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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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美國駐華公使弗蘭克?克萊恩先生,在某處對中國學生演講說:“……不必竭力教中國,隻要諸君誠實不欺,心口皆同,言行一緻,中國自能強盛。

    ”他這幾句話,正搔着我中國人的癢處,正探着我中國人的病根。

    我中國人一一尤其是青年的中國人一苟能如此,終可以使中國得着真正實在的利益。

     将自己看做聖人,必将旁人看成混蛋。

    達到這種程度之後,天良就真閉了,雙眼就真瞎了,雙耳就真聾了。

    如此,任什麼良言善行,就全打不開他的心門,觸不着他的耳目。

    久而久之,就養成一個實實在在、的的确确的混蛋。

    這種人若再遇着别的混蛋拍他捧他,他的前途就可想而知了。

     天下隻有兩種人,第一種是自知為混蛋的,第二種是不知自己為混蛋的。

    天下的壞事,全是這第二種人做出來的。

    天下的擾亂,也是這第二種人釀出來的。

    欲求天下太平,人民安甯,必須首先打倒這第二種人。

     群衆有了幸福,你既是群衆中的一個,你也必有幸福可享。

    群衆遇了禍害,你既是群衆中的一個,你也必有禍害難逃。

    天下人全有連帶的關系。

    一國擾亂,天下不安。

    隻看中國的軍閥,他們僅圖營私肥己,苦害人民,因而民窮國亂,全國之中,找不出一個安甯之所,他們也因此東奔西逃,求庇于外人保護之下,而成了喪家之狗。

     我的朋友某教員,因受了人力車夫的氣,大罵畜類不止。

    我說:“你不要罵他畜類,他有拉車的一技之長。

    要知我們若不能教書了,我們欲當畜類,還沒有拉車的力量呢。

    生在變化無定、七亂八糟的時代,誰知将來升降到什麼地步,我的老友陸軍中将某師的參謀長某君,已擺了卦攤賣蔔為生了。

    試何我們研究過《周易》與《子評》麼?” 說實話則招人恨怨,說假話則受人歡迎,辦實事則被人譏為無能,放空炮則被人稱有志。

    生在這種時代,若講天良就算落伍了。

     婦女被人強奸了,向人哭叫喊鬧,聽見的人,還有時對她表同情,替她掉眼淚。

    國土被侵占了,若隻以哭鬧叫罵為止,不但無人表示同情,反招人大加譏笑。

     若将我中國人,近幾年來對外所說的大話記錄下來,足可使拿破侖聽了喪掉真魂,使大彼得聽了吓破苦膽。

     學者的話不可靠,政治家的話也不可靠,外交家的話更不可靠,美人的話尤不可靠。

     現今我國的農村破産,并非起于農民的知識弧陋,也不是因為未經科學的訓練,更不是因為他們的田地未經科學的改良,全是起于捐稅繁苛與兵匪擾亂。

    隻要軍用不作内争,減輕捐稅,少為他們謀改革,少管他們的閑事,不必假裝瘋魔,為他們謀幸福,他們自能休養生息,安居樂業。

     農工商,全是專門的職業。

    他們隻靠着輕驗進行他們的業務。

    外行的人不可越俎代謀,更不可妄用高探的學理,以他們作改良的試驗品。

    農工商,腦筋多是簡單的,思想多是誠懇的,行為多是忠實的,所以容易團結。

    讀書的人,腦筋多是複雜的.思想多是變幻的,行為多是詭詐的,所以最不容易聯合。

    天下惟讀書的人,最奸猾,最可憐,最可恨,最可羨,最可鄙,最明哲.最混蛋。

    窮人說大話,愈說愈窮。

    弱國說太話,愈說愈弱。

     現誇,著本着良心說話做事,就有人說你不道人情,不達事理。

    你若昧起良心說話做事,反有人說你通權達變,習性和平。

     我中國人,并非不知愛國。

    可歎在專制時代,國被帝王視為私産,人民欲愛而不敢。

    自共和以後,國又被強者霸占分割,人民敢愛而不能。

     現在中國的法律,是闊人的護身符.是小民的絆腳石。

     律師愈多,訴論的人愈多。

    醫生愈多,患病的人愈多。

     俗語說:衙門口向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

    在黑暗時代,是有錢就有理。

    在文明時代,是無錢就無理。

     從前有錢的人打官司,可以暗約訟棍。

    如今有錢的人打官司,可以明聘律師。

    反正錢愈多,理由愈充足。

     從前的訟棍,據說是挑詞架訟。

    現今的律師,據說是維護人權。

    依我的見解,全然為已,就是訟棍。

    十分之一為人,可稱律師。

     有錢的人犯了罪,大概是情有可原。

    無錢的人犯了罪,多半罪無可恕。

     生在人倫破産的今日,若因無兒缺女憂愁,未免是自尋煩惱。

    要知:有錢,路人也願為兒女;無錢,兒女也便是路人。

     現在愈是野蠻的父母,愈能生養文明的兒女。

    父母多是昏愦糊塗,兒女多是先知先覺。

     現誇我中國,不必忙于為青年男女設立學校。

    最要緊的是,先多多設立“父母傳習所”。

    由政府通令全國,凡奉經“父母傳習所”改造過的舊式夫妻,不準再有生兒養女之權,以免一班優秀的小國民,受家庭專就的壓迫,而終日恨天怨地,減少救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