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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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上)
·文學材武鄉行寓賢
人才之興,豈不由于教化哉?我朝簡任賢員經理斯土,自胡氏始興文教,而澎人皆知向學。
嗣是或首擢甲榜,破海外之天荒;或累葉書香,食舊德之名氏。
其它習流之士,乘時而立功;素封之家,睦姻而任恤;乃至區區一介,矯然以名節自持,覺世牖民為己責者更不乏人,何其盛也。
茲卷或詳或略,各傳其實;後之學者,或亦展卷而知所擇乎!為《人物傳》第七。
其《列女》一門,則别為一卷附于後雲。
文學 顔我揚,小池角人;補台灣縣學弟子員。
康熙四十六年歲貢;雍正五年八月,選授汀州府歸化縣學訓導。
品高行潔,居官三年,自甘淡薄,不受諸生贽禮。
嘗言士人以立品敦行為重,文章詞藻,其枝葉也。
品之不立,則本實先撥,葉将焉附?縱有佳文,風雲月露,無補于身心,無益于政治,亦何取哉!雍正八年,告假回家,教訓鄉裡,澎人至今論文行兼優,必為我揚首屈一指。
此澎士入仕之始也(胡氏《紀略》)。
辛齊光,字愧賢,湖西社人。
由台灣府學,嘉慶六年歲貢,癸酉科欽賜舉人。
家頗裕,樂善好施。
嘗出數百金倡修文石書院及郡城試寓;又嘗造湖東、西溪二處石橋,修港底尾、書院崎二處大路,置石闆于中墩,徒涉得無苦;又修蟳廣汐石堤,堤邊建福德祠,以便行人憩息。
鄉有古冢,經風雨棺骸露積,悉拾置一處,封築義冢。
又建敬聖亭,廣拾字紙。
遇貧辄周恤之;有借貸不能償,悉焚其券。
友有喪,貧無以殓,為備棺營葬。
以此義聲達鄉裡。
少年力學,應鄉試十餘科,内渡遭風幾殆。
時母年高,慮風波不測,遂決意杜門養母。
母九十餘歲沒,齊光年六十六矣,盡哀盡禮。
服阕再赴秋闱,皓首登瀛,為澎士先。
耄年尤杖策一上公交車,歸課子孫,藏書滿家,留心考據。
既又主講文石書院,善誘後學,教人重實踐,課諸生終日不怠。
年七十六,無病而卒。
呂成家,字建侯,東衛社人。
少聰慧能詩,又能琴筝;屢試不售,遂絕意功名。
置一齋,嘯卧其中,圖書花鳥、呼酒談棋,有以自樂。
晚益耽吟詠。
吳别駕性誠常相酬和,去任後尤寄短章遺贈。
成家雖放浪形骸,而天性友愛,與兄弟數人白眉黃發,揖讓一堂。
諸子侄多業儒。
從弟作屏、侄因方,俱諸生;子逢時,武生。
成家年七十一,以壽終。
王安瀾,鐵線尾人;庠生。
謹饬自守,交遊取與多不苟。
處鄉闾,勸人息訟,好面折人過;人服其公,奸宄斂迹。
居家嚴,諸兒孫繩以禮法,毋敢犯。
長子雲鵬,克體父志,事繼母盡歡。
少年敦行積學,遊庠後,修善益力。
以是非質者,一秉公道,以巽詞解之,衆怒辄平。
值書院議修,澎廳蔣镛延主募務,與呂作屏同視工程,矢勤矢慎,勞瘁成疾。
五賢堂、文昌祠、魁星樓皆次第告成,始告歸養病。
許必達,字原高,赤嵌人,諸生。
性謹厚,不較是非,不議人短長。
家貧,授徒有法。
好培植,單寒不責修金,數十年如一日。
子敦孝,遊庠;後早亡。
媳呂氏以節著。
分頁符圖标,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蔡培華,字明新,雙頭跨人,籍金門。
性廉靜,事親頗謹。
貧無以養,為廳署小吏,謀給菽膳。
通判朱國垣賞其文,厚恤之,令歸就儒業。
親既殁,孺慕不衰。
有富人出數百金欲附葬母冢,戒術者绐之曰:“而能從吾,當有以報;不然,此地于子且不利!”培華盛氣曰:“是謂我不丈夫也。
吾豈以親墳圖富厚者?”力卻之。
窮益甚,躬耕力學,晝出秉耒,夜操卷達旦,偕族弟元宗分研共砺。
元宗為諸生。
培華年且老,尤兀兀不倦,潦倒名場數十年。
教子廷蘭,十三歲先入郡庠。
培華年六十九,始補弟子員。
論文尚風骨,不趨時徑。
晚年益厭紛華,自署其門雲:“信道惟求慊,存心隻戒貪。
”又好種花卉,隐茅齋中,蕭然自得。
年七十七,以壽終。
子廷蘭(以上本《續編》)。
蔡廷蘭,字香祖,學者稱秋園先生。
父培華,别有傳。
廷蘭幼顈異,五歲讀書倍常童,八歲能文,十三補弟子員,屢試辄冠其曹。
旋食饩,名藉甚;澎之廉吏蔣镛尤愛重之。
道光十二年,澎湖饑,興泉永道周凱奉檄勘赈,廷蘭賦詩以進,備陳災黎窮困狀。
凱大加稱賞,瀕行贈以詩,有“海外英才今見之,如君始可與言詩”之句。
因手錄讀書作文要訣一卷授之,題曰《香祖筆談》。
時凱方以詩古文詞倡導閩南學者,廷蘭以海島諸生,為所器重;于是台郡當道名流,如熊介臣、周澗東、姚石甫、劉次白諸公,莫不知澎湖有蔡生矣。
十四年,主講台灣引心書院。
越明年,鄉試罷歸,由金門遭飓風,船飄十晝夜,抵越南之思義府菜芹汛登岸,乃由陸返閩。
途次與南國人士以詩相酬和,藉以采風問俗。
行四閱月,曆萬餘裡,因見聞所及,成《海南雜著》一卷。
十七年,凱調任台灣道,舉充拔萃科。
是年旋領鄉薦。
郡守聘主崇文書院講席,兼引心、文石兩書院。
二十四年會試成進士,以知縣即用分發江西,年已四十有四矣。
二十九年四月,補峽江縣。
至則清積案,獎善類,月課諸生,為文手自校閱。
觀瀾書院久廢,乃助修郡治章山書院,使邑士得以時就近肄業焉。
峽江素号瘠區,逋賦者衆,以大義勸谕士民,民皆悅服,完納如額。
次年值秋收荒歉,自捐司房筆資,請豁免逋賦;并設法赈恤,多所全活。
鹹豐二年七月,解任。
是歲充江西鄉試同考官,九月署南昌水利同知,十月卸事。
三年回峽江任,五年八月卸事。
六年九月,委署豐城縣。
遭江水暴漲堤壞,捐廉二千七百兩,雇夫修築張家嘴、羅家角堤岸。
又出赀,募人撈拾屍首數百,安插難民。
時粵寇逼境,所在土匪焚掠,人心風
嗣是或首擢甲榜,破海外之天荒;或累葉書香,食舊德之名氏。
其它習流之士,乘時而立功;素封之家,睦姻而任恤;乃至區區一介,矯然以名節自持,覺世牖民為己責者更不乏人,何其盛也。
茲卷或詳或略,各傳其實;後之學者,或亦展卷而知所擇乎!為《人物傳》第七。
其《列女》一門,則别為一卷附于後雲。
文學 顔我揚,小池角人;補台灣縣學弟子員。
康熙四十六年歲貢;雍正五年八月,選授汀州府歸化縣學訓導。
品高行潔,居官三年,自甘淡薄,不受諸生贽禮。
嘗言士人以立品敦行為重,文章詞藻,其枝葉也。
品之不立,則本實先撥,葉将焉附?縱有佳文,風雲月露,無補于身心,無益于政治,亦何取哉!雍正八年,告假回家,教訓鄉裡,澎人至今論文行兼優,必為我揚首屈一指。
此澎士入仕之始也(胡氏《紀略》)。
辛齊光,字愧賢,湖西社人。
由台灣府學,嘉慶六年歲貢,癸酉科欽賜舉人。
家頗裕,樂善好施。
嘗出數百金倡修文石書院及郡城試寓;又嘗造湖東、西溪二處石橋,修港底尾、書院崎二處大路,置石闆于中墩,徒涉得無苦;又修蟳廣汐石堤,堤邊建福德祠,以便行人憩息。
鄉有古冢,經風雨棺骸露積,悉拾置一處,封築義冢。
又建敬聖亭,廣拾字紙。
遇貧辄周恤之;有借貸不能償,悉焚其券。
友有喪,貧無以殓,為備棺營葬。
以此義聲達鄉裡。
少年力學,應鄉試十餘科,内渡遭風幾殆。
時母年高,慮風波不測,遂決意杜門養母。
母九十餘歲沒,齊光年六十六矣,盡哀盡禮。
服阕再赴秋闱,皓首登瀛,為澎士先。
耄年尤杖策一上公交車,歸課子孫,藏書滿家,留心考據。
既又主講文石書院,善誘後學,教人重實踐,課諸生終日不怠。
年七十六,無病而卒。
呂成家,字建侯,東衛社人。
少聰慧能詩,又能琴筝;屢試不售,遂絕意功名。
置一齋,嘯卧其中,圖書花鳥、呼酒談棋,有以自樂。
晚益耽吟詠。
吳别駕性誠常相酬和,去任後尤寄短章遺贈。
成家雖放浪形骸,而天性友愛,與兄弟數人白眉黃發,揖讓一堂。
諸子侄多業儒。
從弟作屏、侄因方,俱諸生;子逢時,武生。
成家年七十一,以壽終。
王安瀾,鐵線尾人;庠生。
謹饬自守,交遊取與多不苟。
處鄉闾,勸人息訟,好面折人過;人服其公,奸宄斂迹。
居家嚴,諸兒孫繩以禮法,毋敢犯。
長子雲鵬,克體父志,事繼母盡歡。
少年敦行積學,遊庠後,修善益力。
以是非質者,一秉公道,以巽詞解之,衆怒辄平。
值書院議修,澎廳蔣镛延主募務,與呂作屏同視工程,矢勤矢慎,勞瘁成疾。
五賢堂、文昌祠、魁星樓皆次第告成,始告歸養病。
許必達,字原高,赤嵌人,諸生。
性謹厚,不較是非,不議人短長。
家貧,授徒有法。
好培植,單寒不責修金,數十年如一日。
子敦孝,遊庠;後早亡。
媳呂氏以節著。
分頁符圖标,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蔡培華,字明新,雙頭跨人,籍金門。
性廉靜,事親頗謹。
貧無以養,為廳署小吏,謀給菽膳。
通判朱國垣賞其文,厚恤之,令歸就儒業。
親既殁,孺慕不衰。
有富人出數百金欲附葬母冢,戒術者绐之曰:“而能從吾,當有以報;不然,此地于子且不利!”培華盛氣曰:“是謂我不丈夫也。
吾豈以親墳圖富厚者?”力卻之。
窮益甚,躬耕力學,晝出秉耒,夜操卷達旦,偕族弟元宗分研共砺。
元宗為諸生。
培華年且老,尤兀兀不倦,潦倒名場數十年。
教子廷蘭,十三歲先入郡庠。
培華年六十九,始補弟子員。
論文尚風骨,不趨時徑。
晚年益厭紛華,自署其門雲:“信道惟求慊,存心隻戒貪。
”又好種花卉,隐茅齋中,蕭然自得。
年七十七,以壽終。
子廷蘭(以上本《續編》)。
蔡廷蘭,字香祖,學者稱秋園先生。
父培華,别有傳。
廷蘭幼顈異,五歲讀書倍常童,八歲能文,十三補弟子員,屢試辄冠其曹。
旋食饩,名藉甚;澎之廉吏蔣镛尤愛重之。
道光十二年,澎湖饑,興泉永道周凱奉檄勘赈,廷蘭賦詩以進,備陳災黎窮困狀。
凱大加稱賞,瀕行贈以詩,有“海外英才今見之,如君始可與言詩”之句。
因手錄讀書作文要訣一卷授之,題曰《香祖筆談》。
時凱方以詩古文詞倡導閩南學者,廷蘭以海島諸生,為所器重;于是台郡當道名流,如熊介臣、周澗東、姚石甫、劉次白諸公,莫不知澎湖有蔡生矣。
十四年,主講台灣引心書院。
越明年,鄉試罷歸,由金門遭飓風,船飄十晝夜,抵越南之思義府菜芹汛登岸,乃由陸返閩。
途次與南國人士以詩相酬和,藉以采風問俗。
行四閱月,曆萬餘裡,因見聞所及,成《海南雜著》一卷。
十七年,凱調任台灣道,舉充拔萃科。
是年旋領鄉薦。
郡守聘主崇文書院講席,兼引心、文石兩書院。
二十四年會試成進士,以知縣即用分發江西,年已四十有四矣。
二十九年四月,補峽江縣。
至則清積案,獎善類,月課諸生,為文手自校閱。
觀瀾書院久廢,乃助修郡治章山書院,使邑士得以時就近肄業焉。
峽江素号瘠區,逋賦者衆,以大義勸谕士民,民皆悅服,完納如額。
次年值秋收荒歉,自捐司房筆資,請豁免逋賦;并設法赈恤,多所全活。
鹹豐二年七月,解任。
是歲充江西鄉試同考官,九月署南昌水利同知,十月卸事。
三年回峽江任,五年八月卸事。
六年九月,委署豐城縣。
遭江水暴漲堤壞,捐廉二千七百兩,雇夫修築張家嘴、羅家角堤岸。
又出赀,募人撈拾屍首數百,安插難民。
時粵寇逼境,所在土匪焚掠,人心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