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關燈
六十九口。

    溪北阿眉社一十四戶,男六十四丁,女四十八口。

    溪南阿眉社二十戶,男七十七丁,女六十一口。

    以上四莊社,共九十戶,男二百九十八丁,女二百五十七口。

     永靖裡,縣之東北。

    内射麻裡社七十七戶,男二百二十七丁,女二百三十三口。

    骉古公七戶,男二十八丁,女一十八口。

    阿眉大社三十三戶,男一百一十丁,女九十七口。

    文率埔九牌九十七戶,男三百一十四丁,女二百二十八口。

    以上四莊社,共二百一十四戶,男六百七十九丁,女五百七十六口。

     至厚裡,縣之南。

    内大闆埒八戶,男三十丁,女二十口。

    潭仔莊八戶,男一十三丁,女七口。

    墾丁莊一十六戶,男五十四丁,女四十七口。

    船篷石九戶,男一十八丁,女一十九口。

    鵝銮鼻一十七戶,男三十一丁,女二十六口。

    龍巒社四十一戶,男一百三十丁,女八十八口。

    龜仔角社三十八戶,男九十五丁,女六十八口。

    以上七莊社,共一百三十二戶,男三百七十一丁,女二百五十七口。

     總共一十三裡、二十二社,合三千四百二十八戶,各給門牌。

    核實流寓、番丁、大小男女丁口二萬零零五十五;内成丁男婦一萬四千八百五十四、未成丁男女五千二百有一。

     案恒邑莊民,均系閩之漳、泉,粵之潮、嘉等處渡海而來;最久者,亦不過三、四世。

    開治以後,來者較多,土著剛皆番民也。

     光緒十六年分,民、番戶口同前。

    知縣高晉翰查造,随送道署冊費銀一十二兩。

     光緒十七年分,民、番戶三千五百一十有一,大小男女丁口二萬零五百二十有七;内成丁一萬五千二百三十四,未成丁五千二百九十三。

    知縣高晉翰查造,随送道署冊費銀一十二兩。

     光緒十八年分,民、番戶三千五百三十有六,大小男女丁口二萬零五百四十有七;内成丁一萬五千二百四十九,未成丁五千二百九十八。

    知縣陳文緯查造,随送道署冊費銀一十二兩。

     光緒十九年分,民、番戶口雲雲,同上。

     聯莊章程(光緒十八年十二月初七日) 一、經費:鄉鄰出入相友,守望相助,誼本笃也。

    惟一切公事,必須經費充裕,然後經手辦理之人,無虞掣肘。

    本縣為爾等各莊多方籌度,無非期間閻之綏靖,先事防範而已。

    爾等務各就莊分大小貧富,約計此次聯莊分界、巡路、修路等事需款若幹,設法籌集,彙交莊中殷實之人,以備應用。

    如可寬籌,将來推行積榖、義學、義冢以及恤鄰、救災等,均于地方大有裨益。

    但創辦之初,應如何設法籌款?及能籌若幹?均應由該莊紳耆、總理等先行會同妥商,禀候本縣複核辦理。

    該莊耆等不得勒索苛派,緻滋擾害。

     聯莊:查定例,以
0.05331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