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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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裡)。

    又自射麻裡小路北行,十裡羅佛山、五裡九間厝、一裡萬裡得莊(自東門起合二十九裡)。

    又射麻裡東北行,七裡豬朥束、五裡文率莊、三裡響林莊、五裡萬裡得。

    又縣城三十五裡大魯公、九裡大崎嶺、九裡八磘灣九棚莊、七裡高仕佛港仔莊、十五裡牡丹灣汛、十五裡觀音石前加爾侖溪(與台東埤南交界)、二十七裡阿郎壹溪。

     西門外釣橋起,三裡大埔莊、二裡麻仔坑莊、二裡虎頭山、五裡新街、三裡車城(有防汛)、三裡田中央莊(自西門起合一十八裡)。

    又自西門起,西北行,十九裡海口老古石、一裡水坑;北行,五裡尖山、十裡涼傘兜、十裡楓港、七裡獅子頭、八裡刺桐腳、二裡枋山頭、三裡南勢湖(有屯隘營盤)、四裡平埔厝、二裡嘉鹿堂、四裡率芒溪,與鳳山縣交界(自西門起,沿海合七十五裡,為進郡大道)。

    又自楓港東北方,十裡善化社(舊名射不力社,光緒十八年改)、十裡圓山下、五裡雙溪口;北行十裡武吉山、十裡大雲頂嶺、十五裡英華嶺、十裡嘉木鹿山、十裡阿郎壹溪,與台東州埤南交界(自西門起,共一百二十五裡。

    内西門至車城十五裡,平地;車城至楓港三十裡,沿海;楓 港至阿郎壹溪八十裡,番山)。

    西門西北行,十裡保力莊(山邊小路)、三裡統埔莊。

    又自統埔東北行,九裡四重溪(有恒春營防汛及隘勇分防,為番社出入要路);北行,三裡石門山榖、七裡雙溪口,入牡丹、高仕佛、加芝來等番社(自西門起,合三十二裡)。

    又西門西行,各五裡麥仔園、四溝、三溝等莊、一裡頭溝莊、二裡加冬湖莊、二裡大坪頂莊、二裡埔墘莊、二裡射藔龜山(沿海自西門起,合一十四裡)。

     南門外釣橋起,二裡林投尾莊、四裡鼻仔頭莊、一裡馬鞍山、三裡大坂埒、二裡潭仔莊、二裡大沙灣墾丁寮(有防汛)、七裡船帆石、八裡鵝銮鼻(恒春營守備分駐)、一裡燈樓(沿海自南門起,合三十一裡);渡海三十裡七星石。

    又西南行,十裡大樹房(有防汛)、三裡貓鼻山(沿海)。

    又西南行,十二裡又水泉莊、三裡白沙莊(沿海);又西南行十一裡沙尾堀莊(沿海)。

    又西南行十三裡樹林莊、二裡坎下莊(沿海)。

    又西南行,五裡排仔路、一裡龍銮潭;左右行各二裡龍宣水、草潭莊、萬裡桐、二裡槟榔坑、三裡紅柴坑、二裡蟳廣嘴(沿海。

    自南門起,合一十五裡)。

     北門外釣橋起,五裡網紗莊(山腳小路)、三裡保力莊(又北皆番山)。

     案計裡之法,向以營造尺一百八十丈為一裡。

    恒邑設縣以來,所計裡數,祗有大略,未經丈量。

    今南門外,一望平疇,所至各莊皆田塍小路,四通八達,故不能遵行一路也。

    餘如率芒溪至縣城、由縣城至鵝銮鼻,共一百十五裡,系屬驿路,不至大謬;其番山曲徑,鄉僻小路,祗能約計大略。

    又台南郡城至埤南覓,向由鳳山之東港沿海南行,越楓港車城,入恒春縣城西門;出東門,過射麻裡、高仕佛、牡丹灣等處,而至埤南覓。

    自三條侖通路以後,往來皆由東港分路北行,而恒春縣城至牡丹灣一帶遂成僻境。

    光緒十八年,恒春營縣請以高仕佛汛弁兵十五名,并抽牡丹灣汛兵五名,移駐四重溪,以扼社番出入咽喉雲。

     橋梁 新街橋:在射藔港尾。

     大樹房大橋:士民捐建。

    光緒十九年,知縣陳文緯撥款三十元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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