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關燈
小
中
大
斤)、篾碇■〈纟索〉(二條。
每條篾三擔、草四擔)、桐油(趕缯一千五百斤,篷艍五、六百斤。
每油百斤,配灰三百斤、釘一百斤、網紗一百斤)、網紗(破魚網煉入油灰内,用以補縫)、灰、草餅(舂灰用)、炭(千二百斤至千八百斤)、勒肚(拴舵■〈纟索〉。
自船底貫于碇前結緊,舵乃得有力;水淺放去松,便可懸起)。
杉闆船、尾樓燈、金鼓各一。
其餘顔料、旗布、匠役、工價,大修、小修為數不等。
附考 凡大吉木、中吉木、浮溪木、高洋木、柁、碇、龍骨、大桅、頭桅、大橹、小橹、松闆(作梁頭炮架并鋸作捋路用)、棕苓竹(篷上用。
有大小二種)、檬榜(系柯木,榜大桅用)、連轉木(做篷、碇等車并開闆做柁用,系杉木。
長二丈三尺,圍三、四尺不等;頭尾如一,并無粗細)、松筒(對鋸開,作龍骨三節)各項,産自省城,委員采辦;鐵釘、茅鐵、桐油、山城闆(系小杉木鋸開,鋪艙并貓狸内墊闆用)、網紗、櫆藤、尾樓燈、旗布、顔料、鑼、鼓、大小風篷、無底升、桅餅、槳各項,産自漳州,端人采買。
其餘各項,雖産台屬,地近生番,深山溪澗,挽運維艱(「舊志」)。
「台海使槎錄」雲:『台、澎各标營船,初俱分派通省内地廳員修造。
康熙三十四年,改歸内地州縣。
其尚可修整而不堪駕駛者,内地之員辦運工料,赴台興修。
迨按糧議派,台屬三縣亦分修數隻。
此非偏庇台屬,以内地各廠員多力分,工料俱便;不煩運載,可以克期報竣。
後定在近道、府監修。
統計閩省船隻,勻派通省道、府,乃将台、澎九十八船内派台灣道、府各十八隻,餘俱派入内地。
既而,仍歸内地修造;惟未至朽爛而不堪駕駛者,留台修補。
至康熙四十四、五年間,仍俱改歸台屬。
而派府船數倍于道,令其與福州府分修;議于部價津貼運費外,每船捐貼百五十金,續交鹽糧廳代修其半,道、鎮、協、營、廳、縣共襄厥事。
迨後專責知府,并将道船亦歸于府。
雍正三年,兩江總督查弼納題準:設立總廠于通達江湖之所,百貨聚集,鸠工辦料均屬省便。
每年派道員監督,領銀修造;再派副将或參将一員,公同監視,務節浮費,均歸實用。
部價不敷銀兩,曆來州縣協貼;仍應如舊。
複經總督滿保會題:将台、澎戰船九十八隻,于台灣設廠,委令台道、台協監督修造。
于是各船盡歸台廠,而道、協之責任獨重矣(同上)。
餘所坐海船,桅木之值數百金。
柁師雲:得之外域者任重,當風不稍屈曲;長可八丈,通身無節,名「打馬木」。
明監察禦史路振飛「按閩摘略」雲:『崇祯六年,遣戶科給事中杜三策、行人司司正楊侖冊封琉球。
先期,采木造舟,大桅屢求未獲;嗣于甯化縣方得應用。
獨鐵力木柁,産自廣南;差官采買,回大鵬所被賊焚劫。
複支銀五百五十兩,前往海澄縣采買二門,運到副用』雲雲。
今鹽木柁尚值數十金,亦廣南所産(「赤嵌筆談」)。
每船載杉闆船一隻,以便登岸;出入悉于舟側,名水仙門。
碇凡三,正碇、副碇、三碇(正碇一名将軍碇,不輕下),入水數十丈;棕藤草三緪,約值五十金。
寄碇先用鉛錘試水深淺,繩六、七十丈;繩盡猶不至底,則不敢寄。
鉛錘之末塗以牛油,沾起沙泥,柁師辄能辨至某處。
有占風望向者,緣篷桅繩而上,登眺盤旋,了無怖畏;名曰「亞班」(同上)。
南北通商,每船出海一名,即船主。
柁工一名、亞班一名、大缭一名、頭碇一名、司杉闆船一名、總鋪一名、水手二十餘名或十餘名。
通販外國,船主一名。
财副一名,司貨物錢财。
總捍一名,分理事件。
火長一正、一副,掌船中更漏及駛船針路。
亞班、柁工各一正、一副,大缭、二缭各一,管船中缭■〈纟索〉。
一碇、二碇各一,司碇。
一遷、二遷、三遷各一,司桅■〈纟索〉。
杉闆船一正、一副,司杉闆及頭缭。
押工一名,修理船中器物。
擇庫一名,清理船艙。
香公一名,朝夕焚香楮祀神。
總鋪一名,司火食。
水手數十名(同上)。
海船按十二支命名:船頭邊闆,曰鼠橋;後兩邊欄,曰牛欄;柁繩,曰虎尾;系碇繩木,曰兔耳;船底大木,曰龍骨;兩邊另釘灣杉木,曰水蛇;篷擊繩闆,曰馬臉;船頭橫覆闆插兩角,曰羊角;鑲龍骨木,曰猴楦;枹桅篷繩,曰雞冠;抱碇繩木,曰狗牙;拄桅腳杉木段,曰桅豬(同上)。
凡商漁船往崇爻社販賣番貨,乾隆二十年示禁;如有藉端越販,照偷越番境例,從重治罪。
其社丁應納番饷,責成通事由陸路輸納。
每條篾三擔、草四擔)、桐油(趕缯一千五百斤,篷艍五、六百斤。
每油百斤,配灰三百斤、釘一百斤、網紗一百斤)、網紗(破魚網煉入油灰内,用以補縫)、灰、草餅(舂灰用)、炭(千二百斤至千八百斤)、勒肚(拴舵■〈纟索〉。
自船底貫于碇前結緊,舵乃得有力;水淺放去松,便可懸起)。
杉闆船、尾樓燈、金鼓各一。
其餘顔料、旗布、匠役、工價,大修、小修為數不等。
附考 凡大吉木、中吉木、浮溪木、高洋木、柁、碇、龍骨、大桅、頭桅、大橹、小橹、松闆(作梁頭炮架并鋸作捋路用)、棕苓竹(篷上用。
有大小二種)、檬榜(系柯木,榜大桅用)、連轉木(做篷、碇等車并開闆做柁用,系杉木。
長二丈三尺,圍三、四尺不等;頭尾如一,并無粗細)、松筒(對鋸開,作龍骨三節)各項,産自省城,委員采辦;鐵釘、茅鐵、桐油、山城闆(系小杉木鋸開,鋪艙并貓狸内墊闆用)、網紗、櫆藤、尾樓燈、旗布、顔料、鑼、鼓、大小風篷、無底升、桅餅、槳各項,産自漳州,端人采買。
其餘各項,雖産台屬,地近生番,深山溪澗,挽運維艱(「舊志」)。
「台海使槎錄」雲:『台、澎各标營船,初俱分派通省内地廳員修造。
康熙三十四年,改歸内地州縣。
其尚可修整而不堪駕駛者,内地之員辦運工料,赴台興修。
迨按糧議派,台屬三縣亦分修數隻。
此非偏庇台屬,以内地各廠員多力分,工料俱便;不煩運載,可以克期報竣。
後定在近道、府監修。
統計閩省船隻,勻派通省道、府,乃将台、澎九十八船内派台灣道、府各十八隻,餘俱派入内地。
既而,仍歸内地修造;惟未至朽爛而不堪駕駛者,留台修補。
至康熙四十四、五年間,仍俱改歸台屬。
而派府船數倍于道,令其與福州府分修;議于部價津貼運費外,每船捐貼百五十金,續交鹽糧廳代修其半,道、鎮、協、營、廳、縣共襄厥事。
迨後專責知府,并将道船亦歸于府。
雍正三年,兩江總督查弼納題準:設立總廠于通達江湖之所,百貨聚集,鸠工辦料均屬省便。
每年派道員監督,領銀修造;再派副将或參将一員,公同監視,務節浮費,均歸實用。
部價不敷銀兩,曆來州縣協貼;仍應如舊。
複經總督滿保會題:将台、澎戰船九十八隻,于台灣設廠,委令台道、台協監督修造。
于是各船盡歸台廠,而道、協之責任獨重矣(同上)。
餘所坐海船,桅木之值數百金。
柁師雲:得之外域者任重,當風不稍屈曲;長可八丈,通身無節,名「打馬木」。
明監察禦史路振飛「按閩摘略」雲:『崇祯六年,遣戶科給事中杜三策、行人司司正楊侖冊封琉球。
先期,采木造舟,大桅屢求未獲;嗣于甯化縣方得應用。
獨鐵力木柁,産自廣南;差官采買,回大鵬所被賊焚劫。
複支銀五百五十兩,前往海澄縣采買二門,運到副用』雲雲。
今鹽木柁尚值數十金,亦廣南所産(「赤嵌筆談」)。
每船載杉闆船一隻,以便登岸;出入悉于舟側,名水仙門。
碇凡三,正碇、副碇、三碇(正碇一名将軍碇,不輕下),入水數十丈;棕藤草三緪,約值五十金。
寄碇先用鉛錘試水深淺,繩六、七十丈;繩盡猶不至底,則不敢寄。
鉛錘之末塗以牛油,沾起沙泥,柁師辄能辨至某處。
有占風望向者,緣篷桅繩而上,登眺盤旋,了無怖畏;名曰「亞班」(同上)。
南北通商,每船出海一名,即船主。
柁工一名、亞班一名、大缭一名、頭碇一名、司杉闆船一名、總鋪一名、水手二十餘名或十餘名。
通販外國,船主一名。
财副一名,司貨物錢财。
總捍一名,分理事件。
火長一正、一副,掌船中更漏及駛船針路。
亞班、柁工各一正、一副,大缭、二缭各一,管船中缭■〈纟索〉。
一碇、二碇各一,司碇。
一遷、二遷、三遷各一,司桅■〈纟索〉。
杉闆船一正、一副,司杉闆及頭缭。
押工一名,修理船中器物。
擇庫一名,清理船艙。
香公一名,朝夕焚香楮祀神。
總鋪一名,司火食。
水手數十名(同上)。
海船按十二支命名:船頭邊闆,曰鼠橋;後兩邊欄,曰牛欄;柁繩,曰虎尾;系碇繩木,曰兔耳;船底大木,曰龍骨;兩邊另釘灣杉木,曰水蛇;篷擊繩闆,曰馬臉;船頭橫覆闆插兩角,曰羊角;鑲龍骨木,曰猴楦;枹桅篷繩,曰雞冠;抱碇繩木,曰狗牙;拄桅腳杉木段,曰桅豬(同上)。
凡商漁船往崇爻社販賣番貨,乾隆二十年示禁;如有藉端越販,照偷越番境例,從重治罪。
其社丁應納番饷,責成通事由陸路輸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