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元占經 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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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亡地,入得地。

    ”(謂所出宿所入宿也。

    )又曰:“土與水合,則變謀而更事。

    ”《文耀鈎》曰:“免星與填星合,内亂饑,勿用戰。

    ”石氏曰:“浼星與填星合,為壅沮,所當之國,不可舉事,用兵必受其殃。

    ”甘氏曰:“免星志填星合,有敗軍,死将。

    ”《海中占》曰:“辰星與填星合,在虛中,秋水出。

    ”(案檀道鸾《晉陽秋》曰:孝武太元五年七月丙子,辰星犯填星,冬十月,丹陽、平陵、義興水災,六年六月,揚、荊州,江大水。

    )郗萌曰:“曰:“辰星與填星合,有陰謀者。

    ”又曰:“辰星與填星合虛中,齊國地動。

    ”《荊州占》曰:“辰星出而與填星會,主令不行。

    ”石氏曰:“辰星填星會者,國有土功田役,非法奸臣所為,誅之吉。

    ”郗萌曰:“填星所在,辰星從之,伐者不利。

    ”《荊州占》曰:“辰星所在,填星從之,伐者利,有功。

    ”又曰:“填星與辰星為雌雄,俱入之宿,其國得地;俱出之宿,其國失地。

    ”《黃帝占》曰:“填星與浼星;鬥東方,臣代君鬥西方,期九十日,強國,宮中有亂事。

    ”《荊州占》曰:“填星與辰星合鬥,軍在外,必戰;無軍,為内亂。

    ”又曰:“辰星與填星合鬥,其國有兵,水土相從,關梁不通,其分亂。

    ” 太白與辰星相犯三 石氏曰:“太白幹辰星西方,有人;東方,大虛有殃,及匹夫。

    ”甘氏曰:“辰星幹太白,魚不為化。

    ”《荊州占》曰:“太白出東方,辰星出其下,謂在太白東方;太白出西方,辰星出其後,謂在太白西方;太白、辰星,以初出為先後。

    ”又曰:“太白出東方,辰星亦出東方,太白先出,辰星後出,辰星上過太白而去,臣倍其主者,不出其年。

    ”又曰:“太白、辰星,同日出于東方,東方有兵,同日出于西方,西方有兵。

    ”《天官書》曰:“辰星不出,太白為客,其出,太白為主人。

    ”《荊州占》曰:“太白、辰星,更疊出入,以為主、客,太白出而辰星不出,太白為客,辰星出而太白不出,辰星為客;而金水俱不出,熒惑為客;無主人有兵,雖盛不合戰。

    ”《黃帝兵法》曰:“太白與辰星俱出東方,西方國大敗;俱出西方,東方國大敗。

    若客、主人俱了,軍在東方,東方軍敗;在西方,西方軍敗;言其表面軍也,在表者,不善不獲,已軍堅守可也。

    ”石氏曰:“辰星與太白俱出東方,皆赤而角、倍,海國大敗,中國大勝;其與太白俱出西方,皆赤而角,中國大敗,倍海國大勝。

    (倍海國,夷秋也。

    )一曰皆黑色,水國利。

    ”《荊州占》曰:“太白、辰星俱郵東方,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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