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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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制
·建置沿革城池祠廟(附叢祠)公署倉庾恤政澳社街市橋渡
澎湖壤地褊小,無學宮之制、無倉廪府庫之儲,百凡規為,多從簡略,則地勢使然也。
然而環大海為深池,築炮城以守險,倚小島為門戶,設舟師以巡防,乃至衙署、書院、街衢、澳社之設,百度漸興,不可無紀。
後之君子,舉其廢墜、補其缺略,繼長增高,因時而消息之,以作海上之長城而保中流之砥柱;其所恃以為沿海藩籬者,豈淺鮮哉!是所望于修明治具者。
為《規制考》第二。
建置沿革 澎湖在福建布政司東南大海中,東距台南府水程四更(《赤嵌筆談》作五更,《靖海記》作三更),計一百七十裡。
西北距會城港口約十更;西距廈門七更,約三百三十餘裡;古荒服地。
隋大業中,遣虎贲陳棱略地至澎湖。
元末置巡司,屬同安縣兼轄。
明洪武五年墟其地,遷其民于泉、漳間。
嘉靖四十二年,設巡檢司,旋罷。
明末海寇、外寇屢為巢穴。
國初,鄭成功踞台灣,設安撫司于澎湖,以重兵守之。
康熙二十二年,我靖海将軍施琅統舟師克澎湖;守将劉國軒遁歸台灣,勸鄭克塽納土歸附(詳見《紀兵》),台澎皆平,乃收入版圖。
初屬台灣府台灣縣兼轄,設巡檢一員。
雍正五年,改巡檢為通判,統澳一十有三,為嶼四十有九(前人稱三十六嶼。
《紀略》雲:五十五嶼。
富陽周凱定為四十九嶼,見《内自訟齋文集》),而澎湖遂成海外樂郊,與台灣并稱東南保障矣(按光緒十二年台灣設省,改舊台灣府為台南府,澎湖屬台南府轄)。
附考 隋開皇中,遣虎贲陳棱略澎湖地,其嶼屹立巨浸中,環島三十有六,如排衙。
居民以苫茅為廬舍,推年大者為長,以畋漁為業。
地宜牧牛羊,散食山榖間,各櫏牦耳為記(《福建通志》)。
台灣亘閩海,中袤二千八百裡,距澎湖約二百裡、廈門約五百裡。
隋開皇中,虎贲将陳棱一至澎湖,東向望洋而返。
《宋史》謂澎湖東有毗舍耶國,即其地也。
元置巡司于澎湖,明初廢之。
嘉靖中,海寇林道幹竄據台灣,為琉球人所逐。
天啟中,外寇求香山、求澎湖于中國而不得,乃以重币啖夷人,求台灣一互市地;及國初而為鄭氏所據(節魏源《聖武記》)。
《文獻通考》:“琉球國居海島,在泉州之東,有島曰澎湖,煙火相望,水行五日而至。
隋大業中,曾令羽騎尉朱寬入其國,取布甲而歸;時倭國使來朝,見之以為夷耶久國人所用。
旁有毗舍耶國,言語不通,袒裸盱睢,殆非人類。
宋淳熙中,其酋豪嘗率數百輩,猝至泉州水澳、圍頭等村,多所殺掠。
”谕者疑其情狀相似,以台灣即毗舍耶國,其足信欤?至《海防考》有:隋開皇中遣虎贲陳棱略澎湖。
《郡志》據之。
考《隋書》,陳棱琉球之役,在大業中,而《本傳》亦無略澎湖三十六島之詞,獨不解當日談海防者,何所據而雲雲也(朱景英《海東劄記》)。
洪武五年,湯信國經略海上,以澎湖島民叛服難信,議徙近郭。
二十一年盡徙嶼民,廢巡司而墟其地。
繼而不逞者,潛聚其中;倭奴停泊取水,亦必經此。
嘉、隆以後,海寇曾一本等屢嘯聚為寇(《赤嵌筆談》)。
泉郡濱海,綿亘三百裡,與外島為鄰。
澎湖絕島,舊為盜賊淵薮,令設有遊兵防守,則賊至無所巢穴,又泉郡藩籬之固也(萬曆《泉州府志》)。
明嘉靖四十二年,都督俞大猷留偏師駐防澎湖,尋罷,仍設巡檢司;後并裁。
至萬曆二十年後,增設澎湖遊兵。
三十五年,設沖鋒遊兵以備倭。
天啟二年外寇據澎湖,四年巡撫南居益遣總兵俞咨臯擒其渠帥,獻俘于朝(《漳州府志》)。
嘉靖四十二年,林道幹寇亂邊海,都督俞大猷逐道幹入台。
偵知港道纡回,法不輕進,留偏師駐澎;時哨鹿耳門外。
道幹既遁,澎之駐師亦罷(節《台灣舊志》)。
分頁符圖标,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順治辛醜年,鄭芝龍子成功自江南敗歸,入據台灣,總名曰東都。
成功死,子經改東都為東甯;設安撫司三,南、北路、澎湖各一。
康熙二十一年,福建總督姚啟聖,用間諜陰散其黨。
二十二年,我水師提督施琅統舟師進征,六月由銅山直抵澎湖八罩澳,取虎井、桶盤嶼,戒軍士毋得妄殺。
軍士苦水鹹,島岸突湧甘泉,遂無渴患。
一戰而澎湖平,克塽震懾,遂籍府庫納地歸誠(同上)。
晉江施襄壯侯曰:台灣為江、浙、閩、粵四省之左護,隔澎湖一大洋,水道三更。
明季設水澎标于金門,所出凡至澎湖而止,水道亦有七更。
昔日僞鄭所以負抗逋誅者,以台灣為老巢,以澎湖為門戶,四通八達,任其所之。
我之舟師,往來有阻。
今地方既為我得,奚難設守,以為東南數省之藩籬;且海氛既靖,内地溢設官兵盡可汰減,以之分防台、澎兩處。
台灣設總兵一員、水師副将一員、兵八千名;澎湖設水師副将一員、兵二千名,足以固守。
又無添兵增饷之費。
至此地原為外寇住處,無時不在涎貪;一為所有,必倡合黨夥,竊窺邊場,迫近門庭。
此乃種禍,後來沿邊諸省,斷難晏然無虞。
如僅守澎湖而棄台灣,則澎湖孤懸汪洋之中,土地單薄,界于台灣、遠隔金、廈,豈不受制于人?是守台即所以固澎;台灣、澎湖聯為指臂,沿邊水師汛防嚴密,各相犄角,聲氣關通,應援易及,可以甯息。
惟去留之際,利害攸系,當時封疆大臣狃于目前苟安為計,劃遷五省邊地以避寇患,緻賊勢愈熾而民生颠沛。
往事不臧,禍延至今,臣閱曆周詳,不敢遽議輕棄者也(節《靖海記》)。
·城池 澎湖城垣,在媽宮澳。
周圍長七百八十九丈二尺五寸,牆垛五百七十個,牆身連垛計高一丈八尺,腳根入地三尺五寸,厚二丈四尺,設東、西、南、北、小西、小南共六門。
東南臨海,西接金龜頭炮台,北面護城河一道。
其東、西、北、小西、小南五門,上蓋敵樓各一座;東、西、北三門内旁,蓋更樓各兩間,西間内南首更樓一門。
又東城安設炮位一尊,城牆内蓋兵房四間。
光緒十三年十二月總兵吳宏洛領項建,十五年十月竣工(訓導黃濟時采)。
暗澳城,明嘉靖間,都督俞大猷逐海寇林道幹時,留兵守澎,築城于此。
遺址猶存(《台灣府、縣志》俱載,今無考)。
瓦硐港城,明天啟二年,外寇據澎湖築城。
明年毀其城,未幾複築(同前)。
紅木埕,在舊廳治西北二裡許。
前明時有小城,周圍一百二十丈。
今城垣已頹,其一在大城北山頂,遺迹猶存(參《紀略續編》)。
虎井嶼東南港中沉一小城,周圍可數十丈,磚石紅色。
每當秋水澄鮮,漁人俯視波底,堅垣壁立,雉堞隐隐可數。
有善水者,沒入海底,移時或立城堞上、或近城趁魚蝦之屬,言之鑿鑿。
但不知何時沉沒,滄桑變易,為之一慨(參《續編》。
按周凱有《虎井沉城》詩,載《藝文》!按明末,外寇築炮樓于莳裡澳海邊,堅緻如鐵。
巡撫南居益遣兵攻之。
賊首高文律拒守不下,官軍以火藥轟之,樓傾入海(事見《居益奏疏》及《外史》諸書)。
虎井與莳裡毗連,意者今之沉城其即當日沒入海中之堅樓欤?不可考矣。
媽宮澳之西有小城,逼近海岸,城垣用糖水調灰疊磚,與台灣之安平舊城一樣堅緻,似系前明時所築。
今舊址已改建矣。
謹按《台灣縣志》載:澎湖新城,康熙五十六年造,周約裡許,門二,城南設炮。
《台府志》載:康熙五十六年,總督覺羅滿保、巡撫陳璸、布政使沙木哈,建澎湖新城。
胡氏《紀略》力辨其誤,以為當時建議,後不果行者。
而蔣氏《續編》,則疑為臆說。
考媽宮澳之西,逼近海岸,有所謂新城者,小而堅緻。
今已改建,其為何時所築,不可考矣。
至如暗澳、瓦硐、大城山北各有城垣舊址(詳見《古迹》),然亦僅存其名耳。
若嘉慶九年,副将王得祿于井仔埯社西南及媽宮港口之西城築成短堞;光緒元年,副将吳奇勳于媽宮港以西之金龜頭增築炮台,皆為防海而設。
要之,或高不盈丈、或僅容數百兵、貯炮數門以守隘口,均不得謂之城也。
三水胡氏雲:澎湖以大山嶼為主,四面八方,島嶼羅列;外而大海周環,汪洋萬頃;内而港汊分流,礁汕布伏。
此則無形之金湯也。
是說也,于王公設險之道,或有未盡。
至于西嶼外、内塹,為咽喉重地,莳裡蛇頭為媽宮唇齒,尤宜建炮城、駐重兵,用資防守,此實今日之第一要着耳。
·祠廟 澎湖自歸版圖,即設有專官,以鎮斯土,以主斯祀。
雖無山川、社稷、風雲雷雨諸壇與夫文廟春秋釋菜之禮,而奉文緻祭,載在典禮者,歲時肇舉,斯亦守土者之所有事也。
至于十三澳,各有叢祠,士庶奉為香火者,率皆土神,則亦仍之。
茲以《寺觀》《叢祠》附于後焉(節《紀略》)。
城隍廟:一在文澳舊廳署東偏,鹹豐元年廳署典吏呂純孝重修,但規模狹隘,未足展敬。
一在媽宮城内,乾隆四十四年十月,前廳謝維棋捐俸,率監生郭志達等重修(有碑記。
乾隆五十五年風災,殿宇損壞,前廳蔣曾年捐修,添建後殿五間。
嘉慶三年,前廳韓蜚聲續修。
二十二年十一月,前廳藩觐光以黃研罰項番銀五十二元半生息之款,召匠修葺。
道光四年,中殿前楹塌壞,前廳蔣镛重修。
甲辰年十月,左營遊擊葡斐然、監生張騰赓,重新修建。
光緒十一年法夷亂後,通判程邦基饬紳士黃濟時、蔡玉成、徐癸山等捐赀重修。
有碑祀)。
文昌祠:在書院後殿,乾隆丙戌冬創建,光緒元年董事蔡玉成等重建(有碑記,事詳《書院》條内)。
奎閣:即魁星樓。
在書院東偏,榜曰《登瀛樓》(事見《書院》條内)。
程朱祠:在城内。
光緒十一年前廳程邦基建,紳士蔡玉成、黃濟時、徐癸山監工(店業五間充香火)。
光緒十九年冬,訓導蔡玉成、黃濟時、廪生薛元英、生員徐癸山等籌捐經費,于祠左隙地創建文昌閣,祠右隙地建立講幄,增建耳房。
以書院距城稍遠,故于此地重建學舍,為師生講學課文之所。
濟時以勞績委赴彰化學教谕,令其子諸生欽明會同監工,至二十年四月完竣。
武廟:前在媽宮澳西偏。
乾隆三十一年前廳胡建偉會營增修。
後屢修葺,現已圯廢,改建兵房。
光緒元年,協鎮吳奇勳擇紅木埕寬廠之地,重新創建(記載《藝文》
然而環大海為深池,築炮城以守險,倚小島為門戶,設舟師以巡防,乃至衙署、書院、街衢、澳社之設,百度漸興,不可無紀。
後之君子,舉其廢墜、補其缺略,繼長增高,因時而消息之,以作海上之長城而保中流之砥柱;其所恃以為沿海藩籬者,豈淺鮮哉!是所望于修明治具者。
為《規制考》第二。
建置沿革 澎湖在福建布政司東南大海中,東距台南府水程四更(《赤嵌筆談》作五更,《靖海記》作三更),計一百七十裡。
西北距會城港口約十更;西距廈門七更,約三百三十餘裡;古荒服地。
隋大業中,遣虎贲陳棱略地至澎湖。
元末置巡司,屬同安縣兼轄。
明洪武五年墟其地,遷其民于泉、漳間。
嘉靖四十二年,設巡檢司,旋罷。
明末海寇、外寇屢為巢穴。
國初,鄭成功踞台灣,設安撫司于澎湖,以重兵守之。
康熙二十二年,我靖海将軍施琅統舟師克澎湖;守将劉國軒遁歸台灣,勸鄭克塽納土歸附(詳見《紀兵》),台澎皆平,乃收入版圖。
初屬台灣府台灣縣兼轄,設巡檢一員。
雍正五年,改巡檢為通判,統澳一十有三,為嶼四十有九(前人稱三十六嶼。
《紀略》雲:五十五嶼。
富陽周凱定為四十九嶼,見《内自訟齋文集》),而澎湖遂成海外樂郊,與台灣并稱東南保障矣(按光緒十二年台灣設省,改舊台灣府為台南府,澎湖屬台南府轄)。
附考 隋開皇中,遣虎贲陳棱略澎湖地,其嶼屹立巨浸中,環島三十有六,如排衙。
居民以苫茅為廬舍,推年大者為長,以畋漁為業。
地宜牧牛羊,散食山榖間,各櫏牦耳為記(《福建通志》)。
台灣亘閩海,中袤二千八百裡,距澎湖約二百裡、廈門約五百裡。
隋開皇中,虎贲将陳棱一至澎湖,東向望洋而返。
《宋史》謂澎湖東有毗舍耶國,即其地也。
元置巡司于澎湖,明初廢之。
嘉靖中,海寇林道幹竄據台灣,為琉球人所逐。
天啟中,外寇求香山、求澎湖于中國而不得,乃以重币啖夷人,求台灣一互市地;及國初而為鄭氏所據(節魏源《聖武記》)。
《文獻通考》:“琉球國居海島,在泉州之東,有島曰澎湖,煙火相望,水行五日而至。
隋大業中,曾令羽騎尉朱寬入其國,取布甲而歸;時倭國使來朝,見之以為夷耶久國人所用。
旁有毗舍耶國,言語不通,袒裸盱睢,殆非人類。
宋淳熙中,其酋豪嘗率數百輩,猝至泉州水澳、圍頭等村,多所殺掠。
”谕者疑其情狀相似,以台灣即毗舍耶國,其足信欤?至《海防考》有:隋開皇中遣虎贲陳棱略澎湖。
《郡志》據之。
考《隋書》,陳棱琉球之役,在大業中,而《本傳》亦無略澎湖三十六島之詞,獨不解當日談海防者,何所據而雲雲也(朱景英《海東劄記》)。
洪武五年,湯信國經略海上,以澎湖島民叛服難信,議徙近郭。
二十一年盡徙嶼民,廢巡司而墟其地。
繼而不逞者,潛聚其中;倭奴停泊取水,亦必經此。
嘉、隆以後,海寇曾一本等屢嘯聚為寇(《赤嵌筆談》)。
泉郡濱海,綿亘三百裡,與外島為鄰。
澎湖絕島,舊為盜賊淵薮,令設有遊兵防守,則賊至無所巢穴,又泉郡藩籬之固也(萬曆《泉州府志》)。
明嘉靖四十二年,都督俞大猷留偏師駐防澎湖,尋罷,仍設巡檢司;後并裁。
至萬曆二十年後,增設澎湖遊兵。
三十五年,設沖鋒遊兵以備倭。
天啟二年外寇據澎湖,四年巡撫南居益遣總兵俞咨臯擒其渠帥,獻俘于朝(《漳州府志》)。
嘉靖四十二年,林道幹寇亂邊海,都督俞大猷逐道幹入台。
偵知港道纡回,法不輕進,留偏師駐澎;時哨鹿耳門外。
道幹既遁,澎之駐師亦罷(節《台灣舊志》)。
分頁符圖标,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順治辛醜年,鄭芝龍子成功自江南敗歸,入據台灣,總名曰東都。
成功死,子經改東都為東甯;設安撫司三,南、北路、澎湖各一。
康熙二十一年,福建總督姚啟聖,用間諜陰散其黨。
二十二年,我水師提督施琅統舟師進征,六月由銅山直抵澎湖八罩澳,取虎井、桶盤嶼,戒軍士毋得妄殺。
軍士苦水鹹,島岸突湧甘泉,遂無渴患。
一戰而澎湖平,克塽震懾,遂籍府庫納地歸誠(同上)。
晉江施襄壯侯曰:台灣為江、浙、閩、粵四省之左護,隔澎湖一大洋,水道三更。
明季設水澎标于金門,所出凡至澎湖而止,水道亦有七更。
昔日僞鄭所以負抗逋誅者,以台灣為老巢,以澎湖為門戶,四通八達,任其所之。
我之舟師,往來有阻。
今地方既為我得,奚難設守,以為東南數省之藩籬;且海氛既靖,内地溢設官兵盡可汰減,以之分防台、澎兩處。
台灣設總兵一員、水師副将一員、兵八千名;澎湖設水師副将一員、兵二千名,足以固守。
又無添兵增饷之費。
至此地原為外寇住處,無時不在涎貪;一為所有,必倡合黨夥,竊窺邊場,迫近門庭。
此乃種禍,後來沿邊諸省,斷難晏然無虞。
如僅守澎湖而棄台灣,則澎湖孤懸汪洋之中,土地單薄,界于台灣、遠隔金、廈,豈不受制于人?是守台即所以固澎;台灣、澎湖聯為指臂,沿邊水師汛防嚴密,各相犄角,聲氣關通,應援易及,可以甯息。
惟去留之際,利害攸系,當時封疆大臣狃于目前苟安為計,劃遷五省邊地以避寇患,緻賊勢愈熾而民生颠沛。
往事不臧,禍延至今,臣閱曆周詳,不敢遽議輕棄者也(節《靖海記》)。
·城池 澎湖城垣,在媽宮澳。
周圍長七百八十九丈二尺五寸,牆垛五百七十個,牆身連垛計高一丈八尺,腳根入地三尺五寸,厚二丈四尺,設東、西、南、北、小西、小南共六門。
東南臨海,西接金龜頭炮台,北面護城河一道。
其東、西、北、小西、小南五門,上蓋敵樓各一座;東、西、北三門内旁,蓋更樓各兩間,西間内南首更樓一門。
又東城安設炮位一尊,城牆内蓋兵房四間。
光緒十三年十二月總兵吳宏洛領項建,十五年十月竣工(訓導黃濟時采)。
暗澳城,明嘉靖間,都督俞大猷逐海寇林道幹時,留兵守澎,築城于此。
遺址猶存(《台灣府、縣志》俱載,今無考)。
瓦硐港城,明天啟二年,外寇據澎湖築城。
明年毀其城,未幾複築(同前)。
紅木埕,在舊廳治西北二裡許。
前明時有小城,周圍一百二十丈。
今城垣已頹,其一在大城北山頂,遺迹猶存(參《紀略續編》)。
虎井嶼東南港中沉一小城,周圍可數十丈,磚石紅色。
每當秋水澄鮮,漁人俯視波底,堅垣壁立,雉堞隐隐可數。
有善水者,沒入海底,移時或立城堞上、或近城趁魚蝦之屬,言之鑿鑿。
但不知何時沉沒,滄桑變易,為之一慨(參《續編》。
按周凱有《虎井沉城》詩,載《藝文》!按明末,外寇築炮樓于莳裡澳海邊,堅緻如鐵。
巡撫南居益遣兵攻之。
賊首高文律拒守不下,官軍以火藥轟之,樓傾入海(事見《居益奏疏》及《外史》諸書)。
虎井與莳裡毗連,意者今之沉城其即當日沒入海中之堅樓欤?不可考矣。
媽宮澳之西有小城,逼近海岸,城垣用糖水調灰疊磚,與台灣之安平舊城一樣堅緻,似系前明時所築。
今舊址已改建矣。
謹按《台灣縣志》載:澎湖新城,康熙五十六年造,周約裡許,門二,城南設炮。
《台府志》載:康熙五十六年,總督覺羅滿保、巡撫陳璸、布政使沙木哈,建澎湖新城。
胡氏《紀略》力辨其誤,以為當時建議,後不果行者。
而蔣氏《續編》,則疑為臆說。
考媽宮澳之西,逼近海岸,有所謂新城者,小而堅緻。
今已改建,其為何時所築,不可考矣。
至如暗澳、瓦硐、大城山北各有城垣舊址(詳見《古迹》),然亦僅存其名耳。
若嘉慶九年,副将王得祿于井仔埯社西南及媽宮港口之西城築成短堞;光緒元年,副将吳奇勳于媽宮港以西之金龜頭增築炮台,皆為防海而設。
要之,或高不盈丈、或僅容數百兵、貯炮數門以守隘口,均不得謂之城也。
三水胡氏雲:澎湖以大山嶼為主,四面八方,島嶼羅列;外而大海周環,汪洋萬頃;内而港汊分流,礁汕布伏。
此則無形之金湯也。
是說也,于王公設險之道,或有未盡。
至于西嶼外、内塹,為咽喉重地,莳裡蛇頭為媽宮唇齒,尤宜建炮城、駐重兵,用資防守,此實今日之第一要着耳。
·祠廟 澎湖自歸版圖,即設有專官,以鎮斯土,以主斯祀。
雖無山川、社稷、風雲雷雨諸壇與夫文廟春秋釋菜之禮,而奉文緻祭,載在典禮者,歲時肇舉,斯亦守土者之所有事也。
至于十三澳,各有叢祠,士庶奉為香火者,率皆土神,則亦仍之。
茲以《寺觀》《叢祠》附于後焉(節《紀略》)。
城隍廟:一在文澳舊廳署東偏,鹹豐元年廳署典吏呂純孝重修,但規模狹隘,未足展敬。
一在媽宮城内,乾隆四十四年十月,前廳謝維棋捐俸,率監生郭志達等重修(有碑記。
乾隆五十五年風災,殿宇損壞,前廳蔣曾年捐修,添建後殿五間。
嘉慶三年,前廳韓蜚聲續修。
二十二年十一月,前廳藩觐光以黃研罰項番銀五十二元半生息之款,召匠修葺。
道光四年,中殿前楹塌壞,前廳蔣镛重修。
甲辰年十月,左營遊擊葡斐然、監生張騰赓,重新修建。
光緒十一年法夷亂後,通判程邦基饬紳士黃濟時、蔡玉成、徐癸山等捐赀重修。
有碑祀)。
文昌祠:在書院後殿,乾隆丙戌冬創建,光緒元年董事蔡玉成等重建(有碑記,事詳《書院》條内)。
奎閣:即魁星樓。
在書院東偏,榜曰《登瀛樓》(事見《書院》條内)。
程朱祠:在城内。
光緒十一年前廳程邦基建,紳士蔡玉成、黃濟時、徐癸山監工(店業五間充香火)。
光緒十九年冬,訓導蔡玉成、黃濟時、廪生薛元英、生員徐癸山等籌捐經費,于祠左隙地創建文昌閣,祠右隙地建立講幄,增建耳房。
以書院距城稍遠,故于此地重建學舍,為師生講學課文之所。
濟時以勞績委赴彰化學教谕,令其子諸生欽明會同監工,至二十年四月完竣。
武廟:前在媽宮澳西偏。
乾隆三十一年前廳胡建偉會營增修。
後屢修葺,現已圯廢,改建兵房。
光緒元年,協鎮吳奇勳擇紅木埕寬廠之地,重新創建(記載《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