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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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做為父親的繼承人與至尊的父親為一體,不敢為做為父親的妾的母親服本服。

    可是為什麼服缌麻呢?是緣由先人在世時哀傷臣仆死在家中的,為他服缌麻三個月,不舉行祭禮,因此做父親繼承人的庶子為自己的母親服缌麻。

     士人為庶母。

     《傳》說:為什麼服缌麻呢?因為母親的名分而為她服喪。

    大夫以上的人,為庶母沒有喪服。

     為貴臣、貴妾。

     《傳》說:為什麼服缌麻呢?因為他(她)尊貴。

    為乳母。

     《傳》說:為什麼服缌麻呢?因她用乳汁喂養自己,有母親的名分。

     為從祖的兄弟的兒子,為曾孫,為父親的姑母,為姨母的兒子。

     《傳》說:為什麼服缌麻呢?因為有兄弟的名分。

    為外甥。

     《傳》說:外甥是什麼人?稱呼我舅父的,我稱他為外甥。

     為什麼服缌麻呢?是回報他。

     為女婿。

     《傳》說:為什麼服缌麻呢?是回報他。

     為妻子的父母。

     《傳》說:為什麼服缌麻呢?随從妻子服喪。

    為姑母的兒子。

     《傳》說:為什麼服缌麻呢?這是回報他。

     為舅父。

     《傳》說:為什麼服缌麻呢?随從母親服喪。

     為舅父的兒子。

     《傳》說:為什麼服缌麻呢?随從母親服喪。

     為丈夫的姑母、姐妹的長殇;為丈夫的諸祖父母,這是回報。

    妾的兒子為父親嫡妻的兄弟。

     《傳》說:為什麼服缌麻呢?随從父親的嫡妻服喪。

     為伯叔父的兒子的長殇,兄弟的孫子的長殇。

    為丈夫的堂兄弟的妻子。

     《傳》說:為什麼服缌麻呢?因為娣姒相互交往,而産生出親情,故服缌麻。

    長殇、中殇降一等。

    下殇降二等。

    齊衰的中殇比本服降一等,大功的中殇比本服降二等。

     [記]國君的妾所生的兒子為他的生母,帶用練熟的布做成的喪冠,缌麻的頭绖、腰帶,用十五升小功布做的衣裳相連的深衣,淺绛色的邊飾。

     為自己的妻子服喪,戴淺绛色的喪冠、葛布做的绖、帶,用十五升小功布做的衣裳相連的深衣,淺降色的邊飾。

    二者都是下葬以後就去掉喪服。

    《傳》說:為什麼不在五種喪服裡面呢?國君不為之服喪的,兒子也不敢為之服喪。

    國君為之服喪的,兒子也不敢不為之服喪。

     大夫、國君的族親,大夫的兒子,對兄弟降一等喪服。

    作為大宗繼承人的人,對族親降一等喪服,這是回報。

    對被繼承的大宗的族親的兒子服喪,如同為被繼承人的兒子一樣。

     兄弟都在他邦,提高一等喪服。

    父母早年去世,和兄弟共同生活,兄或弟去世,提高一等喪服。

     《傳》說:怎樣才能亦為兄弟?《傳》說:小功、缌麻和無喪服的“兄弟”,提高一等喪服。

     朋友都在他邦,(朋友)家中有喪事,應代他做主人,該袒臂時袒臂,用冕代替喪冠。

    朋友歸來就停止代替。

     為朋友服喪,服吊服,加上澡麻做的首绖、腰帶。

     公、士大夫為兄弟服喪,室老随公、士大夫服喪,降一等喪服。

     丈夫為他的兄弟服喪,妻子降一等喪服。

     做為别人繼承人的庶子,對自己的外祖父母、姨母、舅父,沒有喪服。

    不是繼承人的,同衆人一樣。

     宗子是孤兒,又未成年,去世後族人為他服大功喪服或小功喪服,都是三個月。

    五服之内的親屬,服喪的月數和衆人一樣。

     棺物毀敗,改葬棺墓,取缌麻。

     童子,隻有做為父親的繼承人,才服缌服。

     《傳》說:不作為繼承人,不服缌服。

     凡是妾為自己的兄弟服喪,和衆人一樣。

     命婦去世,大夫吊喪,穿錫衰。

    大夫去世,命婦吊喪,也穿錫衰。

     《傳》說:錫是什麼呢?是用錫洗治滑易的麻布。

    錫是十五升去掉一半的布,不捶治、洗滌麻絲,織成布後再洗滌使之滑易的布,叫做錫。

    已經嫁人的女子,為她的父母;媳婦為公婆;喪事的簪子有簪頭,插在喪髻上。

    哭畢,女子把簪子折去簪頭,用絲絹束起頭發。

     《傳》說:簪子有簪頭的,是喪事的簪子有簪頭。

    喪事的簪子是用栉木做的。

    折掉簪子的簪頭,是折掉吉事的簪子的簪頭。

    吉事的簪子是象骨做的。

    為什麼說女子折掉簪子的簪頭而不說是婦人?終守女兒孝道,不忘父母恩情。

     國君的妾為國君的嫡妻,國君的長子,喪事的簪子有簪頭,用布束起頭發。

     凡是喪服的上衣,布邊向外縫。

    喪服的下裳,布邊向裡縫。

    每邊有三個褶裥,如果縫緝衣邊,下裳向裡縫,上衰向外縫。

    負比适寬出一寸。

    适,寬四寸,從上衰肩旁出來。

    衰,長六寸,寬四寸。

    上衣的腰帶以下的部分長一尺。

    遮掩下裳裳邊的衣襟長二尺五寸。

    衣袖和衣邊縫合。

    衣袖從肩上到腋下寬二尺二寸。

    袖口一尺二寸。

     斬衰的布三升或三升半,喪冠六升。

    用斬衰的喪冠的布制作改換後的輕喪喪服的布,輕喪喪冠的布七升。

     齊衰的布四升,喪冠七升。

    用齊衰的喪冠的布制做改換輕喪喪服的布,輕喪喪冠的布八升。

     繐衰四升半布,喪冠八升布。

     大功八升或九升布。

    小功十升或十一升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