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雜守——打好防禦戰,立足于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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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得為侍吏。
諸吏必有質,乃得任事。
守大門者二人,夾門而立,令行者趣其外。
各四戟,夾門立,而其人坐其下。
吏日五閱之,上逋者名。
池外廉②有要有害,必為疑人,令往來行夜者射之,謀③其疏者。
牆外水中為竹箭,箭尺廣二步,箭下于水五寸,雜長短,前外廉三行,外外鄉,内亦内鄉。
三十步一弩廬,廬廣十尺,袤丈二尺。
【注釋】 ①财:通“才”。
②池外廉:護城河外沿。
③謀:應作“誅”。
【譯文】 守衛城池的官吏,職位在司馬以上的,父母、兄弟、妻子和兒女有人質留在主帥府,才可以堅守。
任命都司空、大城四人,候二人;城四面各有一位縣候。
任命亭尉、次司空,每亭一人。
在守城主将衙署中任職的官吏,要選擇有才能足以任事。
廉潔而誠實,父母、兄弟、妻子兒女有在葆宮中的人,才能擔任侍吏。
所有官吏都一定要留有人質,才能讓他承擔任務。
守衛城防大門的兩名衛士,夾門站着,促行人快步走開,每個城門有四把戟,夾門放着,衛兵坐在戟下面。
頭目每天巡檢五次,報告逃離衛兵的姓名。
壕池外邊岸上的要害之處,如果發現有可疑之人,則命令往來巡夜的士兵向其射箭,對疏忽大意者斬首。
城外的水中插上竹箭,插竹箭的地方寬一丈二尺,箭插入水中要比水面低五寸以上,長短錯雜,前排外邊三行,外邊的竹箭尖向外斜,内邊的竹箭尖向内斜。
每隔三十步修一座箭倉,每間寬十尺,長一丈二尺。
【原文】 隊有急,極發其近者往佐,其次襲其處。
守節:出入使,主節必疏書,署其情,令若其事,而須其還報以劍①驗之。
節出,使所出門者,辄言節出時操者名。
百步一隊。
閤通守舍,相錯穿室。
治複道,為築墉,墉善其上。
取疏:令民家有三年畜蔬食,以備湛旱、歲不為。
常令邊縣豫種畜芫、芸②、烏喙、袾③葉,外宅溝井可填塞,不可,置此其中。
安則示以危,危示以安。
【注釋】 ①劍:應作“參”。
②芸:應作“芒”。
③袾(zhū):應作“椒”。
【譯文】 哪一個部隊有緊急情況,就立即派附近的其他部隊前去增援,再撥出次近的部隊去接替防務。
守城主将發出的符節憑證:凡是出入的使者,掌管憑證的官吏一定要書寫記錄在案,記載其詳情,等他回報時予以驗證。
憑證發出,使者憑證出門,無論從某門經過,一律要向上報告憑證出門的時間和拿憑證人的姓名。
每一百步遠布置一支分隊。
主将衙門的邊門與守城主将的房舍相通,旁門互相交錯穿插;修建上下複道,築好牆,在牆上壘放破瓦等物。
要貯存蔬菜食物:使百姓家貯存的蔬菜糧食供夠三年吃,用來防備水旱天災和沒有收成的年景。
要經常讓邊遠縣預種一些芫華、莽草、烏頭、椒葉等毒性植物,外宅的水溝水井可以填掉,不能填掉的就将上述毒性植物投入其中。
在和平安定的時期,要向百姓說明戰争存在的危險,戰亂期間要讓百姓安心而不緻恐慌。
【原文】 寇至,諸門戶令皆鑿而類竅之,各為二類,一鑿而屬繩,繩長四尺,大如指。
寇至,先殺牛、羊、雞、狗、烏①、雁,收其皮革、筋、角、脂、腦、羽。
彘皆剝之。
吏橝②桐為鐵錍,厚簡為衡枉③。
事急,卒不可遠,令掘外宅林。
謀④多少,若治城為擊,三隅之。
重五斤已上,諸林⑤木,渥水中,無過一茷⑥。
塗茅屋若積薪者,厚五寸已上。
吏各舉其步界中财物可以左守備者上。
有讒人,有利人,有惡人,有善人,有長人,有謀士,有勇士,有巧士,有使士,有内人者,外人者,有善人者,有善門⑦人者,守必察其所以然者,應名乃内之。
民相惡若議吏,吏所解,皆劄書藏之,以須告之至以參驗之。
睨者⑧小五尺,不可卒者,為署吏,令給事官府若舍。
諸吏必有質,乃得任事。
守大門者二人,夾門而立,令行者趣其外。
各四戟,夾門立,而其人坐其下。
吏日五閱之,上逋者名。
池外廉②有要有害,必為疑人,令往來行夜者射之,謀③其疏者。
牆外水中為竹箭,箭尺廣二步,箭下于水五寸,雜長短,前外廉三行,外外鄉,内亦内鄉。
三十步一弩廬,廬廣十尺,袤丈二尺。
【注釋】 ①财:通“才”。
②池外廉:護城河外沿。
③謀:應作“誅”。
【譯文】 守衛城池的官吏,職位在司馬以上的,父母、兄弟、妻子和兒女有人質留在主帥府,才可以堅守。
任命都司空、大城四人,候二人;城四面各有一位縣候。
任命亭尉、次司空,每亭一人。
在守城主将衙署中任職的官吏,要選擇有才能足以任事。
廉潔而誠實,父母、兄弟、妻子兒女有在葆宮中的人,才能擔任侍吏。
所有官吏都一定要留有人質,才能讓他承擔任務。
守衛城防大門的兩名衛士,夾門站着,促行人快步走開,每個城門有四把戟,夾門放着,衛兵坐在戟下面。
頭目每天巡檢五次,報告逃離衛兵的姓名。
壕池外邊岸上的要害之處,如果發現有可疑之人,則命令往來巡夜的士兵向其射箭,對疏忽大意者斬首。
城外的水中插上竹箭,插竹箭的地方寬一丈二尺,箭插入水中要比水面低五寸以上,長短錯雜,前排外邊三行,外邊的竹箭尖向外斜,内邊的竹箭尖向内斜。
每隔三十步修一座箭倉,每間寬十尺,長一丈二尺。
【原文】 隊有急,極發其近者往佐,其次襲其處。
守節:出入使,主節必疏書,署其情,令若其事,而須其還報以劍①驗之。
節出,使所出門者,辄言節出時操者名。
百步一隊。
閤通守舍,相錯穿室。
治複道,為築墉,墉善其上。
取疏:令民家有三年畜蔬食,以備湛旱、歲不為。
常令邊縣豫種畜芫、芸②、烏喙、袾③葉,外宅溝井可填塞,不可,置此其中。
安則示以危,危示以安。
【注釋】 ①劍:應作“參”。
②芸:應作“芒”。
③袾(zhū):應作“椒”。
【譯文】 哪一個部隊有緊急情況,就立即派附近的其他部隊前去增援,再撥出次近的部隊去接替防務。
守城主将發出的符節憑證:凡是出入的使者,掌管憑證的官吏一定要書寫記錄在案,記載其詳情,等他回報時予以驗證。
憑證發出,使者憑證出門,無論從某門經過,一律要向上報告憑證出門的時間和拿憑證人的姓名。
每一百步遠布置一支分隊。
主将衙門的邊門與守城主将的房舍相通,旁門互相交錯穿插;修建上下複道,築好牆,在牆上壘放破瓦等物。
要貯存蔬菜食物:使百姓家貯存的蔬菜糧食供夠三年吃,用來防備水旱天災和沒有收成的年景。
要經常讓邊遠縣預種一些芫華、莽草、烏頭、椒葉等毒性植物,外宅的水溝水井可以填掉,不能填掉的就将上述毒性植物投入其中。
在和平安定的時期,要向百姓說明戰争存在的危險,戰亂期間要讓百姓安心而不緻恐慌。
【原文】 寇至,諸門戶令皆鑿而類竅之,各為二類,一鑿而屬繩,繩長四尺,大如指。
寇至,先殺牛、羊、雞、狗、烏①、雁,收其皮革、筋、角、脂、腦、羽。
彘皆剝之。
吏橝②桐為鐵錍,厚簡為衡枉③。
事急,卒不可遠,令掘外宅林。
謀④多少,若治城為擊,三隅之。
重五斤已上,諸林⑤木,渥水中,無過一茷⑥。
塗茅屋若積薪者,厚五寸已上。
吏各舉其步界中财物可以左守備者上。
有讒人,有利人,有惡人,有善人,有長人,有謀士,有勇士,有巧士,有使士,有内人者,外人者,有善人者,有善門⑦人者,守必察其所以然者,應名乃内之。
民相惡若議吏,吏所解,皆劄書藏之,以須告之至以參驗之。
睨者⑧小五尺,不可卒者,為署吏,令給事官府若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