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雜守——打好防禦戰,立足于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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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水溝水井可以填掉,不能填掉的就将上述毒性植物投入其中。
在和平安定的時期,要向百姓說明戰争存在的危險,戰亂期間要讓百姓安心而不緻恐慌。
【原文】 寇至,諸門戶令皆鑿而類竅之,各為二類,一鑿而屬繩,繩長四尺,大如指。
寇至,先殺牛、羊、雞、狗、烏①、雁,收其皮革、筋、角、脂、腦、羽。
彘皆剝之。
吏橝②桐為鐵錍,厚簡為衡枉③。
事急,卒不可遠,令掘外宅林。
謀④多少,若治城為擊,三隅之。
重五斤已上,諸林⑤木,渥水中,無過一茷⑥。
塗茅屋若積薪者,厚五寸已上。
吏各舉其步界中财物可以左守備者上。
有讒人,有利人,有惡人,有善人,有長人,有謀士,有勇士,有巧士,有使士,有内人者,外人者,有善人者,有善門⑦人者,守必察其所以然者,應名乃内之。
民相惡若議吏,吏所解,皆劄書藏之,以須告之至以參驗之。
睨者⑧小五尺,不可卒者,為署吏,令給事官府若舍。
【注釋】 ①烏:當作“凫”。
②橝:應作“槚”。
③枉:應作“柱”。
④謀:應作“課”。
⑤林:應作“材”。
⑥一茷:一排。
⑦門:應為“鬥”。
⑧睨者:身材矮小的人。
【譯文】 敵人打來時,所有的門戶都要鑿上兩種孔洞,其中一種孔是用來穿繩子用的。
繩子長四尺,指頭大小。
敵人打來了,就先殺掉牛、羊、雞、狗、凫、雁等家畜家禽,并收集這些牲畜的皮革、筋骨、角、油脂、腦、羽毛。
豬都要剝下皮。
官吏們選取槚木、桐木等制成鐵錍,厚的木料就選做橫柱。
如情況緊急,倉促之間無法從遠地弄來,就命令就地取材挖掘外宅的林木,按修繕城牆和攻敵所需的三倍量征收。
将重五斤以上的木材浸入水中,數量不可超過一排。
用泥塗抹房屋頂和堆積的柴草,泥巴所塗的厚度要有五寸以上。
各級地方官吏都要調查和征收所轄地區内可用以輔助打仗的财物上交。
世上有讒佞之人,有貪利之人,有惡人,有善人,有具有專長的人,有謀士,有勇士,有巧士,有使士,有能容人者,有不能容人者,有與人為善的,有好勇鬥狠的,守城主将務必要考察他們為何具備那種品性或特長,名副其實的便接納使用。
百姓們彼此仇恨或對官吏提出控告,以及被告的辯護,都要一起記錄在案存檔,以待控告人到來時用以參考驗證。
那些身高僅五尺不能當兵的人,就讓其在官府中當差或者讓他們在官府和個人家裡服務盡責。
【原文】 蔺石、厲矢諸材器用皆謹部,各有積分數。
為解車以枱,城矣①以轺車,輪轱廣十尺,轅長丈,為三輻,廣三尺。
為闆箱,長與轅等,高四尺,善蓋上治,令可載矢。
子墨子曰:凡不守者有五:城大人少,一不守也;城小人衆,二不守也;人衆食寡,三不守也;市去城遠,四不守也;畜積在外,富人在虛,五不守也。
率②萬家而城方三裡。
【注釋】 ①城矣:應作“盛矢”。
②率:大概。
【譯文】 所有防守用的軍事器材如擂石、利箭等都要小心部署,并且分别記錄存放的固定數目。
用枱木制造轺車裝載弓箭,車轅長一丈,有輪子三個,輪與輪之間寬六尺。
拼造車箱,車箱長度和車轅一樣長,高度為四尺。
要好好地給車箱加上蓋子并把裡面修治整齊,使它能夠多裝弓箭。
墨子說:不便防守的情形有五種:城太大而守城人數少,這是第一種不便防守的情形;城太小而城内軍民太多,這是第二種不便防守的情形;人多而糧食少,這是第三種不便防守的情形;集市離城太遠,這是第四種不便防守的情形;儲備屯積的守城物資在城外,富裕的百姓也不在城中,這是第五種不便防守的情形。
大概說起來,城中居民一萬家、城邑方圓三裡是比較理想的防守形勢。
【解析】 本篇是墨子研究城池防守戰術的篇章之一,主要說明前文所述各種具體防守戰術之外的其他方法和注意事項,比較複雜,但也具有綜論性質。
由篇名即可看出,本篇主要講解進行守城戰時的若幹零碎但不可忽略的細節。
這些細節包括如何派遣偵察隊、如何根據敵軍動向燃舉不同數目的烽火、如何安排城内口糧分配乃至如何收集、存放城外鄉郊的金屬器皿和木材等。
可以說事無巨細,一無所遺,延續了墨家防禦戰思想一貫的謹慎、穩重以求立足于不敗之地的主張。
除此之外,本篇還有另外兩個閃光點:一是“葆民”思想,提出将城内宮室、官署都用來收留戰時城外逃難的民衆,這是墨家防禦戰的正義性所在,又是墨家“兼愛”思想在戰時特殊環境下的具體體現;二是“使人各得其所長”的用人思路,作者認為這不但是取得防禦戰勝利的條件,同時關乎“天下事當”“天下事得”“天下事備”的重大因素,這一觀念背後,回響着墨家“尚賢”主張的強音。
在和平安定的時期,要向百姓說明戰争存在的危險,戰亂期間要讓百姓安心而不緻恐慌。
【原文】 寇至,諸門戶令皆鑿而類竅之,各為二類,一鑿而屬繩,繩長四尺,大如指。
寇至,先殺牛、羊、雞、狗、烏①、雁,收其皮革、筋、角、脂、腦、羽。
彘皆剝之。
吏橝②桐為鐵錍,厚簡為衡枉③。
事急,卒不可遠,令掘外宅林。
謀④多少,若治城為擊,三隅之。
重五斤已上,諸林⑤木,渥水中,無過一茷⑥。
塗茅屋若積薪者,厚五寸已上。
吏各舉其步界中财物可以左守備者上。
有讒人,有利人,有惡人,有善人,有長人,有謀士,有勇士,有巧士,有使士,有内人者,外人者,有善人者,有善門⑦人者,守必察其所以然者,應名乃内之。
民相惡若議吏,吏所解,皆劄書藏之,以須告之至以參驗之。
睨者⑧小五尺,不可卒者,為署吏,令給事官府若舍。
【注釋】 ①烏:當作“凫”。
②橝:應作“槚”。
③枉:應作“柱”。
④謀:應作“課”。
⑤林:應作“材”。
⑥一茷:一排。
⑦門:應為“鬥”。
⑧睨者:身材矮小的人。
【譯文】 敵人打來時,所有的門戶都要鑿上兩種孔洞,其中一種孔是用來穿繩子用的。
繩子長四尺,指頭大小。
敵人打來了,就先殺掉牛、羊、雞、狗、凫、雁等家畜家禽,并收集這些牲畜的皮革、筋骨、角、油脂、腦、羽毛。
豬都要剝下皮。
官吏們選取槚木、桐木等制成鐵錍,厚的木料就選做橫柱。
如情況緊急,倉促之間無法從遠地弄來,就命令就地取材挖掘外宅的林木,按修繕城牆和攻敵所需的三倍量征收。
将重五斤以上的木材浸入水中,數量不可超過一排。
用泥塗抹房屋頂和堆積的柴草,泥巴所塗的厚度要有五寸以上。
各級地方官吏都要調查和征收所轄地區内可用以輔助打仗的财物上交。
世上有讒佞之人,有貪利之人,有惡人,有善人,有具有專長的人,有謀士,有勇士,有巧士,有使士,有能容人者,有不能容人者,有與人為善的,有好勇鬥狠的,守城主将務必要考察他們為何具備那種品性或特長,名副其實的便接納使用。
百姓們彼此仇恨或對官吏提出控告,以及被告的辯護,都要一起記錄在案存檔,以待控告人到來時用以參考驗證。
那些身高僅五尺不能當兵的人,就讓其在官府中當差或者讓他們在官府和個人家裡服務盡責。
【原文】 蔺石、厲矢諸材器用皆謹部,各有積分數。
為解車以枱,城矣①以轺車,輪轱廣十尺,轅長丈,為三輻,廣三尺。
為闆箱,長與轅等,高四尺,善蓋上治,令可載矢。
子墨子曰:凡不守者有五:城大人少,一不守也;城小人衆,二不守也;人衆食寡,三不守也;市去城遠,四不守也;畜積在外,富人在虛,五不守也。
率②萬家而城方三裡。
【注釋】 ①城矣:應作“盛矢”。
②率:大概。
【譯文】 所有防守用的軍事器材如擂石、利箭等都要小心部署,并且分别記錄存放的固定數目。
用枱木制造轺車裝載弓箭,車轅長一丈,有輪子三個,輪與輪之間寬六尺。
拼造車箱,車箱長度和車轅一樣長,高度為四尺。
要好好地給車箱加上蓋子并把裡面修治整齊,使它能夠多裝弓箭。
墨子說:不便防守的情形有五種:城太大而守城人數少,這是第一種不便防守的情形;城太小而城内軍民太多,這是第二種不便防守的情形;人多而糧食少,這是第三種不便防守的情形;集市離城太遠,這是第四種不便防守的情形;儲備屯積的守城物資在城外,富裕的百姓也不在城中,這是第五種不便防守的情形。
大概說起來,城中居民一萬家、城邑方圓三裡是比較理想的防守形勢。
【解析】 本篇是墨子研究城池防守戰術的篇章之一,主要說明前文所述各種具體防守戰術之外的其他方法和注意事項,比較複雜,但也具有綜論性質。
由篇名即可看出,本篇主要講解進行守城戰時的若幹零碎但不可忽略的細節。
這些細節包括如何派遣偵察隊、如何根據敵軍動向燃舉不同數目的烽火、如何安排城内口糧分配乃至如何收集、存放城外鄉郊的金屬器皿和木材等。
可以說事無巨細,一無所遺,延續了墨家防禦戰思想一貫的謹慎、穩重以求立足于不敗之地的主張。
除此之外,本篇還有另外兩個閃光點:一是“葆民”思想,提出将城内宮室、官署都用來收留戰時城外逃難的民衆,這是墨家防禦戰的正義性所在,又是墨家“兼愛”思想在戰時特殊環境下的具體體現;二是“使人各得其所長”的用人思路,作者認為這不但是取得防禦戰勝利的條件,同時關乎“天下事當”“天下事得”“天下事備”的重大因素,這一觀念背後,回響着墨家“尚賢”主張的強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