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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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魯 【原文】 孔子初仕,為中都宰,制①為養生送死之節。

    長幼異食,強弱異任,男女别塗,路無拾遺,器不雕僞。

    為四寸之棺,五寸之椁②。

    因③丘陵為墳,不封,不樹。

    行之一年,而西方之諸侯則焉。

     定公謂孔子曰:“學子此法,以治魯國何如?”孔子對曰:“雖天下可乎,何但魯國而已哉?” 于是二年,定公以為司空。

    乃别五土之性,而物各得其所生之宜,鹹④得厥所。

    先時,季氏葬昭公于墓道之南,孔子溝⑤而合諸墓焉。

    謂季桓子曰:“貶君以彰己罪,非禮也,今合之,所以掩夫子之不臣⑥。

    ” 由司空為魯大司寇,設法而不用,無奸民。

     【注釋】 ①制:制定。

     ②椁:古代的棺材有内外兩層,外面的一層叫椁,裡面的一層叫棺。

     ③因:憑借、倚靠。

     ④鹹:都。

     ⑤溝:挖溝。

     ⑥掩:掩蓋。

    不臣:不守臣子之道。

     【譯文】 孔子剛開始做官的時候,擔任中都邑的長官,制定出了讓百姓生有所養、死得安葬的制度。

    根據年齡的長幼提供不同的食物,根據能力的強弱分配不同的任務。

    男子和女子在道路上行走時各走一邊,遺失在路上的東西不會被人撿走,所用的器物也不加以雕琢文飾。

    棺的厚度是四寸,椁的厚度是五寸。

    倚傍丘陵興建墳墓,不興建高大的墳墓,不在墳墓周圍大植樹木。

    這樣的制度實行了一年,西方各諸侯都紛紛效仿。

     定公對孔子說:“學習您這套治政方法,用來治理魯國怎麼樣?”孔子回答說:“即便是用來治理天下也是可以的,豈止隻能治理好魯國呢?” 就這樣施行了兩年以後,定公任命孔子擔任司空。

    孔子就根據土地的不同性質将其分為山林、川澤、丘陵、高地、沼澤五種類型,各種物種都得以在适合的土壤中生長,都得到了很好的生長。

    以前季子将昭公葬在了魯國王陵墓道的南面,孔子就派人在中間挖溝,将昭王的陵墓和先王的陵墓連在了一起,并告訴季桓子說:“你的父親以此來貶損君王,卻也因此彰顯了自己的罪行,這是不符合禮的。

    現在将其合在一起,是為了掩蓋令尊不守人臣之道的罪名。

    ” 後來孔子又從司空升任魯國的大司寇,雖然也設立了法律法規卻沒有派上用場,因為社會上已經沒有奸詐頑劣的刁民了。

     化行中都 孔子做中都宰,制定養生送死的辦法,按長幼分配食物,依強弱分配工作。

    實行了一年,各國諸侯都效法了。

     【原文】 定公與齊侯會①于夾谷,孔子攝相②事,曰:“臣聞有文事者,必有武備。

    有武事者,必有文備。

    古者諸侯出疆,必具官以從,請具左右司馬。

    ”定公從之。

     至會所,為壇位,土階三等,以遇禮相見,揖讓而登。

    獻酢③既畢,齊使萊人以兵鼓噪,劫④定公。

    孔子曆階⑤而進,以⑥公退曰:“士,以兵之,吾兩君為好,裔夷之俘,敢以兵亂之!非齊君所以命諸侯也!裔不謀夏,夷不亂華,俘不幹⑦盟,兵不偪⑧好,于神為不祥,于德為愆義,于人為失禮。

    君必不然。

    ”齊侯心怍⑨,麾⑩而避之。

     【注釋】 ①會:會盟。

     ②相:司儀、贊禮之人。

     ③獻酢:主客之間互相獻酒。

     ④劫:威脅。

     ⑤曆階:一步一個台階地快走,古代的禮制規定要雙腳登同一個台階慢行。

     ⑥以:保護。

     ⑦幹:幹擾。

     ⑧偪:威脅。

     ⑨怍:慚愧。

     ⑩麾:指揮。

     【譯文】 定公和齊侯在夾谷舉行盟會,孔子當時擔任司儀,向定公說道:“我聽說舉行和平會盟這樣的事,也一定要有武力做後盾,發生軍事活動時,也一定要有促使和平的準備。

    古代的諸侯離開國家進行外交時,随從的官員一定是文武齊備,請您帶上左右司馬。

    ”定公聽從了孔子的話。

     到了會盟的場所,舉行盟會儀式的高台已經築好了,并設好了位次,台上設了三個台階。

    雙方以會遇之禮相見,謙讓着登上了高台,然後互相獻酒,獻酒完畢以後,齊國派了萊人的軍隊敲擊戰鼓,以威脅定公。

    孔子馬上一步一個台階地快步登上台階,保護定公退避,并下令:“魯國的兵士們,你們快去攻打萊人。

    我們兩國的國君在這裡舉行和平會盟,如果讓那些裔夷的俘虜拿着武器擾亂了,就一定不是齊君和天下諸侯的邦交之道。

    遠方的異國不能夠圖謀我華夏,蠻夷之人不能夠擾亂我中華,俘虜不能夠幹擾我們的盟會,兵甲不能夠威脅盟友,否則的話,對于神靈來說就是不敬,在道義上也是行不通的,在禮節上更是不符合禮的。

    齊侯肯定不會這麼做。

    ”齊侯聽了以後心中很慚愧,就指揮那些萊人退下。

     【原文】 有頃①,齊奏宮中之樂,俳優侏儒戲于前。

    孔子趨②進,曆階而上,不盡一等③,曰:“匹夫熒侮諸侯者,罪應誅,請右司馬速刑焉。

    ”于是斬侏儒,手足異處。

    齊侯懼,有慚色。

    将盟,齊人加載④書曰:“齊師出境⑤,而不以兵車三百乘從我者,有如此盟。

    ”孔子使茲無還對曰:“而⑥不返我汶陽之田,吾以供命⑦者,亦如之。

    ”齊侯将設享禮,孔子謂梁丘據曰:“齊魯之故⑧,吾子何不聞焉?事既成矣,而又享之,是勤⑨執事。

    且犧象⑩不出門,嘉樂不野合?。

    享而既具?,是棄禮;若其不具,是用秕粺也。

    用秕稗,君辱,棄禮,名惡。

    子盍圖之?夫享,所以昭德也;不昭,不如其已。

    ”乃不果享。

     齊侯歸,責其群臣曰:“魯以君子道輔其君,而子獨以夷狄道教寡人,使得罪。

    ”于是,乃歸所侵魯之四邑及汶陽之田。

     【注釋】 ①有頃:一會兒。

     ②趨:快走。

     ③不盡一等:沒有登上最後一級台階,這是符合禮制的。

     ④載:記載。

     ⑤師:軍隊。

    出境:指出境攻打他國。

     ⑥而:通“爾”,你。

     ⑦供命:派軍隊任憑齊國調遣。

     ⑧故:原有的禮節傳統。

     ⑨勤:麻煩,勞煩。

     ⑩犧象:裝飾有鳥羽或象骨的酒器。

     ?野合:在野外演奏。

     ?具:具備、齊全。

     【譯文】 過了一會,齊國奏起了宮廷的舞樂,唱歌的俳優和侏儒小醜在魯君面前表演歌舞雜技、調笑嬉戲。

    孔子快步走向前,站在第二個台階上說:“卑賤的人竟敢調戲諸侯,應當誅殺,請右司馬趕快對他們施刑。

    ”于是那些侏儒被斬殺,手足都被斬斷。

    齊侯看了以後很恐懼,面有慚色。

    正要盟誓的時候,齊國在盟書上記載道:“以後齊國的軍隊出兵征戰的時候,如果魯國不派遣三百輛兵車跟從出征的話,就要按照盟約的規定予以懲罰。

    ”孔子就派茲無還回應道:“如果齊國不歸還我們魯國汶河以北的領地,卻讓魯國派兵車跟從的話,齊國也要按照盟約的規定被處以嚴懲。

    ”齊侯準備設宴款待定公(以示炫耀),孔子就對齊國的大夫梁丘據說道:“齊國和魯國的傳統禮節,難道你不知道嗎?會盟既然已經完成,再設宴款待的話,就隻是白白勞煩你們的群臣而已。

    況且犧象這樣的酒器不應當帶出宮門,雅樂也不應當在野外演奏。

    如果設了宴并且所有東西都齊備的話,那就相當于違背了禮儀。

    如果宴會上的東西簡陋的話,那就等于是舍棄了五谷而用那些秕稗,而秕稗則有辱于君王的尊貴。

    違背禮儀又會背上不好的名聲,你們這麼做是圖什麼呢?設宴是為了顯示君王的功德的,如果不能夠顯示功德的話,還不如沒有更好。

    ”于是齊國就沒能設宴。

     齊侯回去以後,責備群臣說:“魯國的君子是用道義來輔助君王的,你們卻單單用夷狄的行為來誤導我,使我招緻這麼多的羞辱。

    ”于是就把所侵占的四座城邑以及汶陽的土地都歸還給了魯國。

     【原文】 孔子言于定公曰:“家不藏甲①,邑無百雉②之城,古之制也。

    今三家過制,請皆損③之。

    ”乃使季氏宰仲由隳④三都。

    叔孫不得意于季氏,因費宰公山弗擾,率費人以襲魯。

    孔子以⑤公與季孫、叔孫、孟孫,入于費氏之宮,登武子之台;費人攻之,及台側,孔子命申句須、樂颀勒⑥士衆下伐之,費人北⑦,遂隳三都之城。

    強公室,弱私家,尊君卑臣,政化大行。

     【注釋】 ①甲:兵器。

     ②雉:古代用來計算城牆面積的計量單位,長三丈高一丈為一雉。

     ③損:削弱。

     ④隳:毀壞。

     ⑤以:保護。

     ⑥勒:指揮。

     ⑦北:敗北。

     【譯文】 孔子對定公說道:“卿大夫的家中不能私自藏有武器,封邑中不能建造規模超過百雉的都城,這都是古代的禮制。

    如今有三家大夫違背了禮制,請您予以削減。

    ”于是定公就派季氏家臣仲由拆除了那三家大夫的城池。

    叔孫辄因為得不到季氏的器重,就聯合了費城的長官公山弗擾率領費人一同襲擊魯國都城曲阜。

    孔子保護着定公和季孫氏、叔孫氏、孟孫氏三位大夫躲進季氏的住宅,登上了武子台。

    費人攻打武子台,攻打到台的一側時,孔子便命令申句須、樂颀兩位大夫帶領士卒前去抵禦,費人被擊退。

    于是三座都邑的城池終于被拆除。

    國君的勢力得以增強,大夫的勢力被削弱,國君地位更加尊崇,臣子的地位有所下降,于是政治教化取得很大的成果。

     【原文】 初,魯之販羊有沈猶氏者,常朝飲其羊①以詐市人;有公慎氏者,妻淫不制;有慎潰氏,奢侈逾法。

    魯之鬻②六畜者,飾之以儲價③。

    及孔子之為政也,則沈猶氏不敢朝飲其羊;公慎氏出其妻;慎潰氏越境而徙。

    三月,則鬻牛馬者不儲價;賣羊豚者不加飾;男女行者,别其塗,道不拾遺,男尚忠信,女尚貞順。

    四方客至于邑者,不求有司,皆如歸焉。

     【注釋】 ①飲其羊:往羊肚子裡灌水以增加重量。

     ②鬻:賣。

     ③飾:裝飾。

    儲價:在原有的基礎上擡高價錢。

     【譯文】 最初時,魯國有一個叫沈猶氏的賣羊人,他經常在清晨時往羊肚子裡灌水增加重量,欺騙買羊的人;有一個叫公慎氏的人,他的妻子淫亂不堪他卻不制止;有一個名叫慎潰氏的人,驕奢淫逸多次觸犯法律。

    魯國販賣六畜的人,在牲畜身上做手腳從而擡高物價。

    等到孔子上任時,沈猶氏再也不敢往羊肚子裡灌水;公慎氏休了自己的妻子;慎潰氏逃出國境遷徙到其他國家了。

    隻用了三個月的時間,賣牛馬的人再也不胡亂哄擡物價了;賣羊和豬的人也不在羊豬身上做手腳了;路上的行人,男子女子都分别走在各自的道路上,路上遺失的東西沒有人據為己有,男子崇尚忠誠誠信,女子崇尚貞潔順從。

    各個地方的外地人都趕到魯國城邑,他們不需要向官員尋求幫助,因為來到這裡,就像回到自己家鄉一樣方便。

     始誅 【原文】 孔子為魯司寇,攝①行相事,有喜色。

    仲由問曰:“由聞君子禍至不懼,福至不喜,今夫子得位而喜,何也?”孔子曰:“然,有是言也。

    不曰樂以貴下人乎?”于是朝政②,七日而誅亂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兩觀③之下,屍④于朝三日。

     【注釋】 ①攝:代理。

     ②朝政:執掌朝政。

     ③兩觀:宮殿門外的兩座高台。

     ④屍:暴屍。

     【譯文】 孔子擔任魯國司寇,并且代理宰相的職務,臉上表現出高興的神色。

    仲由問孔子道:“我聽說品德高尚的人,災難來了不會畏懼,幸運的事來了也不感到欣喜,但是先生您得到高位卻如此高興,這是為什麼呢?”孔子回答道:“是的,是有這種說法。

    但不是還有‘以顯貴而謙讓待人為樂事’的說法嗎?”接下來,孔子上朝執政,僅僅過了七天就誅殺了擾亂朝政的大夫少正卯,将他在宮殿門外的兩座高台之下殺死,并且将屍體挂在朝廷上示衆三天。

     【原文】 子貢進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①。

    今夫子為政,而始誅之,或者為失乎?”孔子曰:“居,吾語汝以其故。

    天下有大惡者五,而竊盜不與②焉。

    一曰心逆而險③,二曰行僻而堅④,三曰言僞而辯⑤,四曰記醜⑥而博,五曰順非而澤⑦,此五者有一于人,則不免君子之誅,而少正卯皆兼有之。

    其居處足以撮徒成黨,其談說足以飾衺榮衆,其強禦足以反是獨立⑧,此乃人之奸雄,有不可以不除。

    夫殷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正、周公誅管蔡、太公誅華士、管仲誅付乙、子産誅史何,是此七子,皆異世而同誅者,以七子異世而同惡,故不可赦也。

    《詩》雲:‘憂心悄悄,愠于群小。

    ’小人成群,斯足憂矣。

    ” 【注釋】 ①聞人:有名望的人。

     ②不與:不在其中。

     ③險:險惡。

     ④堅:固執。

     ⑤辯:善辯。

     ⑥醜:怪異的事。

     ⑦澤:理直氣壯。

     ⑧反是獨立:反對正道而自成一家。

     【譯文】 子貢向孔子進谏說:“少正卯是魯國有名望的人物,但是而今您當政之始,就馬上殺他,可能有些失策吧?”孔子回答道:“你坐下來,我來告訴你為什麼要這樣做。

    天下有五種惡行最大,連盜賊這一類的行為都不在其中。

    第一種就是通達了世事卻又用心險惡,第二種是行為怪癖并且固執,第三種是總說假話但又善于詭辯,第四種是掌握了太多怪異的事情,第五種是反對禮法卻又理直氣壯。

    這五種惡行,隻要有人犯了其中的一項,就免不了受到道德高尚的人的誅殺,況且少正卯五種惡行都具備啊。

    他身處的高位足可以結黨營私,他的言論也足以僞飾自己迷惑衆人并得到聲望,他積蓄的強大力量足以違背禮制自成異端,他可真稱得上是奸雄啊!不能不除啊!商湯殺掉尹諧、文王殺掉潘正、周公殺掉管叔和蔡叔、姜太公殺掉華士、管仲殺掉付乙、子産殺掉史何,這七個人生于不同時代,但被殺原因相同。

    這七個人雖然所處時代不同,但是他們的罪行都是相同的,因此不能夠放掉他們。

    《詩經》上說:‘憂心如焚,被惡勢力所憎恨。

    ’小人成群出現,這就很值得我們擔憂了。

    ” 【原文】 孔子為魯大司寇,有父子訟①者,夫子同狴執之②。

    三月不别③。

    其父請止,夫子赦之焉。

    季孫聞之,不悅,曰:“司寇欺餘,曩④告餘曰:‘國家必先以孝。

    ’餘今戮一不孝以教民孝,不亦可乎?而又赦,何哉?” 【注釋】 ①訟:打官司。

     ②同狴:同一個牢房。

    執:監禁、關押。

     ③别:判決。

     ④曩:以前。

     【譯文】 孔子在擔任魯國大司寇的時候,有一對父子打官司,孔子将他們關押在同一個牢房裡。

    過了三個月,仍然沒有判決。

    父親主動提出停止訴訟,孔子就将他們放了。

    季孫氏知道這件事後很不高興,說道:“司寇欺騙了我。

    以前他曾經告誡過我,治理國家的時候一定要先實行孝道。

    如今我殺掉一個不孝之人,用以教導我的子民實行孝道,難道不是可行的嗎?但又赦免了他,這是什麼原因呢?” 【原文】 冉有以告孔子,子喟然歎曰:“嗚呼!上失其道①而殺其下,非理也。

    不教以孝而聽其獄②,是殺不辜。

    三軍大敗,不可斬也。

    獄犴不治,不可刑也。

    何者?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故也。

    夫慢③令謹誅,賊也。

    征斂無時,暴也。

    不試責成,虐也。

    政無此三者,然後刑可即也。

    《書》雲:‘義刑義殺,勿庸以即汝心,惟曰未有慎事。

    ’言必教而後刑也④。

    既陳道德以先服之,而猶不可,尚⑤賢以勸之;又不可,即廢之;又不可,而後以威憚之,若是⑥三年,而百姓正矣。

    其有邪民不從化者,然後待之以刑,則民鹹知罪矣。

    《詩》雲:‘天子是毗,俾民不迷。

    ’是以威厲而不試⑦,刑錯⑧而不用。

    今世則不然,亂其教,繁其刑,使民迷惑而陷焉。

    又從而制之,故刑彌繁而盜不勝⑨也。

    夫三尺之限,空車不能登者,何哉?峻故也。

    百仞之山,重載陟焉⑩,何哉?陵遲故也。

    今世俗之陵遲久矣,雖有刑法,民能勿逾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