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春秋左氏贅言卷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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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金石之樂節之,以先君之祧處之。

    今寡君在行,未可具也。

    請及兄弟之國而假備焉。

    晉侯曰諾。

    公還,及衛。

    冠于成公之廟,假鐘磬焉,禮也。

    九年。

     冠者成人之道,必告于廟,禮也。

    君而可冠,則歸國而祭告于魯之祖廟,未為晚也,何中路而假衛以冠哉?季孫于是乎陷君于非禮,左氏且以為禮,吾不知其何說也。

     經十年春,公會晉侯、宋公、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世子光,會吳于柤。

    夏,五月甲午,遂滅逼陽傅。

    夏,四月,戊午,諸侯會于柤。

    晉荀偃、士丐請伐逼陽而封向戍焉。

    荀瑩不可,固請,許之。

    五月庚寅,荀偃、士丐帥卒攻逼陽,親受矢石,甲午,滅之。

    書曰遂滅逼陽,言自會也。

    以與向戍。

    向戍辭曰:君若猶辱鎮撫宋國,而以逼陽光啟寡君,群臣安矣,其何賂如之?若專賜臣,是臣興諸侯以自封也,其何罪大焉!敢以死請。

    乃予宋公。

     按私考:柤與逼陽皆在今沛縣東北,柤即逼陽國故地,而逼陽又宋之故屬國也。

    柤乃吳人往來之道,而巳為楚有,則逼陽必巳屬楚而為吳之梗矣。

    故晉人滅之,所以通吳道而因以與宋,蓋宋之所欲得也。

    其曰封向戍雲者,為之詞耳,故逼陽竟歸于宋。

     傳鄭皇耳帥師侵衛,楚令也。

    衛人追之,孫蒯獲鄭皇耳于犬丘。

    秋七月,楚子囊、鄭子耳侵我西鄙,還,圍蕭。

    八月,丙寅,克之。

    九月,子耳侵宋北鄙。

    孟獻子曰:鄭其有災乎?師競巳甚,周猶不堪競,況鄭乎?有災,其執政之三士乎? 左氏好巫相之術,然于動作威儀之間,占人休咎可矣。

    若謂鄭師競甚,災在執政,則缪之甚也。

    且皇耳侵衛而被獲,子耳侵宋而無功,惟從子囊圍蕭,乃克之。

    然乃楚之力也,鄭亦何競之有?若曰三卿反複,不恒其德,有取死之道焉,殆庶幾乎? 經盜殺鄭公子??、公子發、公子辄傳:初,子驷與尉止有争,将禦諸侯之師而黜其車,尉止獲,又與之争。

    子驷抑尉止曰:爾車,非禮也。

    遂弗使獻。

    初,子驷為田洫,司氏、堵氏、侯氏、子師氏皆喪田焉。

    故五族聚群不逞之人,因公子之徒以作亂。

    于是子驷當國,子國為司馬,子耳為司空,子孔為司徒。

    冬,十月,戊辰,尉止、司臣、侯晉、堵女父、子師仆帥賊以入,晨攻執政于西宮之朝,殺子驷、子國、子耳,劫鄭伯以如北宮。

    子孔知之,故不死。

    書曰盜,言無大夫焉。

     據此傳,則三卿之死,國亂,衆殺之也。

    然經不書鄭人,而書曰盜,何也?子驷當國,志在從楚,鄭則受兵無虛歲,而子國、子耳則唯??之從者也。

    鄭人怨此三人久矣。

    尉止諸人挾私憤,乘衆怒而帥賊殺之于朝,尉止等非大夫,書法宜曰盜,盜則斥三子之名而巳。

    若稱鄭人,則必曰殺其大夫某某。

    三子者身為執政,而盜得殺之于朝,其仁不足以澤國,其義不足以服衆,其智不足以保身,何大夫之足雲?抑又有說焉,三卿不死,則鄭之從晉未定也,其受兵未巳也。

    殺三卿而戍虎牢,然後鄭決北向之志,無犧牲玉帛二境之待矣。

    春秋上書伐鄭,中書盜殺三卿而下即系之戍鄭虎牢,雖有他事不書,其為世道幸深矣。

     經戍鄭虎牢傳諸侯之師城虎牢而戍之。

    晉師城梧及制,士鲂、魏绛戍之,書曰戍鄭虎牢,非鄭地也,言将歸焉。

    鄭及晉平。

    巳上俱十年。

     前書城虎牢,不系之鄭者,鄭方從楚,則虎牢乃中國之險,鄭不得而有也。

    今書戍鄭虎牢,則知鄭将從中國,方倚虎牢以拒楚,真為鄭之有矣。

    傳言師城虎牢而戍之,二年巳城之矣,茲複言城者,修築其巳壞而後可戍也。

    傳言城梧及制,經不書者,舉虎牢則小者可略也。

     經冬,秦人伐晉。

    傳秦庶長鮑、庶長武帥師伐晉以救鄭。

    鮑先入晉地,士鲂禦之,少秦師,不設備。

    壬午,武濟自輔民,與鮑交伐晉師。

    巳醜,秦、晉戰于栎,晉師敗績,易秦故也。

    十一年 秦之伐晉,非救鄭也,報十年智瑩之伐也。

    蓋是時鄭巳服于晉,良霄見執于楚矣,國非被兵,何救之有?然傳稱戰于栎,晉師敗績,而經止書秦人伐晉者,或本無其事,或舊史有之而不書,為悼公之賢諱之也。

     經十四年春,王正月,季孫宿、叔老會晉士丐、齊人、宋人、衛人、鄭公孫虿、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會吳于向。

    夏,四月,叔孫豹會晉荀偃、齊人、宋人、衛北宮括、鄭公孫虿、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伐秦。

    傳春,吳告敗于晉,會吳于向,為吳謀楚故也。

    範宣子數吳之不德也,以退吳人。

     向之會,謀伐秦也。

    伐秦,諸侯之大夫,即會向,諸侯之大夫也。

    謀伐秦,則其會吳何也?會吳,所以制楚也。

    晉欲大合諸侯之師以伐秦,恐楚之拟其後也,故承吳人告敗而會之于向,若将謀楚然者,而實則伐秦,蓋将為近攻,先遠交也。

    左氏徒睹其影,以為謀楚宜矣。

    然又謂宣子數吳之不德,以退吳人,此則不然。

    向之會,吳人在彼,而諸侯之大夫往會之,非吳有求于晉,而晉欲有資于吳也,安得數其不德而退之耶?左氏蓋見吳來告敗,遂意吳求于晉,而吳前年伐楚之喪,遂以為不德雲耳,然而非事實也。

     傳十四年,衛孫林父将出其君,入見蘧伯玉曰:君之暴虐,子所知也,大懼社稷之傾覆,将若之何?對曰:君制其國,臣敢奸之?雖奸之,庸知愈乎?遂行,從近關出。

    二十六年,甯喜欲複衛君,告蘧伯玉。

    伯玉曰:瑗不得聞君之出,敢聞其入。

    遂行,從近關出。

     大臣非執國柄而雅有聲望者,處亂亡之際為難,非殺其身,必受其污故也。

    惟伯玉處林父之亂,持正不污,超然無累,觀其始終之際,則夫子所謂卷而懷之者,從容暇豫,信乎為有道之君子,而非人所可及矣。

    又按:伯玉,孔子友也,此時巳為林父所憚,則當位列卿而年及五旬矣。

    距此九歲,孔子始生,複與同立靈公之朝,不應年之長少相遠若是,故彭山疑之。

    餘以謂伯玉當林父之時,未必為卿,祗以名德為奸權畏忌耳。

    然計其年,視孔子固父行也,特慕聖德之深,忘其齒而與之友,若後世忘年交之比。

    故孔子與其來,使坐而問焉,其敬之也,固以先進處之矣。

     經已未,衛侯出奔齊。

    傳師曠侍于晉侯,晉侯曰:衛人出其君,不亦甚乎?對曰:或者其君實甚良。

    君将賞善而刑淫,養民如子,蓋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愛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其可出乎?夫君,神之主而民之望也。

    若困民之主,匮神乏祀,百姓絕。

    望,社稷無主,将安用之?弗去何為? 師曠之言,對晉悼而發,欲以諷而儆之,非謂失道之君,大臣可出之也。

    故伯玉對林父曰:君制其國,臣敢奸之。

    人臣之義蓋如是。

     經冬,季孫宿會晉士丐、宋華閱、衛孫林父、鄭公孫虿、莒人、邾人于戚。

    傳晉侯問衛故于中行獻子,對曰:不如因而定之。

    衛有君矣,伐之,未可以得志,而勤諸侯。

    史佚有言曰:因重而撫之。

    仲虺有言曰:亡者侮之,亂者取之。

    推亡固存,國之道也。

    君其定衛以待時乎?冬,會于戚,謀定衛也。

    俱十四年。

     晉悼公初立有志,文、襄之繼,智??佐之,霸業重光,可謂盛矣。

    迨??卒,而政在荀偃,有大不然者。

    執戎數罪而駒支不服,伐秦下令而栾黡先歸,于是栾針死敵,士鞅奔秦,遷延之役,為人傳笑。

    至于孫氏逐君,法所必讨,苟承君問而合諸侯以正其罪,人心悅服矣,何乃曲庇林父,欲定新君乎?勤諸侯以為伐,明天讨也,顧以為未可;勤諸侯以為會,佐逆亂也,而反以為可。

    衛衎九與會盟,征伐所宜存也,乃棄之而弗恤;林父、衛剽逐君篡兄,所宜推也,乃植之而使固。

    所行颠悖如此,諸侯安得而不解體乎?故下文齊人始貳,職此之由,而豈以羽毛弗歸之故哉?夫偃之喪心久矣,悼公死亡在迩,亦天奪其魄而從之者欤? 經公救成,至遇,季孫宿、叔孫豹帥師城成郛。

    十五年。

     成,孟氏邑也。

    公親行者,蓋為季、叔所要,借公為重也,故公亦逡巡于遇而不進,姑以待齊圍之解,不欲輕與之戰也。

    二家城成郛,而仲孫反不預者,豈蔑本恬?退,不樂與二氏共執國柄,故托以微疾而早緻其政欤。

    不然,何十六年以後,不複經見耶?宿、豹之恊心,為之築城,是亦同舟而遇風波,勢使之然耳。

     經三月,公會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溴梁。

    戊寅,大夫盟。

    晉人執莒子、邾子以歸。

    傳晉侯與諸侯宴于溫,使諸大夫舞,曰:歌詩必類。

    齊高厚之詩不類。

    荀偃怒,且曰:諸侯有異志矣!使諸大夫盟高厚,高厚逃歸。

    于是叔孫豹、晉荀偃、宋向戍、衛甯殖、鄭公孫虿、小邾之大夫盟,曰:同讨不庭。

    十六年。

     晉悼末年,莒、邾恃齊伐魯,未及治之,而悼卒。

    平公嗣位,荀偃為政,會諸侯于溴梁,使大夫為盟,以讨邾、莒,自以為繼先志,扶弱魯,抑強齊也。

    殊不知齊人之貳,由于偃之黨林父,高厚之詩不類,由于平公喪未五月,燕樂歌舞,故輕侮之也。

    曾不反巳,而徒欲逞忿于小國,邾、莒雖執,而齊之加兵于魯者遂無虛月,魯日益疲,而晉霸愈不振矣。

    偃之罪可勝言哉!春秋不曰諸侯之大夫盟,而止書大夫盟,見茲盟非出平公之意,特偃欲行其胸臆,而強使諸大夫為之,所以著偃之罪也。

     經宋華臣出奔陳。

    傳宋華閱卒,華臣弱臯比之室,使賊殺其宰華吳。

    賊六人,以铍殺諸盧門,合左師之後。

    左師懼,曰:老夫無罪。

    賊曰:臯比私有讨于吳。

    遂幽其妻,曰:畀餘而大璧。

    宋公聞之,曰:臣也,不唯其宗室是暴,大亂宋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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