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春秋左氏贅言卷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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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盾奔越竟,太史肯免其罪而不書弑哉?且如傳所雲,則亡不越竟,不可追矣,而讨賊之舉,未為晚也。
乃非惟不讨,而反使之逆新君焉,是寵之也,而盾之情益不可揜矣。
經楚子伐陸渾之戎傳楚子伐戎,遂至于雒,觀兵于周疆。
定王使王孫滿勞楚子。
楚子問鼎之大小輕重焉,對曰:在德不在鼎。
昔夏之方有德也,鑄鼎象物,使民知神奸。
桀有昏德,鼎遷于摘,載祀六百。
摘纣暴虐,鼎遷于周。
德之休明,雖小重也;其奸回昏亂,雖大輕也。
天祚明德,有所底止。
成王定鼎于郏鄏,蔔世三十,蔔年七百,天所命也。
周德雖衰,天命未攺,鼎之輕重未可問也。
陸渾在王都之側,晉不能攘,而使楚子伐之,其為戎益大矣。
書楚子伐陸渾之戎,傷無霸也,為王室危之也。
傳載蔔世蔔年之說,特滿托詞以折楚子觊觎之心耳。
後人緣是而為周過其曆之論,癡人前信,不可言夢哉。
傳鄭文公逐群公子,公子蘭奔晉,從晉文公伐鄭。
石癸曰:吾聞姫、姞耦,其子孫必蕃。
姞,吉人也,後稷之元妃也。
今公子蘭,姞甥也。
天或啟之,必将為君,其後必蕃。
先納之,可以亢寵。
與孔将??、侯宣多納之,盟于大宮,而立之,以與晉平。
子蘭蓋陰與石癸謀入國,故癸為之宣言于衆以納之耳。
傳鄭穆公有疾,曰:蘭死,吾其死乎!吾所以生也。
刈蘭而卒。
穆公夢蘭而生,或有之矣,若刈蘭而卒,則罔也。
夫既雲與蘭為存亡,則當其疾也,培蘭以延須臾,無死可也;待蘭之萎,以驗巳之死否,亦可也,柰何刈蘭以促其亡乎?其去人情遠矣。
經冬十月,丙戍,鄭伯蘭卒。
葬鄭穆公。
巳上俱三年。
穆公之卒,不逾月而葬,何亟乎?彭山謂靈公欲定其位,而汲汲于治喪也。
靈為嫡長,位定久矣,何汲汲也?蓋歸生屬意于其毋弟堅,靈處危疑之際故耶。
靈立九月而見弑,竟以堅代,是為襄公。
歸生之逆情著矣,靈公之汲汲明矣。
或以為葬不月,缺文也。
信如是,亦不及三月,不免于亟葬耳。
經夏,六月,乙酉,鄭公子歸生弑其君夷。
傳楚人獻鼋于鄭靈公。
公子宋與子家将見,子公之食,指動,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嘗異味。
及入,宰夫将解鼋,相視而笑。
公問之,子家以告。
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與也。
子公怒,染指于鼎,嘗之而出。
公怒,欲殺子公。
子公與子家謀,先子家曰:畜老猶憚殺之,而況君乎?反譛子家。
子家懼而從之。
夏,弑靈公。
書曰:鄭公子歸生弑其君夷,權不足也。
君子曰:仁而不武,無能達也。
凡弑君稱君,君無道也。
稱臣,臣之罪也。
四年。
歸生主乎弑君者也。
宋則如趙穿之于盾耳。
左氏所載,蓋當時歸生文飾之詞,流傳于後而信之,非事實也。
天下豈有以一染指之故,而欲殺其臣,以一味不嘗而遂弑其君者哉?大抵左氏好奇而輕信,謂聖人作春秋,必有出于常情之外者。
故經書弑君者,或以為非實弑也,權不足也,如是年歸生弑君之類是也。
其書卒者,或以為某實弑之,而以瘧赴也,如鄭伯髡頑卒幹鄋之類是也。
其攺易名實,颠倒是非甚矣。
此無他主于好奇,視經文如謎語,而妄意猜度之,過矣。
經五年春,公如齊。
夏,公至自齊。
秋,九月,齊高固來逆叔。
姫冬,齊高固及子叔姫來。
傳春,公如齊,高固使齊侯止公,請叔姫焉。
夏,公至自齊,書過也。
秋,九月,齊高固來逆女,自為也,故書曰逆叔姫,即自逆也。
叔姫私考以為文公少女,是也。
諸家謂宣公女,則娶在元年,安得有及笄之女耶?宣公事齊最謹,而齊惠亦加厚公。
齊之所欲,公無不從,齊侯必不止公以求婚,公亦必不待止而許婚。
其如齊之久,蓋相與燕樂耳,故每年如齊而皆至。
蓋公以齊待巳之厚,故飲至于廟以志喜也。
若見止強昏,公亦必以為辱矣,豈複行飲至之禮哉?左氏因公久于齊,而下文有高固逆女之事,遂妄億如此。
傳鄭公子曼滿與王子伯廖語,欲為卿。
伯廖告人曰:無德而貪,其在周易豐之離,弗過之矣。
間一歲,鄭人殺之。
六年。
身為大夫,而與同寮語,欲為卿,此世俗之常情,蓋多有之,何關于三歲不觌之義,而足為死亡之征哉?伯廖告人之言,迂妄之甚,雖曼滿間歲見殺,何足信也。
經夏,公會齊侯伐萊。
傳曰:不與謀也。
凡師出與謀曰及,不與謀曰會。
七年。
左氏此例,非也。
凡會而伐國,正咨謀成敗,必可而後行也。
若不與謀,又何會焉?及而伐者,内微者爾,如桓十七年及宋人、衛人伐邾,僖四年及江人、黃人伐陳是也。
蓋會與及其與謀則同,而親将與遣微者不能無别耳。
經冬,十月,巳醜,葬我小君敬嬴。
雨不克葬,??
乃非惟不讨,而反使之逆新君焉,是寵之也,而盾之情益不可揜矣。
經楚子伐陸渾之戎傳楚子伐戎,遂至于雒,觀兵于周疆。
定王使王孫滿勞楚子。
楚子問鼎之大小輕重焉,對曰:在德不在鼎。
昔夏之方有德也,鑄鼎象物,使民知神奸。
桀有昏德,鼎遷于摘,載祀六百。
摘纣暴虐,鼎遷于周。
德之休明,雖小重也;其奸回昏亂,雖大輕也。
天祚明德,有所底止。
成王定鼎于郏鄏,蔔世三十,蔔年七百,天所命也。
周德雖衰,天命未攺,鼎之輕重未可問也。
陸渾在王都之側,晉不能攘,而使楚子伐之,其為戎益大矣。
書楚子伐陸渾之戎,傷無霸也,為王室危之也。
傳載蔔世蔔年之說,特滿托詞以折楚子觊觎之心耳。
後人緣是而為周過其曆之論,癡人前信,不可言夢哉。
傳鄭文公逐群公子,公子蘭奔晉,從晉文公伐鄭。
石癸曰:吾聞姫、姞耦,其子孫必蕃。
姞,吉人也,後稷之元妃也。
今公子蘭,姞甥也。
天或啟之,必将為君,其後必蕃。
先納之,可以亢寵。
與孔将??、侯宣多納之,盟于大宮,而立之,以與晉平。
子蘭蓋陰與石癸謀入國,故癸為之宣言于衆以納之耳。
傳鄭穆公有疾,曰:蘭死,吾其死乎!吾所以生也。
刈蘭而卒。
穆公夢蘭而生,或有之矣,若刈蘭而卒,則罔也。
夫既雲與蘭為存亡,則當其疾也,培蘭以延須臾,無死可也;待蘭之萎,以驗巳之死否,亦可也,柰何刈蘭以促其亡乎?其去人情遠矣。
經冬十月,丙戍,鄭伯蘭卒。
葬鄭穆公。
巳上俱三年。
穆公之卒,不逾月而葬,何亟乎?彭山謂靈公欲定其位,而汲汲于治喪也。
靈為嫡長,位定久矣,何汲汲也?蓋歸生屬意于其毋弟堅,靈處危疑之際故耶。
靈立九月而見弑,竟以堅代,是為襄公。
歸生之逆情著矣,靈公之汲汲明矣。
或以為葬不月,缺文也。
信如是,亦不及三月,不免于亟葬耳。
經夏,六月,乙酉,鄭公子歸生弑其君夷。
傳楚人獻鼋于鄭靈公。
公子宋與子家将見,子公之食,指動,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嘗異味。
及入,宰夫将解鼋,相視而笑。
公問之,子家以告。
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與也。
子公怒,染指于鼎,嘗之而出。
公怒,欲殺子公。
子公與子家謀,先子家曰:畜老猶憚殺之,而況君乎?反譛子家。
子家懼而從之。
夏,弑靈公。
書曰:鄭公子歸生弑其君夷,權不足也。
君子曰:仁而不武,無能達也。
凡弑君稱君,君無道也。
稱臣,臣之罪也。
四年。
歸生主乎弑君者也。
宋則如趙穿之于盾耳。
左氏所載,蓋當時歸生文飾之詞,流傳于後而信之,非事實也。
天下豈有以一染指之故,而欲殺其臣,以一味不嘗而遂弑其君者哉?大抵左氏好奇而輕信,謂聖人作春秋,必有出于常情之外者。
故經書弑君者,或以為非實弑也,權不足也,如是年歸生弑君之類是也。
其書卒者,或以為某實弑之,而以瘧赴也,如鄭伯髡頑卒幹鄋之類是也。
其攺易名實,颠倒是非甚矣。
此無他主于好奇,視經文如謎語,而妄意猜度之,過矣。
經五年春,公如齊。
夏,公至自齊。
秋,九月,齊高固來逆叔。
姫冬,齊高固及子叔姫來。
傳春,公如齊,高固使齊侯止公,請叔姫焉。
夏,公至自齊,書過也。
秋,九月,齊高固來逆女,自為也,故書曰逆叔姫,即自逆也。
叔姫私考以為文公少女,是也。
諸家謂宣公女,則娶在元年,安得有及笄之女耶?宣公事齊最謹,而齊惠亦加厚公。
齊之所欲,公無不從,齊侯必不止公以求婚,公亦必不待止而許婚。
其如齊之久,蓋相與燕樂耳,故每年如齊而皆至。
蓋公以齊待巳之厚,故飲至于廟以志喜也。
若見止強昏,公亦必以為辱矣,豈複行飲至之禮哉?左氏因公久于齊,而下文有高固逆女之事,遂妄億如此。
傳鄭公子曼滿與王子伯廖語,欲為卿。
伯廖告人曰:無德而貪,其在周易豐之離,弗過之矣。
間一歲,鄭人殺之。
六年。
身為大夫,而與同寮語,欲為卿,此世俗之常情,蓋多有之,何關于三歲不觌之義,而足為死亡之征哉?伯廖告人之言,迂妄之甚,雖曼滿間歲見殺,何足信也。
經夏,公會齊侯伐萊。
傳曰:不與謀也。
凡師出與謀曰及,不與謀曰會。
七年。
左氏此例,非也。
凡會而伐國,正咨謀成敗,必可而後行也。
若不與謀,又何會焉?及而伐者,内微者爾,如桓十七年及宋人、衛人伐邾,僖四年及江人、黃人伐陳是也。
蓋會與及其與謀則同,而親将與遣微者不能無别耳。
經冬,十月,巳醜,葬我小君敬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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