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經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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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樂記》按照原目分篇,依次登列。

    今據記以定經文,故取詩文以證記。

    如六歌之《風》、《雅》、《頌》、《商》、《齊》,今依次序,定《齊》爲《齊風》,《商》爲《商頌》。

    至歌詩一門,舞樂一門,證以詩語,《周》《召》左右、六成綴崇,皆在詩中。

    又八音鐘鼓琴瑟,《詩》中樂器皆全,所有金奏雖非《詩》,可由《詩》推考其義。

    又鄭、衛、宋,桑間、濮上,亦可由《詩》而推。

    立《詩》爲經,以記爲傳。

    以後條目,皆求與經傳相通。

     一、《大司樂》以下屬官,如樂師、大胥、小胥、小師、瞽矇、眡瞭、典同、磬師、經師、笙師、鎛師、師、旄人、籥師籥章、鞮鞻氏、典庸器、司幹,共十八職,人皆屬伶,書皆爲傳。

    《大司樂》樂師總統以下,爲分曹,或掌學,或掌器,或主聲器,或司舞具,各分門説之。

     一、子史中論樂之文,有言聲器,有言名義,有言創作者,今依《樂書》及《五禮通考》所采,再加排比。

    凡此皆先師遺説,鈔入子史,多非諸家自撰之文。

     一、傳記説樂,除《樂記》全篇外,所有《左》、《國》、兩《戴記》,以至博士各師説,除陳、秦已采之外,再爲補正。

    所有門目,更加審定。

     一、樂中品級,有天子至于大夫之分,今爲立表。

    樂中又分三事,曰祭、曰祀、曰享,取經傳以證之,所有變例隆殺,亦附于後,以别其等差異同。

     一、三代以下樂章,見于各史《樂志》及《樂府詩集》,各門言其體例,于傳記之後,所有文辭亦附于後,作爲《樂書彚函》。

     一、古王者除歷代舊樂以外,兼用四裔之樂,《尚書大傳》所陳是也。

    《周官》鞮鞻氏掌四夷之樂及其聲歌;旄人舞夷樂。

    又中國八州,每州一音,八風八佾,每州各主一音。

    舊説甚詳。

    《樂記》廣魯于天下,《論語》太師摯適齊一章,即王者居中,以樂化成八州。

    舊説一卦一音,主化一州之風教而言之也。

     一、功效同禮。

    《孝經》以安上治民歸之禮,移風易俗歸之樂。

    禮樂乃平治之要道,王者之首務。

    《樂記》言樂,皆與禮對舉,文義重複,不便觀覽。

    今别爲《禮樂原流功用同異表》焉。

     一、立《原流功用表》,《樂記》以外,補以傳記子緯,彚萃其文,功用愈著。

    後世言學術治法者,未能真實用心于此,推盡人己之量,觀于此表,彌天極地,乃知見禮知政,聞樂知德,尼山片席所以遠過姚嬀也。

    其分門,一緻鬼神,二和邦國,三諧萬民,四安賓客。

     一、心性之學,古出于樂。

    宋儒盛推《樂記》以言心性,其宗旨相同耳。

    竊以六藝門面,功用各别,如《書》與《春秋》詳政事,心性之説未見詳備。

    惟聲音之道,由心而發,既聞聲可以知治亂憂喜之原,可由聲以卻乎隋慢陵亂之病,感應之機甚速,和平之效最宏。

    由此治心,庶爲古法。

    《樂記》由外治内之説甚備。

     一、三德九德。

    《帝典》命夔立教,以樂立三德九德門目。

    古人以樂立教,以八音化八州,以剛柔正直化成三德,由三而九,人才由此出,錫命因之,樂所以爲移風易俗之要也。

    《樂記》言剛柔正直,與師乙所言六歌、所言寬柔正直溫良等字,皆爲九德之目。

    樂之工用,此爲大宗;樂之有學,以斯爲準。

     一、音聲。

    按,五聲由人發,八音由器出。

    樂器貴音而賤聲,則凡響皆爲聲,可入樂者乃爲音也。

    《通考》于五聲八音之説最詳,今悉取之,證以經傳之文,並列其源流,以爲將來復古之用。

     一、樂通于《易》。

    按《樂記》自「天高地下」,至「一動一靜天地之間也」,全用《繫辭》爲説。

    以别屬禮,以和屬樂,由别而和,和而又别,如《易》之以别卦生和卦,又由和卦生别卦也。

    《易》中言樂之條,更細考之。

     一、古人以制禮作樂爲王化之極功,既有律呂可名,則由數製器、由器定音,而五聲八音克諧翕成之道,可得言焉。

    後有作者,功成德洽,禮樂可興;因時制宜,今樂猶古。

    既有程,則奸蛙無自而成。

    《語》「三王不襲禮,五帝不沿樂」,然則創復古樂,不爲難事。

    惟爲經所統,經乃聖作,後人無從參贊,至於樂乃聲容歌舞之事,後有作者,信不誣也。

     一、樂分三統,以天、地、人當之。

    祀屬天,天神。

    四望當爲地屬,山川屬地,先妣先祖屬人。

    《大司樂》以辰黃鍾子大呂醜姑洗辰南呂酉屬天,大簇寅應鍾亥蕤賓午林鍾未屬地,夷則申小呂巳無射戌夾鍾卯屬人,分三統。

     一、奏、歌、舞三門,爲樂之大綱。

    然奏與舞皆不能久傳,惟歌一門在二者之中,可以垂久,因以爲經。

    凡言奏者,皆非詩,如《騶虞》、《采蘩》、《采蘋》皆名同而實異,故《貍首》亦非詩,更立《歌奏舞三門同異表》。

     一、大、小《雅》主賓客,人事之樂也;三《頌》主祭祀,鬼神之樂也。

    於經中細考條例,統括傳記,務使經體廣大,包孕無窮。

     注 一:原無。

    按,本篇後半部分段首皆有「一」字,因據補。

    後五段首「一」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