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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德以性言。

    準上可解。

    習之為功大矣哉!然人知慎其所習而趣淨舍染者,此上智事。

    凡夫則鮮能久矣!大抵一向染習随增,而淨者則于積染之中偶一發現耳。

    如乍見孺子入井而恻隐之心,此即依性生者,便是淨習偶現。

    若乃生品劣下者,則一任染習縛之長驅,更無由斷。

    其猶豕乎?系以鐵索,有幸斷之日乎?故知染習流行,傥非積淨之極足以對治此染,則染習亦終不斷。

    要之,淨習若遇染為之障,便近于斷。

    近字注意。

    淨習無全斷之理,然間或乍現而不得乘權,則其勢甚微,故已近于斷。

    染習若遇淨力強勝,以為對治,亦無弗斷。

    故習氣畢竟與功能不似也。

    功能則決不可計為斷故。

     綜前所說,性習差違,性謂功能。

    較然甚明。

    護法必欲混而同之,未知其可。

    今此不寵習以混性,亦不貴性而賤習。

    雖人生限于形氣,故所習不能有淨而亡染,此為險陷可懼。

    然吾人果能反身而誠,則舍暗趣明,當下即是,本分原無虧損,染污終是客塵。

    墜退固不由人,戰勝還憑自己。

    人生價值,如是如是。

    使其生而無險陷,則所謂大雄無畏者,又何以稱焉? 是故我說功能,與護法異趣。

    如上略辨,已可概見。

    複以難曰:“公謂功能,實性之目。

    夫實性者,所謂一真法界,無對待故,故雲一真。

    以其遍為萬法實體,故名法界。

    界者體義。

    本非虛妄,故說為真。

    恒無變易,故說為如。

    于一切處,恒如其性。

    此即不生不滅、不變不動,故名實性。

    斯是了義,允為宗極。

    今公所持,似以生滅變動恒轉功能名為實性。

    是義雲何?傥即生滅變動為實性者,宇宙浮虛,元無實際,人生泡影,莫有根據,将何為安身立命之地?若此,顯乖宗極,過犯無邊。

    憑何理據,是義得成?”餘曰:善哉,子之難也!夫最上了義,諸佛冥證,吾亦印持。

    吾不能自乖于宗極也。

    子疑吾以生滅變動者為實性,吾且問汝,汝意将于生滅法外别求不生不滅法,于變動法外别求不變不動法乎?若爾,是生滅變動法便離異不生滅不變動法而有自性,何須安立不生滅不變動法為彼實性?不容有二體性。

    又實性若唯是頑然不生滅不變動者,即是空洞無物,将誰得名諸法實性?反複推征,汝皆堕過,是于了義,竟未真知,何足難我。

     應知我說生滅即是不生不滅,我說變動即是不變不動。

    何以故?所謂生滅者,刹那刹那幻現其相,都無暫住故。

    詳《轉變章》。

    實無有生滅法可得,俗言生滅者,卻不了刹那無住義。

    他承認有現前底物事,以為凡物本無今有,說之為生。

    凡物生己而住,終歸于壞,名之為滅。

    如此把生滅看做是有實物生起及滅去,此妄執耳。

    若知現前諸法實是刹那幻現,無暫時住,即此現前諸法在實際上确未曾有此個物事出生。

    他既不生,即亦無所滅,故欲求得生滅界底物事,畢竟不可得。

    便是不曾生滅。

    本性上恒自如如,既沒有生出另一個物事來,亦不曾滅卻個甚物事,所以說不生不滅。

    所謂變動者,刹那刹那幻現其相,都無暫住故。

    實無有變動法可得,俗言變動者,蓋以為物逢異緣而起或種變化者,即名變動。

    因不了刹那無住義,卻把變動看做有實物在那裡起甚變化。

    今此不爾,乃就俗所計為實物者,而審觀其元來無物,隻有幻相,刹那刹那新新而起都不暫住,是名變動。

    故俗計有變動界底物事,在實際上乃不可得。

    便是不曾變動。

    本性上恒自如如,既沒有變作另一個物事來,故說不變不動。

    然則生即無生,以生而不有故;不有,即無物為礙也。

    滅即非滅,以滅而不息故;不息,故非空無。

    變即不變,以變而恒貞故;貞者貞固,恒如其性故謂恒貞。

    蓋其在物在人,在凡在聖,性恒不改,如水成冰,不失水性。

    動即不動,以動而不遷故。

    肇公《物不遷論》備發此旨。

    《易井卦》:“井居其所而遷。

    ”遷者遷流,言其流不竭而恒居其所,即仍是不遷義也。

    會得時,于萬象皆見為真如,不可離現象而别尋實體。

    于流行便識得主宰,主宰者,非神或帝之謂,隻此流行中有則而不可亂者,說為主宰。

    如吾人當萬感紛纭而中恒湛寂,泛應曲當,能有裁制而不徇乎物,此即主宰義。

    于發用自不失靜止。

    莊子雲:“屍居而龍見。

    ”屍居是靜止義,龍見是發用義。

    即發即止,動靜一緻。

    夫言生而未了生即無生,乃至言動而未了動即無動,此執物者也。

    言無生而未了無生之生,乃至言不動而未了不動之動,此沉空者也。

    故知實際理地,微妙難言,過莫大于沉空,而執物猶次。

    故乃從其熾然不空,強為拟似;拟似者,形容之謂,此理無可直揭故。

    假注恒轉,令悟遠離常斷;僞說功能,亦顯不屬有無。

    理不思議,理之極至,非思議所行境界,唯内自證知。

    名本筌蹄;傥反觀而冥會,毋由解以自封,庶幾疑情頓釋乎! 夫析理誠妄,咨于二谛:曰真、曰俗。

    詳在《量論》。

    順俗谛故,世間極成。

    地唯是地,水唯是水,乃至群有悉如其自相共相而甄明之,不違世間,入真谛故,決定遮撥世間知見。

    故于地不作地想,地性空故,現前即是真體澄然;地無自性,故雲地自性空。

    于水不作水想,水性空故,現前即是真體澄然;乃至于一切相,不作一切相想,一切相無自性故,現前即是真體澄然。

    此則一理齊平,慮亡詞喪,唯是自性智所證得故。

    學者若不辨于真俗,則于上來所說必将疑怖,以為生滅界或變動界諸物事既不可得,豈非宇宙皆空。

    不知此約真谛,即泯俗歸真,總言無物。

    斯乃蕩除物相,舉俗所假名一切物都無自性,實一切皆真,遂言無物。

    誰謂本體洞然頑空?故知理之極至,迥超情識,無容疑怖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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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當覆取前章《轉變》。

    談色心而未及盡其義者,鄭重申之。

    曰《成色》、曰《明心》,以次述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