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荀子》相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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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亦使卿逆女,見隐二年及桓三年為君逆女則稱女,見上。
卿臣逆女稱字。
見莊二十七年及僖二十五年。
此即親迎之禮也。
有送女之例,如單伯送王姬,莊元年。
季孫行父如宋緻女,成九年。
是此即緻女之禮也。
有納币之例,如公如齊納币莊二十二年公子遂如齊納币是。
文二年。
此即聘内之禮也。
桓三年傳所言,則僅緻女之禮耳。
成十二年,傳雲,凡自國無出。
案,《荀子·君子》篇雲,天子四海之内無客禮,告無适也。
又引《詩》“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為證,考僖二十四年,天王出居于鄭,杜注雲,天子以天下為家,故天子無外。
與《荀子》合。
惟天子無外,故其臣出奔者,亦不書國境也。
文三年,傳雲,民逃其上曰潰。
案,《荀子·緻士》篇雲,國家者,士民之居也。
國家失政,則士民去之。
又曰,無人則土不守,即民逃其上之義。
莊三年,傳雲,過信為次。
十一年,傳雲,凡師敵未陣曰敗某師,覆而敗之,曰取某師。
二十九年傳雲,凡師,輕曰襲。
案,《荀子·議兵》篇雲,不潛軍,不留衆。
蓋“過信為次”即留衆也,覆敗敵軍輕襲敵國即潛軍也。
故荀子戒之。
莊三十一年,傳雲,凡物不為災,不書。
案,《荀子·天論》篇雲,天地之變,陰陽之化,物之罕至者也。
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
夫日月之有蝕,風雨之不時,怪星之黨見,是無世而不常有之。
又曰,雩而雨,何也?曰,猶不雩而雨也。
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蔔筮然後決大事,非以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為文。
其說最确。
昔《左傳》載内史叔興之言曰,陰陽之事非吉兇所生也,吉兇由人。
又子産有言,天道遠,人道迩。
皆與荀子之說相合。
蓋《左傳》一書素無災異五行之說,一志國災,如雨三月以上為零,平地尺為大雪,隐九年。
凡平原出水為大水,桓元年。
凡火,天火曰火,人火曰災桓十六年。
是也,此皆因有害于民而志之,若無害于民則弗志。
故曰凡物不為災不書也。
凡《春秋》書旱書饑,皆指有害于民也,故僖四年傳雲不書旱不為災也。
此其确證。
一志典禮,如龍見而雩,桓五年。
非日月之眚不鼓莊二十六年。
是也。
蓋《左傳》之例,君舉必書。
大雩諸禮既為君主所躬行,故亦必書之史冊,以存舊史之真。
此即荀子所謂“君子以為文”也。
若《左傳》記鹆來巢,以“書所無”釋之,此即荀子所謂“物之罕至者”也,故《左傳》亦志之,非若公、穀二傳之深信災祥也。
以上十八條,皆《荀子》立說本于《左傳》者,且《王霸》篇之論齊桓、管仲,《臣道》篇之記咎犯、孫叔敖,《解蔽》篇之論賓孟,《解蔽》篇雲,昔賓孟之蔽者,亂家是也。
楊注雲,賓孟,周景王之佞臣,欲立王子朝者。
《成相》篇之溯昭明,《成相》篇雲,契元王,生昭明,居于砥石,遷于商。
楊注雲,左氏傳曰,汋伯居商邱,相土因之,相土,昭明子也,言契居砥石,至相土乃遷商邱地也。
亦莫不本于《左傳》。
而論禮《禮論》曰,刑餘罪人之喪,棺椁三寸。
楊注引簡子桐棺三寸之語為證。
引詩如《正名》篇引“禮義不愆,何恤于人言”是。
考樂,《禮論》篇雲,故鐘鼓管磬,琴瑟竽笙,韶夏護武,汋桓箾簡象。
楊注引賈逵《左傳注》之文為證,案此類樂名見襄公二十九年傳。
亦半引《左傳》之文,則荀卿深于《左傳》學明矣。
況荀卿所著之書有《春秋公子血脈譜》,王伯厚《玉海》引宋李淑《書目》雲,《春秋公子血脈譜》傳本日荀卿撰,秦譜下及項滅子嬰之際,非荀卿作明矣,然枝分派别如指諸掌,非殚見洽聞不能為。
至宋猶存。
案,公卿世系,三傳之中,惟《左傳》記之較詳。
則荀卿此書必據《左傳》之文而參以《世本·姓氏》篇,《世本》亦丘明所作,見《顔氏家訓》。
在杜預《春秋世族譜》前,不可謂之非奇書也。
惜其書湮沒不存耳。
此亦荀卿通左氏之旁證。
故荀卿之學一傳而為韓非、毛公,《韓非子》一書既導源左氏,見《讀左劄記》而毛公作詩傳亦多引左氏遺文,此荀卿之學所由為古文家言之祖也。
且楊倞注《荀子》亦廣引《左傳》計十餘條,如《勸學》篇注引陽虎锲其軸,引中聲以降,引先王不為刑辟。
《仲尼》篇引策命晉侯為侯伯。
《儒效》篇引晉人敗範氏于百泉。
《王霸》篇引以為大戮,引晉侯執衛侯,引由質要。
《議兵》篇引師之耳目在吾旗鼓,《大略》篇引一子守二子從公,引衛侯使工尹問子貢以弓。
《成好》篇引宋祖帝乙。
《大略》篇引叔肸衛侯之弟縛及慶鄭。
或曰春秋傳,或曰左氏傳。
以證《荀子》之文本于左氏,則荀卿學術之淵源,楊倞就能識之。
特荀卿雖傳左氏,于公、穀二傳亦舍短取長,與後儒執一廢百者迥異,此其所以集學術之大成也。
卿臣逆女稱字。
見莊二十七年及僖二十五年。
此即親迎之禮也。
有送女之例,如單伯送王姬,莊元年。
季孫行父如宋緻女,成九年。
是此即緻女之禮也。
有納币之例,如公如齊納币莊二十二年公子遂如齊納币是。
文二年。
此即聘内之禮也。
桓三年傳所言,則僅緻女之禮耳。
成十二年,傳雲,凡自國無出。
案,《荀子·君子》篇雲,天子四海之内無客禮,告無适也。
又引《詩》“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為證,考僖二十四年,天王出居于鄭,杜注雲,天子以天下為家,故天子無外。
與《荀子》合。
惟天子無外,故其臣出奔者,亦不書國境也。
文三年,傳雲,民逃其上曰潰。
案,《荀子·緻士》篇雲,國家者,士民之居也。
國家失政,則士民去之。
又曰,無人則土不守,即民逃其上之義。
莊三年,傳雲,過信為次。
十一年,傳雲,凡師敵未陣曰敗某師,覆而敗之,曰取某師。
二十九年傳雲,凡師,輕曰襲。
案,《荀子·議兵》篇雲,不潛軍,不留衆。
蓋“過信為次”即留衆也,覆敗敵軍輕襲敵國即潛軍也。
故荀子戒之。
莊三十一年,傳雲,凡物不為災,不書。
案,《荀子·天論》篇雲,天地之變,陰陽之化,物之罕至者也。
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
夫日月之有蝕,風雨之不時,怪星之黨見,是無世而不常有之。
又曰,雩而雨,何也?曰,猶不雩而雨也。
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蔔筮然後決大事,非以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為文。
其說最确。
昔《左傳》載内史叔興之言曰,陰陽之事非吉兇所生也,吉兇由人。
又子産有言,天道遠,人道迩。
皆與荀子之說相合。
蓋《左傳》一書素無災異五行之說,一志國災,如雨三月以上為零,平地尺為大雪,隐九年。
凡平原出水為大水,桓元年。
凡火,天火曰火,人火曰災桓十六年。
是也,此皆因有害于民而志之,若無害于民則弗志。
故曰凡物不為災不書也。
凡《春秋》書旱書饑,皆指有害于民也,故僖四年傳雲不書旱不為災也。
此其确證。
一志典禮,如龍見而雩,桓五年。
非日月之眚不鼓莊二十六年。
是也。
蓋《左傳》之例,君舉必書。
大雩諸禮既為君主所躬行,故亦必書之史冊,以存舊史之真。
此即荀子所謂“君子以為文”也。
若《左傳》記鹆來巢,以“書所無”釋之,此即荀子所謂“物之罕至者”也,故《左傳》亦志之,非若公、穀二傳之深信災祥也。
以上十八條,皆《荀子》立說本于《左傳》者,且《王霸》篇之論齊桓、管仲,《臣道》篇之記咎犯、孫叔敖,《解蔽》篇之論賓孟,《解蔽》篇雲,昔賓孟之蔽者,亂家是也。
楊注雲,賓孟,周景王之佞臣,欲立王子朝者。
《成相》篇之溯昭明,《成相》篇雲,契元王,生昭明,居于砥石,遷于商。
楊注雲,左氏傳曰,汋伯居商邱,相土因之,相土,昭明子也,言契居砥石,至相土乃遷商邱地也。
亦莫不本于《左傳》。
而論禮《禮論》曰,刑餘罪人之喪,棺椁三寸。
楊注引簡子桐棺三寸之語為證。
引詩如《正名》篇引“禮義不愆,何恤于人言”是。
考樂,《禮論》篇雲,故鐘鼓管磬,琴瑟竽笙,韶夏護武,汋桓箾簡象。
楊注引賈逵《左傳注》之文為證,案此類樂名見襄公二十九年傳。
亦半引《左傳》之文,則荀卿深于《左傳》學明矣。
況荀卿所著之書有《春秋公子血脈譜》,王伯厚《玉海》引宋李淑《書目》雲,《春秋公子血脈譜》傳本日荀卿撰,秦譜下及項滅子嬰之際,非荀卿作明矣,然枝分派别如指諸掌,非殚見洽聞不能為。
至宋猶存。
案,公卿世系,三傳之中,惟《左傳》記之較詳。
則荀卿此書必據《左傳》之文而參以《世本·姓氏》篇,《世本》亦丘明所作,見《顔氏家訓》。
在杜預《春秋世族譜》前,不可謂之非奇書也。
惜其書湮沒不存耳。
此亦荀卿通左氏之旁證。
故荀卿之學一傳而為韓非、毛公,《韓非子》一書既導源左氏,見《讀左劄記》而毛公作詩傳亦多引左氏遺文,此荀卿之學所由為古文家言之祖也。
且楊倞注《荀子》亦廣引《左傳》計十餘條,如《勸學》篇注引陽虎锲其軸,引中聲以降,引先王不為刑辟。
《仲尼》篇引策命晉侯為侯伯。
《儒效》篇引晉人敗範氏于百泉。
《王霸》篇引以為大戮,引晉侯執衛侯,引由質要。
《議兵》篇引師之耳目在吾旗鼓,《大略》篇引一子守二子從公,引衛侯使工尹問子貢以弓。
《成好》篇引宋祖帝乙。
《大略》篇引叔肸衛侯之弟縛及慶鄭。
或曰春秋傳,或曰左氏傳。
以證《荀子》之文本于左氏,則荀卿學術之淵源,楊倞就能識之。
特荀卿雖傳左氏,于公、穀二傳亦舍短取長,與後儒執一廢百者迥異,此其所以集學術之大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