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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德以性言。
準上可解。
習之為功大矣哉!然人知慎其所習而趣淨舍染者,此上智事。
凡夫則鮮能久矣!大抵一向染習随增,而淨者則于積染之中偶一發現耳。
如乍見孺子入井而恻隐之心,此即依性生者,便是淨習偶現。
若乃生品劣下者,則一任染習縛之長驅,更無由斷。
其猶豕乎?系以鐵索,有幸斷之日乎?故知染習流行,傥非積淨之極足以對治此染,則染習亦終不斷。
要之,淨習若遇染為之障,便近于斷。
近字注意。
淨習無全斷之理,然間或乍現而不得乘權,則其勢甚微,故已近于斷。
染習若遇淨力強勝,以為對治,亦無弗斷。
故習氣畢竟與功能不似也。
功能則決不可計為斷故。
綜前所說,性習差違,性謂功能。
較然甚明。
護法必欲混而同之,未知其可。
今此不寵習以混性,亦不貴性而賤習。
雖人生限于形氣,故所習不能有淨而亡染,此為險陷可懼。
然吾人果能反身而誠,則舍暗趣明,當下即是,本分原無虧損,染污終是客塵。
墜退固不由人,戰勝還憑自己。
人生價值,如是如是。
使其生而無險陷,則所謂大雄無畏者,又何以稱焉? 是故我說功能,與護法異趣。
如上略辨,已可概見。
複以難曰:“公謂功能,實性之目。
夫實性者,所謂一真法界,無對待故,故雲一真。
以其遍為萬法實體,故名法界。
界者體義。
本非虛妄,故說為真。
恒無變易,故說為如。
于一切處,恒如其性。
此即不生不滅、不變不動,故名實性。
斯是了義,允為宗極。
今公所持,似以生滅變動恒轉功能名為實性。
是義雲何?傥即生滅變動為實性者,宇宙浮虛,元無實際,人生泡影,莫有根據,将何為安身立命之地?若此,顯乖宗極,過犯無邊。
憑何理據,是義得成?”餘曰:善哉,子之難也!夫最上了義,諸佛冥證,吾亦印持。
吾不能自乖于宗極也。
子疑吾以生滅變動者為實性,吾且問汝,汝意将于生滅法外别求不生不滅法,于變動法外别求不變不動法乎?若爾,是生滅變動法便離異不生滅不變動法而有自性,何須安立不生滅不變動法為彼實性?不容有二體性。
又實性若唯是頑然不生滅不變動者,即是空洞無物,将誰得名諸法實性?反複推征,汝皆堕過,是于了義,竟未真知,何足難我。
應知我說生滅即是不生不滅,我說變動即是不變不動。
何以故?所謂生滅者,刹那刹那幻現其相,都無暫住故。
詳《轉變章》。
實無有生滅法可得,俗言生滅者,卻不了刹那無住義。
他承認有現前底物事,以為凡物本無今有,說之為生。
凡物生己而住,終歸于壞,名之為滅。
如此把生滅看做是有實物生起及滅去,此妄執耳。
若知現前諸法實是刹那幻現,無暫時住,即此現前諸法在實際上确未曾有此個物事出生。
他既不生,即亦無所滅,故欲求得生滅界底物事,畢竟不可得。
便是不曾生滅。
本性上恒自如如,既沒有生出另一個物事來,亦不曾滅卻個甚物事,所以說不生不滅。
所謂變動者,刹那刹那幻現其相,都無暫住故。
實無有變動法可得,俗言變動者,蓋以為物逢異緣而起或種變化者,即名變動。
因不了刹那無住義,卻把變動看做有實物在那裡起甚變化。
今此不爾,乃就俗所計為實物者,而審觀其元來無物,隻有幻相,刹那刹那新新而起都不暫住,是名變動。
故俗計有變動界底物事,在實際上乃不可得。
便是不曾變動。
本性上恒自如如,既沒有變作另一個物事來,故說不變不動。
然則生即無生,以生而不有故;不有,即無物為礙也。
滅即非滅,以滅而不息故;不息,故非空無。
變即不變,以變而恒貞故;貞者貞固,恒如其性故謂恒貞。
蓋其在物在人,在凡在聖,性恒不改,如水成冰,不失水性。
動即不動,以動而不遷故。
肇公《物不遷論》備發此旨。
《易井卦》:“井居其所而遷。
”遷者遷流,言其流不竭而恒居其所,即仍是不遷義也。
會得時,于萬象皆見為真如,不可離現象而别尋實體。
于流行便識得主宰,主宰者,非神或帝之謂,隻此流行中有則而不可亂者,說為主宰。
如吾人當萬感紛纭而中恒湛寂,泛應曲當,能有裁制而不徇乎物,此即主宰義。
于發用自不失靜止。
莊子雲:“屍居而龍見。
”屍居是靜止義,龍見是發用義。
即發即止,動靜一緻。
夫言生而未了生即無生,乃至言動而未了動即無動,此執物者也。
言無生而未了無生之生,乃至言不動而未了不動之動,此沉空者也。
故知實際理地,微妙難言,過莫大于沉空,而執物猶次。
故乃從其熾然不空,強為拟似;拟似者,形容之謂,此理無可直揭故。
假注恒轉,令悟遠離常斷;僞說功能,亦顯不屬有無。
理不思議,理之極至,非思議所行境界,唯内自證知。
名本筌蹄;傥反觀而冥會,毋由解以自封,庶幾疑情頓釋乎! 夫析理誠妄,咨于二谛:曰真、曰俗。
詳在《量論》。
順俗谛故,世間極成。
地唯是地,水唯是水,乃至群有悉如其自相共相而甄明之,不違世間,入真谛故,決定遮撥世間知見。
故于地不作地想,地性空故,現前即是真體澄然;地無自性,故雲地自性空。
于水不作水想,水性空故,現前即是真體澄然;乃至于一切相,不作一切相想,一切相無自性故,現前即是真體澄然。
此則一理齊平,慮亡詞喪,唯是自性智所證得故。
學者若不辨于真俗,則于上來所說必将疑怖,以為生滅界或變動界諸物事既不可得,豈非宇宙皆空。
不知此約真谛,即泯俗歸真,總言無物。
斯乃蕩除物相,舉俗所假名一切物都無自性,實一切皆真,遂言無物。
誰謂本體洞然頑空?故知理之極至,迥超情識,無容疑怖耳。
上來假設功能,以方便顯示實性。
今當覆取前章《轉變》。
談色心而未及盡其義者,鄭重申之。
曰《成色》、曰《明心》,以次述焉。
準上可解。
習之為功大矣哉!然人知慎其所習而趣淨舍染者,此上智事。
凡夫則鮮能久矣!大抵一向染習随增,而淨者則于積染之中偶一發現耳。
如乍見孺子入井而恻隐之心,此即依性生者,便是淨習偶現。
若乃生品劣下者,則一任染習縛之長驅,更無由斷。
其猶豕乎?系以鐵索,有幸斷之日乎?故知染習流行,傥非積淨之極足以對治此染,則染習亦終不斷。
要之,淨習若遇染為之障,便近于斷。
近字注意。
淨習無全斷之理,然間或乍現而不得乘權,則其勢甚微,故已近于斷。
染習若遇淨力強勝,以為對治,亦無弗斷。
故習氣畢竟與功能不似也。
功能則決不可計為斷故。
綜前所說,性習差違,性謂功能。
較然甚明。
護法必欲混而同之,未知其可。
今此不寵習以混性,亦不貴性而賤習。
雖人生限于形氣,故所習不能有淨而亡染,此為險陷可懼。
然吾人果能反身而誠,則舍暗趣明,當下即是,本分原無虧損,染污終是客塵。
墜退固不由人,戰勝還憑自己。
人生價值,如是如是。
使其生而無險陷,則所謂大雄無畏者,又何以稱焉? 是故我說功能,與護法異趣。
如上略辨,已可概見。
複以難曰:“公謂功能,實性之目。
夫實性者,所謂一真法界,無對待故,故雲一真。
以其遍為萬法實體,故名法界。
界者體義。
本非虛妄,故說為真。
恒無變易,故說為如。
于一切處,恒如其性。
此即不生不滅、不變不動,故名實性。
斯是了義,允為宗極。
今公所持,似以生滅變動恒轉功能名為實性。
是義雲何?傥即生滅變動為實性者,宇宙浮虛,元無實際,人生泡影,莫有根據,将何為安身立命之地?若此,顯乖宗極,過犯無邊。
憑何理據,是義得成?”餘曰:善哉,子之難也!夫最上了義,諸佛冥證,吾亦印持。
吾不能自乖于宗極也。
子疑吾以生滅變動者為實性,吾且問汝,汝意将于生滅法外别求不生不滅法,于變動法外别求不變不動法乎?若爾,是生滅變動法便離異不生滅不變動法而有自性,何須安立不生滅不變動法為彼實性?不容有二體性。
又實性若唯是頑然不生滅不變動者,即是空洞無物,将誰得名諸法實性?反複推征,汝皆堕過,是于了義,竟未真知,何足難我。
應知我說生滅即是不生不滅,我說變動即是不變不動。
何以故?所謂生滅者,刹那刹那幻現其相,都無暫住故。
詳《轉變章》。
實無有生滅法可得,俗言生滅者,卻不了刹那無住義。
他承認有現前底物事,以為凡物本無今有,說之為生。
凡物生己而住,終歸于壞,名之為滅。
如此把生滅看做是有實物生起及滅去,此妄執耳。
若知現前諸法實是刹那幻現,無暫時住,即此現前諸法在實際上确未曾有此個物事出生。
他既不生,即亦無所滅,故欲求得生滅界底物事,畢竟不可得。
便是不曾生滅。
本性上恒自如如,既沒有生出另一個物事來,亦不曾滅卻個甚物事,所以說不生不滅。
所謂變動者,刹那刹那幻現其相,都無暫住故。
實無有變動法可得,俗言變動者,蓋以為物逢異緣而起或種變化者,即名變動。
因不了刹那無住義,卻把變動看做有實物在那裡起甚變化。
今此不爾,乃就俗所計為實物者,而審觀其元來無物,隻有幻相,刹那刹那新新而起都不暫住,是名變動。
故俗計有變動界底物事,在實際上乃不可得。
便是不曾變動。
本性上恒自如如,既沒有變作另一個物事來,故說不變不動。
然則生即無生,以生而不有故;不有,即無物為礙也。
滅即非滅,以滅而不息故;不息,故非空無。
變即不變,以變而恒貞故;貞者貞固,恒如其性故謂恒貞。
蓋其在物在人,在凡在聖,性恒不改,如水成冰,不失水性。
動即不動,以動而不遷故。
肇公《物不遷論》備發此旨。
《易井卦》:“井居其所而遷。
”遷者遷流,言其流不竭而恒居其所,即仍是不遷義也。
會得時,于萬象皆見為真如,不可離現象而别尋實體。
于流行便識得主宰,主宰者,非神或帝之謂,隻此流行中有則而不可亂者,說為主宰。
如吾人當萬感紛纭而中恒湛寂,泛應曲當,能有裁制而不徇乎物,此即主宰義。
于發用自不失靜止。
莊子雲:“屍居而龍見。
”屍居是靜止義,龍見是發用義。
即發即止,動靜一緻。
夫言生而未了生即無生,乃至言動而未了動即無動,此執物者也。
言無生而未了無生之生,乃至言不動而未了不動之動,此沉空者也。
故知實際理地,微妙難言,過莫大于沉空,而執物猶次。
故乃從其熾然不空,強為拟似;拟似者,形容之謂,此理無可直揭故。
假注恒轉,令悟遠離常斷;僞說功能,亦顯不屬有無。
理不思議,理之極至,非思議所行境界,唯内自證知。
名本筌蹄;傥反觀而冥會,毋由解以自封,庶幾疑情頓釋乎! 夫析理誠妄,咨于二谛:曰真、曰俗。
詳在《量論》。
順俗谛故,世間極成。
地唯是地,水唯是水,乃至群有悉如其自相共相而甄明之,不違世間,入真谛故,決定遮撥世間知見。
故于地不作地想,地性空故,現前即是真體澄然;地無自性,故雲地自性空。
于水不作水想,水性空故,現前即是真體澄然;乃至于一切相,不作一切相想,一切相無自性故,現前即是真體澄然。
此則一理齊平,慮亡詞喪,唯是自性智所證得故。
學者若不辨于真俗,則于上來所說必将疑怖,以為生滅界或變動界諸物事既不可得,豈非宇宙皆空。
不知此約真谛,即泯俗歸真,總言無物。
斯乃蕩除物相,舉俗所假名一切物都無自性,實一切皆真,遂言無物。
誰謂本體洞然頑空?故知理之極至,迥超情識,無容疑怖耳。
上來假設功能,以方便顯示實性。
今當覆取前章《轉變》。
談色心而未及盡其義者,鄭重申之。
曰《成色》、曰《明心》,以次述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