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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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其事者,首貢廪生也。
正供及所費之外,估其價值,上下手相承,以為修理文廟、義學之用。
宋之用心,可謂周且至矣。
數年前,廟牆!,尚有修葺之役;比年來,聽其傾壞而不顧,緻費有司之經營。
所當更為設法,俾毋侵漁之患,則善矣。
學田 一、在赤山莊。
下則園十甲。
歲輸正供粟二十四石滿,其餘為師生燈火之資。
康熙二十六年,教谕黃賜英置。
一、在嘉祥裡。
下則園二十甲。
歲輸正供四十八石滿,其餘為師生燈火之資。
義學田 在興隆莊。
下則園四甲三分。
歲輸正供十石零三鬥二升滿,其餘為義師束脯之資。
康熙四十八年,知縣宋永清置。
倉廒 一、在興隆莊。
計十二間(内興隆莊七間,系僞時建;嗣後管事自修。
觀音山莊二間、赤山莊二間、半屏山莊一間,系四十五年各莊管事自建自修)。
一、在嘉祥裡。
一間(系管事自建自修)。
一、在觀音山莊一間(系管事自建自修)。
一、在安平鎮城内。
計十間(系僞時屋。
曆年各業戶管事同修)。
一、在土墼埕保。
計六間(康熙三十一年,知縣闵逵置。
曆年業戶管事同修)。
一、在府治東安坊公館西。
計三十間(系僞時建,名萬年倉。
曆年業戶管事同修)。
一、在府治東安坊公館南新營尾。
計一十一間(系各業戶管事同建同修)。
一、在府治東安坊公館北。
計五間(系各業戶管事同建同修)。
社倉 按社倉之設,系康熙四十八年福建巡撫張伯行令各縣設立。
捐粟則官與紳衿共之,看守則倉長與鄉耆同之。
出入聽民間自便,官不得過而問,令各學教官查核其實數焉。
一、在興隆莊。
一間。
一、在下中洲。
一間。
一、在内土庫。
一間。
一、在半路竹。
一間。
一、在半屏山過甲。
一間。
一、在下陂頭。
一間。
一、在港東裡嵌頂。
一間(俱系康熙四十八年知縣朱永清捐建)。
坊裡(原轄七裡、二保、六莊、一鎮、十二社。
今兆民日衆、人居日廣,複設港東、港西二裡;合九裡焉) 縣屬轄九裡、二保、六莊、一鎮、十二社。
裡、保、莊、鎮皆漢人所居,社則土番處焉。
裡:仁壽裡、維新裡、長治裡(俱在縣治之北)、嘉祥裡(在縣治之東北)、依仁裡(在縣治之北,與台灣縣交界)、新昌裡(在縣治之西北)、永甯裡(在縣治之西北,通七鲲身)、港東裡、港西裡(俱在縣治之西南)。
保:喜樹仔保、土墼埕保(俱在縣治之西北)。
莊:興隆莊、大竹橋莊、小竹橋莊(俱在縣治之南)。
鎮:安平鎮(原統稱台灣。
及鄭氏居此,名曰安平鎮。
考泉州南關外六十裡有埠頭曰安平,為鄭氏聚族;而斯地亦以安平名者,不忘故土也)。
社:上淡水社、阿猴社、搭樓社、大澤機社(以上俱在縣治之東)、下淡水社、力力社、茄藤社、放索社、小琉球社、加祿堂社、嫏嬌社、卑南覓社(俱在縣之西南)。
街市 興隆莊街在縣治内。
下陂頭街屬竹橋莊。
店屋數百間,商賈辏集。
莊社街市,惟此為最大。
新園街屬港西裡。
近年始設。
萬丹街屬港西裡。
近年始設。
——以上俱系縣治南。
楠仔坑街東屬觀音山莊、西屬仁壽裡。
中沖街屬仁壽裡。
近年始設。
阿公店街屬仁壽裡。
半路竹街屬維新裡。
大湖街屬長治裡。
——以上俱系縣治北。
安平鎮街商賈辏集。
近海街市,惟此為最大。
橋梁 赤山仔轎屬港西裡,在赤山仔山下。
木為之。
鄉人同建。
鳳山港橋屬鳳山下莊。
木為之。
鄉人同建。
竹仔轎在竹橋莊。
木為之。
鄉人同建。
萬丹轎屬港西裡。
木為之。
鄉人同建。
坑仔口橋屬觀音山裡。
木為之。
三十一年,南路參将吳三錫建。
曆年居民同修。
鲫子潭橋北屬維新裡、南屬仁壽裡。
三十三年,南路參将吳三錫建。
大水沖壞,夏秋之間行人涉水以濟,往往淹沒。
五十三年,居民林鼎取石于半屏山砌而築之以為基,上架以木,可通車馬,堅牢殊甚。
由是,人無淹水之患。
二橋仔屬長治裡。
架竹為橋,可通車馬。
夏秋間,溪水漲滿沖去,以竹筏濟人。
九月,則仍架橋以通車馬。
二贊行橋屬長治裡;橋北屬台灣界。
架竹為之;上覆以土,可通車馬。
夏秋之間,溪水漲滿沖去,以小船濟人。
九月間,複架橋焉。
大甲橋在依仁裡。
三十一年,南路參将吳三錫建木橋,以通往來。
夏秋水漲沖去。
厥後,居民重建重修。
喜樹仔橋屬永甯裡。
架木為之。
由陸路往七鲲身經此。
津渡 硫磺水渡竹筏濟人。
在硫磺水港。
淡水溪渡闊數裡許。
秋冬水涸,往來可通;春夏漲滿,非舟莫濟。
奸人藉此居奇,設渡船橫索渡錢,行人病之。
五十七年,知縣李丕煜改歸番社傭工撐船,民便利涉,奸計莫施;仍令巡司王國興稽察。
喜樹仔渡屬永甯裡。
小船濟人。
安平鎮渡自鎮至台灣大井頭,相距水程約五、六裡;風順片時登岸,風逆則遲。
若風大,則不得渡。
以上市鎮、橋梁、津渡,有為「郡志」所未載;蓋當時地方初辟,居民鮮少。
今開疆已久,人居稠密,生聚教訓,靡
掌其事者,首貢廪生也。
正供及所費之外,估其價值,上下手相承,以為修理文廟、義學之用。
宋之用心,可謂周且至矣。
數年前,廟牆!,尚有修葺之役;比年來,聽其傾壞而不顧,緻費有司之經營。
所當更為設法,俾毋侵漁之患,則善矣。
學田 一、在赤山莊。
下則園十甲。
歲輸正供粟二十四石滿,其餘為師生燈火之資。
康熙二十六年,教谕黃賜英置。
一、在嘉祥裡。
下則園二十甲。
歲輸正供四十八石滿,其餘為師生燈火之資。
義學田 在興隆莊。
下則園四甲三分。
歲輸正供十石零三鬥二升滿,其餘為義師束脯之資。
康熙四十八年,知縣宋永清置。
倉廒 一、在興隆莊。
計十二間(内興隆莊七間,系僞時建;嗣後管事自修。
觀音山莊二間、赤山莊二間、半屏山莊一間,系四十五年各莊管事自建自修)。
一、在嘉祥裡。
一間(系管事自建自修)。
一、在觀音山莊一間(系管事自建自修)。
一、在安平鎮城内。
計十間(系僞時屋。
曆年各業戶管事同修)。
一、在土墼埕保。
計六間(康熙三十一年,知縣闵逵置。
曆年業戶管事同修)。
一、在府治東安坊公館西。
計三十間(系僞時建,名萬年倉。
曆年業戶管事同修)。
一、在府治東安坊公館南新營尾。
計一十一間(系各業戶管事同建同修)。
一、在府治東安坊公館北。
計五間(系各業戶管事同建同修)。
社倉 按社倉之設,系康熙四十八年福建巡撫張伯行令各縣設立。
捐粟則官與紳衿共之,看守則倉長與鄉耆同之。
出入聽民間自便,官不得過而問,令各學教官查核其實數焉。
一、在興隆莊。
一間。
一、在下中洲。
一間。
一、在内土庫。
一間。
一、在半路竹。
一間。
一、在半屏山過甲。
一間。
一、在下陂頭。
一間。
一、在港東裡嵌頂。
一間(俱系康熙四十八年知縣朱永清捐建)。
坊裡(原轄七裡、二保、六莊、一鎮、十二社。
今兆民日衆、人居日廣,複設港東、港西二裡;合九裡焉) 縣屬轄九裡、二保、六莊、一鎮、十二社。
裡、保、莊、鎮皆漢人所居,社則土番處焉。
裡:仁壽裡、維新裡、長治裡(俱在縣治之北)、嘉祥裡(在縣治之東北)、依仁裡(在縣治之北,與台灣縣交界)、新昌裡(在縣治之西北)、永甯裡(在縣治之西北,通七鲲身)、港東裡、港西裡(俱在縣治之西南)。
保:喜樹仔保、土墼埕保(俱在縣治之西北)。
莊:興隆莊、大竹橋莊、小竹橋莊(俱在縣治之南)。
鎮:安平鎮(原統稱台灣。
及鄭氏居此,名曰安平鎮。
考泉州南關外六十裡有埠頭曰安平,為鄭氏聚族;而斯地亦以安平名者,不忘故土也)。
社:上淡水社、阿猴社、搭樓社、大澤機社(以上俱在縣治之東)、下淡水社、力力社、茄藤社、放索社、小琉球社、加祿堂社、嫏嬌社、卑南覓社(俱在縣之西南)。
街市 興隆莊街在縣治内。
下陂頭街屬竹橋莊。
店屋數百間,商賈辏集。
莊社街市,惟此為最大。
新園街屬港西裡。
近年始設。
萬丹街屬港西裡。
近年始設。
——以上俱系縣治南。
楠仔坑街東屬觀音山莊、西屬仁壽裡。
中沖街屬仁壽裡。
近年始設。
阿公店街屬仁壽裡。
半路竹街屬維新裡。
大湖街屬長治裡。
——以上俱系縣治北。
安平鎮街商賈辏集。
近海街市,惟此為最大。
橋梁 赤山仔轎屬港西裡,在赤山仔山下。
木為之。
鄉人同建。
鳳山港橋屬鳳山下莊。
木為之。
鄉人同建。
竹仔轎在竹橋莊。
木為之。
鄉人同建。
萬丹轎屬港西裡。
木為之。
鄉人同建。
坑仔口橋屬觀音山裡。
木為之。
三十一年,南路參将吳三錫建。
曆年居民同修。
鲫子潭橋北屬維新裡、南屬仁壽裡。
三十三年,南路參将吳三錫建。
大水沖壞,夏秋之間行人涉水以濟,往往淹沒。
五十三年,居民林鼎取石于半屏山砌而築之以為基,上架以木,可通車馬,堅牢殊甚。
由是,人無淹水之患。
二橋仔屬長治裡。
架竹為橋,可通車馬。
夏秋間,溪水漲滿沖去,以竹筏濟人。
九月,則仍架橋以通車馬。
二贊行橋屬長治裡;橋北屬台灣界。
架竹為之;上覆以土,可通車馬。
夏秋之間,溪水漲滿沖去,以小船濟人。
九月間,複架橋焉。
大甲橋在依仁裡。
三十一年,南路參将吳三錫建木橋,以通往來。
夏秋水漲沖去。
厥後,居民重建重修。
喜樹仔橋屬永甯裡。
架木為之。
由陸路往七鲲身經此。
津渡 硫磺水渡竹筏濟人。
在硫磺水港。
淡水溪渡闊數裡許。
秋冬水涸,往來可通;春夏漲滿,非舟莫濟。
奸人藉此居奇,設渡船橫索渡錢,行人病之。
五十七年,知縣李丕煜改歸番社傭工撐船,民便利涉,奸計莫施;仍令巡司王國興稽察。
喜樹仔渡屬永甯裡。
小船濟人。
安平鎮渡自鎮至台灣大井頭,相距水程約五、六裡;風順片時登岸,風逆則遲。
若風大,則不得渡。
以上市鎮、橋梁、津渡,有為「郡志」所未載;蓋當時地方初辟,居民鮮少。
今開疆已久,人居稠密,生聚教訓,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