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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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奇奉俱予恤,賜祭葬;蔭一子以衛千總用。
李茂吉,漳浦人;台灣水師協标中營把總。
台寇之亂,茂吉自請為先鋒,随副将許雲率兵援鎮軍。
力戰于春牛埔,為賊所執,不屈;勸之降,茂吉瞑目厲聲曰:『我朝廷職官,豈肯降汝草賊耶』?舉足翻其幾案,奪賊刀殺賊。
賊共斮之,頭破裂,罵不絕口而死。
林彥,閩縣人;台灣鎮标中營把總。
台寇之亂,随總鎮剿賊于春牛浦。
賊悉衆來攻,彥争先臨陣死之。
林富,長汀人;台灣鎮南路營把總。
台匪竊發,奉委率兵為遊擊周應龍前隊。
引路至赤山,與賊戰,賊稍卻;富乘勝深入,賊後陣圍之,劗刺而死。
時有削職把總江先達、鎮标右營領旗王奇生,俱力戰殁于陣。
石琳,永定人;汀洲鎮标中營杷總。
康熙六十年,奉差領汀鎮兵至台灣換班。
适遇台變,琳力請助戰;為賊所圍,殁于陣。
事聞,與把總李茂吉、林彥、林富俱予恤、賜祭;蔭一子以衛千總用。
以上十三員暨林文甲、江先達、王奇生,俱奉旨祀忠義祠。
王郡,字建侯;幹州人。
初冒李姓入伍。
康熙六十年,以千總從藍廷珍收複台灣有功,後為南路參将,始複姓。
雍正六年,升台灣總兵。
七年,讨平鳳山山豬毛番。
九年,彰化大甲西番林武力聚衆作亂,鳳山流棍吳福生亦乘間為變。
郡時已授水師提督,乃先遣遊擊李榮引兵應援;繼偵知福生與商大概等攻陴頭甚急,遂決策率兵夜發,與參将侯元勳、守備張玉等三路夾攻,敗其前鋒。
賊複集,自辰至未戰數合,賊大潰,各奔竄潛匿;生擒蕭田等八人,枭于營門。
越日,福生、大概等三十餘賊悉就擒。
南路既平,而新鎮呂瑞麟剿大甲西番,為所圍;征兵府中,總督郝玉麟複檄郡讨之。
郡師至鹿仔港,遣參将李蔭越、遊擊黃貴等合兵圍阿束社;參将靳光瀚、遊擊林黃彩等各扼隘口,絕其去路。
遂渡大甲溪追殺,直抵生番悠吾界,屢有殺獲。
賊遁南日内山,峭壁峻絕;諜知樵徑僅一線,督師攀援而登,炮聲震山谷。
賊負創走,搗其巢穴、焚其積聚。
于是各社望風皆降,縛獻渠兇林武力等;北路亦平。
十餘年來鎮台者,郡之功為優雲。
張天駿,字鳴佩;仁和人。
以千總,留京營效用。
檢發福建水師,出洋捕賊有功,累升至廣東提督。
條奏停止采礦,部議革職。
旋奉特旨,補湖廣常德總兵;調崇明,奉命海運漕粟至閩平粜,遂受台鎮。
莅任二年餘,恩威并濟,兵輯民安,台以無事。
天駿為人質直而存心忠厚,識大體,勤于其職。
升福建水師提督,去之日,兵民傾城趨送,至有泣下者。
令風神廟,立有去思碑。
義民 康熙六十年,總督滿保題準:朱一貴等倡亂台灣,占踞郡縣、侵犯南路,義民李直三、侯觀德、塗文煊、邱永月、黃思禮、劉魁才、林英泰、锺國虬、林文彥、賴君奏等密謀起義,誓不從賊;于四月二十二日,先遣艾鳳禮、塗華煊等赴府請兵。
五月初一日,府治失陷。
各義民随于五月初十日糾集十三大莊、六十四小莊,合粵之鎮平、平遠、程鄉、大埔、閩之永定、武平、上杭各縣之人,共一萬二千餘名,于萬丹莊豎立「大清」旗号,連營固守。
又以八社倉廒貯粟一十六萬餘石,遣劉懷道等又帶領鄉社番民固守倉廒。
各義民糾衆拒河,嚴守一月餘,不容賊一人南渡淡水。
六月十八日巳時,賊從西港口偷渡新園,劉庚甫、陳展裕、鐘貴和等統衆與賊合戰兩次,複糾同侯欲達、梁元章、古蘭伯與賊戰于小赤山;至晚,複戰一次,各有損傷。
十九日,賊犯萬丹,劉庚甫、陳展裕、侯欲達、古蘭伯率衆拒敵,且戰且守,誘賊至濫濫莊。
锺沭純等統衆出賊人之後從北面殺入,劉庚甫、梁元章、古蘭伯、劉懷道等統衆從南面殺入,陳展裕、侯欲達、塗定恩等統衆從東面殺出,三面合攻,大敗賊衆,追至淡水河邊;有邱若贍、艾鳳禮等攔河截殺,賊衆無船可渡,溺死及殺死者數千餘人。
義民為首之塗文煊及鄉壯被賊殺傷死者。
一百一十二人。
奪得大铳四位、砂炮四位,僞劄、僞印旗号、軍器甚多。
奉旨從優議叙,給台地守土義民劄付一百一十五張、引兵殺賊義民劄付三十六張、擒賊義民劄付二十三張。
乾隆元年,總督郝玉麟題準:台灣北路大甲西等社兇番肆逆不法,旋即平定;其陣亡、傷亡、受傷之義民、随丁、壯丁、通事人等,照鄉勇之例賞給。
冊開一等、二等、三等軍功之義民人等,酌量分别等次賞給。
乾隆五年,總督德沛題準:雍正十年,北路兇番不法,南路吳福生等乘機糾衆;
李茂吉,漳浦人;台灣水師協标中營把總。
台寇之亂,茂吉自請為先鋒,随副将許雲率兵援鎮軍。
力戰于春牛埔,為賊所執,不屈;勸之降,茂吉瞑目厲聲曰:『我朝廷職官,豈肯降汝草賊耶』?舉足翻其幾案,奪賊刀殺賊。
賊共斮之,頭破裂,罵不絕口而死。
林彥,閩縣人;台灣鎮标中營把總。
台寇之亂,随總鎮剿賊于春牛浦。
賊悉衆來攻,彥争先臨陣死之。
林富,長汀人;台灣鎮南路營把總。
台匪竊發,奉委率兵為遊擊周應龍前隊。
引路至赤山,與賊戰,賊稍卻;富乘勝深入,賊後陣圍之,劗刺而死。
時有削職把總江先達、鎮标右營領旗王奇生,俱力戰殁于陣。
石琳,永定人;汀洲鎮标中營杷總。
康熙六十年,奉差領汀鎮兵至台灣換班。
适遇台變,琳力請助戰;為賊所圍,殁于陣。
事聞,與把總李茂吉、林彥、林富俱予恤、賜祭;蔭一子以衛千總用。
以上十三員暨林文甲、江先達、王奇生,俱奉旨祀忠義祠。
王郡,字建侯;幹州人。
初冒李姓入伍。
康熙六十年,以千總從藍廷珍收複台灣有功,後為南路參将,始複姓。
雍正六年,升台灣總兵。
七年,讨平鳳山山豬毛番。
九年,彰化大甲西番林武力聚衆作亂,鳳山流棍吳福生亦乘間為變。
郡時已授水師提督,乃先遣遊擊李榮引兵應援;繼偵知福生與商大概等攻陴頭甚急,遂決策率兵夜發,與參将侯元勳、守備張玉等三路夾攻,敗其前鋒。
賊複集,自辰至未戰數合,賊大潰,各奔竄潛匿;生擒蕭田等八人,枭于營門。
越日,福生、大概等三十餘賊悉就擒。
南路既平,而新鎮呂瑞麟剿大甲西番,為所圍;征兵府中,總督郝玉麟複檄郡讨之。
郡師至鹿仔港,遣參将李蔭越、遊擊黃貴等合兵圍阿束社;參将靳光瀚、遊擊林黃彩等各扼隘口,絕其去路。
遂渡大甲溪追殺,直抵生番悠吾界,屢有殺獲。
賊遁南日内山,峭壁峻絕;諜知樵徑僅一線,督師攀援而登,炮聲震山谷。
賊負創走,搗其巢穴、焚其積聚。
于是各社望風皆降,縛獻渠兇林武力等;北路亦平。
十餘年來鎮台者,郡之功為優雲。
張天駿,字鳴佩;仁和人。
以千總,留京營效用。
檢發福建水師,出洋捕賊有功,累升至廣東提督。
條奏停止采礦,部議革職。
旋奉特旨,補湖廣常德總兵;調崇明,奉命海運漕粟至閩平粜,遂受台鎮。
莅任二年餘,恩威并濟,兵輯民安,台以無事。
天駿為人質直而存心忠厚,識大體,勤于其職。
升福建水師提督,去之日,兵民傾城趨送,至有泣下者。
令風神廟,立有去思碑。
義民 康熙六十年,總督滿保題準:朱一貴等倡亂台灣,占踞郡縣、侵犯南路,義民李直三、侯觀德、塗文煊、邱永月、黃思禮、劉魁才、林英泰、锺國虬、林文彥、賴君奏等密謀起義,誓不從賊;于四月二十二日,先遣艾鳳禮、塗華煊等赴府請兵。
五月初一日,府治失陷。
各義民随于五月初十日糾集十三大莊、六十四小莊,合粵之鎮平、平遠、程鄉、大埔、閩之永定、武平、上杭各縣之人,共一萬二千餘名,于萬丹莊豎立「大清」旗号,連營固守。
又以八社倉廒貯粟一十六萬餘石,遣劉懷道等又帶領鄉社番民固守倉廒。
各義民糾衆拒河,嚴守一月餘,不容賊一人南渡淡水。
六月十八日巳時,賊從西港口偷渡新園,劉庚甫、陳展裕、鐘貴和等統衆與賊合戰兩次,複糾同侯欲達、梁元章、古蘭伯與賊戰于小赤山;至晚,複戰一次,各有損傷。
十九日,賊犯萬丹,劉庚甫、陳展裕、侯欲達、古蘭伯率衆拒敵,且戰且守,誘賊至濫濫莊。
锺沭純等統衆出賊人之後從北面殺入,劉庚甫、梁元章、古蘭伯、劉懷道等統衆從南面殺入,陳展裕、侯欲達、塗定恩等統衆從東面殺出,三面合攻,大敗賊衆,追至淡水河邊;有邱若贍、艾鳳禮等攔河截殺,賊衆無船可渡,溺死及殺死者數千餘人。
義民為首之塗文煊及鄉壯被賊殺傷死者。
一百一十二人。
奪得大铳四位、砂炮四位,僞劄、僞印旗号、軍器甚多。
奉旨從優議叙,給台地守土義民劄付一百一十五張、引兵殺賊義民劄付三十六張、擒賊義民劄付二十三張。
乾隆元年,總督郝玉麟題準:台灣北路大甲西等社兇番肆逆不法,旋即平定;其陣亡、傷亡、受傷之義民、随丁、壯丁、通事人等,照鄉勇之例賞給。
冊開一等、二等、三等軍功之義民人等,酌量分别等次賞給。
乾隆五年,總督德沛題準:雍正十年,北路兇番不法,南路吳福生等乘機糾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