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關燈
小
中
大
,逆複結沙辘、吞霄等十餘社同反,圍攻彰化縣治;百姓奔逃,絡繹于道。
六月,總督郝玉麟調瑞麟回府彈壓,檄新授福建陸路提督王郡讨之。
七月四日,郡同巡察覺羅柏修師至鹿仔港,遣參将李蔭越、遊擊黃貴、林榮茂、守備蔡彬等合兵圍阿束社,火炮齊發,軍兵四面殺入;群逆不能當,皆潛逸去。
郡分參将靳光瀚、遊擊林黃彩、守備林世正等各扼隘口,絕其去路。
八月,渡大甲溪,遣金門鎮李之棟、遊擊高得志、李科、守備呂九如、林如錦等各路追殺,逆逃去;複糾黨據險自守,暗發镖箭傷人。
我師乘銳進追,由大甲西曆大安溪、登大坪山直抵悠吾生番界,皆有殺獲。
逆大窘,走南日内山;峭壁峻絕,鄉民探知巢徑僅一線,魚貫闆緣而上。
逆覺,踞高巅,下矢石如雨。
我師奮勇進,槍炮交攻,聲震山榖。
逆負創四竄,搗其巢、焚其積。
群逆鼠竄計窮,于是各社相繼獻渠兇林武力、學生等來降;計擒獲男婦一千餘名、陣斬首級四十一、傷死二十一名、軍前枭首一十八名。
撫脅從、誅首惡,還集難民,遂班師。
時十一月五日也。
凡四閱月,北路平。
十三年冬十月,彰化柳樹湳登台莊生番肆出焚殺,副将靳光瀚、同知趙奇芳緝獲眉加臘社番巴裡鶴阿尉等正法。
十二月十七日醜時,諸邑灣裡街地大震二次;倒壞民居,多壓死者。
赈銀三千兩。
乾隆三年,台、鳳二邑災;蠲銀、粟有差(台灣蠲正供粟二萬一千五百餘石、鳳山蠲正供粟一萬四千四百餘石;官莊被災田園,蠲銀九百六十餘兩)。
五年夏六月二十二日,諸邑鹽大港水風雨四日夜;民居損壞。
赈銀二百兩。
九年冬十二月,淡水廳白沙墩雷擊死巨魚二十二尾于沙上(頭似豕,魚身、蝦尾。
頭長丈餘,目生颔下,口闊四尺;腹寬二丈、尾寬七尺,約長三丈有奇。
身黑色,聲如牛;來時間隐隐有雷聲,随潮擱淺,如排列狀。
背上各有一孔,黃水流出;其肉腥膻不堪食,油可熬燈。
居民以為海翁魚雲)。
十年秋八月,澎湖被風災。
赈銀六百兩。
十一年,蠲免府屬額征供粟。
先是,十年十月二十日奉上谕:『閩省丙寅年地丁、錢糧,已全行蠲免。
惟是台灣府屬一廳、四縣地畝額糧,向不編征銀兩,曆系征收粟榖;今内地各郡既通行蠲免,而台屬地畝因其編征本色,不得一體邀免,非朕普遍加恩之意。
着将台灣府屬一廳、四縣丙寅年額征共粟一十六萬餘石,全數蠲免』。
十四年秋七月,大雨水。
台灣保大東、西二裡田園被水沖陷計八十四甲。
十五年秋七月,大雨水。
台灣永康、武定、廣儲西、新化、新豐、仁德北、崇德等裡田園被水沖陷計一百四十二甲零。
八月大風,壞民廬舍無算,擊碎商船百餘艘。
知府方邦基舟溺于南日(先是,邦基以同知署府事;時題謂實授台灣府,奉旨引見。
七月戊辰登舟,八月乙亥自鹿耳門放洋;越己卯,遭風漂流一晝夜,至南日島福清縣界沖礁舟碎,随從二十一人獲生者僅四人)。
諸羅大雨水,土獅、麻豆等莊田園廬舍被水沖陷,知縣周芬鬥詳請豁免。
彰化縣大風,壞民廬舍無算。
十六年春正月,北路左營守備蘇進德晉省領饷,在洋漂沒。
十七年夏六月,地震(不為災)。
秋七月,大風挾火而行(俗名麒麟飓),被處草木皆焦;文廟棂星門石柱六根盡斷。
十八年秋八月,大風,禾稼損傷。
十九年秋九月,諸羅大風雨,禾稼損傷;诏緩征租粟有差。
二十三年秋七月,諸羅大旱。
冬十月,諸羅大風三晝夜,晚禾無收。
诏緩征租粟銀米有差。
附考 鄭芝龍,閩南安人。
明季,與劉香老同哨聚海上,往來閩、粵間。
既而投誠,授南澳遊擊将軍。
讨劉香老殄之,封南安伯。
甲申,我朝定鼎,分兵南下,芝龍以兵降。
鄭成功者(小字森舍),芝龍庶長子也;時年二十,已入泮為諸生。
方衣單絺,閑步階前;聞父降,咨嗟太息。
頃之,其弟襲舍自外來,成功告之故;且曰:『汝宜助我』!即與徒手出門,從者十八人,棹小舟至廈門隔港之古浪嶼山,招集數百人。
方苦無資,人不為用。
适有賈舶自日本來者,使詢之,則二仆在焉;問有資幾何?曰:『近十萬』。
成功命取佐軍,仆曰:『未得主母命,森舍安得擅用』(閩俗,父為官,其子皆得稱「舍」)?成功怒曰:『汝視我為主母何人!敢抗耶』!立斬之。
遂以其資招兵制械,從者日衆;竟踞金、廈門(〔「僞鄭逸事」〕)。
鄭成功以弱冠招集新附,踞守金、廈門,密迩内地;閩省沿海港澳可以出兵進剿者,在在皆是。
成功于内地港澳悉設舟師,登陸為寨,搤守水口;又遍布腹心于内地,凡督撫、提鎮衙門事無巨細,莫不報聞,皆得早為之備。
故以咫尺地,拒守二十餘年,終不敗事;其用心固已深矣。
成功于一切謀畫,皆出己見;其所任用,不過荷戈執戟、摧鋒陷陣之徒,絕無謀士為畫一策者。
非成功不好士,亦非士不為用,良以謀畫無出成功右耳。
夜不就寝,遍走達旦;妻妾皆卧,惟設酒果俟之。
成功至,必取啖少許,複走如故。
即寝亦無定所,固防奸人、刺客,亦屬有所思也。
(同上)。
成功以海外島嶼,養兵十餘萬,甲冑弋矢罔不堅利,戰艦以數千計;又交通内地、遍買人心而财用不匮者,以有通洋之利也。
本朝嚴禁通洋,片闆不得入海;而商賈壟斷,厚賂守口官兵,潛通鄭氏以達廈門,然後通販各國。
凡中國諸貨,海外人皆仰資鄭氏;于是通洋之利,惟鄭氏獨操之,财用益饒。
暨乎遷界之令下,江、浙、閩、粵沿海居民悉内徙四十裡,築邊牆為界。
自是堅壁清野,計量彼地小隘,賦稅無多,使無所掠,則坐而自困,所謂「不戰而屈人之兵」,固非無見;不知海禁愈嚴,彼利益普,雖知者不及知也。
即疇昔沿海所掠,不過厚兵将私橐,于鄭氏儲積原無損益(同上)。
海外諸國,惟日本最富強,而需中國百貨尤多;聞鄭氏兵精,頗憚之。
又成功為日本婦所出,因以渭陽誼親,有求必與,故鄭氏府藏日益。
自耿逆叛亂與鄭氏失好,耿兵方圖内向,鄭兵即蹑其後,已據閩之興、漳、泉、汀、邵、粵之惠、潮七郡,養兵之用,悉資台灣;自此府藏虛耗。
敗歸之後,不可支矣(同上)。
成功久踞金、廈門,蓄志内侵,造戰艦三千餘艘。
順治十三年,将大發兵窺江南;過浙之東瓯,泊舟三日,連樯八十裡,見者增栗。
至江南羊山,山有神,獨嗜畜羊;海舶過者,瓯,泊舟三日,連樯八十裡,見者增栗。
至江南羊山,山有神,獨嗜畜羊;海舶過者,必置一生羊而去;日久蕃息,至遍山不可數計。
鄭氏戰艦泊山下,将士競取羊為食,故神怒,大風驟至,巨艦自相撞擊立碎,損人船什七、八,失利而還。
至十六年,複大舉入冠,破京口、犯江甯;旋即敗歸(同上)。
成功持重操練,舳舻陳列,進退有法;将士在驚濤駭浪中,無異平地,跳踯上下,矯捷如飛。
将帥谒見,甲胃僅蔽身首,下體多赤足不裈;有以靴履見者,必遭罵斥,并抑其賞。
凡海外多淤泥陷沙,惟赤足得免粘滞,往來便捷故也(〔同〕)。
閩總督陳(名)景駐師漳郡城内,力圖進剿;鄭氏分兵沿海港口,與官兵拒守。
有門子李文忠素機警,善承伺意旨,為總督親信,凡應對傳語,悉委任之;實陰通鄭氏者。
一日,夜入總督卧内刺之,取其首,并竊令箭馳馬出南門,稱有軍機傳令出城,無敢緻诘。
以首獻成功;成功以其弒主,甚惡之,薄與一官,不滿所望。
歲餘,以他事斬之(同上)。
龍碽者,大銅炮也。
成功泊舟粵海中,見水底有光上騰,數日不滅,意必異寶。
使善溷者入海試探,見兩銅炮浮遊往來;以報,命多人持巨絙牽之,一化龍去、一就縛。
既出,斑駁陸離,若古彜鼎,光豔炫目,不似沉埋泥沙中物;較紅衣炮不加大而受藥彈獨多。
先投小鐵丸鬥許,乃入大彈;及發,大彈先出,鐵丸随之,所至一方糜爛。
成功出兵,必載與俱;名曰龍碽。
然龍碽有前知,所往利,即數人牽之不知重;否則,百人挽之不動。
以蔔戰勝,莫不驗。
康熙十八年,劉國軒将攻泉郡,龍碽不肯行;強舁之往。
及發,又不燃;國軒怒,杖之八十,一發而炸裂如粉,傷者甚衆(同上)。
成功婦董氏,勤儉恭謹,日率姬妾、婢婦為紡績及制甲冑諸物,佐勞軍。
成功于賞赉将士,揮千萬金不吝;于女紅,不令少怠,使絕其淫佚之萌,可謂得治内之道者矣(同上)。
成功立法尚嚴,雖親族,有罪不少貸。
有功必賞,金帛珍寶頒赉無吝容;傷亡将士,撫恤尤至。
故人皆畏而懷之,鹹樂為用。
其立法:有犯奸者,婦人沉之海、奸夫死杖下。
為盜,不論贓多寡,必斬。
有盜伐人一竹者,立斬之。
至今台灣百貨露積,無敢盜者;以承峻法後也。
長子錦舍(即鄭經)與弟裕舍乳母某氏通,成功知之,命以某氏沉海;錦舍又私匿之,已逾三載,無敢為成功言者。
某氏怙寵,頗陵錦舍婦;婦不能堪,以告其祖父唐某号枚臣者,為緻書成功。
時錦舍守廈門,成功居台灣,以令箭授禮都事黃元亮,命渡海立取錦舍頭來,并令錦舍母董氏自盡。
母子遷延未即死,會成功病亡,得免;時年三十有九(同上)。
明末監國,以兵從者,悉加顯秩。
鄭成功兵力獨強,賜姓朱氏。
至僭号,晉封延平王,給金印;成功受而藏之,終身不一用,仍稱「招讨大将軍」。
其居台灣,傳三世,悉遵明末紀元(同上)。
陳參軍永華,字複甫;泉之同安人。
父某科孝廉,以廣文殉國難。
永華時年舞象,試冠軍,已補龍溪博士弟子員;因父喪,遂随鄭成功居廈門。
成功為儲賢館,延四方之士;永華與焉,未嘗受成功職也。
其為人淵沖靜穆,語讷讷如不能出諸口;遇事果斷有識力,定計決疑了如指掌,不為群議所動。
與人交,務盡忠款。
居平燕處無惰容,布衣疏食,泊如也。
成功常語子錦舍曰:『吾遺以佐汝,汝其師事之』。
成功既沒,鄭經繼襲,以永華為參軍;慨然以身任事,知無不為、謀無不盡。
經倚為重,知其貧,常以海舶遺之;謂商賈僦此,歲可得數千金。
永華郄不受。
強與,辄遭風敗;更與之,亦然。
永華笑曰:『吾固知吾命窮,徒損他人資無益』。
台郡多蕪地,永華募人辟之,歲入榖數千石。
此獲,悉以遺親舊;量其所需,或數十百石各有差。
計己所存,足供終歲食而已。
逮耿逆以閩叛,鄭經乘機率舟師政襲閩、粵八郡,移駐泉州;使永華居守台灣,國事無大小惟永華主之。
永華轉粟饋饷五、六年,軍無乏絕。
初,鄭氏為法尚嚴,多誅殺細過,永華一以寬持之;間有斬戮,悉出平允。
民皆悅服,相率感化,路不拾遺者數歲。
一日,命家人灑掃廳事,内設供具,扃閉甚嚴;日齋沐,具表入室拜禱,願以身代民命。
或曰:『君秉國鈞,民之望也;今為此,實駭觀聽,其若民心何』?永華曰:『此吾所以為民也』;複歎曰:『鄭氏之祚不永矣』!居無何,告其家人曰:『上帝命吾宰茲郡,将以明日往』。
诘朝,端坐而逝。
婦洪氏,小字端舍;同邑人。
賦質幽閑,有齊眉舉案風。
晨興盥沐畢,夫婦衣冠斂衽,揖而後語。
尤長詞翰、精筆劄,閨門之内,切磋不異良友。
永華冗不暇給,凡文移、尺牍屬稿及丹筆批答,多洪為捉刀;而措語、字畫與永華無異,人不能别。
子夢緯、夢球(同上)。
陳烈婦者,永華季女、鄭經長子欽舍婦也。
欽舍甫弱冠,性剛毅果斷,遇事敢為;經愛任之。
先是,鄭經幼好漁色,多近中年婦人。
民婦為經諸弟乳母者,經皆通焉。
有昭娘者,遂納為妾,有寵。
經妻唐氏無出,昭娘首生欽舍;當時流言:昭娘假娠乞養,實屠者李某子。
獨鄭經謂生時目睹,不之信;族人竊诽之。
未幾,昭娘以衆嫉死矣。
逮耿逆變亂,鄭經統舟師渡海駐泉郡,志圖内向;以欽舍守台灣,号為監國。
監國居守,裁決國事、賞罰功罪,一出至公;即諸父昆弟有過不少假,用是宗族多怨之。
及鄭經自廈門敗歸,視監國處分國事悉當,益信其賢;自是軍國事悉付裁決,與精兵三千人為護軍。
宗族益憚監國,而含怒愈深矣。
會經疾遽亡,未立後;家人方治含殓,經母董氏出坐帏中,傳集各官聽讀遺命,立新主。
逡巡未舉,經諸弟白董氏,先收監國印。
董氏命太監往取印,欽舍不與;時因訛傳監國率兵且至,衆倉惶不知所出。
群妾有和娘者,即克塽母也;曰:『監國必無是,請往取之』。
欽舍曰:『此印先君所授,軍國系焉;向使一介傳命,真僞莫據,何可輕付!和娘來,固當持去』。
遂随和娘至喪次,再拜董氏前納印。
董氏曰:『汝非鄭氏骨肉,甯不知乎』?欽舍未及對,經弟群起撻之;欽舍笑曰:『撻我無足武!我平日不避嫌怨,守法不阿,亦為鄭氏疆土耳。
今日死生惟命,何撻為』?董氏命置旁室中,不令出。
經諸弟又遣烏鬼往缢之,烏鬼畏不敢前;欽舍知不能生,遂自缢死。
明日,立克塽為嗣(克爽小字秦舍),而移欽舍柩于門外别室。
董氏謂烈婦曰:『汝參軍女也;參軍于國有大功,汝居宅中,當善視汝』。
烈婦曰:『昔為鄭氏婦,今屠兒婦矣;尚安居此』?柩既舉,烈婦扶柩出,人莫能阻;至喪所,晝夜哀啼不辍。
路人聞之,莫不殒涕。
其兄慰之曰:『汝娠未娩,盍存孤以延夫後,不猶愈于死乎』?烈婦曰:『他人處常,妹所處者變也。
縱生孤,孰能容之?有死而已』。
絕粒七日不死,複雉經;與欽舍合葬郡治洲子尾海岸間。
婦幼習文史,工書,知大體,實秉母教。
亡年二十。
既葬,台人士常見監國乘馬呵殿往來,或時與烈婦并出,容服如生,導從甚盛;人以為神雲(同上)。
鄭氏善穴地為隧,攻城多從隧入,守者不能禦。
海澄公黃梧,故鄭将也;投誠封公,守海澄縣。
鄭兵圍急,梧堅守不下;謂其将曰:『彼将為隧,何以禦之』?衆懼莫對。
明日,梧下令遍取水缸、盆盂數千,命于城内五步置一缸,貯水都滿,遶城皆遍。
每缸撥兵民五人守之,更疊互易,使注視水中,晝夜無辍。
明日,有報盆水微動者;趨兵掘視,則為隧者已至其下矣。
即入火藥隧中燃之,煙出鄭營,隧人皆燼。
此法前人用兵所未行,書之以備城守之缺(同上)。
順治十六年,鄭成功大舉入寇。
七月,抵焦山,進據瓜洲,趨鎮江,直薄金陵。
八月,至觀音門。
我師以步卒搗其中堅,而以騎兵繞山出其背;前後夾擊,成功大敗。
十七年五月,世祖命将軍達素、總督李率泰率兵大搜兩島(廈門、金門)。
十八年,議取台灣。
三月,成功泊澎湖;次鹿耳門,紅夷大驚。
成功引兵登陸,克赤嵌城。
十二月,圍王城不下;成功乃使人告之曰:『此地乃先人故物,今我所欲得者地耳;餘悉以歸爾』。
荷蘭乃降。
康熙元年,成功卒。
二年,天子銳意南征,遣人約紅夷合兵攻島;大兵入,兩島之賊爛焉(〔「三藩紀事」〕)。
康熙辛醜六月初三日,上谕台灣衆民:據督臣滿保等所奏,台灣百姓似有變動;滿保于五月初十〔日〕領兵起程。
朕思爾等俱系内地之民,非賊寇之比。
或為饑寒所迫、或為不肖官員剜剝,遂緻一二匪類倡誘衆人殺害,情知罪不能免,乃妄行強拒;其實與衆何涉!今若遽行征剿,朕心大有不忍;故谕總督滿保,令其暫停進兵。
爾等若即就撫,自諒原爾罪;若執迷不悟,則遣大兵圍剿,俱成灰燼矣。
台灣隻一海島,四面貨物俱不能到,本地所産不敷所用,祗賴閩省錢糧養生;前海賊占據六十餘年,猶且剿服,不遺餘孽。
今匪類數人,又何能為?谕旨到時,即将困迫情由訴明,改惡歸正,仍皆朕之赤子。
朕
六月,總督郝玉麟調瑞麟回府彈壓,檄新授福建陸路提督王郡讨之。
七月四日,郡同巡察覺羅柏修師至鹿仔港,遣參将李蔭越、遊擊黃貴、林榮茂、守備蔡彬等合兵圍阿束社,火炮齊發,軍兵四面殺入;群逆不能當,皆潛逸去。
郡分參将靳光瀚、遊擊林黃彩、守備林世正等各扼隘口,絕其去路。
八月,渡大甲溪,遣金門鎮李之棟、遊擊高得志、李科、守備呂九如、林如錦等各路追殺,逆逃去;複糾黨據險自守,暗發镖箭傷人。
我師乘銳進追,由大甲西曆大安溪、登大坪山直抵悠吾生番界,皆有殺獲。
逆大窘,走南日内山;峭壁峻絕,鄉民探知巢徑僅一線,魚貫闆緣而上。
逆覺,踞高巅,下矢石如雨。
我師奮勇進,槍炮交攻,聲震山榖。
逆負創四竄,搗其巢、焚其積。
群逆鼠竄計窮,于是各社相繼獻渠兇林武力、學生等來降;計擒獲男婦一千餘名、陣斬首級四十一、傷死二十一名、軍前枭首一十八名。
撫脅從、誅首惡,還集難民,遂班師。
時十一月五日也。
凡四閱月,北路平。
十三年冬十月,彰化柳樹湳登台莊生番肆出焚殺,副将靳光瀚、同知趙奇芳緝獲眉加臘社番巴裡鶴阿尉等正法。
十二月十七日醜時,諸邑灣裡街地大震二次;倒壞民居,多壓死者。
赈銀三千兩。
乾隆三年,台、鳳二邑災;蠲銀、粟有差(台灣蠲正供粟二萬一千五百餘石、鳳山蠲正供粟一萬四千四百餘石;官莊被災田園,蠲銀九百六十餘兩)。
五年夏六月二十二日,諸邑鹽大港水風雨四日夜;民居損壞。
赈銀二百兩。
九年冬十二月,淡水廳白沙墩雷擊死巨魚二十二尾于沙上(頭似豕,魚身、蝦尾。
頭長丈餘,目生颔下,口闊四尺;腹寬二丈、尾寬七尺,約長三丈有奇。
身黑色,聲如牛;來時間隐隐有雷聲,随潮擱淺,如排列狀。
背上各有一孔,黃水流出;其肉腥膻不堪食,油可熬燈。
居民以為海翁魚雲)。
十年秋八月,澎湖被風災。
赈銀六百兩。
十一年,蠲免府屬額征供粟。
先是,十年十月二十日奉上谕:『閩省丙寅年地丁、錢糧,已全行蠲免。
惟是台灣府屬一廳、四縣地畝額糧,向不編征銀兩,曆系征收粟榖;今内地各郡既通行蠲免,而台屬地畝因其編征本色,不得一體邀免,非朕普遍加恩之意。
着将台灣府屬一廳、四縣丙寅年額征共粟一十六萬餘石,全數蠲免』。
十四年秋七月,大雨水。
台灣保大東、西二裡田園被水沖陷計八十四甲。
十五年秋七月,大雨水。
台灣永康、武定、廣儲西、新化、新豐、仁德北、崇德等裡田園被水沖陷計一百四十二甲零。
八月大風,壞民廬舍無算,擊碎商船百餘艘。
知府方邦基舟溺于南日(先是,邦基以同知署府事;時題謂實授台灣府,奉旨引見。
七月戊辰登舟,八月乙亥自鹿耳門放洋;越己卯,遭風漂流一晝夜,至南日島福清縣界沖礁舟碎,随從二十一人獲生者僅四人)。
諸羅大雨水,土獅、麻豆等莊田園廬舍被水沖陷,知縣周芬鬥詳請豁免。
彰化縣大風,壞民廬舍無算。
十六年春正月,北路左營守備蘇進德晉省領饷,在洋漂沒。
十七年夏六月,地震(不為災)。
秋七月,大風挾火而行(俗名麒麟飓),被處草木皆焦;文廟棂星門石柱六根盡斷。
十八年秋八月,大風,禾稼損傷。
十九年秋九月,諸羅大風雨,禾稼損傷;诏緩征租粟有差。
二十三年秋七月,諸羅大旱。
冬十月,諸羅大風三晝夜,晚禾無收。
诏緩征租粟銀米有差。
附考 鄭芝龍,閩南安人。
明季,與劉香老同哨聚海上,往來閩、粵間。
既而投誠,授南澳遊擊将軍。
讨劉香老殄之,封南安伯。
甲申,我朝定鼎,分兵南下,芝龍以兵降。
鄭成功者(小字森舍),芝龍庶長子也;時年二十,已入泮為諸生。
方衣單絺,閑步階前;聞父降,咨嗟太息。
頃之,其弟襲舍自外來,成功告之故;且曰:『汝宜助我』!即與徒手出門,從者十八人,棹小舟至廈門隔港之古浪嶼山,招集數百人。
方苦無資,人不為用。
适有賈舶自日本來者,使詢之,則二仆在焉;問有資幾何?曰:『近十萬』。
成功命取佐軍,仆曰:『未得主母命,森舍安得擅用』(閩俗,父為官,其子皆得稱「舍」)?成功怒曰:『汝視我為主母何人!敢抗耶』!立斬之。
遂以其資招兵制械,從者日衆;竟踞金、廈門(〔「僞鄭逸事」〕)。
鄭成功以弱冠招集新附,踞守金、廈門,密迩内地;閩省沿海港澳可以出兵進剿者,在在皆是。
成功于内地港澳悉設舟師,登陸為寨,搤守水口;又遍布腹心于内地,凡督撫、提鎮衙門事無巨細,莫不報聞,皆得早為之備。
故以咫尺地,拒守二十餘年,終不敗事;其用心固已深矣。
成功于一切謀畫,皆出己見;其所任用,不過荷戈執戟、摧鋒陷陣之徒,絕無謀士為畫一策者。
非成功不好士,亦非士不為用,良以謀畫無出成功右耳。
夜不就寝,遍走達旦;妻妾皆卧,惟設酒果俟之。
成功至,必取啖少許,複走如故。
即寝亦無定所,固防奸人、刺客,亦屬有所思也。
(同上)。
成功以海外島嶼,養兵十餘萬,甲冑弋矢罔不堅利,戰艦以數千計;又交通内地、遍買人心而财用不匮者,以有通洋之利也。
本朝嚴禁通洋,片闆不得入海;而商賈壟斷,厚賂守口官兵,潛通鄭氏以達廈門,然後通販各國。
凡中國諸貨,海外人皆仰資鄭氏;于是通洋之利,惟鄭氏獨操之,财用益饒。
暨乎遷界之令下,江、浙、閩、粵沿海居民悉内徙四十裡,築邊牆為界。
自是堅壁清野,計量彼地小隘,賦稅無多,使無所掠,則坐而自困,所謂「不戰而屈人之兵」,固非無見;不知海禁愈嚴,彼利益普,雖知者不及知也。
即疇昔沿海所掠,不過厚兵将私橐,于鄭氏儲積原無損益(同上)。
海外諸國,惟日本最富強,而需中國百貨尤多;聞鄭氏兵精,頗憚之。
又成功為日本婦所出,因以渭陽誼親,有求必與,故鄭氏府藏日益。
自耿逆叛亂與鄭氏失好,耿兵方圖内向,鄭兵即蹑其後,已據閩之興、漳、泉、汀、邵、粵之惠、潮七郡,養兵之用,悉資台灣;自此府藏虛耗。
敗歸之後,不可支矣(同上)。
成功久踞金、廈門,蓄志内侵,造戰艦三千餘艘。
順治十三年,将大發兵窺江南;過浙之東瓯,泊舟三日,連樯八十裡,見者增栗。
至江南羊山,山有神,獨嗜畜羊;海舶過者,瓯,泊舟三日,連樯八十裡,見者增栗。
至江南羊山,山有神,獨嗜畜羊;海舶過者,必置一生羊而去;日久蕃息,至遍山不可數計。
鄭氏戰艦泊山下,将士競取羊為食,故神怒,大風驟至,巨艦自相撞擊立碎,損人船什七、八,失利而還。
至十六年,複大舉入冠,破京口、犯江甯;旋即敗歸(同上)。
成功持重操練,舳舻陳列,進退有法;将士在驚濤駭浪中,無異平地,跳踯上下,矯捷如飛。
将帥谒見,甲胃僅蔽身首,下體多赤足不裈;有以靴履見者,必遭罵斥,并抑其賞。
凡海外多淤泥陷沙,惟赤足得免粘滞,往來便捷故也(〔同〕)。
閩總督陳(名)景駐師漳郡城内,力圖進剿;鄭氏分兵沿海港口,與官兵拒守。
有門子李文忠素機警,善承伺意旨,為總督親信,凡應對傳語,悉委任之;實陰通鄭氏者。
一日,夜入總督卧内刺之,取其首,并竊令箭馳馬出南門,稱有軍機傳令出城,無敢緻诘。
以首獻成功;成功以其弒主,甚惡之,薄與一官,不滿所望。
歲餘,以他事斬之(同上)。
龍碽者,大銅炮也。
成功泊舟粵海中,見水底有光上騰,數日不滅,意必異寶。
使善溷者入海試探,見兩銅炮浮遊往來;以報,命多人持巨絙牽之,一化龍去、一就縛。
既出,斑駁陸離,若古彜鼎,光豔炫目,不似沉埋泥沙中物;較紅衣炮不加大而受藥彈獨多。
先投小鐵丸鬥許,乃入大彈;及發,大彈先出,鐵丸随之,所至一方糜爛。
成功出兵,必載與俱;名曰龍碽。
然龍碽有前知,所往利,即數人牽之不知重;否則,百人挽之不動。
以蔔戰勝,莫不驗。
康熙十八年,劉國軒将攻泉郡,龍碽不肯行;強舁之往。
及發,又不燃;國軒怒,杖之八十,一發而炸裂如粉,傷者甚衆(同上)。
成功婦董氏,勤儉恭謹,日率姬妾、婢婦為紡績及制甲冑諸物,佐勞軍。
成功于賞赉将士,揮千萬金不吝;于女紅,不令少怠,使絕其淫佚之萌,可謂得治内之道者矣(同上)。
成功立法尚嚴,雖親族,有罪不少貸。
有功必賞,金帛珍寶頒赉無吝容;傷亡将士,撫恤尤至。
故人皆畏而懷之,鹹樂為用。
其立法:有犯奸者,婦人沉之海、奸夫死杖下。
為盜,不論贓多寡,必斬。
有盜伐人一竹者,立斬之。
至今台灣百貨露積,無敢盜者;以承峻法後也。
長子錦舍(即鄭經)與弟裕舍乳母某氏通,成功知之,命以某氏沉海;錦舍又私匿之,已逾三載,無敢為成功言者。
某氏怙寵,頗陵錦舍婦;婦不能堪,以告其祖父唐某号枚臣者,為緻書成功。
時錦舍守廈門,成功居台灣,以令箭授禮都事黃元亮,命渡海立取錦舍頭來,并令錦舍母董氏自盡。
母子遷延未即死,會成功病亡,得免;時年三十有九(同上)。
明末監國,以兵從者,悉加顯秩。
鄭成功兵力獨強,賜姓朱氏。
至僭号,晉封延平王,給金印;成功受而藏之,終身不一用,仍稱「招讨大将軍」。
其居台灣,傳三世,悉遵明末紀元(同上)。
陳參軍永華,字複甫;泉之同安人。
父某科孝廉,以廣文殉國難。
永華時年舞象,試冠軍,已補龍溪博士弟子員;因父喪,遂随鄭成功居廈門。
成功為儲賢館,延四方之士;永華與焉,未嘗受成功職也。
其為人淵沖靜穆,語讷讷如不能出諸口;遇事果斷有識力,定計決疑了如指掌,不為群議所動。
與人交,務盡忠款。
居平燕處無惰容,布衣疏食,泊如也。
成功常語子錦舍曰:『吾遺以佐汝,汝其師事之』。
成功既沒,鄭經繼襲,以永華為參軍;慨然以身任事,知無不為、謀無不盡。
經倚為重,知其貧,常以海舶遺之;謂商賈僦此,歲可得數千金。
永華郄不受。
強與,辄遭風敗;更與之,亦然。
永華笑曰:『吾固知吾命窮,徒損他人資無益』。
台郡多蕪地,永華募人辟之,歲入榖數千石。
此獲,悉以遺親舊;量其所需,或數十百石各有差。
計己所存,足供終歲食而已。
逮耿逆以閩叛,鄭經乘機率舟師政襲閩、粵八郡,移駐泉州;使永華居守台灣,國事無大小惟永華主之。
永華轉粟饋饷五、六年,軍無乏絕。
初,鄭氏為法尚嚴,多誅殺細過,永華一以寬持之;間有斬戮,悉出平允。
民皆悅服,相率感化,路不拾遺者數歲。
一日,命家人灑掃廳事,内設供具,扃閉甚嚴;日齋沐,具表入室拜禱,願以身代民命。
或曰:『君秉國鈞,民之望也;今為此,實駭觀聽,其若民心何』?永華曰:『此吾所以為民也』;複歎曰:『鄭氏之祚不永矣』!居無何,告其家人曰:『上帝命吾宰茲郡,将以明日往』。
诘朝,端坐而逝。
婦洪氏,小字端舍;同邑人。
賦質幽閑,有齊眉舉案風。
晨興盥沐畢,夫婦衣冠斂衽,揖而後語。
尤長詞翰、精筆劄,閨門之内,切磋不異良友。
永華冗不暇給,凡文移、尺牍屬稿及丹筆批答,多洪為捉刀;而措語、字畫與永華無異,人不能别。
子夢緯、夢球(同上)。
陳烈婦者,永華季女、鄭經長子欽舍婦也。
欽舍甫弱冠,性剛毅果斷,遇事敢為;經愛任之。
先是,鄭經幼好漁色,多近中年婦人。
民婦為經諸弟乳母者,經皆通焉。
有昭娘者,遂納為妾,有寵。
經妻唐氏無出,昭娘首生欽舍;當時流言:昭娘假娠乞養,實屠者李某子。
獨鄭經謂生時目睹,不之信;族人竊诽之。
未幾,昭娘以衆嫉死矣。
逮耿逆變亂,鄭經統舟師渡海駐泉郡,志圖内向;以欽舍守台灣,号為監國。
監國居守,裁決國事、賞罰功罪,一出至公;即諸父昆弟有過不少假,用是宗族多怨之。
及鄭經自廈門敗歸,視監國處分國事悉當,益信其賢;自是軍國事悉付裁決,與精兵三千人為護軍。
宗族益憚監國,而含怒愈深矣。
會經疾遽亡,未立後;家人方治含殓,經母董氏出坐帏中,傳集各官聽讀遺命,立新主。
逡巡未舉,經諸弟白董氏,先收監國印。
董氏命太監往取印,欽舍不與;時因訛傳監國率兵且至,衆倉惶不知所出。
群妾有和娘者,即克塽母也;曰:『監國必無是,請往取之』。
欽舍曰:『此印先君所授,軍國系焉;向使一介傳命,真僞莫據,何可輕付!和娘來,固當持去』。
遂随和娘至喪次,再拜董氏前納印。
董氏曰:『汝非鄭氏骨肉,甯不知乎』?欽舍未及對,經弟群起撻之;欽舍笑曰:『撻我無足武!我平日不避嫌怨,守法不阿,亦為鄭氏疆土耳。
今日死生惟命,何撻為』?董氏命置旁室中,不令出。
經諸弟又遣烏鬼往缢之,烏鬼畏不敢前;欽舍知不能生,遂自缢死。
明日,立克塽為嗣(克爽小字秦舍),而移欽舍柩于門外别室。
董氏謂烈婦曰:『汝參軍女也;參軍于國有大功,汝居宅中,當善視汝』。
烈婦曰:『昔為鄭氏婦,今屠兒婦矣;尚安居此』?柩既舉,烈婦扶柩出,人莫能阻;至喪所,晝夜哀啼不辍。
路人聞之,莫不殒涕。
其兄慰之曰:『汝娠未娩,盍存孤以延夫後,不猶愈于死乎』?烈婦曰:『他人處常,妹所處者變也。
縱生孤,孰能容之?有死而已』。
絕粒七日不死,複雉經;與欽舍合葬郡治洲子尾海岸間。
婦幼習文史,工書,知大體,實秉母教。
亡年二十。
既葬,台人士常見監國乘馬呵殿往來,或時與烈婦并出,容服如生,導從甚盛;人以為神雲(同上)。
鄭氏善穴地為隧,攻城多從隧入,守者不能禦。
海澄公黃梧,故鄭将也;投誠封公,守海澄縣。
鄭兵圍急,梧堅守不下;謂其将曰:『彼将為隧,何以禦之』?衆懼莫對。
明日,梧下令遍取水缸、盆盂數千,命于城内五步置一缸,貯水都滿,遶城皆遍。
每缸撥兵民五人守之,更疊互易,使注視水中,晝夜無辍。
明日,有報盆水微動者;趨兵掘視,則為隧者已至其下矣。
即入火藥隧中燃之,煙出鄭營,隧人皆燼。
此法前人用兵所未行,書之以備城守之缺(同上)。
順治十六年,鄭成功大舉入寇。
七月,抵焦山,進據瓜洲,趨鎮江,直薄金陵。
八月,至觀音門。
我師以步卒搗其中堅,而以騎兵繞山出其背;前後夾擊,成功大敗。
十七年五月,世祖命将軍達素、總督李率泰率兵大搜兩島(廈門、金門)。
十八年,議取台灣。
三月,成功泊澎湖;次鹿耳門,紅夷大驚。
成功引兵登陸,克赤嵌城。
十二月,圍王城不下;成功乃使人告之曰:『此地乃先人故物,今我所欲得者地耳;餘悉以歸爾』。
荷蘭乃降。
康熙元年,成功卒。
二年,天子銳意南征,遣人約紅夷合兵攻島;大兵入,兩島之賊爛焉(〔「三藩紀事」〕)。
康熙辛醜六月初三日,上谕台灣衆民:據督臣滿保等所奏,台灣百姓似有變動;滿保于五月初十〔日〕領兵起程。
朕思爾等俱系内地之民,非賊寇之比。
或為饑寒所迫、或為不肖官員剜剝,遂緻一二匪類倡誘衆人殺害,情知罪不能免,乃妄行強拒;其實與衆何涉!今若遽行征剿,朕心大有不忍;故谕總督滿保,令其暫停進兵。
爾等若即就撫,自諒原爾罪;若執迷不悟,則遣大兵圍剿,俱成灰燼矣。
台灣隻一海島,四面貨物俱不能到,本地所産不敷所用,祗賴閩省錢糧養生;前海賊占據六十餘年,猶且剿服,不遺餘孽。
今匪類數人,又何能為?谕旨到時,即将困迫情由訴明,改惡歸正,仍皆朕之赤子。
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