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書講義卷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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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二十 堯曰篇凡三章。
堯曰:“咨!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允執其中。
四海困窮,天祿永終。
”此堯命舜,而禅以帝位之辭。
咨,嗟歎聲。
曆數,帝王相繼之次第,猶歲時氣節之先後也。
允,信也。
中者,無過不及之名。
四海之人困窮,則君祿亦永絕矣,戒之也。
舜亦以命禹。
舜後遜位于禹,亦以此辭命之。
今見于虞書大禹谟,比此加詳。
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後帝:有罪不敢赦。
帝臣不蔽,簡在帝心。
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
”此引商書湯诰之辭。
蓋湯既放桀而告諸侯也。
與書文大同小異。
曰上當有湯字。
履,蓋湯名。
用玄牡,夏尚黑,未變其禮也。
簡,閱也。
言桀有罪,己不敢赦。
而天下賢人,皆上帝之臣,己不敢蔽。
簡在帝心,惟帝所命。
此述其初請命而伐桀之辭也。
又言君有罪非民所緻,民有罪實君所為,見其厚于責己薄于責人之意。
此其告諸侯之辭也。
周有大赉,善人是富。
赉,來代反。
○此以下述武王事。
赉,予也。
武王克商,大赉于四海。
見周書武成篇。
此言其所富者,皆善人也。
詩序雲“赉所以錫予善人”,蓋本于此。
“雖有周親,不如仁人。
百姓有過,在予一人。
”此周書太誓之辭。
孔氏曰:“周,至也。
言纣至親雖多,不如周家之多仁人。
”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四方之政行焉。
權,稱錘也。
量,鬥斛也。
法度,禮樂制度皆是也。
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
興滅繼絕,謂封黃帝、堯、舜、夏、商之後。
舉逸民,謂釋箕子之囚,複商容之位。
三者皆人心之所欲也。
所重:民、食、喪、祭。
武成曰:“重民五教,惟食喪祭。
”寬則得衆,信則民任焉,敏則有功,公則說。
說,音悅。
○此于武王之事無所見,恐或泛言帝王之道也。
○楊氏曰:“論語之書,皆聖人微言,而其徒傳守之,以明斯道者也。
故于終篇,具載堯舜咨命之言,湯武誓師之意,與夫施諸政事者,以明聖學之所傳者,一于是而已,所以著明二十篇之大旨也。
孟子于終篇,亦曆叙堯、舜、湯、文、孔子相承之次,皆此意也。
” 此章原無以“中”字統貫之義,自不通講章造之,後遂著為不刊之典,故講章之毒為最烈! 有謂周之未入商也,豈無善人?但未能發帑以為恩,至是而後以商财富之。
先生曰:“周未入商,則自富有二之善人[1],入商則富天下之善人,豈以商财私周人哉?”又曰:“湯武之有天下,
堯曰:“咨!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允執其中。
四海困窮,天祿永終。
”此堯命舜,而禅以帝位之辭。
咨,嗟歎聲。
曆數,帝王相繼之次第,猶歲時氣節之先後也。
允,信也。
中者,無過不及之名。
四海之人困窮,則君祿亦永絕矣,戒之也。
舜亦以命禹。
舜後遜位于禹,亦以此辭命之。
今見于虞書大禹谟,比此加詳。
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後帝:有罪不敢赦。
帝臣不蔽,簡在帝心。
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
”此引商書湯诰之辭。
蓋湯既放桀而告諸侯也。
與書文大同小異。
曰上當有湯字。
履,蓋湯名。
用玄牡,夏尚黑,未變其禮也。
簡,閱也。
言桀有罪,己不敢赦。
而天下賢人,皆上帝之臣,己不敢蔽。
簡在帝心,惟帝所命。
此述其初請命而伐桀之辭也。
又言君有罪非民所緻,民有罪實君所為,見其厚于責己薄于責人之意。
此其告諸侯之辭也。
周有大赉,善人是富。
赉,來代反。
○此以下述武王事。
赉,予也。
武王克商,大赉于四海。
見周書武成篇。
此言其所富者,皆善人也。
詩序雲“赉所以錫予善人”,蓋本于此。
“雖有周親,不如仁人。
百姓有過,在予一人。
”此周書太誓之辭。
孔氏曰:“周,至也。
言纣至親雖多,不如周家之多仁人。
”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四方之政行焉。
權,稱錘也。
量,鬥斛也。
法度,禮樂制度皆是也。
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
興滅繼絕,謂封黃帝、堯、舜、夏、商之後。
舉逸民,謂釋箕子之囚,複商容之位。
三者皆人心之所欲也。
所重:民、食、喪、祭。
武成曰:“重民五教,惟食喪祭。
”寬則得衆,信則民任焉,敏則有功,公則說。
說,音悅。
○此于武王之事無所見,恐或泛言帝王之道也。
○楊氏曰:“論語之書,皆聖人微言,而其徒傳守之,以明斯道者也。
故于終篇,具載堯舜咨命之言,湯武誓師之意,與夫施諸政事者,以明聖學之所傳者,一于是而已,所以著明二十篇之大旨也。
孟子于終篇,亦曆叙堯、舜、湯、文、孔子相承之次,皆此意也。
” 此章原無以“中”字統貫之義,自不通講章造之,後遂著為不刊之典,故講章之毒為最烈! 有謂周之未入商也,豈無善人?但未能發帑以為恩,至是而後以商财富之。
先生曰:“周未入商,則自富有二之善人[1],入商則富天下之善人,豈以商财私周人哉?”又曰:“湯武之有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