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同子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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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哉。
而終不聽,以及于難。
群公子所謂取譬不遠,昊天不忒,回遹其德,俾民大棘者矣。
此計所以為事之本,聽所以為存亡之機,而貴乎哲也。
詩曰:其為哲人,告之話言。
順德之行, 齊王問陳轸曰:大臣竊權重以作威福,何自知之?轸曰:此非小臣之所知也。
雖然,臣乃者過淄水,淄水上有兩叢祠。
水東之祠,人持酒脯飨之者,終日不絶;水西之祠,終日未嘗見一人飨之以酒脯者。
問其故,其一神能為禍福,其一神不能為福,亦不能為禍。
今夫大臣者,神叢也;大臣之門,神祠也;持酒脯者,趨勢利者也。
王欲知權重之所在,亦惟觀酒脯之所在而已矣。
王曰:善。
明日,朝群臣,問曰:淄水上有兩祠,有諸?對曰:有之。
其一徼福者如市,其一無一人徼福者,有諸?對曰:有之。
此何以故?對曰:由其能降災降祥與不能降災降祥故也。
今公門可羅雀,而諸大夫門車毂常擊,其無乃似之乎?群臣鹹伏而莫敢對。
君子曰:陳轸之取譬也善矣,而齊王之诘群臣也則過矣。
夫亦自強而已矣。
湯、武之朝,不聞主柄下移;伊、周之佐,不聞執國之命。
已不自強,而惟患政不自已出。
授人以太阿,而欲無其割,得乎? 空同子曰:天下之物本方圓,烏用規矩哉?皆平直,烏用準繩哉?木也有直有不直,不有繩焉。
其不直者,則何以直乎?欲直其不直,是以繩生焉。
地也有平有不平,不有準焉。
其不平者,則何以平乎?欲平其不平,是以準生焉。
輿不自方,以矩而成方;蓋不自圓,以規而成圓。
故繩之設,因木之不直也;準之設,因地之不平也;規矩之設,因輿蓋之不方圓也。
規矩準繩設,則天下無物弗方圓平直矣。
是故聖人之治天下,蓋莫不因而為之制也。
因民之不皆信也,於是乎為之權衡度量;因民之不皆善也,於是乎為之禮樂政教;因民之不皆從也,於是乎為之賞罰;因民之不皆治也,於是乎為之兵刑。
使天下無人而不信,有權衡度量哉!無人而不善,有禮樂政教哉!無人而不從,有賞罰哉!無人而不治,有兵刑哉!之數者設焉,而後天下無不信、不善、不從、不治之民。
然則權衡度量之立,禮樂政教之修,賞罰之用,兵刑之施,可一日少乎?雖然,不出于結繩之前,結繩之後斯出焉。
吾固知聖人甚不得已也。
雖不得已,亦豈外人心而有為哉?是故賞因其好善之心而勸之雲耳,罰因其惡惡之心而懲之雲耳,禮樂刑政之類,罔不皆然。
亦猶馬之性行也而乘之,乘之而羁靮作焉;牛之性耕也而服之,服之而福衡作焉。
而曲學者乃謂聖人之治天下,削物之性,侵物之德,是烏足與論聖人 或曰:言之立也,於世何與焉?而論其不朽,乃與立德立功者等,不既過焉乎哉?空同子曰:孔、孟以空言配禹,吾先祖嘗論之矣。
不敢剿取以渎告,姑言史氏之設。
其為言也,何敢望孔、孟之萬一?然要其極也,使德備于身,功加于時者,而不有史氏焉,述其終始,發其精微,見于論着,書於簡冊,傳之當世,垂之後來,亦焉能不朽而永存哉?是故唐、虞、三代遠矣,其聖君賢相之盛德大業,仁人君子之微言茂行,與夫治天下之大經大法,昭乎如日月之麗天,更千萬世而彌顯者,則亦賴詩、書、史記之存也。
不然,流風遺韻之猶存,宏規遠矩之無徵,雖欲憲章祖述之,夫安得而憲章祖述之?此孔子欲言夏、殷之禮,而有文獻不足之歎也。
而況春秋、戰國、秦、漢以來,其功德不及唐、虞、三代遠甚,其遺愛何足以起人之思慕,而遂不至於無聞者,讵非以史哉?由其史之存也,故宇宙之分合,國家之理亂,政事之得失,習俗之美惡,道術之邪正,人材之賢否,學士大夫得以讨論,而時君世佐得以鑒戒焉。
然則文史之職,其為重而非輕也明矣,其為要而非冗也審矣。
漢武帝乃以戲弄倡優畜之,謂之不知務可也。
矧道明德立之士,不獲見之行事,而托空言以立教者,奚可少之哉!奚可少之哉! 公乘生問於空同子曰:何以處憂患也?曰:聽其所為。
曰:何謂聽其所為?曰:不動吾心。
曰:心何以能不動?曰:物我皆喪。
吾嘗自安東浮海至於崑山,三遇飓風,再遇淺,一遇寇,吾自分必死已,視吾身如無焉。
飓也,淺也,寇也,亦視之如無焉。
故吾起居、食飲、言笑與平時無異焉。
舟中之人皆淩兢戰栗,如露立氷雪間,齒上下作聲,無複人色。
吾曰:四面皆水矣,無所往矣。
葬于魚腹,血于兵刃,命矣。
死無時矣,不必懼矣。
懼亦死,不懼亦死,孰若不懼哉!孰若安坐飽食哉!衆乃少安。
比登岸,吾問同舟之人:方寇賊礁淺飓風時,公等皆懼,我不懼;公等皆不食飲,我食飲。
今日公等登岸,我亦登岸,則吾向雲雲,豈不信矣乎!相視一笑。
吾以是信處憂患,惟聽其所為而已矣。
聽其所為,則不知憂患之為憂患,而自然安焉。
豈惟憂患哉,處富貴亦然。
是以得失不患也。
世之人皆有所顧,故皆有所慕。
有所畏,畏慕交于中,此其臨财則義不明,臨陣則戰不力,而不思夫窮達、得喪、死生、禍福,莫非命也,又何必臨事皇皇然計其美惡而就避哉!祗足以亂方寸焉耳。
公乘生曰:餘聞處憂患而得行已之道,其殆所謂可以終身行之者乎!請書諸紳。
申屠生問空同子曰:學何務?曰:治心。
曰:心何以治?曰:養之。
曰:有道乎?曰:有。
曰:道何如?曰:少思、寡欲、主敬。
少思則靜,寡欲則明,主敬則一。
靜,其本也;明,其體也;一,其要也。
今夫水,其一人撓之,而其一人不之撓。
若苟一撓一不撓,則針遺芥堕而可指取也,必於其不撓者焉。
苟自不撓者可指取,則是以靜為本矣。
今夫鏡,其一塵翳之,而其一塵不之翳。
若苟一翳一不翳,則妍醜并照而無遁形也,必於其不翳者焉。
苟自其不翳者無遁形,則是以明為體矣。
今夫路,其東多岐,而其西無岐,則牧豎過之而亡其羊也,必於其岐多者焉。
苟自其岐多者亡羊,則是以一為要矣。
一故靜,靜故明,靜明一,學之務畢矣。
是故少思未遽靜也,少思則欲不動,而無思可至焉。
寡欲未遽明也,寡欲則情不勝,而無欲可至焉。
主敬未遽一也,主敬則有主,而無貳可至焉。
無思則靜矣,無欲則明矣,無貳則一矣,而學之務畢矣。
故曰:其道在少思、寡欲、主敬。
此非餘言也,先民之訓也。
力行則存乎人。
右瞽說若幹篇,空同子之所作也。
空同子習於六藝之學,天子選為太學官。
居太學六年,諸生從之授經,皆曰:空同子,誠吾師也。
東西行者至京師,欲求當世文章,必于其門。
京師之學士大夫亦多推之,皆曰:空同子,吾畏友也。
而空同子退然若不及,人視之,呫畢一儒者耳。
天子知之,親擢翰林國史院編修。
得告而歸金華,奉其父母,處于兄弟之間,愉愉然間讀書為文,矻矻如也。
餘於是得其瞽說讀之,托物以造端,比事以寓意,緣情以見義,明於國家之體,達於人情之變,如鈎探物,連牽不絶,其出不窮。
原其敝之所始,要其勢之所必至,戚戚然思以杜之拯之,以上承天子聖化,而措之乎太平之治。
餘乃歎曰:美哉乎,空同子也!人之所不及知者,餘知之矣。
單襄公曰:忠,文之實也;知,文之輿也;仁,文之愛也;義,文之制也。
瞽說者,本乎仁,發乎義,有進戒之忠,有慮遠之智,非若世之郁悒悲憤不平而鳴者比也。
蓋其先世之遺風,於是而存焉。
若昔長公、少公之事宋,知無不言,言必中天下之過,空同子似之矣。
蘇氏之秀,豈惟在廷哉!惜不令黃魯直見之,而餘深為之擊節雲。
洪武八年五月十日,金華胡翰書。
右太史蘇先生平生所着詩文,凡一十六卷。
前蒙隂縣簿林公與直編類,镂闆郡庠。
傳世既久,朽失過半。
别駕曹侯下車之初,尋訪舊本,繕寫繡梓,以補其缺。
然舊存者,率多昏翳訛謬,恐誤後學。
諒於是不揣蕪陋,公暇躬自校正。
乃命郡人葉景森繕寫成書,謀諸郡守武公、揮使牛公、貳守曹公、通判黃公,各捐已俸,重夀諸梓。
遣吏蔣處育以董其事。
經始於壬戌春二月朔,畢工是歲秋八月望。
凡七閱月而書成,燦然一新。
編卷目錄,悉依其舊。
中間字義脫落,無可引據者,則不敢強而質之,姑虛以俟後之君子為考訂焉。
幸鑒。
處州府推官章貢黎諒謹識。
而終不聽,以及于難。
群公子所謂取譬不遠,昊天不忒,回遹其德,俾民大棘者矣。
此計所以為事之本,聽所以為存亡之機,而貴乎哲也。
詩曰:其為哲人,告之話言。
順德之行, 齊王問陳轸曰:大臣竊權重以作威福,何自知之?轸曰:此非小臣之所知也。
雖然,臣乃者過淄水,淄水上有兩叢祠。
水東之祠,人持酒脯飨之者,終日不絶;水西之祠,終日未嘗見一人飨之以酒脯者。
問其故,其一神能為禍福,其一神不能為福,亦不能為禍。
今夫大臣者,神叢也;大臣之門,神祠也;持酒脯者,趨勢利者也。
王欲知權重之所在,亦惟觀酒脯之所在而已矣。
王曰:善。
明日,朝群臣,問曰:淄水上有兩祠,有諸?對曰:有之。
其一徼福者如市,其一無一人徼福者,有諸?對曰:有之。
此何以故?對曰:由其能降災降祥與不能降災降祥故也。
今公門可羅雀,而諸大夫門車毂常擊,其無乃似之乎?群臣鹹伏而莫敢對。
君子曰:陳轸之取譬也善矣,而齊王之诘群臣也則過矣。
夫亦自強而已矣。
湯、武之朝,不聞主柄下移;伊、周之佐,不聞執國之命。
已不自強,而惟患政不自已出。
授人以太阿,而欲無其割,得乎? 空同子曰:天下之物本方圓,烏用規矩哉?皆平直,烏用準繩哉?木也有直有不直,不有繩焉。
其不直者,則何以直乎?欲直其不直,是以繩生焉。
地也有平有不平,不有準焉。
其不平者,則何以平乎?欲平其不平,是以準生焉。
輿不自方,以矩而成方;蓋不自圓,以規而成圓。
故繩之設,因木之不直也;準之設,因地之不平也;規矩之設,因輿蓋之不方圓也。
規矩準繩設,則天下無物弗方圓平直矣。
是故聖人之治天下,蓋莫不因而為之制也。
因民之不皆信也,於是乎為之權衡度量;因民之不皆善也,於是乎為之禮樂政教;因民之不皆從也,於是乎為之賞罰;因民之不皆治也,於是乎為之兵刑。
使天下無人而不信,有權衡度量哉!無人而不善,有禮樂政教哉!無人而不從,有賞罰哉!無人而不治,有兵刑哉!之數者設焉,而後天下無不信、不善、不從、不治之民。
然則權衡度量之立,禮樂政教之修,賞罰之用,兵刑之施,可一日少乎?雖然,不出于結繩之前,結繩之後斯出焉。
吾固知聖人甚不得已也。
雖不得已,亦豈外人心而有為哉?是故賞因其好善之心而勸之雲耳,罰因其惡惡之心而懲之雲耳,禮樂刑政之類,罔不皆然。
亦猶馬之性行也而乘之,乘之而羁靮作焉;牛之性耕也而服之,服之而福衡作焉。
而曲學者乃謂聖人之治天下,削物之性,侵物之德,是烏足與論聖人 或曰:言之立也,於世何與焉?而論其不朽,乃與立德立功者等,不既過焉乎哉?空同子曰:孔、孟以空言配禹,吾先祖嘗論之矣。
不敢剿取以渎告,姑言史氏之設。
其為言也,何敢望孔、孟之萬一?然要其極也,使德備于身,功加于時者,而不有史氏焉,述其終始,發其精微,見于論着,書於簡冊,傳之當世,垂之後來,亦焉能不朽而永存哉?是故唐、虞、三代遠矣,其聖君賢相之盛德大業,仁人君子之微言茂行,與夫治天下之大經大法,昭乎如日月之麗天,更千萬世而彌顯者,則亦賴詩、書、史記之存也。
不然,流風遺韻之猶存,宏規遠矩之無徵,雖欲憲章祖述之,夫安得而憲章祖述之?此孔子欲言夏、殷之禮,而有文獻不足之歎也。
而況春秋、戰國、秦、漢以來,其功德不及唐、虞、三代遠甚,其遺愛何足以起人之思慕,而遂不至於無聞者,讵非以史哉?由其史之存也,故宇宙之分合,國家之理亂,政事之得失,習俗之美惡,道術之邪正,人材之賢否,學士大夫得以讨論,而時君世佐得以鑒戒焉。
然則文史之職,其為重而非輕也明矣,其為要而非冗也審矣。
漢武帝乃以戲弄倡優畜之,謂之不知務可也。
矧道明德立之士,不獲見之行事,而托空言以立教者,奚可少之哉!奚可少之哉! 公乘生問於空同子曰:何以處憂患也?曰:聽其所為。
曰:何謂聽其所為?曰:不動吾心。
曰:心何以能不動?曰:物我皆喪。
吾嘗自安東浮海至於崑山,三遇飓風,再遇淺,一遇寇,吾自分必死已,視吾身如無焉。
飓也,淺也,寇也,亦視之如無焉。
故吾起居、食飲、言笑與平時無異焉。
舟中之人皆淩兢戰栗,如露立氷雪間,齒上下作聲,無複人色。
吾曰:四面皆水矣,無所往矣。
葬于魚腹,血于兵刃,命矣。
死無時矣,不必懼矣。
懼亦死,不懼亦死,孰若不懼哉!孰若安坐飽食哉!衆乃少安。
比登岸,吾問同舟之人:方寇賊礁淺飓風時,公等皆懼,我不懼;公等皆不食飲,我食飲。
今日公等登岸,我亦登岸,則吾向雲雲,豈不信矣乎!相視一笑。
吾以是信處憂患,惟聽其所為而已矣。
聽其所為,則不知憂患之為憂患,而自然安焉。
豈惟憂患哉,處富貴亦然。
是以得失不患也。
世之人皆有所顧,故皆有所慕。
有所畏,畏慕交于中,此其臨财則義不明,臨陣則戰不力,而不思夫窮達、得喪、死生、禍福,莫非命也,又何必臨事皇皇然計其美惡而就避哉!祗足以亂方寸焉耳。
公乘生曰:餘聞處憂患而得行已之道,其殆所謂可以終身行之者乎!請書諸紳。
申屠生問空同子曰:學何務?曰:治心。
曰:心何以治?曰:養之。
曰:有道乎?曰:有。
曰:道何如?曰:少思、寡欲、主敬。
少思則靜,寡欲則明,主敬則一。
靜,其本也;明,其體也;一,其要也。
今夫水,其一人撓之,而其一人不之撓。
若苟一撓一不撓,則針遺芥堕而可指取也,必於其不撓者焉。
苟自不撓者可指取,則是以靜為本矣。
今夫鏡,其一塵翳之,而其一塵不之翳。
若苟一翳一不翳,則妍醜并照而無遁形也,必於其不翳者焉。
苟自其不翳者無遁形,則是以明為體矣。
今夫路,其東多岐,而其西無岐,則牧豎過之而亡其羊也,必於其岐多者焉。
苟自其岐多者亡羊,則是以一為要矣。
一故靜,靜故明,靜明一,學之務畢矣。
是故少思未遽靜也,少思則欲不動,而無思可至焉。
寡欲未遽明也,寡欲則情不勝,而無欲可至焉。
主敬未遽一也,主敬則有主,而無貳可至焉。
無思則靜矣,無欲則明矣,無貳則一矣,而學之務畢矣。
故曰:其道在少思、寡欲、主敬。
此非餘言也,先民之訓也。
力行則存乎人。
右瞽說若幹篇,空同子之所作也。
空同子習於六藝之學,天子選為太學官。
居太學六年,諸生從之授經,皆曰:空同子,誠吾師也。
東西行者至京師,欲求當世文章,必于其門。
京師之學士大夫亦多推之,皆曰:空同子,吾畏友也。
而空同子退然若不及,人視之,呫畢一儒者耳。
天子知之,親擢翰林國史院編修。
得告而歸金華,奉其父母,處于兄弟之間,愉愉然間讀書為文,矻矻如也。
餘於是得其瞽說讀之,托物以造端,比事以寓意,緣情以見義,明於國家之體,達於人情之變,如鈎探物,連牽不絶,其出不窮。
原其敝之所始,要其勢之所必至,戚戚然思以杜之拯之,以上承天子聖化,而措之乎太平之治。
餘乃歎曰:美哉乎,空同子也!人之所不及知者,餘知之矣。
單襄公曰:忠,文之實也;知,文之輿也;仁,文之愛也;義,文之制也。
瞽說者,本乎仁,發乎義,有進戒之忠,有慮遠之智,非若世之郁悒悲憤不平而鳴者比也。
蓋其先世之遺風,於是而存焉。
若昔長公、少公之事宋,知無不言,言必中天下之過,空同子似之矣。
蘇氏之秀,豈惟在廷哉!惜不令黃魯直見之,而餘深為之擊節雲。
洪武八年五月十日,金華胡翰書。
右太史蘇先生平生所着詩文,凡一十六卷。
前蒙隂縣簿林公與直編類,镂闆郡庠。
傳世既久,朽失過半。
别駕曹侯下車之初,尋訪舊本,繕寫繡梓,以補其缺。
然舊存者,率多昏翳訛謬,恐誤後學。
諒於是不揣蕪陋,公暇躬自校正。
乃命郡人葉景森繕寫成書,謀諸郡守武公、揮使牛公、貳守曹公、通判黃公,各捐已俸,重夀諸梓。
遣吏蔣處育以董其事。
經始於壬戌春二月朔,畢工是歲秋八月望。
凡七閱月而書成,燦然一新。
編卷目錄,悉依其舊。
中間字義脫落,無可引據者,則不敢強而質之,姑虛以俟後之君子為考訂焉。
幸鑒。
處州府推官章貢黎諒謹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