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書講義卷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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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十一 告子上凡二十章。

     告子曰:“性,猶杞柳也;義,猶桮棬也。

    以人性為仁義,猶以杞柳為桮棬。

    ”桮,音杯。

    棬,丘圓反。

    ○性者,人生所禀之天理也。

    杞柳,櫃柳。

    桮棬,屈木所為,若卮匜之屬。

    告子言人性本無仁義,必待矯揉而後成,如荀子性惡之說也。

    孟子曰:“子能順杞柳之性而以為桮棬乎?将戕賊杞柳而後以為桮棬也?如将戕賊杞柳而以為桮棬,則亦将戕賊人以為仁義與?率天下之人而禍仁義者,必子之言夫!”戕,音牆。

    與,平聲。

    夫,音扶。

    ○言如此則天下之人皆以仁義為害性而不肯為,是因子之言而為仁義之禍也。

     先單說義,次兼說仁義,便是告子仁内義外根苗,陳定宇以為脫一“仁”字[1],猶颟顸在。

     先說義,後言仁義,告子意中先有義外論頭在,故其“為”字亦指“義”字居多。

     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才說性,隻是仁義,告子歧而二之,便不是。

    然其以“杞柳”“桮棬”為喻,而輕輕下一“為”字亦自包裹得好。

    孟子從“為”字中抉出“戕賊”二字,便覺罅漏百出,不攻而自潰。

     “順”字對“為”字,故者,以利為本,惟其順也。

     告子天資剛傲,看其詞氣絕無商量,故孟子隻就彼說直折其非,而不明言其所以然,蓋亦至于太原之意也。

    然理必極明,辭必極快,理明處隻是入情,辭快處要在刺骨。

     有謂告子非禍仁義者,其外仁義,凡以明性也。

    先生曰:“為何定要出脫告子?以其本師也。

    秀才看‘性善’,便道孟子不得已撰造立教如此,其實心服告子之說為本真,推而上之,堯舜禹湯文武周孔,總是孟子一流,其為健順五常禮樂刑政諸道理,總是性善一例,皆所謂聖人添入者也,不若‘無善無惡心之體’一句為正法眼藏,自莊列告子、五宗禅家、象山陽明,皆以此為宗,秀才已皈依而化之矣,安得不回護本師哉!” 陽明看義理都在“良知”外,此所以害“良知”也。

     性與義,告子本是二之,偏說二之不是,陽明明是禅,偏說禅不是,一般狡狯。

    [2] 告子曰:“性猶湍水也,決諸東方則東流,決諸西方則西流。

    人性之無分于善不善也,猶水之無分于東西也。

    ”湍,他端反。

    ○湍,波流潆回之貌也。

    告子因前說而小變之,近于揚子善惡混之說。

    孟子曰:“水信無分于東西,無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

    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

    言水誠不分東西矣,然豈不分上下乎?性即天理,未有不善者也。

    今夫水,搏而躍之,可使過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

    是豈水之性哉?其勢則然也。

    人之可使為不善,其性亦猶是也。

    ”夫,音扶。

    搏,補各反。

    ○搏,擊也。

    躍,跳也。

    颡,額也。

    水之過額在山,皆不就下也。

    然其本性未嘗不就下,但為博激所使而逆其性耳。

    ○此章言性本善,故順之而無不善;本無惡,故反之而後為惡,非本無定體,而可以無所不為也。

     水非可以指性也,水之必下者,其性也。

    人非可以指性也,人之必善者,其性也。

    若但以水言,以人言,則水有多少水,人有多少人,豈複有定體哉?告子本領在“生之謂性”一句,看水之流便是性,看人之心便是性,其病隻在此,陽明謂“能視聽言動的這個便是性”即是此意。

    不知能視聽言動的這個,正是無分于東西之水也,故其宗旨亦隻在“無善無惡心之體”一句。

    若聖人之所謂性,則必視之明,聽之聰,言之文,動之肅,乃所謂水之必下也,人之性也。

     告子屢設譬喻以言性,即佛老家之寓言,閃爍支離,不可方物,其實皆遁詞耳。

    儒者隻與格物窮理,則終無遁處,孟子知言本領在此。

    程朱辟佛,隻與論迹,“迹從何來”,亦此意也。

    告子先不識杞柳、湍水、馬炙等物之理,如何識性?孟子知性知天,其于知言也何有,方知杞柳、湍水、馬炙之理,皆吾性所有。

    以格物窮理為骛外,此所謂義外也。

    伯安若善格竹子,竹子亦未必不可以言道,其不識良知,先不識竹子耳。

     陳卧子雲:聖賢之言性,深辨其自然者奈何而已,苟涉乎人之所為,豈得尚号為性耶?而必以性為善者,此教人之道也,無善之說近道,而重疑天下之心,性善之說以偏,而可定天下之志,聖賢教人,言此不言彼也。

    又雲:善治水者任其勢,善治人者任其性,性可任乎?則固已斷其善矣,此權辭也。

    先生曰:“以任性自然為說,此本之老莊,卻以無善為宗,雜合二氏之言,顯攻孟子不知本,而又以為教人之道如此,若反為回護者。

    即陽明所雲:不忍抵牾朱子,不得已而委曲調停,以為朱子晚歲已大悟也。

    此等說數,浸淫于學士大夫胸中,老大不然孔孟,何況程朱。

    ” 告子曰:“生之謂性。

    ”生,指人物之所以知覺運動者而言。

    告子論性,前後四章,語雖不同,然其大指不外乎此,與近世佛氏所謂作用是性者略相似。

    孟子曰:“生之謂性也,猶白之謂白與?”曰:“然。

    ”“白羽之白也,猶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猶白玉之白與?”曰:“然。

    ”與,平聲。

    下同。

    ○白之謂白,猶言凡物之白者,同謂之白,更無差别也。

    白羽以下,孟子再問而告子曰然,則是謂凡有生者同是一性矣。

    “然則犬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猶人之性與?”孟子又言若果如此,則犬牛與人皆有知覺,皆能運動,其性皆無以異矣,于是告子自知其說之非而不能對也。

    ○愚按:性者,人之所得于天之理也;生者,人之所得于天之氣也。

    性,形而上者也;氣,形而下者也。

    人物之生,莫不有是性,亦莫不有是氣。

    然以氣言之,則知覺運動,人與物若不異也;以理言之,則仁義禮智之禀,豈物之所得而全哉?此人之性所以無不善,而為萬物之靈也。

    告子不知性之為理,而以所謂氣者當之,是以杞柳湍水之喻,食色無善無不善之說,縱橫缪戾,紛纭舛錯,而此章之誤乃其本根。

    所以然者,蓋徒知知覺運動之蠢然者,人與物同;而不知仁義禮智之粹然者,人與物異也。

    孟子以是折之,其義精矣。

     陳卧子雲:告子與孟子論性不合者,一欲知其本,一欲立其教也。

    告子無辨難之才,而徒執本然之語,則事之可疑者多矣,故孟子設機變以窮之,而庶以全我教。

    又雲“生之謂性”,是指方生之際,言萬物之性皆出于此時也,非言萬物之性一無所異也。

    然其說大有類是者,故孟子謬其旨、變其辭以難之,以全我立教之本意。

    先生曰:“告子正為不知本,故理窮,卧子卻以為其辨拙而理不窮,及其代告子辨也,則連告子所主之義都失之。

    告子本以知覺運動言生,猶陽明所雲‘能視聽言動的這個便是性’,卧子卻以生死之人當之,果爾,則孟子亦不必以‘白之謂白’折之,而告子然之矣。

    竊恐告子辨才遠勝卧子十倍,卧子尚未知告子言,安能知孟子言?獨其悍然敢以告子為是,而直非孟子,謂告子理是而辨拙,孟子理不足而辨勝,是告子誠而孟子黠也。

    此一種無忌憚之病,非小小罪過也。

    嗚呼!此非陽明之害與?”又曰:“告子‘生’字亦不指囫聲堕地時,如其言,隻初生時有性而後遂無性乎?”又曰:“告子原說生即是性,故不得不然,孟子之诘,使其曰不然,孟子固又有以折之矣。

    ” 陳卧子雲:告子之于性,意在獨知而已,故知其本而忘其末,知其所以然而不知其所當然,是以取喻事物而為孟子之所窮。

    先生曰:“聖人盡性,便盡人物,贊化育,豈僅獨知而已。

    獨知性,隻是二氏之說,然二氏亦便以此立教,未有忘末而謂之知本,不知當然而謂其知所以然也。

    ” 有謂天下莫尊于同,莫賤于異,天地萬物盡同也。

    先生曰:“孟子道性善,正為同然耳。

    犬牛與人性有同有不同,正為生中有不同耳。

    ” “生之謂性”,經孟子如此辭辟,後人猶祖其說,謂告子未嘗不是,孟子為流弊立教,故為矯枉之言者。

    嗚呼!使無孟子,幾何其不以告子為聖人也! 告子曰:“食色,性也。

    仁,内也,非外也;義,外也,非内也。

    ”告子以人之知覺運動者為性,故言人之甘食悅色者即其性。

    故仁愛之心生于内,而事物之宜由乎外。

    學者但當用力于仁,而不必求合于義也。

    孟子曰:“何以謂仁内義外也?”曰:“彼長而我長之,非有長于我也;猶彼白而我白之,從其白于外也,故謂之外也。

    ”長,上聲,下同。

    ○我長之,我以彼為長也;我白之,我以彼為白也。

    曰:“異于白馬之白也,無以異于白人之白也;不識長馬之長也,無以異于長人之長與?且謂長者義乎?長之者義乎?”與,平聲,下同。

    ○張氏曰:“上異于二字疑衍。

    ”李氏曰:“或有阙文焉。

    ”愚按:白馬白人,所謂彼白而我白之也;長馬長人,所謂彼長而我長之也。

    白馬白人不異,而長馬長人不同,是乃所謂義也。

    義不在彼之長,而在我長之之心,則義之非外明矣。

    曰:“吾弟則愛之,秦人之弟則不愛也,是以我為悅者也,故謂之内。

    長楚人之長,亦長吾之長,是以長為悅者也,故謂之外也。

    ”言愛主于我,故仁在内;敬主于長,故義在外。

    曰:“耆秦人之炙,無以異于耆吾炙。

    夫物則亦有然者也,然則耆炙亦有外與?”耆,與嗜同。

    夫,音扶。

    ○言長之耆之,皆出于心也。

    林氏曰:“告子以食色為性,故因其所明者而通之。

    ”○自篇首至此四章,告子之辯屢屈,而屢變其說以求勝,卒不聞其能自反而有所疑也。

    此正其所謂不得于言勿求于心者,所以卒于鹵莽而不得其正也。

     孟季子問公都子曰:“何以謂義内也?”孟季子,疑孟仲子之弟也。

    蓋聞孟子之言而未達,故私論之。

    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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