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羊春秋補證後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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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堂私議》以尊經分官爲指歸,《賈子》帝入五學,所上不同,《賈子》引《學禮》曰:「帝入東學,上親而貴仁,則親疏有序而恩相及矣。

    帝入南學,上齒而貴信,則長幼有差而民不誣矣。

    帝入西學,上賢而貴德,則聖智在位而功不遺矣。

    帝入北學,上貴而尊爵,則貴有等而下不踰矣。

    帝入太學,承師問道,退習而考於太傅,太傅罰其不則而匡其不及,則德智長而治道得矣。

    」《學記》:「春、秋教以《詩》、《書》,冬、夏教以禮、樂注。

    」是援六藝立六大學堂,東《詩》上親,南《樂》上齒,西《書》上賢,北《禮》上貴;太學分左右,上《易》下《春秋》。

    所以必立六學者,上下四旁,情性不同,好惡相反,各因所短以施教。

    每學分經,各立宗派,亦如六家旨要。

    《易》爲道,《春秋》爲陰陽,東儒,西墨,南名,北法。

    分六學專門獨立,事半功倍,其教易行。

    若一學兼包六藝,事雜言厖,教學皆困。

    《王制》左學右學有互移法,蓋左右分經異教,性情才思不合于此,必合于彼,使兩學重規疊矩,何必互移?此立學分經之説。

    今以七經分立五學:蒙學《孝經》、《禮》、樂、《容經》,小學《王制》,中學《春秋》,高等《詩》與《周禮》,大學《易》。

    方言實業,别立專學,聽資性相近者學之,不與各學相嬲。

    蒙學修身,凡俊秀士農工商之子弟皆入焉。

    《孝經》標宗,《禮》、《容》治身,不但仕宦,齊民皆必學。

    小學以上爲仕學,立官治人屬焉。

    主《王制》,統典考,中外政治律例學屬焉。

    《王制》爲普通,專業則分擇一門,如司徒、司馬、司空、冢宰、樂正、司寇、司市注,擇性所近爲專習。

    蒙學詳,不再立課程。

    蓋考典章如識字,記識功多,用思事少,于小學相宜。

    卒業後入中學,以《春秋》課之。

    《春秋》如會典、律例,先師決獄皆所取。

    入中學,治身掌故所已明,就《春秋》以推詳當世成敗。

    全經爲普通,《王制》官事,各就本門推考得失,治國齊家,上而天王二公,下而卿大夫士,就行事推論經權;君臣父子夫歸鄰國外交,分門求之。

    《王制》如陣圖,《春秋》則操縱變化,在乎一心。

    古無史家,班《志》附《春秋》。

    中外史書讀不勝讀,然精華全包《春秋》。

    或分書,一人專治一史。

    分官事,取史書所有本官事,彙鈔閱之。

    既已貫通,餘力可以涉獵,凡國家以下綜攬無遺。

    《春秋》治法基礎,董、劉、公孫專經,文章事業熛炳史冊,《春秋》既通,治術思過半矣,然後升之高等。

    時局合通,不似漢、唐,但治《春秋》,已無餘事,故必進以《周禮》、《尚書》。

    《周禮》大統,《王制》、《尚書》小統,《春秋》驗小推大,簡易易行,藉證大統,家國因天下而益顯,故雖任小,亦必知皇、帝宗旨。

    又,道家君逸臣勞,逸者天下,勞者家國,積家成國,積國成天下,知人善任使,其要領也。

    學問於此觀止。

    補吏授職,不再入學。

    京師泰學,專爲《易》教,皇、帝法天調濟損益之至功。

    每因事故,如學飾飭,《盛德》篇有獄則飾;不孝之獄,則飾喪祭之禮也;弑獄,則飾朝聘之禮也;鬭辨之獄,則飾鄉飲酒之禮也;淫亂之獄,則飾昏禮享聘也。

    故曰:刑法之所從生有源,不務塞其源,而務刑殺之,是爲民設陷以賊之也。

    六官分司,冢宰之官以成道,司徒之官以成德,宗伯之官以成仁,司馬之官以成聖,司冦之官以成義,司空之官以成禮。

    又曰:危則飭司徒,不利則飭宗伯,不平則飭司馬,不成則飭司冦,貧則飭司空。

    分職任事,尊法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