此呂巨為高仰伉直之貌。
《釋文》訓呂巨為矯貌,稍失其旨,然以為矯強為直,亦可通。
〈李賢注《後漢》,訓旅巨為不從之貌。
謂其倔強自肆也。
古樂言旅者,美惡不嫌同群。
〉旅與俯正相反。
此下文進俯退俯,《注》雲:俯猶曲也。
〈此說是也。
以為不齊一,則失之。
〉新樂俯而曲,古樂仰而直,一曼衍,一肆直也。
《吳語》:擁铎拱稽。
《解》:唐尚書雲:稽,棨戟也。
此義近人未能發明。
按《說文》:稽,留止也。
從??從尤,旨聲。
??,木之曲頭,止不能上也。
?,??,多小意而止也。
從??,從支,隻聲。
?,??也。
從??,從又,句聲。
又者從醜省,是稽??三字,皆受義于木曲頭之??字,而稽?非特義同,實乃一字,蓋隻旨同聲,如《左襄十一年傳》樂旨君子,即樂隻君子,可證也。
《廣韻》??皆訓曲枝果。
段氏懋堂曰:??或作枳椇,或作枳枸,或作枳句,或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