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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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隻出入經此,最為險隘)、空■〈士冖一幾,上中下〉嶼(三十六裡,《府志》雲:不産一物,故名)、北鐵砧嶼(四十裡)、姑婆嶼(五十裡)、目嶼(六十餘裡。
《府志》雲:形如人眼,又名月眉)。
大山嶼之西:師公礁嶼(距廳治水程二十裡)、牛心灣(二十六裡)、西嶼(三十裡。
民居稠密,中分十社,凡台、廈往來船隻,皆以此嶼為标準。
北風可泊舟于嶼之内塹、外塹二處,系文武查船汛口。
外塹高處造有塔燈,以照行舟)、小門嶼(三十五裡,在西嶼之西北。
《府志》作丁字門)。
大山嶼西南:四角仔嶼(距廳治水程十裡。
嶼系媽宮港水口,形家以為印浮水面。
裡人築石塔于上,凡來往媽宮船隻,俱從此進出)、雞籠嶼(一十五裡)、花嶼(六十裡,有漁戶)、草嶼(七十裡。
《通志》雲:澎湖諸嶼,惟二嶼菁蔥,故以花草名)、大貓嶼(八十裡)、小貓嶼(八十五裡。
與大貓嶼斜對,中分一水)。
大山嶼之南:虎井嶼(距廳治水程四十裡,有民居)、桶盤嶼(四十餘裡。
二嶼東西平分)、狗沙嶼(六十五裡)、馬鞍嶼(六十五裡。
《府志》以為即雞腎嶼,誤),船路礁(七十裡,一名布袋嶼。
凡台、廈往來船隻入八罩者,必由此進出;水口僅容一舟,最為險隘)、金雞嶼(七十裡)、挽門嶼(八十裡。
内有民居,即八罩水埯澳)、将軍嶼(八十裡。
民居稠密,即八罩、網埯澳。
南風時可泊船,與挽門嶼東西平分,中隔一水,船蓬嶼即在此嶼後,本同一嶼)、鐘仔嶼(九十裡,形如鐘)、頭巾嶼(九十裡)、南鐵砧嶼(九十裡)、南嶼(一百四十裡。
亦稱大嶼,廣袤三十裡,有民居)。
分頁符圖标,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大山嶼東南:東嶼坪(距廳治水程七十裡)、西嶼坪(七十裡。
二嶼平分、對峙,即《府志》之半坪嶼)、東吉嶼(一百二十裡)、西吉嶼(一百二十裡。
以上皆有民居,二嶼平分,中隔一水。
凡台、廈往來船隻,以二嶼為标準)、鋤頭增嶼(一百二十裡,在東西吉之中)。
澎湖形勢,背東北,面西南。
其菁華所聚,在大山嶼之媽宮港。
将騁滄海之觀者,由内港揚帆而西,經水口、四角仔嶼,出金龜頭二十裡而至西嶼。
由西嶼内塹折而北上,必經吼門,水淺流急,有小列、大列二嶼,夾峙左右。
經吼門而土地嶼、鐵砧嶼轉而東北,直至北硗,為澎山發源、龍脈渡海之處,有沙汕一條,極長,伏于水中,尤稱險絕。
其下為吉貝嶼,屹立海中,居民千餘,皆以漁為生。
由吉貝迤南為灣貝嶼、為大倉仔嶼。
其南則鎮海、通梁、赤嵌、瓦硐各鄉,曆曆望中,所謂《北山四澳》也。
稍東為白沙嶼、烏嶼,折而南下為陰嶼、陽嶼,與椗鈎、香爐、鼓架、雞腎諸嶼上下羅列。
又東南為東吉、西吉二嶼,流迅而礁多。
由兩吉複折而西,則望見大山嶼東南各港,如果葉仔、良文港、豬母水、烏嵌等鄉,隐現目前。
又西南為難母塢、嵵裡澳、風匮尾,皆與媽宮市有陸可通者也。
其南之最險者為虎井嶼,再南為八罩,極南為大嶼。
大嶼稍西有東西嶼坪,又西為花嶼、為草嶼,皆遙望數點,隐約水面而已。
由虎井而西,經桶盤嶼、雞籠嶼折而西北,則西嶼在西,案山在東。
自是仍由四角仔經金龜頭,轉媽宮港内,而澎之四圍海道已繞一周矣。
澎湖東至台郡安平,一百七十裡;東至鹿港,一百八十一裡;東至布袋嘴,一百二十五裡。
東南至旗後,二百三十裡。
東北至淡水,五百四十一裡;東北至基隆(即雞籠頭),六百四十六裡。
西至廈門,三百三十裡;西至泉州運頭,三百二十裡。
北至平海,三百七十六裡;北至福州南台,六百六十裡。
南至廣東香港,九百七十三裡;至汕頭,五百四十四裡(以上外海水程)。
附考 澎湖憑山環海,有五十嶼,巨細相間,坡隴相望,回環五十五澳(《台灣府志》)。
嘗考《方輿紀要》,澎湖地環衛可二百裡,擅三十六嶼之勝。
《海國聞見錄》雲:澎湖島三十有六,而要在媽宮、西嶼、北港、八罩四澳。
尹士俍《志略》雲:澎湖島嶼錯如螺髻。
其大而最中者曰大山嶼;其羅列于大山嶼之前者,有虎井、金雞六嶼;其錯落于大山嶼之後者,有奎壁、吉貝等九嶼;其旋繞于大山嶼之右者,有金山、月眉等十五嶼;其列衛于大山嶼之左者,有東、西吉十八嶼。
總澎之嶼四十有九。
今考《紀略》則五十有五嶼焉。
舊雲三十六島,蓋舉大概言之(《内自訟齋文集》)。
謹按澎湖各嶼,惟大山嶼及北山各社,人煙頗密。
此外隔海嶼上有民居者,以西嶼、八罩為大。
他若虎井、桶盤、吉貝、員貝、鳥嶼、花嶼、小門汛、大倉仔、南大嶼,以及東西吉、東西嶼坪已耳。
其它或沙汕浮出,或海中片石,無平地可耕、無港路可泊;有時漁舟挂網,縱迹偶至耳,初不得謂之嶼也。
夫生齒日繁,而土田不加廣,故凡可釣可耕之地,皆小民生聚之區,在乎官之善為經理。
考《紀略》載:南大嶼、東西嶼坪,距廳治較遠,曾經封禁;蓋恐鞭長莫及,為奸宄所混迹也。
抑知國家聲教四訖,山陬海澨,莫非食毛踐土之區,豈于區區小島而化外置之?且居此島者,皆耕釣良民,有家室之安、有舟楫之利、有比鄰以資守望、有澳甲水汛以互相稽查,其于媽宮廳治,無異手足之衛頭目也。
脫令空曠無人,安知不為奸宄所竊踞,轉末由驚覺哉?觀于噶瑪蘭蘇澳未辟以前,海賊朱濆、蔡牽垂涎者屢。
既經墾辟,雞犬相聞,奸人更無所容其迹。
孰得孰失,較然可辨矣。
夫地之大小雖殊,而情形則一,又何必汲汲封禁而後謂之無事也哉? 黑水溝有二:其在澎湖之西者,廣可八十餘裡,為澎、廈分界處,水黑如墨,名曰大洋;其在澎湖之東者,廣亦八十餘裡,則為台、澎分界處,名曰小洋。
小洋水比大洋更黑,其深無底。
大洋風定時,尚可寄椗;小洋則不可寄椗,其險過于大洋。
此前輩諸書紀載所未及辨也(薛氏《台灣縣志》)。
台海潮流,止分南北;台、廈往來,橫流而渡,曰橫洋;自台抵澎為小洋;自澎抵廈為大洋;故稱重洋(同上)。
鹿耳門西北至澎湖,水程四更,約一百八十裡。
澎湖西北至廈門,水程七更,約三百裡。
海洋行舟,以磁為漏筒,如酒壺狀,中實細沙懸之;沙從筒眼滲出,複以一筒承之;上筒沙盡,下筒沙滿,更換;是為一更。
每一日夜共十更,每更行舟可四十餘裡。
若島嶼可望,令望白者(曰亞班)登桅遠望;如無島嶼,則用棉紗為繩,長六七十丈,系鉛錘,塗以牛油,墜入海底,粘起泥沙,辨其土色,可知舟至某處。
倘鉛錘粘不起泥沙,非甚深即石底,不可寄泊矣。
台、廈往來水程,中有澎湖,島嶼相望,不設更漏,但焚香幾行為準(同上)。
台郡往來船隻,必以澎湖為關津,從西嶼頭入,或寄泊嶼内、或媽宮、或八罩、或鎮海嶼,然後渡東吉洋,凡四更。
船至台灣,入鹿耳門。
行舟者皆以北極星為準;黑夜無星可憑,則以指南車按定子午格巽向而行。
倘或子午稍錯,南犯呂宋或暹羅或交趾,北則飄蕩莫知所之。
此入台者平險、遠近之海道也(《台灣舊志》)。
放洋全以指南針為信,認定方向,随波上下,曰針路。
船由浯嶼或大嶝放洋,用羅經向巽巳行,總以風信計水程遲速;望見澎湖西嶼頭、貓嶼、花嶼可進。
若過黑水溝,計程應至澎湖,而諸嶼不見,定失所向,仍收泊原處候風信。
由澎湖至台灣,向巽方行,近鹿耳門隙仔,風日晴和,舟可泊;若有風,仍回澎湖(《赤嵌筆談》)。
海洋泛舟固畏風,又甚畏無風。
大海無橹搖棹撥理,千裡萬裡,祇籍一帆風耳。
自大放洋,初渡紅水溝,再渡黑水溝。
台灣海道,惟黑水溝最險,自北流南,不知源出何處。
海水正碧,溝水獨黑如墨,勢又稍窪,故謂之溝。
廣約百裡,湍流迅駛,時覺腥穢襲人。
又有紅黑間道蛇及兩頭蛇,繞船遊泳,舟師時時以楮镪投之,屏息喘喘,懼或順流而南,不知所之耳。
紅水溝不甚險,人頗洩視之。
然二溝在大洋中,風濤鼓浪,與綠水終古不淆,理亦難明。
渡溝良久,聞钲鼓作于舷間,舟師來告,望見澎湖矣。
登鹢尾高處憑眺,祗覺天際微雲一抹如線,徘徊四顧,天水欲連,一舟蕩漾,若纖埃在明鏡中(《稗海紀遊》)。
離澎湖,海水自深碧轉為淡黑,回望澎湖諸島,猶隐隐可見,頃之漸沒入煙雲之外;前望台灣諸山,已在隐現間。
更進,水變為淡藍,轉而為白,而台郡山巒畢陳目前矣(同上)。
海舶已抵鹿耳門,為東風所逆不得入,而門外鐵闆沙又不可泊,勢必仍返澎湖。
若遇月黑,莫辨澎湖島澳,又不得不重回廈門以待天明者,往往有之矣。
海上不得順風,寸尺為艱(同上)。
分頁符圖标,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泉州順風二畫夜至澎湖溝,水分東西流。
一過溝水,則東流達于呂宋;回日過溝,西流達于漳、泉(《漳州府志》)。
水至澎湖,漸低近琉球,謂之落漈。
漈者、水趨下而不回也。
凡西岸漁舟到澎湖以下,遇飓風發,漂流落漈,回者百無一(《續文獻通考》)。
澎湖媽宮、西嶼頭、北港、八罩四澳,北風可以泊舟。
若南風,不但有山、有嶼可以寄泊,而平風靜浪,黑溝、白洋皆可暫寄,以俟潮流。
洋大而山低,水急而流回。
北之吉貝沈礁,一線直至東北,一目未了;内皆暗礁布滿,僅存一港蜿蜒;非熟習深谙者,不敢棹至。
丙午年,有閩船在澎湖南大嶼被風折桅飄壞,有二十人駕一杉闆腳舟,用被作帆回台。
詢以何處擊破,彼僅以沙中為言;又雲:潮水溜入,不得開出。
此萬裡長沙頭也。
潮雖溜入,若以南風棹長潮,再不得歸矣。
大洋之水,為沙兩隔,節次斷續。
南北沙頭為潮汐臨頭四面合流,外長而内退,外退而内長,須沿沙節次撐上斷續沙頭,夾退流,乘南風,東向盡流南退。
雖欲北上生而南下者正所以生也。
何也?南風夾退潮,方能出溜;水雖溜下,然而歸于大海,不入内溜,方得乘風而歸(以上《海國聞見錄》)。
衡渡至澎湖,島嶼錯落,有名号者三十六島。
澎湖溝底皆大石參錯。
凡港泊有南風、北風,二者殊澳。
此台灣之外門戶也(《理台末議》)。
澎湖至台,雖僅二百餘裡,順風揚帆,一日可到。
若天時不清,台飓連綿,浃旬累月莫能飛渡(《東征集》)。
澎湖遠在海外,内澳可容千艘,周遭平山為障,止一隘口,進不得方舟;令賊得先據,所謂一夫守險,千人不能過者也。
矧山水多礁,風信不常;且絕島孤懸,混茫萬頃;脫輸不足而援後時,是委軍以予敵也。
亦嘗測其水勢,沈舟則不盡其深,輸石則難扡其急,而曰何以塞者非也(《籌海圖編》)。
大海洪波,止分順逆。
凡往異域,順勢而行。
惟台與廈,藏岸七百裡,号曰橫洋;中有黑水溝,色如墨,曰黑洋,驚濤鼎沸,險冠諸海。
或言順流而東,則為弱水。
昔有閩船,飄至弱水之東,閱十二年始得還中土(《赤嵌集》)。
泛海不見飛鳥,則漸聖大洋。
近島嶼,則先見白鳥飛翔(同上)。
由大■〈山上登下〉出洋,海水深碧,或翠色如靛;紅水溝色稍赤,黑水溝如墨;更進為淺藍色。
入鹿耳門,水程五更。
志約六十裡為一更,亦無所據。
按《礁書》二編雲:更也者,一日一夜定為十更,以焚香幾枝為度。
船在大洋,風潮有順逆,行使有遲速,水程難辨。
以木片于船首投海中,人從船首速行至尾,木片與人行齊至,則更數方準;若人行至船尾,而木
《府志》雲:形如人眼,又名月眉)。
大山嶼之西:師公礁嶼(距廳治水程二十裡)、牛心灣(二十六裡)、西嶼(三十裡。
民居稠密,中分十社,凡台、廈往來船隻,皆以此嶼為标準。
北風可泊舟于嶼之内塹、外塹二處,系文武查船汛口。
外塹高處造有塔燈,以照行舟)、小門嶼(三十五裡,在西嶼之西北。
《府志》作丁字門)。
大山嶼西南:四角仔嶼(距廳治水程十裡。
嶼系媽宮港水口,形家以為印浮水面。
裡人築石塔于上,凡來往媽宮船隻,俱從此進出)、雞籠嶼(一十五裡)、花嶼(六十裡,有漁戶)、草嶼(七十裡。
《通志》雲:澎湖諸嶼,惟二嶼菁蔥,故以花草名)、大貓嶼(八十裡)、小貓嶼(八十五裡。
與大貓嶼斜對,中分一水)。
大山嶼之南:虎井嶼(距廳治水程四十裡,有民居)、桶盤嶼(四十餘裡。
二嶼東西平分)、狗沙嶼(六十五裡)、馬鞍嶼(六十五裡。
《府志》以為即雞腎嶼,誤),船路礁(七十裡,一名布袋嶼。
凡台、廈往來船隻入八罩者,必由此進出;水口僅容一舟,最為險隘)、金雞嶼(七十裡)、挽門嶼(八十裡。
内有民居,即八罩水埯澳)、将軍嶼(八十裡。
民居稠密,即八罩、網埯澳。
南風時可泊船,與挽門嶼東西平分,中隔一水,船蓬嶼即在此嶼後,本同一嶼)、鐘仔嶼(九十裡,形如鐘)、頭巾嶼(九十裡)、南鐵砧嶼(九十裡)、南嶼(一百四十裡。
亦稱大嶼,廣袤三十裡,有民居)。
分頁符圖标,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大山嶼東南:東嶼坪(距廳治水程七十裡)、西嶼坪(七十裡。
二嶼平分、對峙,即《府志》之半坪嶼)、東吉嶼(一百二十裡)、西吉嶼(一百二十裡。
以上皆有民居,二嶼平分,中隔一水。
凡台、廈往來船隻,以二嶼為标準)、鋤頭增嶼(一百二十裡,在東西吉之中)。
澎湖形勢,背東北,面西南。
其菁華所聚,在大山嶼之媽宮港。
将騁滄海之觀者,由内港揚帆而西,經水口、四角仔嶼,出金龜頭二十裡而至西嶼。
由西嶼内塹折而北上,必經吼門,水淺流急,有小列、大列二嶼,夾峙左右。
經吼門而土地嶼、鐵砧嶼轉而東北,直至北硗,為澎山發源、龍脈渡海之處,有沙汕一條,極長,伏于水中,尤稱險絕。
其下為吉貝嶼,屹立海中,居民千餘,皆以漁為生。
由吉貝迤南為灣貝嶼、為大倉仔嶼。
其南則鎮海、通梁、赤嵌、瓦硐各鄉,曆曆望中,所謂《北山四澳》也。
稍東為白沙嶼、烏嶼,折而南下為陰嶼、陽嶼,與椗鈎、香爐、鼓架、雞腎諸嶼上下羅列。
又東南為東吉、西吉二嶼,流迅而礁多。
由兩吉複折而西,則望見大山嶼東南各港,如果葉仔、良文港、豬母水、烏嵌等鄉,隐現目前。
又西南為難母塢、嵵裡澳、風匮尾,皆與媽宮市有陸可通者也。
其南之最險者為虎井嶼,再南為八罩,極南為大嶼。
大嶼稍西有東西嶼坪,又西為花嶼、為草嶼,皆遙望數點,隐約水面而已。
由虎井而西,經桶盤嶼、雞籠嶼折而西北,則西嶼在西,案山在東。
自是仍由四角仔經金龜頭,轉媽宮港内,而澎之四圍海道已繞一周矣。
澎湖東至台郡安平,一百七十裡;東至鹿港,一百八十一裡;東至布袋嘴,一百二十五裡。
東南至旗後,二百三十裡。
東北至淡水,五百四十一裡;東北至基隆(即雞籠頭),六百四十六裡。
西至廈門,三百三十裡;西至泉州運頭,三百二十裡。
北至平海,三百七十六裡;北至福州南台,六百六十裡。
南至廣東香港,九百七十三裡;至汕頭,五百四十四裡(以上外海水程)。
附考 澎湖憑山環海,有五十嶼,巨細相間,坡隴相望,回環五十五澳(《台灣府志》)。
嘗考《方輿紀要》,澎湖地環衛可二百裡,擅三十六嶼之勝。
《海國聞見錄》雲:澎湖島三十有六,而要在媽宮、西嶼、北港、八罩四澳。
尹士俍《志略》雲:澎湖島嶼錯如螺髻。
其大而最中者曰大山嶼;其羅列于大山嶼之前者,有虎井、金雞六嶼;其錯落于大山嶼之後者,有奎壁、吉貝等九嶼;其旋繞于大山嶼之右者,有金山、月眉等十五嶼;其列衛于大山嶼之左者,有東、西吉十八嶼。
總澎之嶼四十有九。
今考《紀略》則五十有五嶼焉。
舊雲三十六島,蓋舉大概言之(《内自訟齋文集》)。
謹按澎湖各嶼,惟大山嶼及北山各社,人煙頗密。
此外隔海嶼上有民居者,以西嶼、八罩為大。
他若虎井、桶盤、吉貝、員貝、鳥嶼、花嶼、小門汛、大倉仔、南大嶼,以及東西吉、東西嶼坪已耳。
其它或沙汕浮出,或海中片石,無平地可耕、無港路可泊;有時漁舟挂網,縱迹偶至耳,初不得謂之嶼也。
夫生齒日繁,而土田不加廣,故凡可釣可耕之地,皆小民生聚之區,在乎官之善為經理。
考《紀略》載:南大嶼、東西嶼坪,距廳治較遠,曾經封禁;蓋恐鞭長莫及,為奸宄所混迹也。
抑知國家聲教四訖,山陬海澨,莫非食毛踐土之區,豈于區區小島而化外置之?且居此島者,皆耕釣良民,有家室之安、有舟楫之利、有比鄰以資守望、有澳甲水汛以互相稽查,其于媽宮廳治,無異手足之衛頭目也。
脫令空曠無人,安知不為奸宄所竊踞,轉末由驚覺哉?觀于噶瑪蘭蘇澳未辟以前,海賊朱濆、蔡牽垂涎者屢。
既經墾辟,雞犬相聞,奸人更無所容其迹。
孰得孰失,較然可辨矣。
夫地之大小雖殊,而情形則一,又何必汲汲封禁而後謂之無事也哉? 黑水溝有二:其在澎湖之西者,廣可八十餘裡,為澎、廈分界處,水黑如墨,名曰大洋;其在澎湖之東者,廣亦八十餘裡,則為台、澎分界處,名曰小洋。
小洋水比大洋更黑,其深無底。
大洋風定時,尚可寄椗;小洋則不可寄椗,其險過于大洋。
此前輩諸書紀載所未及辨也(薛氏《台灣縣志》)。
台海潮流,止分南北;台、廈往來,橫流而渡,曰橫洋;自台抵澎為小洋;自澎抵廈為大洋;故稱重洋(同上)。
鹿耳門西北至澎湖,水程四更,約一百八十裡。
澎湖西北至廈門,水程七更,約三百裡。
海洋行舟,以磁為漏筒,如酒壺狀,中實細沙懸之;沙從筒眼滲出,複以一筒承之;上筒沙盡,下筒沙滿,更換;是為一更。
每一日夜共十更,每更行舟可四十餘裡。
若島嶼可望,令望白者(曰亞班)登桅遠望;如無島嶼,則用棉紗為繩,長六七十丈,系鉛錘,塗以牛油,墜入海底,粘起泥沙,辨其土色,可知舟至某處。
倘鉛錘粘不起泥沙,非甚深即石底,不可寄泊矣。
台、廈往來水程,中有澎湖,島嶼相望,不設更漏,但焚香幾行為準(同上)。
台郡往來船隻,必以澎湖為關津,從西嶼頭入,或寄泊嶼内、或媽宮、或八罩、或鎮海嶼,然後渡東吉洋,凡四更。
船至台灣,入鹿耳門。
行舟者皆以北極星為準;黑夜無星可憑,則以指南車按定子午格巽向而行。
倘或子午稍錯,南犯呂宋或暹羅或交趾,北則飄蕩莫知所之。
此入台者平險、遠近之海道也(《台灣舊志》)。
放洋全以指南針為信,認定方向,随波上下,曰針路。
船由浯嶼或大嶝放洋,用羅經向巽巳行,總以風信計水程遲速;望見澎湖西嶼頭、貓嶼、花嶼可進。
若過黑水溝,計程應至澎湖,而諸嶼不見,定失所向,仍收泊原處候風信。
由澎湖至台灣,向巽方行,近鹿耳門隙仔,風日晴和,舟可泊;若有風,仍回澎湖(《赤嵌筆談》)。
海洋泛舟固畏風,又甚畏無風。
大海無橹搖棹撥理,千裡萬裡,祇籍一帆風耳。
自大放洋,初渡紅水溝,再渡黑水溝。
台灣海道,惟黑水溝最險,自北流南,不知源出何處。
海水正碧,溝水獨黑如墨,勢又稍窪,故謂之溝。
廣約百裡,湍流迅駛,時覺腥穢襲人。
又有紅黑間道蛇及兩頭蛇,繞船遊泳,舟師時時以楮镪投之,屏息喘喘,懼或順流而南,不知所之耳。
紅水溝不甚險,人頗洩視之。
然二溝在大洋中,風濤鼓浪,與綠水終古不淆,理亦難明。
渡溝良久,聞钲鼓作于舷間,舟師來告,望見澎湖矣。
登鹢尾高處憑眺,祗覺天際微雲一抹如線,徘徊四顧,天水欲連,一舟蕩漾,若纖埃在明鏡中(《稗海紀遊》)。
離澎湖,海水自深碧轉為淡黑,回望澎湖諸島,猶隐隐可見,頃之漸沒入煙雲之外;前望台灣諸山,已在隐現間。
更進,水變為淡藍,轉而為白,而台郡山巒畢陳目前矣(同上)。
海舶已抵鹿耳門,為東風所逆不得入,而門外鐵闆沙又不可泊,勢必仍返澎湖。
若遇月黑,莫辨澎湖島澳,又不得不重回廈門以待天明者,往往有之矣。
海上不得順風,寸尺為艱(同上)。
分頁符圖标,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泉州順風二畫夜至澎湖溝,水分東西流。
一過溝水,則東流達于呂宋;回日過溝,西流達于漳、泉(《漳州府志》)。
水至澎湖,漸低近琉球,謂之落漈。
漈者、水趨下而不回也。
凡西岸漁舟到澎湖以下,遇飓風發,漂流落漈,回者百無一(《續文獻通考》)。
澎湖媽宮、西嶼頭、北港、八罩四澳,北風可以泊舟。
若南風,不但有山、有嶼可以寄泊,而平風靜浪,黑溝、白洋皆可暫寄,以俟潮流。
洋大而山低,水急而流回。
北之吉貝沈礁,一線直至東北,一目未了;内皆暗礁布滿,僅存一港蜿蜒;非熟習深谙者,不敢棹至。
丙午年,有閩船在澎湖南大嶼被風折桅飄壞,有二十人駕一杉闆腳舟,用被作帆回台。
詢以何處擊破,彼僅以沙中為言;又雲:潮水溜入,不得開出。
此萬裡長沙頭也。
潮雖溜入,若以南風棹長潮,再不得歸矣。
大洋之水,為沙兩隔,節次斷續。
南北沙頭為潮汐臨頭四面合流,外長而内退,外退而内長,須沿沙節次撐上斷續沙頭,夾退流,乘南風,東向盡流南退。
雖欲北上生而南下者正所以生也。
何也?南風夾退潮,方能出溜;水雖溜下,然而歸于大海,不入内溜,方得乘風而歸(以上《海國聞見錄》)。
衡渡至澎湖,島嶼錯落,有名号者三十六島。
澎湖溝底皆大石參錯。
凡港泊有南風、北風,二者殊澳。
此台灣之外門戶也(《理台末議》)。
澎湖至台,雖僅二百餘裡,順風揚帆,一日可到。
若天時不清,台飓連綿,浃旬累月莫能飛渡(《東征集》)。
澎湖遠在海外,内澳可容千艘,周遭平山為障,止一隘口,進不得方舟;令賊得先據,所謂一夫守險,千人不能過者也。
矧山水多礁,風信不常;且絕島孤懸,混茫萬頃;脫輸不足而援後時,是委軍以予敵也。
亦嘗測其水勢,沈舟則不盡其深,輸石則難扡其急,而曰何以塞者非也(《籌海圖編》)。
大海洪波,止分順逆。
凡往異域,順勢而行。
惟台與廈,藏岸七百裡,号曰橫洋;中有黑水溝,色如墨,曰黑洋,驚濤鼎沸,險冠諸海。
或言順流而東,則為弱水。
昔有閩船,飄至弱水之東,閱十二年始得還中土(《赤嵌集》)。
泛海不見飛鳥,則漸聖大洋。
近島嶼,則先見白鳥飛翔(同上)。
由大■〈山上登下〉出洋,海水深碧,或翠色如靛;紅水溝色稍赤,黑水溝如墨;更進為淺藍色。
入鹿耳門,水程五更。
志約六十裡為一更,亦無所據。
按《礁書》二編雲:更也者,一日一夜定為十更,以焚香幾枝為度。
船在大洋,風潮有順逆,行使有遲速,水程難辨。
以木片于船首投海中,人從船首速行至尾,木片與人行齊至,則更數方準;若人行至船尾,而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