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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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嘗而待;加之衣服,雖不欲,必服而待。

     又,“子婦無私貨,無私畜,無私器。

    不敢私假,不敢私與。

    ” 又,為人子之禮,冬溫而夏凊,昏定而晨省,在醜夷不争。

     【譯述】《禮記》說:“子女侍奉父母,在雞剛叫的時候就要起床,穿戴整齊到父母的居室。

    到了父母的居所,要和顔悅色,向父母問寒問暖。

    父母如果有疾病癢痛,就要非常恭敬地去想辦法解除。

    如果是與父母一起出入,就或者在前邊引導,或者在後邊侍奉,非常恭敬地去攙扶。

    扶父母進了洗漱間,年紀小的趕快端來臉盆,年紀大的給倒上水,請父母洗臉。

    洗罷,将毛巾遞過去。

    然後再問父母需要什麼,及時奉送上去,還要用柔和的态度來慰藉父母。

    。

    ”對于父母的吩咐,不能違逆,也不能應付。

    如果是父母讓你吃喝,即使不對你的口味,你也必須吃一點,然後聽從父母的吩咐;如果是父母給你一件衣服,你即使不喜歡,也一定要先穿在身上,然後等父母讓你脫,你再脫去。

     《禮記》又說:“兒子和媳婦不能私自積蓄家産,也不能有自己的用具東西。

    不能私自和别人借東西,也不能私自将家裡的東西送給别人。

    ”《禮記》還說:作為人的子女,應該奉行這樣的禮數:冬天要為父母溫暖被褥,夏天要為父母扇涼卧席;晚上要為父母安頓好床鋪,早晨要向父母問安。

    而且不能和兄弟姐妹們有所争執。

     自己有節操,方能孝父母 【原文】孟子曰:“曾子養曾皙,必有酒肉;将徹,必請所與。

    問有馀,必曰:‘有。

    ’曾皙死,曾元養曾子,必有酒肉。

    将徹,不請所與,問有馀,曰:‘亡矣。

    ’将以複進也。

    此所謂養口體者也。

    若曾子,則可謂養志也。

    事親若曾子者,可也。

    ” 【譯述】孟子說:“先前曾子奉養他的父親曾皙,每頓飯一定有酒肉;往下撤的時候一定要問,剩下的給誰;曾皙若問還有剩飯嗎?曾子一定回答,‘有。

    ’曾皙死了,曾元養曾子,也一定有酒有肉。

    往下撤的時候,便不問剩下的給誰了;曾子若問還有剩飯嗎?便說:“沒有了。

    ”意思是留下預備以後進用。

    這個叫做口體之養。

    至于曾子對父親,才可以叫做順從親意之養。

    侍奉父母做到像曾子那樣就可以了。

     可以委屈自己,但不能委屈雙親 【原文】老萊子孝奉二親,行年七十,作嬰兒戲,身服五采斑斓之衣。

    嘗取水上堂,詐跌仆卧地,為小兒啼,弄雛于親側,欲親之喜。

     【譯述】老萊子孝順地侍奉父母,年紀快七十了,還玩嬰兒的遊戲。

    他身着五彩斑斓的衣服,把水端到堂上,裝作跌仆卧倒在地,又假裝小孩啼哭,在父母身邊擺弄小孩,目的是想讓父母高興。

     【原文】漢谏議大夫江革,少失父,獨與母居。

    遭天下亂,盜賊并起,革負母逃難,備經險阻,常采拾以為養,遂得俱全于難。

    革轉客下邳,貧窮裸跣行,傭以供母,便身之物,莫不畢給。

    建武末年,與母歸鄉裡,每至歲時,縣當案比,革以老母不欲搖動,自在轅中挽車,不用牛馬。

    由是鄉裡稱之曰“江巨孝”。

     【譯述】東漢谏議大夫江革,少年時喪父,與母親居住在一起。

    時逢天下大亂,盜賊并起,江革背着母親逃難,曆盡艱難險阻,常常靠采拾野菜來贍養母親,因此母子得以幸免于難。

    江革轉而客居下邳,因為貧窮,就赤着腳行走,他依靠給人打工來贍養母親。

    随身所用之物,都給母親準備齊全。

    建武末年,他與母親一起回到故鄉。

    每至歲時,縣裡就清理戶口,江革因為老母害怕搖動颠簸,就自己駕轅拉車,不用牛馬。

    因此鄉裡稱他為“江巨孝”。

     【原文】晉西河人王延,事親色養,夏則扇枕席,冬則以身溫被,隆冬盛寒,體無全衣,而親極滋味。

     【譯述】晉代西河人王延,很孝順地侍奉父母,夏天就在父母枕邊扇涼風,冬天就以身為父母暖被。

    隆冬嚴寒,他自己體無全衣,而父母親卻生活得很好。

     端碗先思父母饑飽 【原文】宋會稽何子平,為揚州從事吏,月俸得白米,辄貨市粟麥。

    人曰:“所利無幾,何足為煩?”子平曰:“尊老在東,不辦得米,何心獨飨白粲!”每有贈鮮肴者,若不可寄至家,則不肯受。

    後為海虞令,縣祿唯供養母一身,不以及妻子。

    人疑其儉薄。

    子平曰:“希祿本在養親,不在為己。

    ”問者慚而退。

     【譯述】宋代會稽人何子平,擔任揚州從事吏,每月俸祿所得的白米,總要拿去賣掉買粟麥。

    有人說:“賣了米再買粟麥獲利并不多,何必要那麼麻煩呢?”子平說:“我母親住在東邊,不能得到白米,我怎麼能獨自享受白米呢?”每次有人送給他好吃的東西,如果不能寄到家裡,他就不肯接受。

    後來他擔任海虞縣令,所得俸祿隻供養母親一個人,完全不顧及妻子兒女。

    有人懷疑他過于節儉小氣。

    子平就說:“我之所以出來求官,原本就是為供養父母,而不是為了自己。

    ”向他問話的人羞慚而退。

     【原文】同郡郭原平養親,必以己力,傭賃以給供養。

    性甚巧,每為人傭作,止取散夫價。

    主人沒食,原平自以家貧,父母不辦有肴飯,唯餐鹽飯而已。

    若家或無食,則虛中竟日,義不獨飽,須日暮作畢,受直歸家,于裡籴買,然後舉爨。

     【譯述】同郡郭原平侍養父母,一定要靠自己的勞動所得來供養。

    他秉姓靈巧,每次為人做工,隻取散夫零工的價錢。

    主人供飯,郭原平認為家中貧窮,父母吃不上葷菜,自己也就隻吃鹽飯。

    如果家中沒有糧食,他也就整天不吃飯,等到天黑收工,拿了工錢回家的時候,再出去買些糧食,然後回家做飯。

     自己有憂愁,不必告父母 【原文】唐曹成王臯為衡州刺史,遭誣在治,念太妃老,将驚而戚,出則囚服就辟,入則擁笏垂魚,坦坦施施,貶潮州刺史,以遷入賀。

    既而事得直,複還衡州,然後跪謝告實。

    此可謂養則緻其樂矣。

     【譯述】唐代曹成王臯擔任衡州刺史時,受他人誣告将要被治罪。

    他想到太妃年老,将會為這件事驚慌、愁苦。

    于是出了家門他就穿着囚徒的衣服準備受刑,一回到家裡就官服裝束,裝出一副坦然快樂的樣子。

    後來他被貶為潮州刺史,就假裝他要升遷調動,回家向太妃表示祝賀。

    不久,他的冤案得以平反,他又回到衡州,他才向太妃跪禀實情。

    這可以稱之為贍養父母就要想方設法讓他們享受歡樂。

     久病床前,亦有孝子 【原文】《禮》: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禦。

    食肉不至變味,飲酒不至變貌,笑不至矧,怒不詈,疾止複故。

     【譯述】《禮記》說:父母有病的時候,成年子女不能梳頭打扮,走路也不能像平日那樣輕捷,不說閑話,不能鼓琴弄瑟。

    吃肉不能講究滋味,喝酒要少,笑不露齒,怒不能罵人,父母病愈後,子女方能恢複常态。

     【原文】文王之為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