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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時錧因加修葺,袁長吉為之記。
後邑士以大成殿廟基高亢,夷而平之,改創殿宇。
寶祐間,宰林公玉重創講堂,列四齋:曰“時習”、“養心”、“服膺”、“緻知”。
學門前創魁星亭,内繪古今名儒,匾曰“仰高”。
清流縣學舊在縣南。
崇甯間,行三舍法,遷縣東。
建炎間,甯化尉攝邑事,謂非其地,再遷于皇華驿廢址。
紹興燼于贛寇。
十三年,令董諒重創齋舍。
十八年,令張秀穎繼創大成殿、棂星門。
紹定間,毀于寇。
端平初,令王元瑞始建一殿。
未幾,郡甯張公翀之任,道過款谒,遂捐金建化成堂,今改名“明倫堂”,簿張翃為之記。
嘉熙間,令林奕建齋四:“據德”、“依仁”、“遊藝”、“居敬”,簿徐登為之記。
蓮城縣學在縣東。
紹興間,令陳南複蔔地興創。
後再遷縣東南尉司舊址。
淳熙間,令常圁複于舊所。
紹定奪攘,暫駐戍兵于中,蹂躏圮毀,令米巨宏重修。
上杭縣學舊在縣東五十步,今城隍廟基是。
嘉定間,令趙彥珽以其地湫隘,徙縣東二百步。
殿堂門庑,規模備具。
創堂一,曰“明倫”。
為齋四:曰“崇德”、“廣業”、“居仁”、“由義”。
淳祐辛亥,洪水推傾堂宇。
寶祐五年,令李務行重建講堂,為樓以安先聖燕居像,更學門于左,以别廟學之制。
武平縣學在縣東興賢坊。
紹熙間,令葉謙之重創。
紹定間,毀于寇。
寇平,縣尉翁甫撥振武堂材植建講堂。
至端平間,令趙汝讘始建大成殿,先聖先師塑像。
東廊則令田圭創之,西廊則令林震創之,學門、棂星門則淳祐間辍學租建植。
于是規模始備焉。
贍學 郡人王格傾家赀置田,學有田自格始。
郡守鄭公強撥田,判官兼教職黃褒請于郡,辍鹽綱縻費增田,歲共收米二百八十餘石。
郡守趙公伯儈增田七十畝。
郡守陳公晔增田百畝,創例歲助郡帑錢二百貫文。
郡守陳公暎撥房廊六十間。
權郡趙公師實增學租二十石。
長汀宰謝周卿增學租百石,附供縣學職事四人,生員五人。
嘉定間,郡守鄒公非熊撥已俸一千缗買王伯壽田。
端平間,教授黃複初縮浮費剩錢三百九十三貫七百文買張衍卿饒坊田,又用七百六十八貫八百文省買長汀縣估沒上官逵田。
寶祐間,權郡趙公時海撥黃華、諸溪等處田。
寶祐間,郡守朱公诜撥李太椿古城田。
開慶元年,郡守胡公太初正撥李太椿王殿背田。
端平間,權郡趙公性夫歲就鹽錢庫撥寬剩錢二百貫文助學,自淳祐間郡守李景勉靳而不發至今。
通判廳準轉運提舉司就本州及六縣鹽息錢,每月發錢會二百單九貫有零贍學。
據州及諸縣具到舊例解發數目于後。
州鹽錢庫,每年撥下通判廳頭子贍學等錢會一百〔1〕二百八十四貫七百二十文省。
逐年分四季撥下。
長汀縣解贍學等鹽頭錢一千四百五十二貫六百文省中半。
分上、下半年解發。
甯化縣解贍學見錢二百五十一貫四百二十文省,十七界會一千二百五十七貫文。
上杭縣解贍學錢會四百八十一貫九百三十四文。
武平縣解贍學錢一百二十三貫四百三十五文。
蓮城縣解贍學役頭錢九百一十一貫七百六十文。
清流縣随鹽綱解發。
牙貌錢随契分撥贍學。
前項錢并系通判廳拘催遣發,而弊坐移用,每歲多不及數,生員廪饩,時告乏絕,職此之由。
校注: 〔1〕“一百”明顯有誤,但贍學錢無總數,故無法正誤。
後邑士以大成殿廟基高亢,夷而平之,改創殿宇。
寶祐間,宰林公玉重創講堂,列四齋:曰“時習”、“養心”、“服膺”、“緻知”。
學門前創魁星亭,内繪古今名儒,匾曰“仰高”。
清流縣學舊在縣南。
崇甯間,行三舍法,遷縣東。
建炎間,甯化尉攝邑事,謂非其地,再遷于皇華驿廢址。
紹興燼于贛寇。
十三年,令董諒重創齋舍。
十八年,令張秀穎繼創大成殿、棂星門。
紹定間,毀于寇。
端平初,令王元瑞始建一殿。
未幾,郡甯張公翀之任,道過款谒,遂捐金建化成堂,今改名“明倫堂”,簿張翃為之記。
嘉熙間,令林奕建齋四:“據德”、“依仁”、“遊藝”、“居敬”,簿徐登為之記。
蓮城縣學在縣東。
紹興間,令陳南複蔔地興創。
後再遷縣東南尉司舊址。
淳熙間,令常圁複于舊所。
紹定奪攘,暫駐戍兵于中,蹂躏圮毀,令米巨宏重修。
上杭縣學舊在縣東五十步,今城隍廟基是。
嘉定間,令趙彥珽以其地湫隘,徙縣東二百步。
殿堂門庑,規模備具。
創堂一,曰“明倫”。
為齋四:曰“崇德”、“廣業”、“居仁”、“由義”。
淳祐辛亥,洪水推傾堂宇。
寶祐五年,令李務行重建講堂,為樓以安先聖燕居像,更學門于左,以别廟學之制。
武平縣學在縣東興賢坊。
紹熙間,令葉謙之重創。
紹定間,毀于寇。
寇平,縣尉翁甫撥振武堂材植建講堂。
至端平間,令趙汝讘始建大成殿,先聖先師塑像。
東廊則令田圭創之,西廊則令林震創之,學門、棂星門則淳祐間辍學租建植。
于是規模始備焉。
贍學 郡人王格傾家赀置田,學有田自格始。
郡守鄭公強撥田,判官兼教職黃褒請于郡,辍鹽綱縻費增田,歲共收米二百八十餘石。
郡守趙公伯儈增田七十畝。
郡守陳公晔增田百畝,創例歲助郡帑錢二百貫文。
郡守陳公暎撥房廊六十間。
權郡趙公師實增學租二十石。
長汀宰謝周卿增學租百石,附供縣學職事四人,生員五人。
嘉定間,郡守鄒公非熊撥已俸一千缗買王伯壽田。
端平間,教授黃複初縮浮費剩錢三百九十三貫七百文買張衍卿饒坊田,又用七百六十八貫八百文省買長汀縣估沒上官逵田。
寶祐間,權郡趙公時海撥黃華、諸溪等處田。
寶祐間,郡守朱公诜撥李太椿古城田。
開慶元年,郡守胡公太初正撥李太椿王殿背田。
端平間,權郡趙公性夫歲就鹽錢庫撥寬剩錢二百貫文助學,自淳祐間郡守李景勉靳而不發至今。
通判廳準轉運提舉司就本州及六縣鹽息錢,每月發錢會二百單九貫有零贍學。
據州及諸縣具到舊例解發數目于後。
州鹽錢庫,每年撥下通判廳頭子贍學等錢會一百〔1〕二百八十四貫七百二十文省。
逐年分四季撥下。
長汀縣解贍學等鹽頭錢一千四百五十二貫六百文省中半。
分上、下半年解發。
甯化縣解贍學見錢二百五十一貫四百二十文省,十七界會一千二百五十七貫文。
上杭縣解贍學錢會四百八十一貫九百三十四文。
武平縣解贍學錢一百二十三貫四百三十五文。
蓮城縣解贍學役頭錢九百一十一貫七百六十文。
清流縣随鹽綱解發。
牙貌錢随契分撥贍學。
前項錢并系通判廳拘催遣發,而弊坐移用,每歲多不及數,生員廪饩,時告乏絕,職此之由。
校注: 〔1〕“一百”明顯有誤,但贍學錢無總數,故無法正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