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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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本作輿。
戴改輿。
守敬按:平輿見《汝水》篇。
)李君,二千石丞,(朱丞作承,《箋》曰:當作丞。
戴、趙改。
)輪氏夏文則,(朱《箋》曰:《郡國志》,颍川郡有輪氏縣,夏文則蓋其邑人。
戴以輪為訛,改作綸。
守敬按:《漢志》作綸,《續漢志》作輪,此從當時之制書之,何反以為訛也?刻全書者貿然從之,此全氏身後襲戴之據。
)高其行而悼其殒,州國咨嗟,旌阊表墓,昭叙令德,式示後人。
(守敬按:此碑歐、趙皆不着錄,洪但載郦說,蓋已佚。
下碑同。
)城内有《臨睢長左馮翊王君碑》。
善有治功,累遷廣漢屬國都尉,吏民思德。
縣人公府掾陳盛孫郎中兒定興(朱兒作倪,趙同,戴改。
守敬按:明抄本、黃本并作兒。
)劉伯?等,共立石表政,以刊遠績。
縣北與砀縣分水。
(會貞按:砀縣詳《犭隹水》篇。
)砀縣在水北,芒縣在水南,二縣以水為界,故言分水。
)有砀山。
(會貞按:砀山變詳《犭隹水》篇。
)芒、砀二縣之間,(朱脫二字,趙據《禦覽》引此文校增,戴增同。
會貞按:見《禦覽》四十二。
)山澤深固,(會貞按:《漢書》顔《注》引應劭曰,芒、砀二縣之界,有山澤之固。
)多懷神智,有仙者涓子、主柱,并隐砀山得道。
(朱《箋》曰:《列仙傳》,涓子,齊人也。
餌術,接食其精,至三百年,乃見于齊,隐于宕山,能緻風雨,受伯陽九仙法。
又雲,主柱者,與道士共上宕山,餌丹沙,三年,得神砂飛雪服之,五年能飛行。
會貞按:《一統志》,砀山亦曰宕山。
)漢高祖隐之,呂後望氣知之,即于是處也。
(會貞按:《漢書·高帝紀》,隐芒、砀山澤間,呂後求,常得之,曰,季所居上常有雲氣。
宋馬永卿《嫩真子》四,芒、砀山有嚴曰紫氣,蓋高帝避難所也。
)京房《易候》(會貞按:《隋志》,《周易飛候》九卷,又六卷,并京房撰。
)曰:何以知賢人隐?師曰:視四方常有大雲,五色具而不雨,其下賢人隐矣。
(會貞按:今本《史記·高祖本紀·正義》引京氏此條,師下衍古字。
《後漢書補注》八,引與此同。
《類聚》一、又二十、《初學記》二、《禦覽》八,引稍略。
) 又東過相縣南,屈從城北東流,當蕭縣南,入于犭隹。
(朱訛作入于睢。
趙同,雲:按睢水豈可雲入睢乎?《漢志》,睢水東至取慮入泗。
《注》雲,睢水東南流入泗,謂之睢口,《經》止蕭縣,非也,所謂得其一而亡其二矣。
《獲水經》雲,又東過蕭縣南,睢水北流注之。
此篇《經》文入于睢之睢,蓋别水支流所淮,而非首受蒗蕩渠之睢。
道元故以出入回環,更相通注調停之。
戴改睢作陂,雲:考睢水與桐梧陂水互相通注,故《經》叙睢水言入于陂。
守敬按:趙不知睢為誤字,曲說殊謬。
戴改陂亦誤。
此睢字當作犭隹,惟孫校依前犭隹水文作入于犭隹,是也。
睢水自《漢志》以下,無不以為入泗者,而《水經》于《犭隹水》篇雲,又東過蕭縣南,睢水北流注之。
于睢水則亦于蕭縣南入于犭隹截然而止,是明明指受蒗蕩渠之睢水。
郦氏知其誤也。
乃以白溝水出入回環遷就之。
) 相縣,故宋地也。
(守敬按:相縣,宋恭公所都,見下。
)秦始皇二十三年,以為泗水郡,(守敬按:《史記·始皇本紀》,二十三年,使王翦擊荊,虜荊王,蓋即其地為郡。
)漢高帝四年,改曰沛郡,治此。
(守敬按:《漢志》但雲高帝更名,《史記·正義》引《十三州志》,漢興四年,改泗水為沛郡,理相城。
閻若琚曰,沛郡治相,以《薛廣德傳》知之。
)漢武帝元鼎六年封南越桂林監、居翁為侯國,(朱訛作元狩,戴、趙同。
守敬按:《史記·建元以來侯者表》、《漢書·武帝功臣表》并作元鼎,則狩為鼎之誤無疑,今訂。
)曰湘成也。
(趙作相成,雲:按《史》、《漢表》并作湘成。
《索隐》曰,在堵陽,然則非侯沛郡之相。
守敬按:《漢書·南越傳》作湘城,城、成通。
)王莽更名郡曰吾符,縣曰吾符亭也。
(朱郡曰二字作一之字,亭下有也字,趙同。
《箋》曰:舊本作吾符高亭。
《漢·地理志》,王莽改沛郡曰吾符,改相縣曰吾符亭。
戴改之作郡曰,删也字。
)睢水東迳石馬亭,(守敬按:亭當在今宿州之西北。
)亭西有漢故伏波将軍馬援墓。
(守敬按:洪亮吉曰,援,扶風茂陵人。
本傳又雲,援妻孥惶懼,不敢以喪還舊茔,裁賣城西數畝地,?葬而已。
所雲城西者,茂陵城西也。
下文雲,家上書訟冤,前後六上,辭甚哀切,然後得葬。
則是定葬于茂陵舊茔可知。
何緣遠至睢水旁蔔冢?道元誤也。
守敬按:扶風縣《縣志》,援墓在縣西七裡伏波村。
)睢水又東迳相縣故城南,(守敬按:漢縣,為沛郡治。
後漢為沛國治。
魏屬谯郡,晉複為沛國治。
宋、齊、後魏屬沛郡。
《地形志》相縣有相城。
在今宿州西北九十裡。
)宋恭公之所都也。
(趙改恭作共,雲:恭當作共。
戴改同。
會貞按:《春秋·成十五年·經》、《傳》、《史記·宋世家》、《漢書·人表》并作共公。
然《列女傳》本作恭公。
而《漢書·五行志》上,作恭公,不必改也。
《史記·曹參世家·正義》引《輿地志》,宋共公自睢陽徙相子城,又還睢陽。
)國府園中,猶有伯姬黃堂基。
(守敬按:缃《素雜記》,天子曰黃送,三公曰黃阖,給事舍人曰黃扉,太守曰黃堂。
伯姬之堂何以稱黃堂?考《演繁露》,溪陂側即春申君子假君所居之地,以數失火,塗以雄黃,遂名黃堂。
此黃堂殆亦塗以雄黃而防失火欤?然卒不免于火矣。
)堂夜被火,左右曰:夫人少避。
伯姬曰:婦人之義,保傅不具,夜不下堂。
遂遇火而死。
(守敬按:自夜被火以下,見《列女傳》四,本《公羊》、《谷梁》,事在襄三十年。
)斯堂即伯姬焚死處也。
城西有伯姬冢。
(守敬按:《一統志》,宋伯姬墓在宿州相城之西山。
)昔鄭渾為沛郡太守,于蕭、相二縣,興陂堰,民賴其利,刻石頌之,号曰鄭陂。
(守敬按:此《魏志·鄭渾傳》文。
《晉書·食貨志》更詳。
《方輿紀要》,陂在蕭縣西北。
此碑歐、趙皆不着錄,洪但載郦說,蓋已佚。
)睢水又左合白溝水,(朱溝訛作渎。
趙改,白溝水,見前《獲水注》。
戴改同。
會貞按:趙謂白渎水當作白溝水,是也。
而謂見前《獲水注》則微誤。
彼水自梧桐陂北流注犭隹,此水自梧桐陂南流注睢,非一水也。
)水上承梧桐陂,陂側有梧桐山,(會貞按:梧桐陂在梧桐山側,則陂蓋取山為名。
《一統志》,蕭縣南有永固湖,共南為梧桐湖,即古梧桐陂也,陂互見《犭隹水注》。
)陂水西南流,迳相城東,而南流注于睢。
(會貞按:水自今蕭縣南,西南流,至宿州西北入睢。
)睢盛則北流入于陂,陂溢則西北注于犭隹。
(朱犭隹訛作睢,戴、趙同。
會貞按:此當作犭隹,即《經》入犭隹之犭隹。
陂溢西北注犭隹即《氵反水》篇所謂西流水承梧桐陂北流注犭隹也。
)出入回,更相通注,故《經》有入犭隹之文。
(朱犭隹訛作睢,趙同。
戴改陂。
會貞按:此睢字亦當作犭隹。
《犭隹水注》,睢水于蕭縣南注犭隹。
此《經》稱當蕭縣南入犭隹與彼篇應。
而睢水與犭隹水不通流,郦氏就《經》诠釋,叙梧桐陂水南流注睢,随言睢盛則北流入陂,又言陂溢則西北注犭隹,是回環通注,睢與犭隹通,因直決之,曰,故《經》有人犭隹之文。
戴氏據《注》改《經》,注并作陂,不惟忘卻《犭隹水經》注犭隹之說,即近上文亦但知睢盛則北流入陂之說,讀《注》不審。
案朱、趙作睢。
)睢水又東迳彭城郡之靈壁東,(守敬按:《漢書》顔《注》引孟康曰,靈壁,故小縣,在彭城南。
《括地志》,在符離縣西北九十裡。
《元和志》,在符離縣東北九十裡,東為西之誤。
在今宿州西北九十裡。
)東南流,《漢書》項羽敗漢王于靈壁東,(守敬按;《項羽傳》,漢二年,羽從蕭擊破漢軍于彭城,又追至靈壁東睢水上。
)即此處也。
又雲:東逼谷泗。
(趙雲:按,又雲下有脫文。
朱《箋》曰:逼,宋本作通。
戴、趙改通。
守敬按:《史記·項羽本紀》,漢軍皆走,相随入谷泗水。
《漢書》作迫之谷泗水,然則東逼谷泗,乃郦氏鈔變史詞,更端引之,無脫文。
故《通鑒》漢高帝二年,《注》引此作《漢書》又雲東逼谷泗。
趙氏截又雲二字作小字為句,而以東逼谷泗作大字,非也。
)服虔曰:水名也,在沛國相界。
(守敬按:《史記·諸侯王表·集解》,徐廣曰,谷水在沛。
謂在沛郡相縣也,與服說同。
《項羽本紀·集解》,瓒曰,二水皆在沛郡彭城,《漢書·諸侯王表》,瓒曰,谷在鼎城,泗之下流為谷水。
與服說異。
)未詳。
(朱未訛作又,趙改,戴改同。
)睢水迳谷熟,兩分睢水而為蕲水,(朱而字訛在睢水上,趙改,戴移同。
會貞按:蕲水首受睢水于谷熟城東北,見《淮水》篇。
《九域志》,谷熟有谷水,故縣取水為名。
)故二水所在枝分,通為兼稱,(趙為改謂,雲:為當作謂。
全、戴改同。
會貞按:為、謂古通。
)谷水之名,蓋因地變,然則谷水即睢水也。
(守敬按:《方輿紀要》,谷水在徐州南。
《圖經》,睢水自谷熟而支分,其東出者曰谷水。
又東北合于泗水,故有谷泗之稱。
自隋以後,谷水堙絕。
《水經注》谷水,即睢水支流也。
)又雲:漢軍之敗也,睢水為之不流。
(會貞按:今本《漢書·羽傳》無之字,蓋脫《高帝紀》有之字,可證。
《史記·本紀》俱原有之字。
)睢水又東南迳竹縣故城南。
(守敬按:前漢縣屬沛郡,後漢曰竹邑,屬沛國。
魏屬谯郡。
晉曰竺邑,後屬沛國,後廢。
《地形志》,南濟陰郡治竹邑城。
在今宿州北二十裡。
)《地理志》曰:王莽之笃亭也。
李奇曰:今竹邑縣也。
(會貞按:《漢志》竹縣顔《注》引李說,《史記·曹參世家·正義》亦引。
)睢水又東與C12湖水合,水上承甾丘縣之渒陂,(趙渒改C12。
會貞按:《新唐志》宿營州,符離東北九十裡,有隋故牌湖堤。
《九域志》,符離有陴河。
《金史·地理志》,符離有陴湖。
又雲,陴湖即今渒湖。
C12也、渒也、脾也、陴也,皆以形聲相近錯出。
竊以牌、陴、渒三字皆從卑,而渒又從水,當以作渒為是,故至今猶稱渒湖。
?見《一統志》。
?此《注》C12、渒參差,當改上句C12作渒。
趙氏反改下句渒作C12,失之。
在今宿州東北。
)南北百馀裡,東西四十裡,東至朝解亭,(會貞按:今本《舊唐志》亦作朝解城,而《方輿紀要》、《一統志》引《舊唐志》并作朝斛,知本作朝斛。
《環宇記》虹縣下,亦作朝斛。
考《地形志》睢南郡有斛城縣,即此。
則解為斛之誤,無疑。
)西<屍擊>彭城甾丘縣之故城東。
(守敬按:漢縣屬楚國,後漢廢,在今宿州東北十裡。
)王莽更名之曰善丘矣。
其水自陂南系于睢水。
睢水又東南,(戴乙作又東睢水南。
會貞按:此不誤,戴乙乃不成語。
)八丈故溝水注之。
(會貞按:《地形志》斛城有五陂,與此八丈溝或非一水。
)水上承蕲水(會貞按:此八丈故溝承蕲水即《淮水》篇所雲蕲水又東南句,此八丈故渎出焉者也,)而北會睢水,(會貞按:水當在今宿州東北。
)又東迳符離縣故城北。
(朱符作苻,趙據《漢書·地理志》改,戴改同。
守敬按:黃本作符離。
漢縣屬沛郡,後漢屬沛國,魏屬谯郡,晉複屬沛國,後廢。
《地形志》,斛城有扶離城。
在今宿州東北。
)漢武帝元狩四年,(朱訛作元光四年。
趙雲:沈氏曰,是元狩四年封。
又按《漢表》曰,邳離,屬朱虛。
此從《史記·年表》。
)封路博德為侯國,王莽之符合也。
睢水又東,迳臨淮郡之取慮縣故城北。
(朱脫又字、縣字,趙增,戴增同。
守敬按:前漢縣屬臨淮郡,後漢屬下邳國,魏屬下邳郡,晉屬下邳國,宋廢。
後魏武定中複置,屬臨潼郡,在郦氏後。
在今睢甯縣西南。
)昔汝南步遊張少失其母,及為縣令,遇母于此,乃使良馬踟蹰,輕軒岡進,顧訪病姬,乃其母也。
(守敬按:明抄本作病姬,《環宇記》下邳縣引顧野王曰,漢時,汝南步遊張少孤,四歲,母拾麥,為人所賣。
遊張後為取慮令,春月按行高平,至裡頭,有病姬,馬便不前,自下馬問訊,乃其母也。
此姬當妪之誤。
)誠願宿憑,而冥感昭徵矣。
睢水又東合烏慈水,水出縣西南烏慈渚。
(會貞按:渚當在今泗州西北。
)潭漲東北流,與長直故渎合。
渎舊上承蕲水,(朱渎作溝。
趙改,雲:即長直故渎也。
戴改同。
會貞按:此長直故渎承蕲水,即《淮水》篇所雲,蕲水又東流,北長直故渎出焉者也。
有直渎縣。
晉義熙中,分盱眙縣置,蓋非此渎也。
此渎當在今泗州西北。
《淮水注》汶水下,亦有長直故渎,與此南北異流。
)北流八十五裡注烏慈水。
烏慈水又東迳取慮縣南,又東屈迳其城東,而北流注于睢。
(會貞按:水自今泗州西北,東北流至睢甯縣西北,入睢。
)睢水又東迳睢陵縣故城北。
(守敬按:漢縣屬臨淮郡,後漢屬下邳國,魏屬下邳郡,晉屬下邳國,東晉為濟陰郡治,宋因,齊、梁屬濟陰郡。
後魏武定時屬彭城郡,在郦氏後。
《地形志》,睢陵有睢陵城,即今睢甯縣治。
)漢武帝元朔元年,封江都易王子劉楚為侯國,(朱《箋》曰:孫雲,按《史記·年表》,江都易王子劉定國,封睢陵侯。
《索隐》曰,在淮陽。
全、戴作楚同。
趙改劉定,雲:按《索隐》曰,《表》在淮陵。
守敬按:《史》、《漢表》皆作劉定國,此作劉楚,誤。
是時,宣平侯張偃孫改封睢陵,安得又封江都王子?故《史記志疑》以《漢表》作淮陵為是。
惟封睢陵,何得又注淮陵?淮陵屬臨淮,當本作臨淮,傳鈔誤臨為陵,又錯入淮字下耳。
《景十三王傳》稱淮陽侯,亦淮陵之誤。
)王莽之睢陸也。
(守敬按:吳本陸作睦,陳奂謂元本《漢志》作睦,非睢陵、淮陵,莽皆改為睢陵、淮陸也,)睢水又東與潼水故渎會。
舊上承潼縣,(趙潼改作僮,下同。
會貞按:趙依曆代地志改作僮縣,因并改下作僮陂,然于《淮水》篇又沿潼縣,潼陂之舊不改,失于不照。
縣詳彼篇。
)西南潼陂,東北流迳潼縣故城北,又東北迳睢陵縣下會睢。
(戴睢下增水字,全增同。
會貞按:潼水故渎,自今泗州北,東北流至睢甯縣東北入睢,今謂之北潼河,出泗州北小曲裡,東流出白羊河,入駱馬湖。
《一統志》謂白羊河即潼水之下流也。
)睢水又東南流,迳下相縣故城南。
(守敬按:縣詳《泗水》篇。
)高祖十二年,封莊侯冷耳為侯國。
(守敬按:《史記·功臣表》作莊侯冷耳,《漢表》作嚴侯冷耳,避諱,改莊作嚴。
)應劭曰:相水出沛國相縣,(朱相水上衍下字,趙同,戴删,全本删同。
守敬按:《史記·項羽本紀·索隐》引應劭雲,相,水名,出沛國。
沛國有相縣,其水下流,又因置縣,故名下相也。
而《漢志》下相顔《注》引應曰,相水出沛國,故加下。
蓋鈔略其辭。
此引亦是鈔略,相水上不當有下字,說見下。
)故此加下也,然則相又是睢水之别名也。
(朱相字上亦衍下字。
趙雲:按《漢志》下相縣,應劭曰,相水出沛國,故加下,不名下相水,道元誤矣。
戴删下字。
)東南流入于泗,謂之睢口。
(會貞按:《宋書·沈攸之傳》稱睢口,《魏書·孔伯恭傳》又稱睢清合口,蓋清水入泗,泗水亦得清水之名,故睢水會泗水謂之睢清口也。
《方輿紀要》,睢水在宿遷縣東南十裡,俗謂之小河,至今合于黃河,今曰小河口渡。
)經止蕭縣,非也,所謂得其一而亡其二矣。
瓠子河出東郡濮陽縣北河。
(會貞按:《漢志》封丘,濮渠水首受?,東北至都關,入羊裡水,而不載羊裡水源。
據此《注》,羊裡水即瓠子河之别稱。
考《史記·河渠書》河決瓠子,《集解》瓒曰,所決河名。
《漢書·武帝紀》元光三年,河水決濮陽,是濮陽為瓠子河所出。
此《經》雲雲,可補《漢志》之關。
) 縣北十裡,即瓠河口也。
(守敬按:《河水》篇,濮陽縣城北十裡有瓠子河。
《漢書·武帝紀》顔《注》引蘇林曰,瓠子在鄄城南,濮陽北,廣百步,深五丈。
《環宇記》,瓠子口在濮陽縣西南十七裡河津。
《明一統志》,在開州西南二十五裡。
在今開州南。
至《晉志》白馬有瓠子堤,白馬與濮陽地相接。
《地形志》,城陽有瓠子河,乃河所經,非河所出也。
)《尚書·禹貢》雷夏既澤,?、沮會同。
《爾雅》曰:水自河出為?。
許慎曰:?者,河?水也。
(趙雲:按道元叙雷澤甚詳,而?、沮甚略,殆以不見班《志》故耶?《括地志》,雷夏澤在濮州雷澤縣郭外西北,?、沮二水在澤西北平地。
《元和志》去縣十四裡,則明有其處矣。
曾彥和則引,《爾雅》水自河出為?。
許慎曰,河?水在宋。
氵?之下流,入于睢水,睢水其沮水與?晁以道亦引,河出為氵?,濟出為濋,求之于韻,沮有濋音。
胡フ明非之,以為氵反、沮皆出豫入徐,于兖無涉。
又雲:氵?、沮皆濟水所出,而河不與焉。
故鄭康成欲破《周禮·職方》兖州,其浸盧、維為雷?。
《通典》不從,以濟陽盧縣自有盧水,高密莒縣自有維水。
胡フ明又非之,以周時徐并于青,兖,不得越青而東有維。
濟陽之盧水古不着名,《周禮》用古字,雷似盧,?似維也。
且裴る《史記·集解》引康成說,雍水、沮水相觸而合,入此澤中。
閻百詩曰,一下觸字,鄭蓋以目驗知之。
惟雷澤之下流,未知何往,大抵不南注濟則北注濮,濮亦彈簧歸于濟也。
二水為《禹貢》着名之水,不容不诠,要在雷澤之傍者,近是。
道元《注》甚鹘突,且移而被之岐西之雍沮,專門名家之學,疏缪若此,真卷中一話柄也。
守敬按:《禹貢》、《爾雅·釋水》、《說文》,?并作氵?。
今本《說文》作河氵?水在宋。
據郦《注》當是氵?河氵?水也。
許蓋以河氵?水解氵?字,與他處篆注相連者不同。
故郦氏加者字以明之,于此足見郦氏小學之精。
趙引《括地志》、《元和志》說《禹貢》與康成合,然非自河出,與《爾雅》、《說文》異。
郦氏以瓠子河當之,正欲求合于《爾雅》、《說文》,郭注《爾雅》一引《說文》,是其前師。
閻氏以鹘突譏之,過矣。
至《渭水》篇亦引《禹貢》雍水,則必系後人羼入。
郦氏既以瓠子為《禹貢》之?水,何得複以岐西之雍水當之?)暨漢武帝元光三年,(朱脫武帝二字,三訛作之,趙同。
戴增武帝二字,改之為三。
守敬按:《漢書·溝洫志》,孝武元光中,河決于瓠子,東南注钜野,通于淮、泗。
據《武帝紀》在元光三年。
)河水南?,(趙作決。
)漂害民居。
元封二年(朱元封上有武帝二字,趙同。
戴删雲:系上文訛舛在此。
守敬按:《武帝紀》塞河在元封二年。
)上使汲仁、郭昌發卒數萬人,(守敬按:汲仁為汲黯之弟,官至九卿,見《史記》、《漢書·黯傳》。
《元和志》作汲人,人、仁古通。
郭昌《史記》、《漢書》附《衛青傳》,時為将軍故得發卒也。
)塞瓠子決河。
于是上自萬裡沙還,臨決河,沈白馬、玉壁,(守敬按:《漢書》沈作湛,師古曰,湛讀曰沈。
)令群臣将軍以下,甚負薪填決河。
(守敬按:《漢書》填作?,師古曰,音大千反。
)上悼功之不成,乃作歌曰:瓠子決兮将奈何?浩浩洋洋,慮殚為河。
(朱脫此八字。
趙雲:按《漢書》有浩浩洋洋慮殚為河句,方葉韻,戴增。
)殚為河兮地不甯,(守敬按:《漢書》不下有得字。
)功無已時兮吾山平。
(守敬按:吾山亦曰魚山,詳《濟水》二《注》馬頰水下。
)吾山平兮巨野溢,(守敬按:《漢書》巨作钜,钜野澤詳《濟水》二《注》黃水下。
)魚沸郁兮柏冬日。
(守敬按:《漢書》沸作弗,《史記》作沸。
)正道弛兮離常流,(守敬按:《史記》正作延,《考異》曰,古文正與征通,或作征因訛為延耳。
)蛟龍騁兮放遠遊。
(守敬按:《史記》放作方。
)歸舊川兮神哉沛,不封禅兮安知外!皇謂河公兮(朱《箋》曰:《史記》作為我謂河伯兮)何不仁,泛濫不止兮愁吾人!?桑浮兮(守敬按:《方輿紀要》,?桑亭在沛縣西南。
)淮、泗滿,久不返兮水維緩。
(朱維訛作唯,趙同,戴改。
)一曰:河湯湯兮激潺?,北渡回兮汛流難。
(守敬按:汛當依《漢書》作迅。
)搴長蔣兮淇美玉,河公許兮薪不屬。
薪不屬兮衛人罪,燒蕭條兮噫乎何以禦水!(朱脫二十四字。
趙雲:按《漢書》有此文,屬字與玉字葉。
戴增。
)ㄨ竹林兮楗石?,宣防塞兮萬福來。
于是卒塞瓠子口,築宮于其上,名曰宣房宮,(守敬按:《一統志》稱,舊《志》,宣防宮在開州西南十七裡瓠子堤上。
自上使汲仁以下,《漢書·溝洫志》文。
)故亦謂瓠子堰為宣房堰,(守敬按:《河水》篇《注》濮陽縣有宣防堰。
)而水亦以瓠子受名焉。
平帝已後,未及修理,河水東浸,(守敬按:當作浸。
)日月彌廣。
永平十二年,顯宗诏樂浪人王景治渠。
築堤起自荥陽,東至千乘,一千馀裡。
景乃防遏沖要,疏決壅積,(守敬按:自平帝以下,本《後漢書·王景傳》已引,見《河水》五《注》。
)瓠子之水,絕而不通,惟溝渎存焉。
河水舊東流,(朱訛作河,戴改決。
趙改流雲:河字當作流。
全改同。
)迳濮陽城東北,(守敬按:漢濮陽縣為東郡治,?郡治見下。
?後漢、魏同,晉為濮陽國治,後魏屬濮陽郡,在今開州西南三十裡。
)故衛也。
(趙作地。
)帝颛顼之墟。
昔颛顼自窮桑徙此,号曰商丘,或謂之帝丘,本陶唐氏火正阏伯之所居,亦夏伯昆吾之都,殷相土又都之。
(朱相土訛作之相。
趙相下增土字,雲:《史記·殷本紀》,昭明卒,子相土立。
《索隐》曰,相土佐夏,功着于商。
《詩·頌》曰,相土烈烈,海外有截,是也。
《左傳》曰,昔陶唐氏火正阏伯居商邱,相土因之,是始封商也。
戴改之相作相土。
)故《春秋傳》曰:瘀伯居商邱,相土因之,是也。
(全雲:帝邱豈商邱耶?阏伯之商邱在睢陽,非帝邱也。
王伯厚曰:此蓋出于《帝王世紀》之缪。
趙雲:按《環宇記》衛南縣東北七十裡土山村,即古帝邱,衛成公遷于此。
郦氏以商邱當之,真屬臆說。
會貞按:《左傳·昭十七年》,扌辛慎曰,衛颛顼之虛,故為帝丘。
杜《注》,衛,今濮陽縣。
《續漢志》,濮陽,古昆吾國。
《通典》即昆吾之墟,亦曰帝丘。
又《左傳·襄九年》,阏伯居商丘,相土因之。
杜《注》,商丘在宋地。
是颛顼、昆吾居帝丘在衛,阏伯、相土居商丘在宋,渺不相涉,乃《帝王世紀》謂颛顼自窮桑徙商丘,于周為衛,又謂相徙商丘本颛顼之墟故阏伯之所居。
随舉《春秋傳》文為證,俱引見《禦覽》一百五十五,則混帝丘而一之,而以颛顼、昆吾與阏伯、相土所居一地矣,舛誤殊甚。
以郦氏之好辨,竟承用皇甫說,不置一辭,不可解也。
)衛成公自楚邱遷此。
(會貞按:《漢志》文,此楚邱在今滑縣東六十裡,非《漢志》成武縣之楚邱亭也,辨見《濟水》篇二楚邱城下。
)秦始皇徙衛君角于野王,置東郡,(會貞按:《史記·始皇本紀》,五年,初置東郡,六年,拔衛,迫東郡,其君角徙居野王。
此《注》所本。
《衛世家》則雲,元君時,秦置東郡,徙衛野王。
《沁水注》從之。
蓋兩存其說,據《六國表》,以元君為是。
)治濮陽縣,(會貞按:閻若琚曰,郡治濮陽以《王尊》及《翟方進傳》知之。
秦時已然。
)濮水迳其南,故曰濮陽也。
(會貞按:水北曰陽,縣在水北,故曰濮陽。
)章邯守濮陽,環之以水。
張晏曰:依河水自固。
(朱章邯訛作沛公。
趙雲:按《漢書》謂章邯守濮陽耳,非沛公也。
所引張晏《注》,亦抄變其辭。
元文是張晏曰,依河水以自環繞作壘也。
戴改章邯。
守敬按:《高帝紀》無之以二字,郦以意增。
又文穎《注》曰,決水以自環守為固也,此固字,蓋參以文說。
)又東迳鹵城南。
(朱脫此六字。
趙據全雲:以先司空本校增。
戴增同。
守敬按:此非别有據本,以下文照之,固當有此六字,此戴襲全之證。
《續漢志》,濮陽有鹵城,或曰古鹵國。
《春秋》杜《注》謂鹵城濮陽東南,在今開州東南六十裡。
)《春秋·僖公十三年》夏,會于鹵。
(守敬按:此《經》文,夏上當有《經》書二字。
)杜預曰:東郡濮陽縣東南(朱脫此二字,趙據杜《注》增,戴增同。
會貞按:明抄本、吳本并有東字,朱不增南字以補其阙,反雲東字,謬甚,趙氏亦未遑考及此。
)有鹵城者是也。
(朱鹵訛作鹹,是字訛在也字下。
趙改乙,戴改乙同。
)瓠子故渎,又東迳桃城南。
(守敬按:《地形志》,離狐有桃城。
此《注》謂桃城在鄄城西南五十裡,當以今濮州南。
)《春秋傳》曰:分曹地,自洮以南,東傳于濟,(朱脫此六字。
趙雲:按《傳》文是分曹地自洮以南,東傅于濟。
戴增同。
守敬按:《左傳·僖三十一年》文。
僖八年杜《注》,洮,曹地。
)盡曹地也。
今鄄城(朱鄄作甄,《箋》曰:孫雲,一作鄄城。
全、趙、戴改鄄。
守敬按:鄄城縣見《河水注》五《注》。
)西南五十裡有桃城,(趙雲:按《方輿紀要》,桃城亦曰姚城,因姚墟而名。
《援神契》,舜生姚墟。
應劭曰,姚墟與雷澤相近,世稱為姚城是也。
戴改桃作姚。
守敬按:當作桃城,以釋上文桃、洮之異,趙牽引姚墟,戴徑改作姚城,非也。
)或謂之洮也。
瓠渎又東南迳清丘北。
(守敬按:菏澤縣西南有清邱山,或以當《春秋》之清邱,非也。
《續漢志》,濮陽有清丘。
京說在濮陽東南三十裡。
《通典》,臨濮有清邱。
《元和志》,在臨濮縣西三十五裡。
在今開州東南七十裡。
)《春秋·宣公十二年·經》書,楚滅蕭。
(守敬按:楚滅蕭與晉人等盟清丘,《經》雖連書,截然兩事。
且楚滅蕭明叙于《犭隹水》篇,此乃郦氏率筆,載入三字,當删。
)晉人、宋、衛、曹同盟于清丘。
京相?曰:在今東郡濮陽縣東南三十裡。
魏都尉治。
(趙魏下增東部二字,雲:魏分立東西兩都尉,此為東部都尉治,落二字。
全增同。
戴增東字。
守敬按:《魏志·武帝紀》,建安十八年,分魏郡為東、西部,置都尉。
《濁漳水注》,分魏郡置東、西部都尉,故曰三魏。
趙說似是而實非也。
蓋濮陽屬東郡,不屬魏郡,且與魏郡境,中隔大河,不得以曹魏事為說。
考《魏書·官氏志》制諸州各置都尉以領兵,郦氏每稱當時之制雲,魏某州治,魏某郡治。
此殆指後魏言乎?) 東至濟陰句陽縣為新溝。
(守敬按:縣詳《濟水》二句渎下。
《方輿紀要》新溝在曹縣北,非也。
在今濮州東南。
) 瓠河故渎又東迳句陽縣之小成陽城北。
(朱脫縣字、小字,《箋》曰:宋本無城北二字。
戴有縣字、小字,删城北二字,趙并同。
會貞按:明抄本作小城陽城北,則宋本亦有謬。
戴删失之。
京相?稱句陽縣之小成陽,用經句所本。
小成陽在今濮州東南三十五裡。
)城北側渎,《帝王世紀》曰:堯葬濟陰成陽西北四十裡,是為谷林(朱脫林字,戴、趙增。
守敬按:《類聚》十一引《帝王世紀》有谷字。
堯葬谷林,見《呂氏春秋·安死》篇高誘《注》,堯葬成陽,此雲谷林,成陽山下有谷林,是皇甫所本。
鹹陽詳下。
)《墨子》以為堯堂高三尺,土階三等,(守敬按:二語,今本《墨子》不載,而《史記·太史公自序》引之。
)北教八狄,道死,葬蛩山之陰。
(守敬按:二語見《墨子·節葬》。
《書鈔》九十四《墨子》,蛩作邛。
)《山海經》曰:堯葬狄山之陰。
(守敬按:見《海外南經》。
)樂崇山。
(守敬按:《漢書·司馬相如傳》,《大人賦》曆唐堯于崇山。
張揖《注》,崇山,狄山也,亦引《海外經》為證。
觀此一事,知郦氏炫博,其采輯之功勤矣。
)二說各殊,以為成陽近是堯冢也。
(守敬按:崇、蛩聲近,崇山、蛩山,皆狄山之異名,則葬成陽,一說也,葬狄山,又一說也。
郦蓋從《帝王世紀》,而以為成陽近是耳。
)餘按小成陽在成陽西南半裡許(朱《箋》曰:舊本作西北,戴、趙改。
會貞按:郦氏乃申明士安之意,而西南半裡許與西北四十裡,違異殊甚。
頁圭绶《續山東考古錄》謂,南半為四十之誤,當是也。
又按《禦覽》一百九十三引《續述征記》,小成陽城至囚堯城,與此文同,亦作西南半裡許。
豈郭氏别指一城以當小成陽,而郦氏據之乎?然謂士安以是為堯冢,不可通,究有誤。
)實中,俗?彥以為囚堯城,(守敬按:《括地志》,故堯城在濮州鄄城縣東北十五裡。
《竹書》雲,昔堯德衰,為舜所囚也。
《史通·疑古》篇引《汲冢書》又作舜放堯于平陽,皆誣岡不足辨。
)士安蓋以是為堯冢也。
瓠子北有都關縣故城,(守敬按:前漢縣屬山陽郡,後漢廢,在今濮州東南。
)縣有羊裡亭,瓠河迳其南為羊裡水,蓋資場地而變名,(會貞按:《漢志》之羊裡水,非瓠河不足以當之。
本瓠河而又名羊裡者,因迳羊裡亭,以亭名為水名也。
此郦氏釋羊裡水之文。
)猶《經》有新溝之異稱矣。
黃初中,賈逵為豫州刺史,與諸将征吳于洞浦,有功,魏封逵為羊裡亭侯,邑四百戶,即斯亭也。
(朱《箋》曰:《魏志》,賈逵征吳,破呂範于洞浦,進封陽裡亭侯。
守敬按:見《逵傳》。
《晉書·賈充傳》亦作陽裡,此作羊裡,與《漢志》同。
陽、羊,古字通。
)俗名
戴改輿。
守敬按:平輿見《汝水》篇。
)李君,二千石丞,(朱丞作承,《箋》曰:當作丞。
戴、趙改。
)輪氏夏文則,(朱《箋》曰:《郡國志》,颍川郡有輪氏縣,夏文則蓋其邑人。
戴以輪為訛,改作綸。
守敬按:《漢志》作綸,《續漢志》作輪,此從當時之制書之,何反以為訛也?刻全書者貿然從之,此全氏身後襲戴之據。
)高其行而悼其殒,州國咨嗟,旌阊表墓,昭叙令德,式示後人。
(守敬按:此碑歐、趙皆不着錄,洪但載郦說,蓋已佚。
下碑同。
)城内有《臨睢長左馮翊王君碑》。
善有治功,累遷廣漢屬國都尉,吏民思德。
縣人公府掾陳盛孫郎中兒定興(朱兒作倪,趙同,戴改。
守敬按:明抄本、黃本并作兒。
)劉伯?等,共立石表政,以刊遠績。
縣北與砀縣分水。
(會貞按:砀縣詳《犭隹水》篇。
)砀縣在水北,芒縣在水南,二縣以水為界,故言分水。
)有砀山。
(會貞按:砀山變詳《犭隹水》篇。
)芒、砀二縣之間,(朱脫二字,趙據《禦覽》引此文校增,戴增同。
會貞按:見《禦覽》四十二。
)山澤深固,(會貞按:《漢書》顔《注》引應劭曰,芒、砀二縣之界,有山澤之固。
)多懷神智,有仙者涓子、主柱,并隐砀山得道。
(朱《箋》曰:《列仙傳》,涓子,齊人也。
餌術,接食其精,至三百年,乃見于齊,隐于宕山,能緻風雨,受伯陽九仙法。
又雲,主柱者,與道士共上宕山,餌丹沙,三年,得神砂飛雪服之,五年能飛行。
會貞按:《一統志》,砀山亦曰宕山。
)漢高祖隐之,呂後望氣知之,即于是處也。
(會貞按:《漢書·高帝紀》,隐芒、砀山澤間,呂後求,常得之,曰,季所居上常有雲氣。
宋馬永卿《嫩真子》四,芒、砀山有嚴曰紫氣,蓋高帝避難所也。
)京房《易候》(會貞按:《隋志》,《周易飛候》九卷,又六卷,并京房撰。
)曰:何以知賢人隐?師曰:視四方常有大雲,五色具而不雨,其下賢人隐矣。
(會貞按:今本《史記·高祖本紀·正義》引京氏此條,師下衍古字。
《後漢書補注》八,引與此同。
《類聚》一、又二十、《初學記》二、《禦覽》八,引稍略。
) 又東過相縣南,屈從城北東流,當蕭縣南,入于犭隹。
(朱訛作入于睢。
趙同,雲:按睢水豈可雲入睢乎?《漢志》,睢水東至取慮入泗。
《注》雲,睢水東南流入泗,謂之睢口,《經》止蕭縣,非也,所謂得其一而亡其二矣。
《獲水經》雲,又東過蕭縣南,睢水北流注之。
此篇《經》文入于睢之睢,蓋别水支流所淮,而非首受蒗蕩渠之睢。
道元故以出入回環,更相通注調停之。
戴改睢作陂,雲:考睢水與桐梧陂水互相通注,故《經》叙睢水言入于陂。
守敬按:趙不知睢為誤字,曲說殊謬。
戴改陂亦誤。
此睢字當作犭隹,惟孫校依前犭隹水文作入于犭隹,是也。
睢水自《漢志》以下,無不以為入泗者,而《水經》于《犭隹水》篇雲,又東過蕭縣南,睢水北流注之。
于睢水則亦于蕭縣南入于犭隹截然而止,是明明指受蒗蕩渠之睢水。
郦氏知其誤也。
乃以白溝水出入回環遷就之。
) 相縣,故宋地也。
(守敬按:相縣,宋恭公所都,見下。
)秦始皇二十三年,以為泗水郡,(守敬按:《史記·始皇本紀》,二十三年,使王翦擊荊,虜荊王,蓋即其地為郡。
)漢高帝四年,改曰沛郡,治此。
(守敬按:《漢志》但雲高帝更名,《史記·正義》引《十三州志》,漢興四年,改泗水為沛郡,理相城。
閻若琚曰,沛郡治相,以《薛廣德傳》知之。
)漢武帝元鼎六年封南越桂林監、居翁為侯國,(朱訛作元狩,戴、趙同。
守敬按:《史記·建元以來侯者表》、《漢書·武帝功臣表》并作元鼎,則狩為鼎之誤無疑,今訂。
)曰湘成也。
(趙作相成,雲:按《史》、《漢表》并作湘成。
《索隐》曰,在堵陽,然則非侯沛郡之相。
守敬按:《漢書·南越傳》作湘城,城、成通。
)王莽更名郡曰吾符,縣曰吾符亭也。
(朱郡曰二字作一之字,亭下有也字,趙同。
《箋》曰:舊本作吾符高亭。
《漢·地理志》,王莽改沛郡曰吾符,改相縣曰吾符亭。
戴改之作郡曰,删也字。
)睢水東迳石馬亭,(守敬按:亭當在今宿州之西北。
)亭西有漢故伏波将軍馬援墓。
(守敬按:洪亮吉曰,援,扶風茂陵人。
本傳又雲,援妻孥惶懼,不敢以喪還舊茔,裁賣城西數畝地,?葬而已。
所雲城西者,茂陵城西也。
下文雲,家上書訟冤,前後六上,辭甚哀切,然後得葬。
則是定葬于茂陵舊茔可知。
何緣遠至睢水旁蔔冢?道元誤也。
守敬按:扶風縣《縣志》,援墓在縣西七裡伏波村。
)睢水又東迳相縣故城南,(守敬按:漢縣,為沛郡治。
後漢為沛國治。
魏屬谯郡,晉複為沛國治。
宋、齊、後魏屬沛郡。
《地形志》相縣有相城。
在今宿州西北九十裡。
)宋恭公之所都也。
(趙改恭作共,雲:恭當作共。
戴改同。
會貞按:《春秋·成十五年·經》、《傳》、《史記·宋世家》、《漢書·人表》并作共公。
然《列女傳》本作恭公。
而《漢書·五行志》上,作恭公,不必改也。
《史記·曹參世家·正義》引《輿地志》,宋共公自睢陽徙相子城,又還睢陽。
)國府園中,猶有伯姬黃堂基。
(守敬按:缃《素雜記》,天子曰黃送,三公曰黃阖,給事舍人曰黃扉,太守曰黃堂。
伯姬之堂何以稱黃堂?考《演繁露》,溪陂側即春申君子假君所居之地,以數失火,塗以雄黃,遂名黃堂。
此黃堂殆亦塗以雄黃而防失火欤?然卒不免于火矣。
)堂夜被火,左右曰:夫人少避。
伯姬曰:婦人之義,保傅不具,夜不下堂。
遂遇火而死。
(守敬按:自夜被火以下,見《列女傳》四,本《公羊》、《谷梁》,事在襄三十年。
)斯堂即伯姬焚死處也。
城西有伯姬冢。
(守敬按:《一統志》,宋伯姬墓在宿州相城之西山。
)昔鄭渾為沛郡太守,于蕭、相二縣,興陂堰,民賴其利,刻石頌之,号曰鄭陂。
(守敬按:此《魏志·鄭渾傳》文。
《晉書·食貨志》更詳。
《方輿紀要》,陂在蕭縣西北。
此碑歐、趙皆不着錄,洪但載郦說,蓋已佚。
)睢水又左合白溝水,(朱溝訛作渎。
趙改,白溝水,見前《獲水注》。
戴改同。
會貞按:趙謂白渎水當作白溝水,是也。
而謂見前《獲水注》則微誤。
彼水自梧桐陂北流注犭隹,此水自梧桐陂南流注睢,非一水也。
)水上承梧桐陂,陂側有梧桐山,(會貞按:梧桐陂在梧桐山側,則陂蓋取山為名。
《一統志》,蕭縣南有永固湖,共南為梧桐湖,即古梧桐陂也,陂互見《犭隹水注》。
)陂水西南流,迳相城東,而南流注于睢。
(會貞按:水自今蕭縣南,西南流,至宿州西北入睢。
)睢盛則北流入于陂,陂溢則西北注于犭隹。
(朱犭隹訛作睢,戴、趙同。
會貞按:此當作犭隹,即《經》入犭隹之犭隹。
陂溢西北注犭隹即《氵反水》篇所謂西流水承梧桐陂北流注犭隹也。
)出入回,更相通注,故《經》有入犭隹之文。
(朱犭隹訛作睢,趙同。
戴改陂。
會貞按:此睢字亦當作犭隹。
《犭隹水注》,睢水于蕭縣南注犭隹。
此《經》稱當蕭縣南入犭隹與彼篇應。
而睢水與犭隹水不通流,郦氏就《經》诠釋,叙梧桐陂水南流注睢,随言睢盛則北流入陂,又言陂溢則西北注犭隹,是回環通注,睢與犭隹通,因直決之,曰,故《經》有人犭隹之文。
戴氏據《注》改《經》,注并作陂,不惟忘卻《犭隹水經》注犭隹之說,即近上文亦但知睢盛則北流入陂之說,讀《注》不審。
案朱、趙作睢。
)睢水又東迳彭城郡之靈壁東,(守敬按:《漢書》顔《注》引孟康曰,靈壁,故小縣,在彭城南。
《括地志》,在符離縣西北九十裡。
《元和志》,在符離縣東北九十裡,東為西之誤。
在今宿州西北九十裡。
)東南流,《漢書》項羽敗漢王于靈壁東,(守敬按;《項羽傳》,漢二年,羽從蕭擊破漢軍于彭城,又追至靈壁東睢水上。
)即此處也。
又雲:東逼谷泗。
(趙雲:按,又雲下有脫文。
朱《箋》曰:逼,宋本作通。
戴、趙改通。
守敬按:《史記·項羽本紀》,漢軍皆走,相随入谷泗水。
《漢書》作迫之谷泗水,然則東逼谷泗,乃郦氏鈔變史詞,更端引之,無脫文。
故《通鑒》漢高帝二年,《注》引此作《漢書》又雲東逼谷泗。
趙氏截又雲二字作小字為句,而以東逼谷泗作大字,非也。
)服虔曰:水名也,在沛國相界。
(守敬按:《史記·諸侯王表·集解》,徐廣曰,谷水在沛。
謂在沛郡相縣也,與服說同。
《項羽本紀·集解》,瓒曰,二水皆在沛郡彭城,《漢書·諸侯王表》,瓒曰,谷在鼎城,泗之下流為谷水。
與服說異。
)未詳。
(朱未訛作又,趙改,戴改同。
)睢水迳谷熟,兩分睢水而為蕲水,(朱而字訛在睢水上,趙改,戴移同。
會貞按:蕲水首受睢水于谷熟城東北,見《淮水》篇。
《九域志》,谷熟有谷水,故縣取水為名。
)故二水所在枝分,通為兼稱,(趙為改謂,雲:為當作謂。
全、戴改同。
會貞按:為、謂古通。
)谷水之名,蓋因地變,然則谷水即睢水也。
(守敬按:《方輿紀要》,谷水在徐州南。
《圖經》,睢水自谷熟而支分,其東出者曰谷水。
又東北合于泗水,故有谷泗之稱。
自隋以後,谷水堙絕。
《水經注》谷水,即睢水支流也。
)又雲:漢軍之敗也,睢水為之不流。
(會貞按:今本《漢書·羽傳》無之字,蓋脫《高帝紀》有之字,可證。
《史記·本紀》俱原有之字。
)睢水又東南迳竹縣故城南。
(守敬按:前漢縣屬沛郡,後漢曰竹邑,屬沛國。
魏屬谯郡。
晉曰竺邑,後屬沛國,後廢。
《地形志》,南濟陰郡治竹邑城。
在今宿州北二十裡。
)《地理志》曰:王莽之笃亭也。
李奇曰:今竹邑縣也。
(會貞按:《漢志》竹縣顔《注》引李說,《史記·曹參世家·正義》亦引。
)睢水又東與C12湖水合,水上承甾丘縣之渒陂,(趙渒改C12。
會貞按:《新唐志》宿營州,符離東北九十裡,有隋故牌湖堤。
《九域志》,符離有陴河。
《金史·地理志》,符離有陴湖。
又雲,陴湖即今渒湖。
C12也、渒也、脾也、陴也,皆以形聲相近錯出。
竊以牌、陴、渒三字皆從卑,而渒又從水,當以作渒為是,故至今猶稱渒湖。
?見《一統志》。
?此《注》C12、渒參差,當改上句C12作渒。
趙氏反改下句渒作C12,失之。
在今宿州東北。
)南北百馀裡,東西四十裡,東至朝解亭,(會貞按:今本《舊唐志》亦作朝解城,而《方輿紀要》、《一統志》引《舊唐志》并作朝斛,知本作朝斛。
《環宇記》虹縣下,亦作朝斛。
考《地形志》睢南郡有斛城縣,即此。
則解為斛之誤,無疑。
)西<屍擊>彭城甾丘縣之故城東。
(守敬按:漢縣屬楚國,後漢廢,在今宿州東北十裡。
)王莽更名之曰善丘矣。
其水自陂南系于睢水。
睢水又東南,(戴乙作又東睢水南。
會貞按:此不誤,戴乙乃不成語。
)八丈故溝水注之。
(會貞按:《地形志》斛城有五陂,與此八丈溝或非一水。
)水上承蕲水(會貞按:此八丈故溝承蕲水即《淮水》篇所雲蕲水又東南句,此八丈故渎出焉者也,)而北會睢水,(會貞按:水當在今宿州東北。
)又東迳符離縣故城北。
(朱符作苻,趙據《漢書·地理志》改,戴改同。
守敬按:黃本作符離。
漢縣屬沛郡,後漢屬沛國,魏屬谯郡,晉複屬沛國,後廢。
《地形志》,斛城有扶離城。
在今宿州東北。
)漢武帝元狩四年,(朱訛作元光四年。
趙雲:沈氏曰,是元狩四年封。
又按《漢表》曰,邳離,屬朱虛。
此從《史記·年表》。
)封路博德為侯國,王莽之符合也。
睢水又東,迳臨淮郡之取慮縣故城北。
(朱脫又字、縣字,趙增,戴增同。
守敬按:前漢縣屬臨淮郡,後漢屬下邳國,魏屬下邳郡,晉屬下邳國,宋廢。
後魏武定中複置,屬臨潼郡,在郦氏後。
在今睢甯縣西南。
)昔汝南步遊張少失其母,及為縣令,遇母于此,乃使良馬踟蹰,輕軒岡進,顧訪病姬,乃其母也。
(守敬按:明抄本作病姬,《環宇記》下邳縣引顧野王曰,漢時,汝南步遊張少孤,四歲,母拾麥,為人所賣。
遊張後為取慮令,春月按行高平,至裡頭,有病姬,馬便不前,自下馬問訊,乃其母也。
此姬當妪之誤。
)誠願宿憑,而冥感昭徵矣。
睢水又東合烏慈水,水出縣西南烏慈渚。
(會貞按:渚當在今泗州西北。
)潭漲東北流,與長直故渎合。
渎舊上承蕲水,(朱渎作溝。
趙改,雲:即長直故渎也。
戴改同。
會貞按:此長直故渎承蕲水,即《淮水》篇所雲,蕲水又東流,北長直故渎出焉者也。
有直渎縣。
晉義熙中,分盱眙縣置,蓋非此渎也。
此渎當在今泗州西北。
《淮水注》汶水下,亦有長直故渎,與此南北異流。
)北流八十五裡注烏慈水。
烏慈水又東迳取慮縣南,又東屈迳其城東,而北流注于睢。
(會貞按:水自今泗州西北,東北流至睢甯縣西北,入睢。
)睢水又東迳睢陵縣故城北。
(守敬按:漢縣屬臨淮郡,後漢屬下邳國,魏屬下邳郡,晉屬下邳國,東晉為濟陰郡治,宋因,齊、梁屬濟陰郡。
後魏武定時屬彭城郡,在郦氏後。
《地形志》,睢陵有睢陵城,即今睢甯縣治。
)漢武帝元朔元年,封江都易王子劉楚為侯國,(朱《箋》曰:孫雲,按《史記·年表》,江都易王子劉定國,封睢陵侯。
《索隐》曰,在淮陽。
全、戴作楚同。
趙改劉定,雲:按《索隐》曰,《表》在淮陵。
守敬按:《史》、《漢表》皆作劉定國,此作劉楚,誤。
是時,宣平侯張偃孫改封睢陵,安得又封江都王子?故《史記志疑》以《漢表》作淮陵為是。
惟封睢陵,何得又注淮陵?淮陵屬臨淮,當本作臨淮,傳鈔誤臨為陵,又錯入淮字下耳。
《景十三王傳》稱淮陽侯,亦淮陵之誤。
)王莽之睢陸也。
(守敬按:吳本陸作睦,陳奂謂元本《漢志》作睦,非睢陵、淮陵,莽皆改為睢陵、淮陸也,)睢水又東與潼水故渎會。
舊上承潼縣,(趙潼改作僮,下同。
會貞按:趙依曆代地志改作僮縣,因并改下作僮陂,然于《淮水》篇又沿潼縣,潼陂之舊不改,失于不照。
縣詳彼篇。
)西南潼陂,東北流迳潼縣故城北,又東北迳睢陵縣下會睢。
(戴睢下增水字,全增同。
會貞按:潼水故渎,自今泗州北,東北流至睢甯縣東北入睢,今謂之北潼河,出泗州北小曲裡,東流出白羊河,入駱馬湖。
《一統志》謂白羊河即潼水之下流也。
)睢水又東南流,迳下相縣故城南。
(守敬按:縣詳《泗水》篇。
)高祖十二年,封莊侯冷耳為侯國。
(守敬按:《史記·功臣表》作莊侯冷耳,《漢表》作嚴侯冷耳,避諱,改莊作嚴。
)應劭曰:相水出沛國相縣,(朱相水上衍下字,趙同,戴删,全本删同。
守敬按:《史記·項羽本紀·索隐》引應劭雲,相,水名,出沛國。
沛國有相縣,其水下流,又因置縣,故名下相也。
而《漢志》下相顔《注》引應曰,相水出沛國,故加下。
蓋鈔略其辭。
此引亦是鈔略,相水上不當有下字,說見下。
)故此加下也,然則相又是睢水之别名也。
(朱相字上亦衍下字。
趙雲:按《漢志》下相縣,應劭曰,相水出沛國,故加下,不名下相水,道元誤矣。
戴删下字。
)東南流入于泗,謂之睢口。
(會貞按:《宋書·沈攸之傳》稱睢口,《魏書·孔伯恭傳》又稱睢清合口,蓋清水入泗,泗水亦得清水之名,故睢水會泗水謂之睢清口也。
《方輿紀要》,睢水在宿遷縣東南十裡,俗謂之小河,至今合于黃河,今曰小河口渡。
)經止蕭縣,非也,所謂得其一而亡其二矣。
瓠子河出東郡濮陽縣北河。
(會貞按:《漢志》封丘,濮渠水首受?,東北至都關,入羊裡水,而不載羊裡水源。
據此《注》,羊裡水即瓠子河之别稱。
考《史記·河渠書》河決瓠子,《集解》瓒曰,所決河名。
《漢書·武帝紀》元光三年,河水決濮陽,是濮陽為瓠子河所出。
此《經》雲雲,可補《漢志》之關。
) 縣北十裡,即瓠河口也。
(守敬按:《河水》篇,濮陽縣城北十裡有瓠子河。
《漢書·武帝紀》顔《注》引蘇林曰,瓠子在鄄城南,濮陽北,廣百步,深五丈。
《環宇記》,瓠子口在濮陽縣西南十七裡河津。
《明一統志》,在開州西南二十五裡。
在今開州南。
至《晉志》白馬有瓠子堤,白馬與濮陽地相接。
《地形志》,城陽有瓠子河,乃河所經,非河所出也。
)《尚書·禹貢》雷夏既澤,?、沮會同。
《爾雅》曰:水自河出為?。
許慎曰:?者,河?水也。
(趙雲:按道元叙雷澤甚詳,而?、沮甚略,殆以不見班《志》故耶?《括地志》,雷夏澤在濮州雷澤縣郭外西北,?、沮二水在澤西北平地。
《元和志》去縣十四裡,則明有其處矣。
曾彥和則引,《爾雅》水自河出為?。
許慎曰,河?水在宋。
氵?之下流,入于睢水,睢水其沮水與?晁以道亦引,河出為氵?,濟出為濋,求之于韻,沮有濋音。
胡フ明非之,以為氵反、沮皆出豫入徐,于兖無涉。
又雲:氵?、沮皆濟水所出,而河不與焉。
故鄭康成欲破《周禮·職方》兖州,其浸盧、維為雷?。
《通典》不從,以濟陽盧縣自有盧水,高密莒縣自有維水。
胡フ明又非之,以周時徐并于青,兖,不得越青而東有維。
濟陽之盧水古不着名,《周禮》用古字,雷似盧,?似維也。
且裴る《史記·集解》引康成說,雍水、沮水相觸而合,入此澤中。
閻百詩曰,一下觸字,鄭蓋以目驗知之。
惟雷澤之下流,未知何往,大抵不南注濟則北注濮,濮亦彈簧歸于濟也。
二水為《禹貢》着名之水,不容不诠,要在雷澤之傍者,近是。
道元《注》甚鹘突,且移而被之岐西之雍沮,專門名家之學,疏缪若此,真卷中一話柄也。
守敬按:《禹貢》、《爾雅·釋水》、《說文》,?并作氵?。
今本《說文》作河氵?水在宋。
據郦《注》當是氵?河氵?水也。
許蓋以河氵?水解氵?字,與他處篆注相連者不同。
故郦氏加者字以明之,于此足見郦氏小學之精。
趙引《括地志》、《元和志》說《禹貢》與康成合,然非自河出,與《爾雅》、《說文》異。
郦氏以瓠子河當之,正欲求合于《爾雅》、《說文》,郭注《爾雅》一引《說文》,是其前師。
閻氏以鹘突譏之,過矣。
至《渭水》篇亦引《禹貢》雍水,則必系後人羼入。
郦氏既以瓠子為《禹貢》之?水,何得複以岐西之雍水當之?)暨漢武帝元光三年,(朱脫武帝二字,三訛作之,趙同。
戴增武帝二字,改之為三。
守敬按:《漢書·溝洫志》,孝武元光中,河決于瓠子,東南注钜野,通于淮、泗。
據《武帝紀》在元光三年。
)河水南?,(趙作決。
)漂害民居。
元封二年(朱元封上有武帝二字,趙同。
戴删雲:系上文訛舛在此。
守敬按:《武帝紀》塞河在元封二年。
)上使汲仁、郭昌發卒數萬人,(守敬按:汲仁為汲黯之弟,官至九卿,見《史記》、《漢書·黯傳》。
《元和志》作汲人,人、仁古通。
郭昌《史記》、《漢書》附《衛青傳》,時為将軍故得發卒也。
)塞瓠子決河。
于是上自萬裡沙還,臨決河,沈白馬、玉壁,(守敬按:《漢書》沈作湛,師古曰,湛讀曰沈。
)令群臣将軍以下,甚負薪填決河。
(守敬按:《漢書》填作?,師古曰,音大千反。
)上悼功之不成,乃作歌曰:瓠子決兮将奈何?浩浩洋洋,慮殚為河。
(朱脫此八字。
趙雲:按《漢書》有浩浩洋洋慮殚為河句,方葉韻,戴增。
)殚為河兮地不甯,(守敬按:《漢書》不下有得字。
)功無已時兮吾山平。
(守敬按:吾山亦曰魚山,詳《濟水》二《注》馬頰水下。
)吾山平兮巨野溢,(守敬按:《漢書》巨作钜,钜野澤詳《濟水》二《注》黃水下。
)魚沸郁兮柏冬日。
(守敬按:《漢書》沸作弗,《史記》作沸。
)正道弛兮離常流,(守敬按:《史記》正作延,《考異》曰,古文正與征通,或作征因訛為延耳。
)蛟龍騁兮放遠遊。
(守敬按:《史記》放作方。
)歸舊川兮神哉沛,不封禅兮安知外!皇謂河公兮(朱《箋》曰:《史記》作為我謂河伯兮)何不仁,泛濫不止兮愁吾人!?桑浮兮(守敬按:《方輿紀要》,?桑亭在沛縣西南。
)淮、泗滿,久不返兮水維緩。
(朱維訛作唯,趙同,戴改。
)一曰:河湯湯兮激潺?,北渡回兮汛流難。
(守敬按:汛當依《漢書》作迅。
)搴長蔣兮淇美玉,河公許兮薪不屬。
薪不屬兮衛人罪,燒蕭條兮噫乎何以禦水!(朱脫二十四字。
趙雲:按《漢書》有此文,屬字與玉字葉。
戴增。
)ㄨ竹林兮楗石?,宣防塞兮萬福來。
于是卒塞瓠子口,築宮于其上,名曰宣房宮,(守敬按:《一統志》稱,舊《志》,宣防宮在開州西南十七裡瓠子堤上。
自上使汲仁以下,《漢書·溝洫志》文。
)故亦謂瓠子堰為宣房堰,(守敬按:《河水》篇《注》濮陽縣有宣防堰。
)而水亦以瓠子受名焉。
平帝已後,未及修理,河水東浸,(守敬按:當作浸。
)日月彌廣。
永平十二年,顯宗诏樂浪人王景治渠。
築堤起自荥陽,東至千乘,一千馀裡。
景乃防遏沖要,疏決壅積,(守敬按:自平帝以下,本《後漢書·王景傳》已引,見《河水》五《注》。
)瓠子之水,絕而不通,惟溝渎存焉。
河水舊東流,(朱訛作河,戴改決。
趙改流雲:河字當作流。
全改同。
)迳濮陽城東北,(守敬按:漢濮陽縣為東郡治,?郡治見下。
?後漢、魏同,晉為濮陽國治,後魏屬濮陽郡,在今開州西南三十裡。
)故衛也。
(趙作地。
)帝颛顼之墟。
昔颛顼自窮桑徙此,号曰商丘,或謂之帝丘,本陶唐氏火正阏伯之所居,亦夏伯昆吾之都,殷相土又都之。
(朱相土訛作之相。
趙相下增土字,雲:《史記·殷本紀》,昭明卒,子相土立。
《索隐》曰,相土佐夏,功着于商。
《詩·頌》曰,相土烈烈,海外有截,是也。
《左傳》曰,昔陶唐氏火正阏伯居商邱,相土因之,是始封商也。
戴改之相作相土。
)故《春秋傳》曰:瘀伯居商邱,相土因之,是也。
(全雲:帝邱豈商邱耶?阏伯之商邱在睢陽,非帝邱也。
王伯厚曰:此蓋出于《帝王世紀》之缪。
趙雲:按《環宇記》衛南縣東北七十裡土山村,即古帝邱,衛成公遷于此。
郦氏以商邱當之,真屬臆說。
會貞按:《左傳·昭十七年》,扌辛慎曰,衛颛顼之虛,故為帝丘。
杜《注》,衛,今濮陽縣。
《續漢志》,濮陽,古昆吾國。
《通典》即昆吾之墟,亦曰帝丘。
又《左傳·襄九年》,阏伯居商丘,相土因之。
杜《注》,商丘在宋地。
是颛顼、昆吾居帝丘在衛,阏伯、相土居商丘在宋,渺不相涉,乃《帝王世紀》謂颛顼自窮桑徙商丘,于周為衛,又謂相徙商丘本颛顼之墟故阏伯之所居。
随舉《春秋傳》文為證,俱引見《禦覽》一百五十五,則混帝丘而一之,而以颛顼、昆吾與阏伯、相土所居一地矣,舛誤殊甚。
以郦氏之好辨,竟承用皇甫說,不置一辭,不可解也。
)衛成公自楚邱遷此。
(會貞按:《漢志》文,此楚邱在今滑縣東六十裡,非《漢志》成武縣之楚邱亭也,辨見《濟水》篇二楚邱城下。
)秦始皇徙衛君角于野王,置東郡,(會貞按:《史記·始皇本紀》,五年,初置東郡,六年,拔衛,迫東郡,其君角徙居野王。
此《注》所本。
《衛世家》則雲,元君時,秦置東郡,徙衛野王。
《沁水注》從之。
蓋兩存其說,據《六國表》,以元君為是。
)治濮陽縣,(會貞按:閻若琚曰,郡治濮陽以《王尊》及《翟方進傳》知之。
秦時已然。
)濮水迳其南,故曰濮陽也。
(會貞按:水北曰陽,縣在水北,故曰濮陽。
)章邯守濮陽,環之以水。
張晏曰:依河水自固。
(朱章邯訛作沛公。
趙雲:按《漢書》謂章邯守濮陽耳,非沛公也。
所引張晏《注》,亦抄變其辭。
元文是張晏曰,依河水以自環繞作壘也。
戴改章邯。
守敬按:《高帝紀》無之以二字,郦以意增。
又文穎《注》曰,決水以自環守為固也,此固字,蓋參以文說。
)又東迳鹵城南。
(朱脫此六字。
趙據全雲:以先司空本校增。
戴增同。
守敬按:此非别有據本,以下文照之,固當有此六字,此戴襲全之證。
《續漢志》,濮陽有鹵城,或曰古鹵國。
《春秋》杜《注》謂鹵城濮陽東南,在今開州東南六十裡。
)《春秋·僖公十三年》夏,會于鹵。
(守敬按:此《經》文,夏上當有《經》書二字。
)杜預曰:東郡濮陽縣東南(朱脫此二字,趙據杜《注》增,戴增同。
會貞按:明抄本、吳本并有東字,朱不增南字以補其阙,反雲東字,謬甚,趙氏亦未遑考及此。
)有鹵城者是也。
(朱鹵訛作鹹,是字訛在也字下。
趙改乙,戴改乙同。
)瓠子故渎,又東迳桃城南。
(守敬按:《地形志》,離狐有桃城。
此《注》謂桃城在鄄城西南五十裡,當以今濮州南。
)《春秋傳》曰:分曹地,自洮以南,東傳于濟,(朱脫此六字。
趙雲:按《傳》文是分曹地自洮以南,東傅于濟。
戴增同。
守敬按:《左傳·僖三十一年》文。
僖八年杜《注》,洮,曹地。
)盡曹地也。
今鄄城(朱鄄作甄,《箋》曰:孫雲,一作鄄城。
全、趙、戴改鄄。
守敬按:鄄城縣見《河水注》五《注》。
)西南五十裡有桃城,(趙雲:按《方輿紀要》,桃城亦曰姚城,因姚墟而名。
《援神契》,舜生姚墟。
應劭曰,姚墟與雷澤相近,世稱為姚城是也。
戴改桃作姚。
守敬按:當作桃城,以釋上文桃、洮之異,趙牽引姚墟,戴徑改作姚城,非也。
)或謂之洮也。
瓠渎又東南迳清丘北。
(守敬按:菏澤縣西南有清邱山,或以當《春秋》之清邱,非也。
《續漢志》,濮陽有清丘。
京說在濮陽東南三十裡。
《通典》,臨濮有清邱。
《元和志》,在臨濮縣西三十五裡。
在今開州東南七十裡。
)《春秋·宣公十二年·經》書,楚滅蕭。
(守敬按:楚滅蕭與晉人等盟清丘,《經》雖連書,截然兩事。
且楚滅蕭明叙于《犭隹水》篇,此乃郦氏率筆,載入三字,當删。
)晉人、宋、衛、曹同盟于清丘。
京相?曰:在今東郡濮陽縣東南三十裡。
魏都尉治。
(趙魏下增東部二字,雲:魏分立東西兩都尉,此為東部都尉治,落二字。
全增同。
戴增東字。
守敬按:《魏志·武帝紀》,建安十八年,分魏郡為東、西部,置都尉。
《濁漳水注》,分魏郡置東、西部都尉,故曰三魏。
趙說似是而實非也。
蓋濮陽屬東郡,不屬魏郡,且與魏郡境,中隔大河,不得以曹魏事為說。
考《魏書·官氏志》制諸州各置都尉以領兵,郦氏每稱當時之制雲,魏某州治,魏某郡治。
此殆指後魏言乎?) 東至濟陰句陽縣為新溝。
(守敬按:縣詳《濟水》二句渎下。
《方輿紀要》新溝在曹縣北,非也。
在今濮州東南。
) 瓠河故渎又東迳句陽縣之小成陽城北。
(朱脫縣字、小字,《箋》曰:宋本無城北二字。
戴有縣字、小字,删城北二字,趙并同。
會貞按:明抄本作小城陽城北,則宋本亦有謬。
戴删失之。
京相?稱句陽縣之小成陽,用經句所本。
小成陽在今濮州東南三十五裡。
)城北側渎,《帝王世紀》曰:堯葬濟陰成陽西北四十裡,是為谷林(朱脫林字,戴、趙增。
守敬按:《類聚》十一引《帝王世紀》有谷字。
堯葬谷林,見《呂氏春秋·安死》篇高誘《注》,堯葬成陽,此雲谷林,成陽山下有谷林,是皇甫所本。
鹹陽詳下。
)《墨子》以為堯堂高三尺,土階三等,(守敬按:二語,今本《墨子》不載,而《史記·太史公自序》引之。
)北教八狄,道死,葬蛩山之陰。
(守敬按:二語見《墨子·節葬》。
《書鈔》九十四《墨子》,蛩作邛。
)《山海經》曰:堯葬狄山之陰。
(守敬按:見《海外南經》。
)樂崇山。
(守敬按:《漢書·司馬相如傳》,《大人賦》曆唐堯于崇山。
張揖《注》,崇山,狄山也,亦引《海外經》為證。
觀此一事,知郦氏炫博,其采輯之功勤矣。
)二說各殊,以為成陽近是堯冢也。
(守敬按:崇、蛩聲近,崇山、蛩山,皆狄山之異名,則葬成陽,一說也,葬狄山,又一說也。
郦蓋從《帝王世紀》,而以為成陽近是耳。
)餘按小成陽在成陽西南半裡許(朱《箋》曰:舊本作西北,戴、趙改。
會貞按:郦氏乃申明士安之意,而西南半裡許與西北四十裡,違異殊甚。
頁圭绶《續山東考古錄》謂,南半為四十之誤,當是也。
又按《禦覽》一百九十三引《續述征記》,小成陽城至囚堯城,與此文同,亦作西南半裡許。
豈郭氏别指一城以當小成陽,而郦氏據之乎?然謂士安以是為堯冢,不可通,究有誤。
)實中,俗?彥以為囚堯城,(守敬按:《括地志》,故堯城在濮州鄄城縣東北十五裡。
《竹書》雲,昔堯德衰,為舜所囚也。
《史通·疑古》篇引《汲冢書》又作舜放堯于平陽,皆誣岡不足辨。
)士安蓋以是為堯冢也。
瓠子北有都關縣故城,(守敬按:前漢縣屬山陽郡,後漢廢,在今濮州東南。
)縣有羊裡亭,瓠河迳其南為羊裡水,蓋資場地而變名,(會貞按:《漢志》之羊裡水,非瓠河不足以當之。
本瓠河而又名羊裡者,因迳羊裡亭,以亭名為水名也。
此郦氏釋羊裡水之文。
)猶《經》有新溝之異稱矣。
黃初中,賈逵為豫州刺史,與諸将征吳于洞浦,有功,魏封逵為羊裡亭侯,邑四百戶,即斯亭也。
(朱《箋》曰:《魏志》,賈逵征吳,破呂範于洞浦,進封陽裡亭侯。
守敬按:見《逵傳》。
《晉書·賈充傳》亦作陽裡,此作羊裡,與《漢志》同。
陽、羊,古字通。
)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