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備梯——城池防守戰術之一,破解雲梯攻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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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裾城外”三字前疑漏一“置”字。

    裾:通“椐”,以樹木編成的藩籬,用以阻擋敵軍。

     ⑨“伐裾”後疑漏“之法”二字。

     ⑩傳:應作“斷”。

     ?“城”後漏一“上”字。

    直:通“置”。

    桀:通“楬”,作标記用的小木樁。

     【譯文】 城堞下部鑿開名叫“爵穴”“煇鼠”的小孔,孔外用皮革遮擋起來,還要備好供投擲的技機、抵擋沖撞的沖撞車、供出外救援用的行棧、臨時用的行城等器械,其排列的寬度應與敵人進攻的廣度相等。

    各器械之間安插進持斲和持劍的士兵,其中掌沖車的十人,拿劍的五人,都應挑選力大的精兵擔任。

    用視力最好的兵士觀察敵人,用鼓聲發出抗擊号令,從兩邊向敵人交叉射擊,重點射其關鍵人員,再借助技機向敵人擲械,從城上雨點般地将箭、砂石、灰土傾洩給城下之敵,再輔之以往下投擲火把、傾倒滾燙的開水。

    同時要做到賞罰嚴明,處事鎮靜,但要當機立斷,不緻發生其他變故。

    像這樣防守,雲梯攻城之法就被打敗了。

     守城一方在行城上築起臨時用的城堞,高度統一為六尺,在牆外安裝劍,用機械發射,敵方的沖撞器來了就撤掉發射機,沒來就使用它。

    矯牆下部開的名叫爵穴的小洞,每三尺一個。

    蒺藜投一定要針對敵方進攻的範圍擺放,用車推下城牆然後再用車拉上來,以便反複使用。

    在城外十尺遠的地方安置斷樹,這稱之為“椐”,厚度為十尺。

    采伐椐木的方法是,無論大小,一律連根拔起,鋸成十尺一段,間隔一段距離淺埋于地下,不要太牢實,以便能輕易拔出來。

    城上對着椐門的地方放置小木樁作為标記,以便我軍識别。

     【原文】 縣①火,四尺一鈎樴②。

    五步一竈,竈門有爐炭。

    令适人盡入,煇火燒門,縣火次之。

    出載而立,其廣終隊。

    兩載之間一火,皆立而待鼓而然火,即具發之。

    适人除火而複攻,縣火複下。

    适人甚病,故引兵而去,則令我死士左右出穴門擊遺師,令贲士③、主将皆聽城鼓之音而出,又聽城鼓之音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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