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祭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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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秋成物之始,感時追慕,昊天罔極。
」餘并同。
】亞獻,終獻,侑食。
阖門,啟門,受胙,辭神,納主,徹,馂。
【丘氏儀節雲:「徹馂止會食,而不行慶禮。
」】俱同時祭之儀。
忌日 前一日齊戒,設位,【父忌止設父一位,母忌止設母一位,餘親皆然。
】陳器,具馔。
【一分。
】厥明夙興,設蔬果酒馔。
【以上俱如祭祢之儀。
】質明,主人以下變服,【男子皆素冠服。
婦女特髻去飾,白大衣,淡黃帔。
餘人皆去華飾之服。
或問今日服色何謂?楊氏複曰:「豈不聞君子有終身之喪。
」】詣祠堂,奉神主出,就正寝。
【告雲:「今以某親某府君遠諱之晨,敢請神主出就正寝,恭申追慕。
」餘同。
】參神,降神。
進馔,初獻,【祝雲:「歲序遷易,諱日複臨,追遠感時,不勝永慕。
」考妣改雲「昊天罔極」,旁親雲「不勝感怆」。
若考妣則哭,盡哀。
】亞獻,終獻,侑食,祢。
阖門,啟門。
【不受胙。
】辭神,納主,徹。
【以上餘儀并同祢祭。
】是日不飲酒,不食肉,不聽樂,黪巾、素服、素帶以居,夕寝于外。
【補注:此所以不馂也。
】【朱子忌日着白絹涼衫,黪巾以紗或絹為之,其制如帕腹相似,有四隻帶,若當幞頭然。
】 墓祭【伊川曰:「嘉禮不野合,故生不野合,則死不墓祭。
蓋燕享祭祀,乃宮室中事。
後世習俗廢禮,故墓亦有祭。
如禮,望墓為壇,并家人為墓祭之。
屍亦有時為之,非經禮也。
」南軒曰:「墓祭非古也。
然考之周禮,則有家人之官,凡祭于墓為屍,是則成周盛時,固亦有祭于其墓者。
雖非制禮之本經,而出于人情之所不忍,而其義理不至于甚害,則先王亦從而許之。
其必立之屍者,乃亦所以緻其精神,而示享之者,非體魄之謂,其為義亦精矣。
」】 二月上旬擇日,前一日齊戒具馔。
【墓上各一分。
别具一分,以祭後土。
】厥明灑掃,【主人禮服,帥執事者詣墓所,再拜,奉行茔域内外,環繞哀省三周。
其有草棘,即芟夷。
灑掃訖,複位再拜。
又除地于墓左,以祭後土。
】布席陳馔。
【用新潔席陳于墓前,設馔如家祭儀。
】參神,降神。
初獻,【祝前同。
「某親某官府君之墓,氣序流易,雨露既濡,瞻掃封茔,不勝感慕。
」餘并同家祭之詞。
】亞獻,終獻。
【并以子弟。
】辭神,乃徹。
【以上俱同家祭之儀。
】遂祭後土,布席陳馔,降神,參神,三獻。
【祝雲:「某官姓名,敢昭告于後土之神,某恭修歲事于某親某官府君之墓,惟時保佑,實賴神休,敢以酒馔,敬伸奠獻,尚飨。
」】辭神,乃徹,退。
【○朱子曰:「改葬須告廟,而後告墓,方啟墓以葬。
葬畢,奠而歸,又告廟,哭而後畢,事方穩當。
行葬更不必出主祭,告時卻出主于寝。
」○祭祀之禮,亦隻得依本子做,誠敬之外,别無有着力處也。
○笾、豆、簠、簋之器,乃古人所用,故當時祭享皆用之。
今以燕器代祭器,常馔代俎肉,楮錢代币帛,是亦以平生所用,是謂從宜也。
○劉氏璋曰:「周元陽祭錄曰:『唐開元勅許寒食上墓。
』」○夫人死之後,形葬于原野之中,與世隔絕。
孝子追慕之心何有限極?當寒暑變移之際,益用增感,是宜省谒墳墓,以寓時思之敬。
今寒食墓祭,雖禮經無文,世代相傳,寖以成俗,上自萬乘,下達庶人,皆得以登父母丘壟焉。
凡祭祀品味,亦稱人家貧富,不貴豐腆,貴在修潔,罄極誠悫而已。
○黃氏瑞節曰:「南軒張氏次司馬公、程子、張子為冠昏祭禮五卷。
家禮蓋參三家之說,酌古今之宜,而大意隐然,以宗法為主,不可以弗講也。
然禮家之備,有儀禮經傳集解,亦朱子之所輯次雲。
」】 元家以分、至、朔、望、元旦、主人生日祭于祠堂,以寒食、十月初一日、忌辰祭于墓。
獻新之祭,遇墓祭時随獻。
不遇墓祭,皆于祠堂。
若精察祭義,既神而祀諸祠,又時而祭諸墓,恐神氣分散不專一。
且已化者形藏于地,孝子所得感格者,惟其精氣耳。
古人用魂帛、造木主,三虞而安之,皆尚其神也。
故不陵、不樹、不墓祭,不尚其魄也。
然宗廟之中,燔燎以求神于陽,又郁灌以求神于陰,固因神之無定在也。
況宅兆于斯,形體在焉,其靈能不戀戀乎?又,古不墓祭,或其神氣不聚于墓者有之。
今父母生時恒覩世俗墓祭,其心以為他日某處吾之安享地矣。
況禮教不明,多無祠主,生時緻祭其祖考皆已于是,化後必依其祖考之靈無疑。
墓祭之禮,雖聖人複出,不得廢矣。
吾家即以今日所行為法,可也。
」餘并同。
】亞獻,終獻,侑食。
阖門,啟門,受胙,辭神,納主,徹,馂。
【丘氏儀節雲:「徹馂止會食,而不行慶禮。
」】俱同時祭之儀。
忌日 前一日齊戒,設位,【父忌止設父一位,母忌止設母一位,餘親皆然。
】陳器,具馔。
【一分。
】厥明夙興,設蔬果酒馔。
【以上俱如祭祢之儀。
】質明,主人以下變服,【男子皆素冠服。
婦女特髻去飾,白大衣,淡黃帔。
餘人皆去華飾之服。
或問今日服色何謂?楊氏複曰:「豈不聞君子有終身之喪。
」】詣祠堂,奉神主出,就正寝。
【告雲:「今以某親某府君遠諱之晨,敢請神主出就正寝,恭申追慕。
」餘同。
】參神,降神。
進馔,初獻,【祝雲:「歲序遷易,諱日複臨,追遠感時,不勝永慕。
」考妣改雲「昊天罔極」,旁親雲「不勝感怆」。
若考妣則哭,盡哀。
】亞獻,終獻,侑食,祢。
阖門,啟門。
【不受胙。
】辭神,納主,徹。
【以上餘儀并同祢祭。
】是日不飲酒,不食肉,不聽樂,黪巾、素服、素帶以居,夕寝于外。
【補注:此所以不馂也。
】【朱子忌日着白絹涼衫,黪巾以紗或絹為之,其制如帕腹相似,有四隻帶,若當幞頭然。
】 墓祭【伊川曰:「嘉禮不野合,故生不野合,則死不墓祭。
蓋燕享祭祀,乃宮室中事。
後世習俗廢禮,故墓亦有祭。
如禮,望墓為壇,并家人為墓祭之。
屍亦有時為之,非經禮也。
」南軒曰:「墓祭非古也。
然考之周禮,則有家人之官,凡祭于墓為屍,是則成周盛時,固亦有祭于其墓者。
雖非制禮之本經,而出于人情之所不忍,而其義理不至于甚害,則先王亦從而許之。
其必立之屍者,乃亦所以緻其精神,而示享之者,非體魄之謂,其為義亦精矣。
」】 二月上旬擇日,前一日齊戒具馔。
【墓上各一分。
别具一分,以祭後土。
】厥明灑掃,【主人禮服,帥執事者詣墓所,再拜,奉行茔域内外,環繞哀省三周。
其有草棘,即芟夷。
灑掃訖,複位再拜。
又除地于墓左,以祭後土。
】布席陳馔。
【用新潔席陳于墓前,設馔如家祭儀。
】參神,降神。
初獻,【祝前同。
「某親某官府君之墓,氣序流易,雨露既濡,瞻掃封茔,不勝感慕。
」餘并同家祭之詞。
】亞獻,終獻。
【并以子弟。
】辭神,乃徹。
【以上俱同家祭之儀。
】遂祭後土,布席陳馔,降神,參神,三獻。
【祝雲:「某官姓名,敢昭告于後土之神,某恭修歲事于某親某官府君之墓,惟時保佑,實賴神休,敢以酒馔,敬伸奠獻,尚飨。
」】辭神,乃徹,退。
【○朱子曰:「改葬須告廟,而後告墓,方啟墓以葬。
葬畢,奠而歸,又告廟,哭而後畢,事方穩當。
行葬更不必出主祭,告時卻出主于寝。
」○祭祀之禮,亦隻得依本子做,誠敬之外,别無有着力處也。
○笾、豆、簠、簋之器,乃古人所用,故當時祭享皆用之。
今以燕器代祭器,常馔代俎肉,楮錢代币帛,是亦以平生所用,是謂從宜也。
○劉氏璋曰:「周元陽祭錄曰:『唐開元勅許寒食上墓。
』」○夫人死之後,形葬于原野之中,與世隔絕。
孝子追慕之心何有限極?當寒暑變移之際,益用增感,是宜省谒墳墓,以寓時思之敬。
今寒食墓祭,雖禮經無文,世代相傳,寖以成俗,上自萬乘,下達庶人,皆得以登父母丘壟焉。
凡祭祀品味,亦稱人家貧富,不貴豐腆,貴在修潔,罄極誠悫而已。
○黃氏瑞節曰:「南軒張氏次司馬公、程子、張子為冠昏祭禮五卷。
家禮蓋參三家之說,酌古今之宜,而大意隐然,以宗法為主,不可以弗講也。
然禮家之備,有儀禮經傳集解,亦朱子之所輯次雲。
」】 元家以分、至、朔、望、元旦、主人生日祭于祠堂,以寒食、十月初一日、忌辰祭于墓。
獻新之祭,遇墓祭時随獻。
不遇墓祭,皆于祠堂。
若精察祭義,既神而祀諸祠,又時而祭諸墓,恐神氣分散不專一。
且已化者形藏于地,孝子所得感格者,惟其精氣耳。
古人用魂帛、造木主,三虞而安之,皆尚其神也。
故不陵、不樹、不墓祭,不尚其魄也。
然宗廟之中,燔燎以求神于陽,又郁灌以求神于陰,固因神之無定在也。
況宅兆于斯,形體在焉,其靈能不戀戀乎?又,古不墓祭,或其神氣不聚于墓者有之。
今父母生時恒覩世俗墓祭,其心以為他日某處吾之安享地矣。
況禮教不明,多無祠主,生時緻祭其祖考皆已于是,化後必依其祖考之靈無疑。
墓祭之禮,雖聖人複出,不得廢矣。
吾家即以今日所行為法,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