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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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洪雲:「康熙三十八年,郡民謝鸾、謝鳳偕堪輿至羅漢門蔔地;歸家俱病,醫療罔效。
後始悟前曾乞火于大傑巅番婦,必為設向。
适郡中有漢人娶番婦者,因求解于婦;随以口吮鸾、鳳臍中各出草一莖,尋愈。
番婦自言,初學咒時,坐卧良久,如一樹在前,卧而誦向,樹立死,方為有靈」。
諸羅志:「作法詛咒,名向。
先試樹木,立死,解而複蘇,然後用之;不則恐能向不能解也。
入舍,無敢胠箧探囊。
擅其技者多老番婦。
田園阡陌,數尺一杙,環以繩,雖山豕麋鹿弗敢入。
漢人初至,摘啖果蓏,唇立腫,求其主解之,轉瞬平複如初。
近年附郭諸社,畏法不敢為:稍遠,則各社皆有。
或于笭箵中取鵝卵石置于地,能令飛走;喝之,則止」。
北路諸羅番五 内優(一作内幽,附大武壟納饷)壟社屯社綱社美壟(自壟社以下俱生番) 居處 倚山掘土,狀若穴居。
以沙石版代磚瓦,或用木及茅竿草為之。
闊不一式,高不盈丈,生畜俱養于内;子女嫁娶,則另築之。
飲食 疊巘深溪,樹木蓊蘙,平原絕少。
山盡沙石,種黍秫薯芋,俱于石罅鑿孔栽植。
黍秫熟,留以作酒。
先以水漬透,番婦口嚼成粉,置甕中,或入竹筒;亦用黍稈燒灰,攪成米曲,發時,飯或黍秫和入,旬日便成新酒。
客至漉糟,番輪飲之。
遠出則開鑿地穴,置芋薯于中火煨,以土覆之;随手取食,可代糇糧。
射生禽、镖麋鹿,炙而食之,生亦不厭也。
衣飾 男女多着鹿皮。
或織樹皮苎麻為布,極粗厚,日以作■〈衤曼〉,夜以覆體;今與漢人交易布匹。
男以布尺餘遮前,後體畢露。
以皮為帽,不畏荊棘。
吉事則以鳥羽為飾。
婦俱以布裹頭。
婚嫁 男女私合,父母知之,則飲會議婚。
同飲者倩一人為媒,遂定偶。
工作之暇,兩家訂期釀酒成婚;或娶或贅不等。
喪葬 男婦彌留,将生平所有之衣,盡着于體;既死,衣盡脫去,裸葬厝内,哀哭數日;無居喪儀節。
器用 耕田用小鋤;或将堅木炙火為鑿,以代農器。
短刀、镖箭,與衆社無異。
北路諸羅番六 南投北投貓羅半線柴仔坑水裡 居處 屋曰夏堵混。
以草為蓋,或木或竹為柱;厝蓋葺茅編成,邀衆番合于脊上。
大小同居一室;惟未嫁者另居一舍,曰貓鄰。
飲食 食米二種:一占米,一糯米。
每晨淘淨入籃筐内,置釜蒸食。
外出裹腰間,手取食之。
為酒亦如内優等社。
魚蝦鹿肉等物,先炙熟,再于釜内煎煮。
半線以北,取海泥鹵曝為鹽,色黑味苦,名幾魯;以腌魚蝦。
衣飾 衣用達戈紋或用皁布、白布,俱短至臍。
每年二月間力田之候,名換年;男女俱衣雜色綢纻紅襖,曰包練;或妝蟒錦繡為之。
番婦頭帶紗頭箍,名荅荅悠;用白獅犬毛作線織如帶,寬二寸餘,嵌以米珠。
飲酒嫁娶時戴之。
番最重此犬,發縱指示,百不失一;或以牛易之,尚有難色。
項挂衣堵(瑪瑙珠名)、眉打喇(螺錢名)。
數十人挽手而唱,歌呼蹋蹄,音頗哀怨。
麻達兩耳如環,實以木闆螺殼。
已娶者曰老纖,則去塞耳以分别長幼。
『半線以上,多揉樹皮為裙,白如苎;曉行以禦湛露,唏則褪之』(諸羅志)。
婚嫁 婚姻曰綿堵混。
未娶婦曰打貓堵。
男家父母先以犬毛紗頭箍為定;或送糯飯。
長則倩媒。
娶時宰割牛豕,會衆叙飲。
男贅女家亦如之。
如有兩女,一女招男生子,則家業悉歸之;一女即移出。
如無子,仍同居社寮。
夫婦反目,男離婦,必婦嫁而後再娶;婦離男,必男娶而後再嫁。
違則罰牛一隻、車一輛。
通奸被獲,男女各罰牛車;未嫁娶者不禁。
半線社多與漢人結為副遯。
副遯者,盟弟兄也。
漢人利其所有,托番婦為媒,先與本婦議明以布數匹送婦父母,與其夫結為副遯,出入無忌。
貓兒幹、東西螺、大武郡等社,亦踵此惡習,但不似半線太甚耳。
喪葬 番死,老幼裹以草席,瘗本厝内;平生衣物為殉。
親屬葬畢,必浴身始入厝。
喪家不為喪服,十日不出戶;衆番呼為馬鄰。
夫亡婦改适,必逾兩月,告知父母姑舅,許諾乃擇配。
器用 耕種捕鹿具,與衆番同;惟采魚兼用篾篙。
炊以三石塊為竈,螺蛤殼為碗,竹筒為汲桶。
附番歌 南北投社賀新婚歌 引老綸堵混(爾新娶妻),其衣堵眉打喇(我裝殊飾貝);蠻乙丹綸堵混(慶賀新婚),引老覺夫麻熙蠻乙丹(爾須留我飲賀酒)。
半線社聚飲歌 真角夫甲文南(捕得鹿),支備辰呵打(收得米),密林嗎流呵嚎(做下酒),保務務其阿肖萬什呵嚎(社衆齊來賽戲會飲)。
附載 半線番童楚善讀下孟,大眉、盈之俱讀下論,宗夏讀上論,商國讀大學。
山有野牛,民間有購者。
衆番乘馬追捕,售之價,減熟牛一半。
餘晚次半線作:「憶昔曆下行,龍山豁我情。
今茲半線遊,秀色欲與争。
林木正蓊蘙,岚光映晚晴;重岡如回抱,澗溪清一弘(此為大肚溪)。
裡社數百家,對宇複望衡。
番長羅拜跪,竹彩兒童迎(麻達用雙竹結紅采以迎)。
女娘齊度曲,俯首款噫鳴(番歌先以款噫發聲);璎珞垂項領,跣足舞輕盈。
鬪捷看麻達,飄飖雙羽橫;薩豉聲铿锵(薩豉宜見前),奮臂為朱英(紅布懸竹竿為幟,麻達先至者奪之)。
王化真無外,裸人雜我氓;安得置長吏,華風漸可成」。
後始悟前曾乞火于大傑巅番婦,必為設向。
适郡中有漢人娶番婦者,因求解于婦;随以口吮鸾、鳳臍中各出草一莖,尋愈。
番婦自言,初學咒時,坐卧良久,如一樹在前,卧而誦向,樹立死,方為有靈」。
諸羅志:「作法詛咒,名向。
先試樹木,立死,解而複蘇,然後用之;不則恐能向不能解也。
入舍,無敢胠箧探囊。
擅其技者多老番婦。
田園阡陌,數尺一杙,環以繩,雖山豕麋鹿弗敢入。
漢人初至,摘啖果蓏,唇立腫,求其主解之,轉瞬平複如初。
近年附郭諸社,畏法不敢為:稍遠,則各社皆有。
或于笭箵中取鵝卵石置于地,能令飛走;喝之,則止」。
北路諸羅番五 内優(一作内幽,附大武壟納饷)壟社屯社綱社美壟(自壟社以下俱生番) 居處 倚山掘土,狀若穴居。
以沙石版代磚瓦,或用木及茅竿草為之。
闊不一式,高不盈丈,生畜俱養于内;子女嫁娶,則另築之。
飲食 疊巘深溪,樹木蓊蘙,平原絕少。
山盡沙石,種黍秫薯芋,俱于石罅鑿孔栽植。
黍秫熟,留以作酒。
先以水漬透,番婦口嚼成粉,置甕中,或入竹筒;亦用黍稈燒灰,攪成米曲,發時,飯或黍秫和入,旬日便成新酒。
客至漉糟,番輪飲之。
遠出則開鑿地穴,置芋薯于中火煨,以土覆之;随手取食,可代糇糧。
射生禽、镖麋鹿,炙而食之,生亦不厭也。
衣飾 男女多着鹿皮。
或織樹皮苎麻為布,極粗厚,日以作■〈衤曼〉,夜以覆體;今與漢人交易布匹。
男以布尺餘遮前,後體畢露。
以皮為帽,不畏荊棘。
吉事則以鳥羽為飾。
婦俱以布裹頭。
婚嫁 男女私合,父母知之,則飲會議婚。
同飲者倩一人為媒,遂定偶。
工作之暇,兩家訂期釀酒成婚;或娶或贅不等。
喪葬 男婦彌留,将生平所有之衣,盡着于體;既死,衣盡脫去,裸葬厝内,哀哭數日;無居喪儀節。
器用 耕田用小鋤;或将堅木炙火為鑿,以代農器。
短刀、镖箭,與衆社無異。
北路諸羅番六 南投北投貓羅半線柴仔坑水裡 居處 屋曰夏堵混。
以草為蓋,或木或竹為柱;厝蓋葺茅編成,邀衆番合于脊上。
大小同居一室;惟未嫁者另居一舍,曰貓鄰。
飲食 食米二種:一占米,一糯米。
每晨淘淨入籃筐内,置釜蒸食。
外出裹腰間,手取食之。
為酒亦如内優等社。
魚蝦鹿肉等物,先炙熟,再于釜内煎煮。
半線以北,取海泥鹵曝為鹽,色黑味苦,名幾魯;以腌魚蝦。
衣飾 衣用達戈紋或用皁布、白布,俱短至臍。
每年二月間力田之候,名換年;男女俱衣雜色綢纻紅襖,曰包練;或妝蟒錦繡為之。
番婦頭帶紗頭箍,名荅荅悠;用白獅犬毛作線織如帶,寬二寸餘,嵌以米珠。
飲酒嫁娶時戴之。
番最重此犬,發縱指示,百不失一;或以牛易之,尚有難色。
項挂衣堵(瑪瑙珠名)、眉打喇(螺錢名)。
數十人挽手而唱,歌呼蹋蹄,音頗哀怨。
麻達兩耳如環,實以木闆螺殼。
已娶者曰老纖,則去塞耳以分别長幼。
『半線以上,多揉樹皮為裙,白如苎;曉行以禦湛露,唏則褪之』(諸羅志)。
婚嫁 婚姻曰綿堵混。
未娶婦曰打貓堵。
男家父母先以犬毛紗頭箍為定;或送糯飯。
長則倩媒。
娶時宰割牛豕,會衆叙飲。
男贅女家亦如之。
如有兩女,一女招男生子,則家業悉歸之;一女即移出。
如無子,仍同居社寮。
夫婦反目,男離婦,必婦嫁而後再娶;婦離男,必男娶而後再嫁。
違則罰牛一隻、車一輛。
通奸被獲,男女各罰牛車;未嫁娶者不禁。
半線社多與漢人結為副遯。
副遯者,盟弟兄也。
漢人利其所有,托番婦為媒,先與本婦議明以布數匹送婦父母,與其夫結為副遯,出入無忌。
貓兒幹、東西螺、大武郡等社,亦踵此惡習,但不似半線太甚耳。
喪葬 番死,老幼裹以草席,瘗本厝内;平生衣物為殉。
親屬葬畢,必浴身始入厝。
喪家不為喪服,十日不出戶;衆番呼為馬鄰。
夫亡婦改适,必逾兩月,告知父母姑舅,許諾乃擇配。
器用 耕種捕鹿具,與衆番同;惟采魚兼用篾篙。
炊以三石塊為竈,螺蛤殼為碗,竹筒為汲桶。
附番歌 南北投社賀新婚歌 引老綸堵混(爾新娶妻),其衣堵眉打喇(我裝殊飾貝);蠻乙丹綸堵混(慶賀新婚),引老覺夫麻熙蠻乙丹(爾須留我飲賀酒)。
半線社聚飲歌 真角夫甲文南(捕得鹿),支備辰呵打(收得米),密林嗎流呵嚎(做下酒),保務務其阿肖萬什呵嚎(社衆齊來賽戲會飲)。
附載 半線番童楚善讀下孟,大眉、盈之俱讀下論,宗夏讀上論,商國讀大學。
山有野牛,民間有購者。
衆番乘馬追捕,售之價,減熟牛一半。
餘晚次半線作:「憶昔曆下行,龍山豁我情。
今茲半線遊,秀色欲與争。
林木正蓊蘙,岚光映晚晴;重岡如回抱,澗溪清一弘(此為大肚溪)。
裡社數百家,對宇複望衡。
番長羅拜跪,竹彩兒童迎(麻達用雙竹結紅采以迎)。
女娘齊度曲,俯首款噫鳴(番歌先以款噫發聲);璎珞垂項領,跣足舞輕盈。
鬪捷看麻達,飄飖雙羽橫;薩豉聲铿锵(薩豉宜見前),奮臂為朱英(紅布懸竹竿為幟,麻達先至者奪之)。
王化真無外,裸人雜我氓;安得置長吏,華風漸可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