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巫/神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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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巫掌管有關群巫的政令。

    如果國家發生大旱,就率領群巫起舞而進行雩祭。

    國有大災,就率領巫官察視先世之巫[攘除同類災情]的舊例[以便仿行]。

    舉行祭祀時,就供給盛木主的匣和神所用的布巾,以及盛藉草用的筐。

    凡祭祀,負責守護瘗埋的牲币。

    凡喪事:掌管巫下神之禮。

     男巫負責在舉行望祀、望延時授給所祭神的名号,用茅向四方招請所祭之神。

    歲終舉行堂贈之祭[以送走不祥和惡夢],所送的方向和遠近沒有一定。

    春季招求福祥,安息災禍,以除去疾病。

    王外出吊唁臣喪,就與喪祝走在王前[為王除去兇邪之氣]。

     女巫掌管每年在一定時節舉行祓祭以除去邪疾,以及用香草煮水沐浴的事。

    發生旱災,就為雩祭而舞如果王後外出吊唁,就與女祝走在王後前面[為王後除去兇邪之氣]。

    凡王國遇有大災,就或歌或哭而請求[神靈消災]。

     大史掌握[大宰]所建王國的六種法典,以迎受天下各國[上報的]治理情況的文書;掌握八種法則以迎受各官府[上報的]治理情況的文書;掌握八種法則以迎受采邑[上報的]治理情況的文書。

    凡[邦國、官府、采邑]有争訟的就據法考其是非,不合法的就加以懲罰。

    凡邦國、采邑和民衆訂有盟約券書的就負責收藏,用作六官所藏正文的副本,[如果盟約券書有所更改]又收藏六官所上報的副本。

    如果盟約券書被違背,就打開盟約券書(加以考察],不守約的就加以懲罰。

    調整歲和年的誤差以便按季節安排民衆應做的事,把這種安排頒布給各官府和采邑。

    [年終]頒布明年十二個月的朔日給各諸侯國。

    逢閏月,就告訴王居住到路寝門中[處理政事而]過完這個月。

     舉行大祭祀,與掌蔔事的官吏一起占蔔祭日。

    告誡百官那天和申誡那天,都要同所有參與祭事的官吏一起閱讀禮書而預習并記錄下所當辦的事。

    祭祀那天,手執禮書以安排助祭諸臣按常禮所當在的位次。

    有因禮争訟的就據禮書以察斷,違禮者就要受懲罰。

     諸侯大會同而來朝觐王,[事先]依照禮書預習并記錄所當行的禮事。

    到諸侯向王進獻玉那天,拿着禮書以告教王行禮事。

    王親征,就抱持觀測天象的儀器與大師同乘一車。

    國都大遷徙,就抱持[司空營建國都之]法前往。

    有大喪時,執掌喪葬之法而臨視指揮[拉柩車者和執披者]防護柩車的事,設大遣奠那天宣讀诔辭。

    凡喪事考察行禮的得失。

    有小喪負責賜給死者谥号。

    凡舉行射箭比賽,洗刷[盛笄的]中,從中裡取笄放在地上[計算射中的多少],并執掌有關的禮事。

     小史掌管王國和王畿内侯國的史記,撰定帝系和世本,辨别诏穆的次序。

    如果[王]有事[要到宗廟祈禱祭祀],就告訴王先王的忌日和名諱。

    舉行大祭祀,[大史與有關官吏]讀禮法書,小史依據禮法書排定诏穆和俎簋的位次。

    在有大喪、大賓客、大會同、大征伐時,協助大史行事。

    凡王國的事要用禮法的,掌管其中小事所當用的禮法。

    卿大夫的喪事,負責賜予谥号,宣讀诔詞。

     馮相氏負責觀測十二年繞天一周的太歲、[一年]十二次盈虧的月亮、鬥柄所指的十二辰、一旬的十天、[日月五星所在]二十八宿的位置,辨别和排列[年月時節朔望等]曆法的事,以與[日月五星等]天體運行的位置相對照。

    冬至、夏至測度日影的短長,春分、秋分測度月影的短長,據以辨别四季的代序。

     保章氏掌管觀測天上的星象,以記錄星、辰、日、月的變動,據以觀測天下的變化,辨别這種變化的吉兇。

    根據星宿的分野來辨别九州的地域,所分封國家的界域都有自己的分星,[通過觀察分星]以觀測各國的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