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谷梁傳注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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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敦煌石室谷梁傳殘葉可證。
一曰正說解之訛。
如僖三十有一年,四蔔郊,乃免牲,傳曰:乃者,亡乎人之辭,言其咎不在乎人。
與宣三年、八年、成七年、十年、襄七年之傳義并同。
範武子各為之說,俱失之。
賴高郵王文簡公深明訓诂,大義始晦而複明。
一曰通傳文之義例。
傳文有二事相比之例,如隐五年公觀魚于棠,傳曰:尊不親細事,卑不戶大功。
此以公觀魚之事與十匄不伐齊喪之事,尊卑比例,以見義之高峻。
有比事則發其義于一傳之例。
如僖八年禘于太廟,用緻夫人,傳曰:夫人之,我可不夫人之乎?夫人卒秋,谷梁主序國立北大學。
春傳京。
研究院文史部葬之,我可不夫人卒葬之乎?此兼釋文五年。
葬我小君成風之義,略于彼,故詳于此以見。
義之精嚴。
有因一事而通釋數事之例,如宣七年衛侯使孫良夫來盟。
傳。
曰:不言及,以國與之;不言其人,亦以國與之。
此舉成七年及荀庚盟,及孫良夫盟之言,及定三年仲孫何忌及邾子盟于拔之言,仲孫何忌而通。
釋之,因不言及而通釋言及、言其人。
如此,而義始詳盡也。
至于同一事。
有發傳不發傳之别,有前後發傳之别。
又有處處發傳,不嫌重複者。
曰:月時之例如内外之會盟,内大夫之卒,外諸侯之卒葬,參差錯互,皆精義之所在。
吾友鄭東父有言:谷梁之複傳其文省而理密,嗚乎!可謂知言矣!竊謂世亂方亟,撥亂反正,莫尚于春秋,非兼通三傳,不足以治春秋之學。
左氏傳有杜元凱,公羊傳有何邵公,皆可以津逮後學。
獨範武子谷梁集解多襲杜氏、何氏之說,其自為說,或不免于淺膚。
近人有為之補注者,汛取唐宋以來諸家之說,亦無裨傳義也。
劭文栖昧,無能為役,譬茅塞之途,粗知墾辟,成谷梁傳注十五卷,敬俟大雅君子,匡其不逮焉。
丁卯冬十月朔,膠西柯劭文國立北京大學春利人梁傳法研究院文史。
一曰正說解之訛。
如僖三十有一年,四蔔郊,乃免牲,傳曰:乃者,亡乎人之辭,言其咎不在乎人。
與宣三年、八年、成七年、十年、襄七年之傳義并同。
範武子各為之說,俱失之。
賴高郵王文簡公深明訓诂,大義始晦而複明。
一曰通傳文之義例。
傳文有二事相比之例,如隐五年公觀魚于棠,傳曰:尊不親細事,卑不戶大功。
此以公觀魚之事與十匄不伐齊喪之事,尊卑比例,以見義之高峻。
有比事則發其義于一傳之例。
如僖八年禘于太廟,用緻夫人,傳曰:夫人之,我可不夫人之乎?夫人卒秋,谷梁主序國立北大學。
春傳京。
研究院文史部葬之,我可不夫人卒葬之乎?此兼釋文五年。
葬我小君成風之義,略于彼,故詳于此以見。
義之精嚴。
有因一事而通釋數事之例,如宣七年衛侯使孫良夫來盟。
傳。
曰:不言及,以國與之;不言其人,亦以國與之。
此舉成七年及荀庚盟,及孫良夫盟之言,及定三年仲孫何忌及邾子盟于拔之言,仲孫何忌而通。
釋之,因不言及而通釋言及、言其人。
如此,而義始詳盡也。
至于同一事。
有發傳不發傳之别,有前後發傳之别。
又有處處發傳,不嫌重複者。
曰:月時之例如内外之會盟,内大夫之卒,外諸侯之卒葬,參差錯互,皆精義之所在。
吾友鄭東父有言:谷梁之複傳其文省而理密,嗚乎!可謂知言矣!竊謂世亂方亟,撥亂反正,莫尚于春秋,非兼通三傳,不足以治春秋之學。
左氏傳有杜元凱,公羊傳有何邵公,皆可以津逮後學。
獨範武子谷梁集解多襲杜氏、何氏之說,其自為說,或不免于淺膚。
近人有為之補注者,汛取唐宋以來諸家之說,亦無裨傳義也。
劭文栖昧,無能為役,譬茅塞之途,粗知墾辟,成谷梁傳注十五卷,敬俟大雅君子,匡其不逮焉。
丁卯冬十月朔,膠西柯劭文國立北京大學春利人梁傳法研究院文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