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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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孝為先
【原文】《孝經》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
天地之經,而民是則之。
”又曰:“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
以順則逆,民無則焉。
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兇德。
雖得之,君子不貴也。
”又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 孟子曰:“不孝有五:惰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财,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鬥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夫為人子,而事親或虧,雖有他善累百,不能掩也,可不慎乎! 【譯述】《孝經》說:“孝順,就像天上日月運行一樣是永恒的規律,也像地上萬物生長一樣是不變的法則,更是天下民衆的行為準則。
天地間的規律,萬民都要遵循。
”又說:“不喜愛自己的親人卻去喜愛他人,這叫做違背道德;不敬重自己的父母卻敬重别人,這是違反禮法。
君王訓導萬民要尊敬愛戴父母,而有的人卻違背道德和禮法,這種人即使能得志,君子也不以此為貴。
”又說:“五種刑罰的罪狀包括三千條,而其中罪惡最大的就是不孝。
”孟子說:“不孝順有五種情狀:好逸惡勞,不顧父母的養育之恩,這是第一種不孝;沉湎于賭博和酗酒,不顧父母的養育之恩,這是第二種不孝;貪圖錢财,隻顧自己的妻子兒女,卻不顧父母的養育之恩,這是第三種不孝;尋歡作樂,給父母帶來恥辱,這是第四種不孝;喜歡打架鬥毆而危及父母,這是第五種不孝。
”做為人子,在侍奉父母方面如果做得不夠,即便其他的長處優點再多,也不能掩蓋他的罪過。
所以為人子女能不小心謹慎嗎? 以父母之樂為樂, 以父母之憂為憂 【原文】《經》曰:“君子之事親也,居則緻其敬,養則緻其樂,病則緻其憂,喪則緻其哀,祭則緻其嚴。
” 【譯述】《孝經》說:“君子侍奉父母親,平日家居要盡量做到恭敬,贍養父母要讓父母得到歡樂,父母生病了就要憂慮,父母去世就要表現得十分哀痛,祭祀父母時要非常嚴肅。
” 養父母而不恭敬,何異于養犬馬 【原文】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
至于犬馬,皆能有養。
不敬,何以别乎?”《禮》:子事父母,雞初鳴,鹹盥漱,盛容飾以适父母之所。
父母之衣衾、簟席、枕幾不傳,杖、履祗敬之,勿敢近。
敦牟、卮,非馂莫敢用。
在父母之所,有命之,應唯敬對,進退周旋慎齊。
升降、出入揖遜。
不敢哕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視,不敢唾洟。
寒不敢襲,癢不敢搔。
不有敬事,不敢袒褶。
不涉不撅。
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
所遊必有常,所習必有業,恒言不稱老。
又:“為人子者,居不主奧,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門。
食飨不為概,祭祀不為屍。
聽于無聲,視于無形。
不登高,不臨深,不苟訾,不苟笑。
孝子不服闇,不登危,懼辱親也。
” 【譯述】孔子說:“如今的所謂孝子,僅僅稱得上是能夠贍養父母。
但是狗和馬,不也被養着嗎?如果贍養父母不表現出恭敬來,那麼這與養狗養馬又有什麼區别呢?”《禮記》說:子女侍奉父母,在雞剛叫的時候就要起床洗漱,穿戴整齊去拜見父母。
父母所用的衣被、炕席、枕頭等,不能去随便移動,即便是對父母的拐杖和鞋子,也要恭恭敬敬,不能随便靠近。
父母使用的食器、酒具,在父母用完之後,才能使用。
在父母的居所,如果父母有所吩咐,應答都要唯唯喏喏、恭恭敬敬。
進退周旋要謹慎而莊重,舉止行動要有禮而謙遜,不能放肆地打呃、打噴嚏、咳嗽、打哈欠、伸懶腰、跛行、斜靠、斜眼看人看物,也不能随便吐唾沫、擤鼻涕。
即便是冷,也不能在衣服外邊再套衣服;即便是癢,也不能去搔。
如果不是受父母之命,不敢随便脫去外邊的衣服。
自己身上的衣服要穿戴齊整,不要拖來拖去,或随便撩起來。
為人之子,出門必須向父母告辭,回家必須向父母問安。
出遊必須有規矩,學習必須有所立業,說話不能擺資格。
《禮記》裡又說:“為人之子,住房不能占據西南角尊長的位置,坐的時候不能坐在正中間,走路也不能走中間,站立不能站在門的中間,吃飯不能挑三揀四,祭祀時不能充當受祭者而接受别人的禮拜。
默默傾聽别人的意見,不要多插嘴;察顔觀色,善解人意。
為人子,不能登高臨深,冒險行事,不能胡亂罵人,不能随便說笑。
孝子不在暗地裡做事,不到危險的地方,怕的是因為自己的行為辱沒了父母。
” 父母面前不顯尊貴 【原文】宋武帝即大位,春秋已高,每旦朝繼母蕭太後,未嘗失時刻。
彼為帝王尚如是,況士民乎! 【譯述】南朝宋武帝登基稱帝時,年事已高,但是他每天清晨都要朝拜繼母蕭太後,而且從未錯過時刻。
他做了帝王,尚且能夠這般孝順母親,更何況一般的士人百姓呢? 【原文】梁臨川靜惠王宏,兄懿為齊中書令,為東昏侯所殺,諸弟皆被收。
僧慧思藏宏,得免。
宏避難潛伏,與太妃異處,每遣使恭問起居。
或謂:“逃難須密,不宜往來。
”宏銜淚答曰:“乃可無我,此事不容暫廢。
”彼在危難尚如是,況平時乎! 為子者不敢自高貴,故在《禮》:“三賜不及車馬。
”不敢以富貴加于父兄。
【譯述】梁代臨川靜惠王蕭宏的哥哥懿擔任齊朝中書令,被東昏侯所殺,幾個弟弟都被收斬。
和尚慧思将蕭宏藏匿起來,因此蕭宏得以幸免。
蕭宏潛伏避難,與太妃異地而居,但是他還經常派人問候太妃的起居生活。
有人對他說:“你正在逃難,必須保密,不應該和太妃來往。
”蕭宏流淚答道:“甯可讓我去死,也不能不行孝道。
”他身處危難之中尚且能如此盡孝道,何況平時呢? 做為人子,不能在父母面前顯示身份高貴,所以《禮記》中說:“三賜不及車馬。
”不敢在父兄面前表現自己的富有和尊貴。
【原文】國初,平章事王溥,父祚有賓客,溥常朝服侍立。
客坐不安席。
祚曰:“豚犬,不足為之起。
”此可謂居則緻其敬矣。
【譯述】宋朝初年,平章事王溥的父親王祚每當在家招待客人的時候,王溥就穿着上朝的衣服侍立一旁。
客人坐着頗覺不安。
王祚就說:“他是我的兒子,不必因為他是平章事就起身。
”這可以說是為子女的平日家居就要表示對父母的恭敬。
待奉父母,要有耐心 【原文】《禮》:“子事父母,雞初鳴而起,左右佩服以适父母之所。
及所,下氣怡聲,問衣燠寒,疾痛苛癢,而敬抑搔之。
出入則或先或後,而敬扶持之。
進盥,少者奉槃,長者奉水,請沃盥,卒,授巾。
問所欲而敬進之,柔色以溫之。
。
”父母之命勿逆勿怠。
若飲之食之,雖不嗜
天地之經,而民是則之。
”又曰:“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
以順則逆,民無則焉。
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兇德。
雖得之,君子不貴也。
”又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 孟子曰:“不孝有五:惰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财,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鬥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夫為人子,而事親或虧,雖有他善累百,不能掩也,可不慎乎! 【譯述】《孝經》說:“孝順,就像天上日月運行一樣是永恒的規律,也像地上萬物生長一樣是不變的法則,更是天下民衆的行為準則。
天地間的規律,萬民都要遵循。
”又說:“不喜愛自己的親人卻去喜愛他人,這叫做違背道德;不敬重自己的父母卻敬重别人,這是違反禮法。
君王訓導萬民要尊敬愛戴父母,而有的人卻違背道德和禮法,這種人即使能得志,君子也不以此為貴。
”又說:“五種刑罰的罪狀包括三千條,而其中罪惡最大的就是不孝。
”孟子說:“不孝順有五種情狀:好逸惡勞,不顧父母的養育之恩,這是第一種不孝;沉湎于賭博和酗酒,不顧父母的養育之恩,這是第二種不孝;貪圖錢财,隻顧自己的妻子兒女,卻不顧父母的養育之恩,這是第三種不孝;尋歡作樂,給父母帶來恥辱,這是第四種不孝;喜歡打架鬥毆而危及父母,這是第五種不孝。
”做為人子,在侍奉父母方面如果做得不夠,即便其他的長處優點再多,也不能掩蓋他的罪過。
所以為人子女能不小心謹慎嗎? 以父母之樂為樂, 以父母之憂為憂 【原文】《經》曰:“君子之事親也,居則緻其敬,養則緻其樂,病則緻其憂,喪則緻其哀,祭則緻其嚴。
” 【譯述】《孝經》說:“君子侍奉父母親,平日家居要盡量做到恭敬,贍養父母要讓父母得到歡樂,父母生病了就要憂慮,父母去世就要表現得十分哀痛,祭祀父母時要非常嚴肅。
” 養父母而不恭敬,何異于養犬馬 【原文】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
至于犬馬,皆能有養。
不敬,何以别乎?”《禮》:子事父母,雞初鳴,鹹盥漱,盛容飾以适父母之所。
父母之衣衾、簟席、枕幾不傳,杖、履祗敬之,勿敢近。
敦牟、卮,非馂莫敢用。
在父母之所,有命之,應唯敬對,進退周旋慎齊。
升降、出入揖遜。
不敢哕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視,不敢唾洟。
寒不敢襲,癢不敢搔。
不有敬事,不敢袒褶。
不涉不撅。
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
所遊必有常,所習必有業,恒言不稱老。
又:“為人子者,居不主奧,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門。
食飨不為概,祭祀不為屍。
聽于無聲,視于無形。
不登高,不臨深,不苟訾,不苟笑。
孝子不服闇,不登危,懼辱親也。
” 【譯述】孔子說:“如今的所謂孝子,僅僅稱得上是能夠贍養父母。
但是狗和馬,不也被養着嗎?如果贍養父母不表現出恭敬來,那麼這與養狗養馬又有什麼區别呢?”《禮記》說:子女侍奉父母,在雞剛叫的時候就要起床洗漱,穿戴整齊去拜見父母。
父母所用的衣被、炕席、枕頭等,不能去随便移動,即便是對父母的拐杖和鞋子,也要恭恭敬敬,不能随便靠近。
父母使用的食器、酒具,在父母用完之後,才能使用。
在父母的居所,如果父母有所吩咐,應答都要唯唯喏喏、恭恭敬敬。
進退周旋要謹慎而莊重,舉止行動要有禮而謙遜,不能放肆地打呃、打噴嚏、咳嗽、打哈欠、伸懶腰、跛行、斜靠、斜眼看人看物,也不能随便吐唾沫、擤鼻涕。
即便是冷,也不能在衣服外邊再套衣服;即便是癢,也不能去搔。
如果不是受父母之命,不敢随便脫去外邊的衣服。
自己身上的衣服要穿戴齊整,不要拖來拖去,或随便撩起來。
為人之子,出門必須向父母告辭,回家必須向父母問安。
出遊必須有規矩,學習必須有所立業,說話不能擺資格。
《禮記》裡又說:“為人之子,住房不能占據西南角尊長的位置,坐的時候不能坐在正中間,走路也不能走中間,站立不能站在門的中間,吃飯不能挑三揀四,祭祀時不能充當受祭者而接受别人的禮拜。
默默傾聽别人的意見,不要多插嘴;察顔觀色,善解人意。
為人子,不能登高臨深,冒險行事,不能胡亂罵人,不能随便說笑。
孝子不在暗地裡做事,不到危險的地方,怕的是因為自己的行為辱沒了父母。
” 父母面前不顯尊貴 【原文】宋武帝即大位,春秋已高,每旦朝繼母蕭太後,未嘗失時刻。
彼為帝王尚如是,況士民乎! 【譯述】南朝宋武帝登基稱帝時,年事已高,但是他每天清晨都要朝拜繼母蕭太後,而且從未錯過時刻。
他做了帝王,尚且能夠這般孝順母親,更何況一般的士人百姓呢? 【原文】梁臨川靜惠王宏,兄懿為齊中書令,為東昏侯所殺,諸弟皆被收。
僧慧思藏宏,得免。
宏避難潛伏,與太妃異處,每遣使恭問起居。
或謂:“逃難須密,不宜往來。
”宏銜淚答曰:“乃可無我,此事不容暫廢。
”彼在危難尚如是,況平時乎! 為子者不敢自高貴,故在《禮》:“三賜不及車馬。
”不敢以富貴加于父兄。
【譯述】梁代臨川靜惠王蕭宏的哥哥懿擔任齊朝中書令,被東昏侯所殺,幾個弟弟都被收斬。
和尚慧思将蕭宏藏匿起來,因此蕭宏得以幸免。
蕭宏潛伏避難,與太妃異地而居,但是他還經常派人問候太妃的起居生活。
有人對他說:“你正在逃難,必須保密,不應該和太妃來往。
”蕭宏流淚答道:“甯可讓我去死,也不能不行孝道。
”他身處危難之中尚且能如此盡孝道,何況平時呢? 做為人子,不能在父母面前顯示身份高貴,所以《禮記》中說:“三賜不及車馬。
”不敢在父兄面前表現自己的富有和尊貴。
【原文】國初,平章事王溥,父祚有賓客,溥常朝服侍立。
客坐不安席。
祚曰:“豚犬,不足為之起。
”此可謂居則緻其敬矣。
【譯述】宋朝初年,平章事王溥的父親王祚每當在家招待客人的時候,王溥就穿着上朝的衣服侍立一旁。
客人坐着頗覺不安。
王祚就說:“他是我的兒子,不必因為他是平章事就起身。
”這可以說是為子女的平日家居就要表示對父母的恭敬。
待奉父母,要有耐心 【原文】《禮》:“子事父母,雞初鳴而起,左右佩服以适父母之所。
及所,下氣怡聲,問衣燠寒,疾痛苛癢,而敬抑搔之。
出入則或先或後,而敬扶持之。
進盥,少者奉槃,長者奉水,請沃盥,卒,授巾。
問所欲而敬進之,柔色以溫之。
。
”父母之命勿逆勿怠。
若飲之食之,雖不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