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書講義卷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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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十 萬章下凡九章。
孟子曰:“伯夷,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惡聲。
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
治則進,亂則退。
橫政之所出,橫民之所止,不忍居也。
思與鄉人處,如以朝衣朝冠坐于塗炭也。
當纣之時,居北海之濱,以待天下之清也。
故聞伯夷之風者,頑夫廉,懦夫有立志。
治,去聲,下同。
橫,去聲。
朝,音潮。
○橫,謂不循法度。
頑者,無知覺。
廉者,有分辨。
懦,柔弱也。
馀并見前篇。
伊尹曰:‘何事非君?何使非民?’治亦進,亂亦進。
曰:‘天之生斯民也,使先知覺後知,使先覺覺後覺。
予,天民之先覺者也;予将以此道覺此民也。
’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婦有不與被堯舜之澤者,若己推而内之溝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也。
與,音預。
○何事非君,言所事即君。
何使非民,言所使即民。
無不可事之君,無不可使之民也。
馀見前篇。
柳下惠,不羞污君,不辭小官。
進不隐賢,必以其道。
遺佚而不怨,厄窮而不憫。
與鄉人處,由由然不忍去也。
‘爾為爾,我為我,雖袒裼裸裎于我側,爾焉能浼我哉?’故聞柳下惠之風者,鄙夫寬,薄夫敦。
鄙,狹陋也。
敦,厚也。
馀見前篇。
孔子之去齊,接淅而行;去魯,曰:‘遲遲吾行也。
’去父母國之道也。
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處而處,可以仕而仕,孔子也。
”淅,先曆反。
○接,猶承也。
淅,漬米水也。
漬米将炊,而欲去之速,故以手承水取米而行,不及炊也。
舉此一端,以見其久、速、仕、止,各當其可也。
或曰:“孔子去魯,不稅冕而行,豈得為遲?”楊氏曰:“孔子欲去之意久矣,不欲苟去,故遲遲其行也。
膰肉不至,則得以微罪行矣,故不稅冕而行,非速也。
”孟子曰:“伯夷,聖之清者也;伊尹,聖之任者也;柳下惠,聖之和者也;孔子,聖之時者也。
張子曰:“無所雜者清之極,無所異者和之極。
勉而清,非聖人之清;勉而和,非聖人之和。
所謂聖者,不勉不思而至焉者也。
”孔氏曰:“任者,以天下為己責也。
”愚謂孔子仕、止、久、速,各當其可,蓋兼三子之所以聖者而時出之,非如三子之可以一德名也。
或疑伊尹出處合乎孔子,而不得為聖之時,何也?程子曰:“終是任底意思在。
”孔子之謂集大成。
集大成也者,金聲而玉振之也。
金聲也者,始條理也;玉振之也者,終條理也。
始條理者,智之事也;終條理者,聖之事也。
此言孔子集三聖之事而為一大聖之事;猶作樂者,集衆音之小成而為一大成也。
成者,樂之一終,書所謂“箫韶九成”是也。
金,鐘屬。
聲,宣也,如聲罪緻讨之聲。
玉,磬也。
振,收也,如振河海而不洩之振。
始,始之也。
終,終之也。
條理,猶言脈絡,指衆音而言也。
智者,知之所及;聖者,德之所就也。
蓋樂有八音:金、石、絲、竹、匏、土、革、木。
若獨奏一音,則其一音自為始終,而為一小成,猶三子之所知偏于一,而其所就亦偏于一也。
八音之中,金石為重,故特為衆音之綱紀。
又金始震而玉終诎然也,故并奏八音,則于其未作,而先擊镈鐘以宣其聲;俟其既阕,而後擊特磬以收其韻。
宣以始之,收以終之。
二者之間,脈絡通貫,無所不備,則合衆小成而為一大成,猶孔子之知無不盡而德無不全也。
金聲玉振,始終條理,疑古樂經之言。
故兒寬雲:“惟天子建中和之極,兼總條貫,金聲而玉振之。
”亦此意也。
智,譬則巧也;聖,譬則力也。
由射于百步之外也,其至,爾力也;其中,非爾力也。
”中,去聲。
○此複以射之巧力發明智、聖二字之義。
見孔子巧力俱全,而聖智兼備,三子則力有馀而巧不足,是以一節雖至于聖,而智不足以及乎時中也。
○此章言三子之行各極其一偏,孔子之道兼全于衆理。
所以偏者,由其蔽于始,是以缺于終;所以全者,由其知之至,是以行之盡。
三子猶春夏秋冬之各一其時,孔子則大和元氣之流行于四時也。
聖人所為,使于天理人心有絲毫未當處,便不可謂之聖,又何有于清?“清”字從“聖”字看出,謂其于聖人中較分明嚴肅,則清處為多,非謂其以清為聖也。
“清”字從倫常義理界限分明處看,方是聖之清。
“聖”之下加個清、任、和、時,才見孟子辨析之精,言語之妙。
聖所同也,清、任、和、時所獨也,若說孔子以“時”為“聖”,則“時”字便小,“聖”亦不大,惟“清”“任”“和”各露在“聖”外,故皆見其偏,惟“時”字加出“聖”外,故獨見其高,并“聖”字亦高一層矣。
即是下文“聖由于智”之義。
“時”之義正在變化不同處見,有統看,有拆看。
統看者,千古隻如一時,而元會運世,春夏秋冬,無所不有。
拆看者,一時各有一天,而治亂寒暑,晝夜呼吸,無所不分。
有謂時非聖人不能用。
先生曰:“‘時’字是聖人勘語,道着用便不是,聖人亦無用時意。
” 有謂講此句不必拈出“中”字。
先生曰:“時之妙正在中,不知中而言時,未有不流于猖狂縱恣矣。
此種說數,似乎高老,足以惑後,故辨之。
”又曰:“看末節注‘三子智不足及時中’,道理自得。
” 自古未有以聖稱三子者,稱之自孟子始,是孟子實實見得如是,故足為千古定論。
世人每謂孟子欲尊孔子,故聖三子以極尊之,是三子之聖出于一人之私,而非萬世之公,并孟子亦權用而非尊信之實矣。
此等議論最害道。
竊嘗論三代以後聖人,惟明道文公為第一等,惜無孟子其人出而定之耳。
孟子願學孔子,而其任處氣象實似伊尹,故其稱尹處尤極精采,“割烹”“太甲”二章,闡論嚴正,微旨可見。
或議孟子勸齊梁為湯武,為不可訓,此小儒龌龊之論也。
伊尹孟子所見在天命民心,小儒所見但在名位,此正有伊尹之志與無伊尹之志分辨處。
霍光學伊尹而安漢,王莽學周公而篡漢,若伊尹孟子不可訓,則周公更不足法與? “集大成”“集”字,包衆小成在内。
“金玉”二者,在衆音之外,隻一用而已。
凡樂皆有終始,惟金聲玉振為衆始終之始終;凡聖人皆有知聖之事,惟孔子知聖之事能包函群聖人知聖之事。
時人止道得聖人必以知始以聖終一層,不是看得孔子與三聖無異,便看得三聖人于知聖之事有虧欠矣。
三聖原無虧欠,隻是孔子更全備變化耳。
凡聖皆以知行為始終,但非集大成之始終耳。
三子自有條理之始終,卻與始條理終條理之始終不同。
上是疏“集大成”三字,就樂說,此方轉合到孔子身上說,亦共曉也。
忘卻“條理”二字,一任說知說聖,總不切“孔子”一句矣。
蓋條理各有始終,惟金玉又總始之,總終之,猶三聖各有知聖,惟孔子能包舉之也。
此旨分明,下節“聖由于知”之義已見。
上節分列聖号,言各造其極,“聖”字之理已明,此突出個“智”字,正分别
孟子曰:“伯夷,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惡聲。
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
治則進,亂則退。
橫政之所出,橫民之所止,不忍居也。
思與鄉人處,如以朝衣朝冠坐于塗炭也。
當纣之時,居北海之濱,以待天下之清也。
故聞伯夷之風者,頑夫廉,懦夫有立志。
治,去聲,下同。
橫,去聲。
朝,音潮。
○橫,謂不循法度。
頑者,無知覺。
廉者,有分辨。
懦,柔弱也。
馀并見前篇。
伊尹曰:‘何事非君?何使非民?’治亦進,亂亦進。
曰:‘天之生斯民也,使先知覺後知,使先覺覺後覺。
予,天民之先覺者也;予将以此道覺此民也。
’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婦有不與被堯舜之澤者,若己推而内之溝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也。
與,音預。
○何事非君,言所事即君。
何使非民,言所使即民。
無不可事之君,無不可使之民也。
馀見前篇。
柳下惠,不羞污君,不辭小官。
進不隐賢,必以其道。
遺佚而不怨,厄窮而不憫。
與鄉人處,由由然不忍去也。
‘爾為爾,我為我,雖袒裼裸裎于我側,爾焉能浼我哉?’故聞柳下惠之風者,鄙夫寬,薄夫敦。
鄙,狹陋也。
敦,厚也。
馀見前篇。
孔子之去齊,接淅而行;去魯,曰:‘遲遲吾行也。
’去父母國之道也。
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處而處,可以仕而仕,孔子也。
”淅,先曆反。
○接,猶承也。
淅,漬米水也。
漬米将炊,而欲去之速,故以手承水取米而行,不及炊也。
舉此一端,以見其久、速、仕、止,各當其可也。
或曰:“孔子去魯,不稅冕而行,豈得為遲?”楊氏曰:“孔子欲去之意久矣,不欲苟去,故遲遲其行也。
膰肉不至,則得以微罪行矣,故不稅冕而行,非速也。
”孟子曰:“伯夷,聖之清者也;伊尹,聖之任者也;柳下惠,聖之和者也;孔子,聖之時者也。
張子曰:“無所雜者清之極,無所異者和之極。
勉而清,非聖人之清;勉而和,非聖人之和。
所謂聖者,不勉不思而至焉者也。
”孔氏曰:“任者,以天下為己責也。
”愚謂孔子仕、止、久、速,各當其可,蓋兼三子之所以聖者而時出之,非如三子之可以一德名也。
或疑伊尹出處合乎孔子,而不得為聖之時,何也?程子曰:“終是任底意思在。
”孔子之謂集大成。
集大成也者,金聲而玉振之也。
金聲也者,始條理也;玉振之也者,終條理也。
始條理者,智之事也;終條理者,聖之事也。
此言孔子集三聖之事而為一大聖之事;猶作樂者,集衆音之小成而為一大成也。
成者,樂之一終,書所謂“箫韶九成”是也。
金,鐘屬。
聲,宣也,如聲罪緻讨之聲。
玉,磬也。
振,收也,如振河海而不洩之振。
始,始之也。
終,終之也。
條理,猶言脈絡,指衆音而言也。
智者,知之所及;聖者,德之所就也。
蓋樂有八音:金、石、絲、竹、匏、土、革、木。
若獨奏一音,則其一音自為始終,而為一小成,猶三子之所知偏于一,而其所就亦偏于一也。
八音之中,金石為重,故特為衆音之綱紀。
又金始震而玉終诎然也,故并奏八音,則于其未作,而先擊镈鐘以宣其聲;俟其既阕,而後擊特磬以收其韻。
宣以始之,收以終之。
二者之間,脈絡通貫,無所不備,則合衆小成而為一大成,猶孔子之知無不盡而德無不全也。
金聲玉振,始終條理,疑古樂經之言。
故兒寬雲:“惟天子建中和之極,兼總條貫,金聲而玉振之。
”亦此意也。
智,譬則巧也;聖,譬則力也。
由射于百步之外也,其至,爾力也;其中,非爾力也。
”中,去聲。
○此複以射之巧力發明智、聖二字之義。
見孔子巧力俱全,而聖智兼備,三子則力有馀而巧不足,是以一節雖至于聖,而智不足以及乎時中也。
○此章言三子之行各極其一偏,孔子之道兼全于衆理。
所以偏者,由其蔽于始,是以缺于終;所以全者,由其知之至,是以行之盡。
三子猶春夏秋冬之各一其時,孔子則大和元氣之流行于四時也。
聖人所為,使于天理人心有絲毫未當處,便不可謂之聖,又何有于清?“清”字從“聖”字看出,謂其于聖人中較分明嚴肅,則清處為多,非謂其以清為聖也。
“清”字從倫常義理界限分明處看,方是聖之清。
“聖”之下加個清、任、和、時,才見孟子辨析之精,言語之妙。
聖所同也,清、任、和、時所獨也,若說孔子以“時”為“聖”,則“時”字便小,“聖”亦不大,惟“清”“任”“和”各露在“聖”外,故皆見其偏,惟“時”字加出“聖”外,故獨見其高,并“聖”字亦高一層矣。
即是下文“聖由于智”之義。
“時”之義正在變化不同處見,有統看,有拆看。
統看者,千古隻如一時,而元會運世,春夏秋冬,無所不有。
拆看者,一時各有一天,而治亂寒暑,晝夜呼吸,無所不分。
有謂時非聖人不能用。
先生曰:“‘時’字是聖人勘語,道着用便不是,聖人亦無用時意。
” 有謂講此句不必拈出“中”字。
先生曰:“時之妙正在中,不知中而言時,未有不流于猖狂縱恣矣。
此種說數,似乎高老,足以惑後,故辨之。
”又曰:“看末節注‘三子智不足及時中’,道理自得。
” 自古未有以聖稱三子者,稱之自孟子始,是孟子實實見得如是,故足為千古定論。
世人每謂孟子欲尊孔子,故聖三子以極尊之,是三子之聖出于一人之私,而非萬世之公,并孟子亦權用而非尊信之實矣。
此等議論最害道。
竊嘗論三代以後聖人,惟明道文公為第一等,惜無孟子其人出而定之耳。
孟子願學孔子,而其任處氣象實似伊尹,故其稱尹處尤極精采,“割烹”“太甲”二章,闡論嚴正,微旨可見。
或議孟子勸齊梁為湯武,為不可訓,此小儒龌龊之論也。
伊尹孟子所見在天命民心,小儒所見但在名位,此正有伊尹之志與無伊尹之志分辨處。
霍光學伊尹而安漢,王莽學周公而篡漢,若伊尹孟子不可訓,則周公更不足法與? “集大成”“集”字,包衆小成在内。
“金玉”二者,在衆音之外,隻一用而已。
凡樂皆有終始,惟金聲玉振為衆始終之始終;凡聖人皆有知聖之事,惟孔子知聖之事能包函群聖人知聖之事。
時人止道得聖人必以知始以聖終一層,不是看得孔子與三聖無異,便看得三聖人于知聖之事有虧欠矣。
三聖原無虧欠,隻是孔子更全備變化耳。
凡聖皆以知行為始終,但非集大成之始終耳。
三子自有條理之始終,卻與始條理終條理之始終不同。
上是疏“集大成”三字,就樂說,此方轉合到孔子身上說,亦共曉也。
忘卻“條理”二字,一任說知說聖,總不切“孔子”一句矣。
蓋條理各有始終,惟金玉又總始之,總終之,猶三聖各有知聖,惟孔子能包舉之也。
此旨分明,下節“聖由于知”之義已見。
上節分列聖号,言各造其極,“聖”字之理已明,此突出個“智”字,正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