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對道德的三種誤解

關燈
按我的理解,道德就是生命的和諧。普通一般人對道德有三種不同的誤解:

    (一)認為道德是拘謹的。拘謹都是遷就外邊,照顧外邊,求外邊不出亂子,不遭人非議,這很與鄉願接近。所謂道德,并不是拘謹;道德是一種力量,沒有力量就不成道德。道德是生命的精彩,生命發光的地方,生命動人的地方,讓人看着很痛快,很舒服的地方,這是很明白的。我們的行動背後,都有感情與意志的存在(或者都有感情要求在内)。情感要求越直接,越有力量;情感要求越深細,越有味道。反過來說,雖然有要求,可是很迂緩,很間接,這樣行動就沒有力量,沒有光彩。還有,情感要求雖然是直接,但是很粗,也沒有味道。

    (二)認為道德是枯燥的。普通人看道德是枯燥的,仿佛很難有趣味。這是不對的。道德本身就是有趣味的。所以說“德者得也”;凡有道之士,都能有以自得-----人生不能無趣味,沒有趣味就不能活下去。人之趣味高下,即其人格之高下,人格高下,從其趣味高下之不同而出;可是,都同樣靠趣味,離開趣味都不能生活。道德是最深最永的趣味,因為道德乃是生命的和諧,也就是人生的藝術。所謂生命的和諧,即人生生理心理---知、情、意----的和諧;同時亦是我的生命與社會其他人的生命的和諧。所謂人生的藝術,就是會讓生命和諧,會做人,會做得痛快漂亮。普通人在他生命的某一點上,偶爾得到和諧,值得大家佩服贊歎,不過這是從其生命之自然流露而有,并未在此講求,所以與普通人不同。儒家聖人讓你會要在他的整個生活----舉凡一颦一笑一呼吸之間,都佩服贊歎,從他的生命能感受到感動變化。他的生命無時不得到和諧,無時不精彩,也就是無時不趣味盎然。我們在這裡可以知道,一個人常對自己無辦法,與家人不調和,這大概就是生命的不和諧,道德的不夠。

    (三)認為道德是格外的事情,仿佛在日常生活之外,很高遠的、多添的一件事情。而其實隻是在尋常日用中,能夠使生命和諧,生命有精彩,生活充實有力而已。道德雖然有時候可以發揮為一個不平常的事;然而就是不平常的事,也還是平常人心裡有的道理。道德并不以新奇為貴,故曰庸言庸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