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虞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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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的放入篚中。
俟“屍”取飯三次,佐食獻上肋肉;“屍”接受振祭,嘗過肋肉,剩餘的放入篚中。
又俟“屍”取飯三次,佐食獻上豕之後胫骨,“屍”受和嘗如前。
佐食又獻上魚和幹肉,“屍”不受納,故佐食直接将其放入篚中。
又俟“屍”取飯三次,佐食獻上豕肩,“屍”受、嘗如前。
佐食又獻上魚和幹肉二俎,而留下臂、臑、肫三俎。
至此“屍”食完畢。
“屍”取肺、脊于豆而交于佐食,佐食接過後放進篚中;佐食又取席上之黍放回原處,和開始陳設時一樣。
喪主洗淨無足之酒爵,斟酒後獻給“屍”,讓其漱口。
“屍”拜謝後接過酒爵,喪主面朝北回拜。
“屍”繼而用酒行祭,然後嘗酒。
賓客之長随之獻肝和鹽于”屍”,肝、鹽皆盛于俎,肝在左側,鹽在右側。
“屍”左手執酒爵,右手取肝,蘸鹽振祭,嘗過後放回俎上。
賓客下堂,将俎放回西塾原位,然後自己返回西階前衆兄弟南邊原位。
“屍”喝幹酒爵中酒,祝接過空爵,不命喪主拜送爵。
喪主向“屍”叩拜,“屍” 答拜。
祝又斟酒授于“屍”,“屍”以之回報喪主;喪主拜謝後接過酒爵,“屍”回拜。
喪主坐下行祭,繼而飲盡爵中酒,拜謝“屍”;“屍”又回拜。
祝坐在細葦席上,面朝南。
喪主獻酒給祝;祝拜謝後,坐着接過酒爵;喪主回拜。
喪主獻上置于俎上的菹菜和肉醬給祝。
祝左手執拿酒爵,右手以所獻之菹菜和肉醬行祭,祭過後放下酒爵,站起來;繼而取肺坐下,祭、嘗之後,又起立;将肺放回俎上,又取酒行祭,并嘗酒。
次賓接着獻肝于祝。
祝取肝蘸鹽,祭、嘗之後,放回俎上,飲盡酒爵中酒,拜謝喪主。
喪主回拜。
祝坐下,将酒爵授給喪主。
喪主斟酒後,獻幹佐食;佐食朝北叩拜,坐下接過酒爵;喪主回拜。
佐食以之行祭後,飲盡爵中酒,并拜謝喪主。
喪主回拜,接過空爵,出而置于篚中,繼而登堂返回原位,取過喪杖。
主婦在房中清洗有足之酒爵,斟上酒後二次獻“屍”,和前面喪主獻“屍”一樣。
旋即自己返回堂上取兩笾入室,設于敦蓋的南邊,盛棗之笾在西,盛栗之笾在東。
“屍”以笾行祭,又以酒行祭,和前面喪主獻“屍”之儀相同。
賓接着獻上炙肉,也和前面儀節相同。
“屍”以炙肉行祭,然後飲盡爵中酒,亦和前面儀節相同。
賓又斟酒獻于祝,又獻二笾之棗、栗和炙肉于佐食,皆與前面儀節相同。
于是主婦執拿空爵入房。
賓客之長清洗口足間有篆文為飾的繶爵,斟上酒後,第三次獻給“屍”、祝等,接着又獻上炙肉,和喪主獻“屍”之儀相同。
婦人返回室上原位。
祝出室後,向西告訴喪主虞祭禮畢。
喪主哭,男子、婦人皆哭。
祝又入室,“屍”起立。
從“屍”者捧拿盛物之器——篚而哭,和先前一樣。
祝在“屍”前面引導,出室,這時男子、婦人哭、踴;祝和“屍”下堂,男子、婦人哭、踴;祝和“屍”出門,男子、婦人哭、踴,皆和先前一樣。
祝又返回入室,撤去祭席,改設于西北隅,和前面設席時次第相同。
置幾于南邊,又用席子擋住西北隅使之幽暗。
獻給祝的坐席撤、收于房中。
祝自己執俎而出。
佐食關上門窗。
喪主下堂,賓客從殡宮門出來。
喪主亦從殡官門出來,哭聲停止。
喪主、衆兄弟和賓客皆即位于門外,如朝夕哭時臨位。
宗人诏告禮事完畢。
賓客出大門,喪主叩首相送。
[記] 虞祭之前先洗頭浴身,但不梳頭。
陳設祭牲于殡宮門外,牲首朝北,以西為上;将牲體之右半邊置放地上,至中午時分開始虞祭。
宰殺祭牲于殡宮門外西邊,喪主不視殺牲的過程。
俟牲體分解煮熟後,将左肩、左臂、左臑等左邊前胫骨和左肫、左胳等左邊後胫骨及正脊、正脅、肺升入鼎中。
取牲體項頸左邊大肉三塊行祭,又取整肺一塊行祭,祭後放入北邊一鼎。
又從俎中取鳝魚或鲫魚九條放入中間一鼎。
又取夫髀後的幹肉的左半邊放入南邊一鼎。
三鼎皆設擡鼎之杠和覆鼎之中。
将祭物從鼎中升出載于俎上,獻俎時其下端朝前,魚脊亦朝前。
祝則将煮熟的髀、頸肉、脊、脅和肺盛于俎上,陳設于東西兩階之間、敦的東邊。
澆水供“屍”洗手。
執棄水之器——盥盤的人于“屍”的一側侍立,面朝西。
執盥手澆水之器——匜的人于“屍”的另一側侍立,面朝東。
執拭巾的人于“屍”的北邊侍立,面朝東。
宗人面朝南授巾于“屍”。
喪主在室内就位,宗人上堂即位于室戶門外,面朝北。
佐食無事,就從室戶中出來,背靠門西窗東之間而立,面朝南。
作羹用之野菜,用像薇菜一樣光滑的苦菜。
如果是夏天,可用葵菜;如果是冬天,可用具有調味功能的荁菜;均要有祭勺。
用豆盛葵菹。
菹的西邊放蝸醬。
用笾盛蒸過的棗和經過篩選的栗。
“屍”入門,祝從“屍”而入。
“屍”坐下,不脫鞋。
“屍”起立。
祝面朝“屍”在前面導引;繼轉身出戶,又面朝“屍”;接着轉身,從喪主面前走過去,又面朝“屍”導引;然後轉身下階,又
俟“屍”取飯三次,佐食獻上肋肉;“屍”接受振祭,嘗過肋肉,剩餘的放入篚中。
又俟“屍”取飯三次,佐食獻上豕之後胫骨,“屍”受和嘗如前。
佐食又獻上魚和幹肉,“屍”不受納,故佐食直接将其放入篚中。
又俟“屍”取飯三次,佐食獻上豕肩,“屍”受、嘗如前。
佐食又獻上魚和幹肉二俎,而留下臂、臑、肫三俎。
至此“屍”食完畢。
“屍”取肺、脊于豆而交于佐食,佐食接過後放進篚中;佐食又取席上之黍放回原處,和開始陳設時一樣。
喪主洗淨無足之酒爵,斟酒後獻給“屍”,讓其漱口。
“屍”拜謝後接過酒爵,喪主面朝北回拜。
“屍”繼而用酒行祭,然後嘗酒。
賓客之長随之獻肝和鹽于”屍”,肝、鹽皆盛于俎,肝在左側,鹽在右側。
“屍”左手執酒爵,右手取肝,蘸鹽振祭,嘗過後放回俎上。
賓客下堂,将俎放回西塾原位,然後自己返回西階前衆兄弟南邊原位。
“屍”喝幹酒爵中酒,祝接過空爵,不命喪主拜送爵。
喪主向“屍”叩拜,“屍” 答拜。
祝又斟酒授于“屍”,“屍”以之回報喪主;喪主拜謝後接過酒爵,“屍”回拜。
喪主坐下行祭,繼而飲盡爵中酒,拜謝“屍”;“屍”又回拜。
祝坐在細葦席上,面朝南。
喪主獻酒給祝;祝拜謝後,坐着接過酒爵;喪主回拜。
喪主獻上置于俎上的菹菜和肉醬給祝。
祝左手執拿酒爵,右手以所獻之菹菜和肉醬行祭,祭過後放下酒爵,站起來;繼而取肺坐下,祭、嘗之後,又起立;将肺放回俎上,又取酒行祭,并嘗酒。
次賓接着獻肝于祝。
祝取肝蘸鹽,祭、嘗之後,放回俎上,飲盡酒爵中酒,拜謝喪主。
喪主回拜。
祝坐下,将酒爵授給喪主。
喪主斟酒後,獻幹佐食;佐食朝北叩拜,坐下接過酒爵;喪主回拜。
佐食以之行祭後,飲盡爵中酒,并拜謝喪主。
喪主回拜,接過空爵,出而置于篚中,繼而登堂返回原位,取過喪杖。
主婦在房中清洗有足之酒爵,斟上酒後二次獻“屍”,和前面喪主獻“屍”一樣。
旋即自己返回堂上取兩笾入室,設于敦蓋的南邊,盛棗之笾在西,盛栗之笾在東。
“屍”以笾行祭,又以酒行祭,和前面喪主獻“屍”之儀相同。
賓接着獻上炙肉,也和前面儀節相同。
“屍”以炙肉行祭,然後飲盡爵中酒,亦和前面儀節相同。
賓又斟酒獻于祝,又獻二笾之棗、栗和炙肉于佐食,皆與前面儀節相同。
于是主婦執拿空爵入房。
賓客之長清洗口足間有篆文為飾的繶爵,斟上酒後,第三次獻給“屍”、祝等,接着又獻上炙肉,和喪主獻“屍”之儀相同。
婦人返回室上原位。
祝出室後,向西告訴喪主虞祭禮畢。
喪主哭,男子、婦人皆哭。
祝又入室,“屍”起立。
從“屍”者捧拿盛物之器——篚而哭,和先前一樣。
祝在“屍”前面引導,出室,這時男子、婦人哭、踴;祝和“屍”下堂,男子、婦人哭、踴;祝和“屍”出門,男子、婦人哭、踴,皆和先前一樣。
祝又返回入室,撤去祭席,改設于西北隅,和前面設席時次第相同。
置幾于南邊,又用席子擋住西北隅使之幽暗。
獻給祝的坐席撤、收于房中。
祝自己執俎而出。
佐食關上門窗。
喪主下堂,賓客從殡宮門出來。
喪主亦從殡官門出來,哭聲停止。
喪主、衆兄弟和賓客皆即位于門外,如朝夕哭時臨位。
宗人诏告禮事完畢。
賓客出大門,喪主叩首相送。
[記] 虞祭之前先洗頭浴身,但不梳頭。
陳設祭牲于殡宮門外,牲首朝北,以西為上;将牲體之右半邊置放地上,至中午時分開始虞祭。
宰殺祭牲于殡宮門外西邊,喪主不視殺牲的過程。
俟牲體分解煮熟後,将左肩、左臂、左臑等左邊前胫骨和左肫、左胳等左邊後胫骨及正脊、正脅、肺升入鼎中。
取牲體項頸左邊大肉三塊行祭,又取整肺一塊行祭,祭後放入北邊一鼎。
又從俎中取鳝魚或鲫魚九條放入中間一鼎。
又取夫髀後的幹肉的左半邊放入南邊一鼎。
三鼎皆設擡鼎之杠和覆鼎之中。
将祭物從鼎中升出載于俎上,獻俎時其下端朝前,魚脊亦朝前。
祝則将煮熟的髀、頸肉、脊、脅和肺盛于俎上,陳設于東西兩階之間、敦的東邊。
澆水供“屍”洗手。
執棄水之器——盥盤的人于“屍”的一側侍立,面朝西。
執盥手澆水之器——匜的人于“屍”的另一側侍立,面朝東。
執拭巾的人于“屍”的北邊侍立,面朝東。
宗人面朝南授巾于“屍”。
喪主在室内就位,宗人上堂即位于室戶門外,面朝北。
佐食無事,就從室戶中出來,背靠門西窗東之間而立,面朝南。
作羹用之野菜,用像薇菜一樣光滑的苦菜。
如果是夏天,可用葵菜;如果是冬天,可用具有調味功能的荁菜;均要有祭勺。
用豆盛葵菹。
菹的西邊放蝸醬。
用笾盛蒸過的棗和經過篩選的栗。
“屍”入門,祝從“屍”而入。
“屍”坐下,不脫鞋。
“屍”起立。
祝面朝“屍”在前面導引;繼轉身出戶,又面朝“屍”;接着轉身,從喪主面前走過去,又面朝“屍”導引;然後轉身下階,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