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生熟番紀事
關燈
小
中
大
該莊頭目、尊長即将通奸之人,捆綁割耳遊莊,或從重鞭打示辱,使各知儆畏,以重廉恥。
一、薙發打辮,以遵體制。
爾等番衆既經受撫,系為天朝百姓。
但爾等從前,無論男女俱留長發,殊無分别,實屬可恥。
茲已化番為民,婦女當蓄長發,男子須薙發打辮,方見爾等真心歸順,是為遵制良民。
一、穿衣着褲,以入人類。
蓋人無衣褲,形同牛馬畜牲。
爾等向來赤身露體,上不穿衣、下不着褲,實屬可羞可恥。
自今以後,男女須學民人一體穿着衣褲,毋得如前醜陋。
一、分别姓氏,以成宗族。
爾等從前父有父姓、子有子姓,數傳以後,就不知誰是祖宗、誰是子孫,血脈紊亂,實與野類相同。
茲本軍門将爾等各莊分别姓氏,嗣後兒女須從父姓,一脈相傳,庶免錯亂宗支。
一、分别稱呼,以序彜倫。
大凡親戚,有父族、母族之分。
何謂父族親戚?如父之姊妹稱為姑母,姑母之夫即為姑丈,姑丈之子女即為表兄、表弟、表姊、表妹,父之女即為自己姊妹,姊妹之夫即為姊夫、妹夫,姊妹之子即為外甥;此所謂父族之親戚。
何謂母族親戚?母之父母稱為外公、外婆,母之兄弟姊妹稱為舅父、姨母,舅父之妻稱為舅母,姨母之夫稱為姨丈,舅父姨母之子女亦稱曰表兄弟、表姊妹;此所謂母族之親戚也。
何謂妻族親戚?妻之父母曰嶽父、嶽母,妻之兄弟曰舅,稱之曰内兄、内弟,妻之姊妹曰姨,稱之曰大姨、小姨,内舅之子曰内侄,姨之子曰姨甥;此妻族之親戚也。
爾番衆與親戚往來,務要分别。
一、分别姓氏,以定婚姻。
娶妻不娶同姓,恐其亂宗族也。
查爾等番俗,無論同姓、異姓,牽扯過門就為夫婦,有亂大倫。
惟天朝民人,凡娶妻者托媒人擇異姓年紀相稱者,須用三書六劄,父母主婚,俱要過禮受聘,謂之明婚正娶,不得糊亂強配。
臨娶之時,又要擇吉日,到門夫妻同拜天地,再拜祖宗、父母,然後夫婦之道乃成。
男家娶婦之後,彼此兩家即為親戚。
女之父母謂女之夫為婿,男稱女之父母為嶽父、嶽母,婦稱男之父、母為翁、姑。
作婦者須孝順翁、姑,作婿者須要敬禮嶽父、嶽母,此理宜辨。
一、禮宜祭葬,以安先靈。
蓋人老必死,既死骸骨必須歸土,乃一定道理。
爾等番俗,父母死後皆不用衣棺收殓,就将屍身藏于室内或埋之隴畝,不知祭拜;天倫滅絕,莫此為甚!此後爾等如遇父母、兄弟、妻子死亡,須用衣棺收殓,深埋山岡之上,堆土為記。
每年清明,祭拜一次,世代相傳,勿忘父母鞠育之恩。
如父母死,男子用白線打辮、女子用白繩束發,不可穿紅着綠,以表哀慕之誠。
三年後始行除去,再從吉服可也。
一、殷勤攻讀,以明道理。
蓋人無論賢愚,有子弟者必須讀書,便可明理。
理明則愚亦變為賢。
大如忠孝節義廉恥,自然通曉,小如交易書券數目,自然明白。
本軍門現延請師長,廣設學堂,爾等各處■〈寅,去八〉莊,無論漢番民人,一體悉準入學。
其書紙筆墨及先生學金,均由官府給發。
至内地民人子弟,則惟自辦。
本軍門為爾等無知起見,凡有子弟者務須踴躍送學讀書,以期明理。
不可視為等閑,有負厚望焉! 一、分記歲月,以知年紀。
如每逢一年為一歲。
每歲系分十二個月,每月大建系三十日,小建系二十九日;自初一日起、至初十日系為上旬,十一日起、至二十日系為中旬,二十一日起、至三十系為下旬;合三十日謂之大建也,若二十九日謂之小建也,是為一個月。
如正月初一日為元旦,俗呼為新年,十五日為元宵節;此半個月内,各家男婦穿新衣、備酒肉、焚香燭,虔拜神明,以迓庥祥。
二月為春分節。
三月為清明節,是節家家備酒肉香燭、登山掃先人墳墓,名曰春祭,為不忘根本。
四月初八日為鬼門關節,凡陰人自春分起開門受享子孫祭拜,至四月初八日止,遂關閉鬼門。
其無子孫者為孤魂,孤魂之鬼無人祭拜,即祔于異姓就食;是以四月初八日俗燒衣紙、設酒果,使孤魂之鬼亦有食,地方遂無作祟之事。
五月初五日為端午節,家家門戶懸艾旗、挂蒲劍以除不祥。
七月十五日為中元節,焚燒紙衣,澆奠酒醴,敬拜祖先及無祀之鬼,為送寒衣。
八月十五日為中秋節,家家備時物賞月。
九月初九日為重陽節,是節家家備酒肉香燭、祭拜祖先。
十月初一日為牛王誕節。
十一月冬至,是日為過冬,名為長至節。
十二月二十四日為小年節,各家竈君登天,将各家善惡上奏玉皇,為善者賜以百祥、為惡者降之百殃;到三十日仍回家查察善惡。
十二月為歲終,月大建系三十日除歲,月小建系二十九日除歲。
度年之後,次日名為新年,即上所謂正月初一元旦是也。
人若過此一年便為一歲、過十年便十歲,均照年挨算。
爾等各宜趕緊學習,庶年月之多寡,不至茫無所知。
一、宜戒遊手,以絕盜源。
凡人無常業者必至無所不為,大而殺奪,小而竊取。
原其故,總為衣食二字所累。
蓋人不專務一業,則為遊手;遊手則衣食無資,所以有盜取之事。
爾等各莊為父兄者務宜訓戒子弟,或讀書、或耕田、或做生意,務宜各就一業,則衣食有資,盜心自不萌矣。
一、嚴禁偷盜,以安闾閻。
凡一村一莊,家中衣物牛畜以及栽種五谷薯芋菜蔬,在家物件固多,即生植田園亦複不少;若不嚴禁偷竊,皆為盜賊所有。
以後各莊如有遊蕩無賴之徒專偷竊人家物件者,即由本莊頭目捆綁吊打嚴責,并勒其賠還贓物交回失主。
倘有恃惡不遵責罰者,立即送官究治,以儆效尤,以正風俗。
爾等務宜随時查察。
一、疏通水圳,以便耕種。
查爾等番民不辭辛苦,終日栽種雜糧,雖有萬頃田場,不知集力開圳築陂,引水灌溉田園,以緻旱澇失收,殊為可惜。
此後亟宜會商總目,量地分工,開通圳道,築立高陂,蓄涉得宜,荒地變為良田,栽種谷麥黍豆随地所宜,定獲無窮之利。
爾等務宜合力為之,以期一勞永逸。
一、出獵以時,免妨耕種。
爾等番人日事遊獵,以緻田園荒蕪。
此後或當插田耘莳、收割農忙之時,務宜停獵。
待田事既畢,然後修器械以搏取,庶不至有妨農事。
是為至要! 一、撙節食用,以備饑荒。
緣天時不盡皆和,年歲亦常遭歉。
無論種禾種麥以及黍荳瓜果,今年豐孰、明年失收者,往往有之。
爾等番民務宜悭儉。
如禾麥等物,當收成時即計算所得多寡,複計一年所食幾何、所用幾何,量入為出,務必計到禾麥複出時,仍有餘積。
由是年年積蓄,不惟可以備荒,亦可以緻富。
上如父母得所養、下如妻子得以育,一家豐衣足食,何樂如之! 一、宜設墟市,以便交易。
蓋衣食器皿等項,非一家所能盡具,惟立墟市,則諸貨可以聚集、有無可以相通,不至積有谷粟無地消售。
至立墟之地以十裡為準,赴市之期以三日為率。
交易之時務要公平,不得恃強買賣。
如有此弊,一經禀控,即問該莊頭目嚴拿究辦。
一、建立廟祠,以安神祖。
爾番衆現已歸化,凡一村一莊、或幾村幾莊共建廟宇一座,安設關聖帝君、或天後聖母、或文昌帝君及各位正神身像,合衆虔誠供奉。
又各莊各建祠宇一座,安設全莊祖宗牌位,每逢年節及每月初一日、十五日,衆備香燭虔心叩拜,必獲保佑人口平安、五谷豐熟,獲福無窮矣。
●訓番俚言 天地生萬物,性人為至貴;鳥獸與昆蟲,均皆有其長。
鳳凰長羽族,百鳥聽約束;麒麟長毛族,百獸群悚惕。
中國有皇帝,萬邦鹹悅服;為民設官府,為民謀衣食。
内有六部官,外分十八省。
兩省一總督,省各設巡撫。
宣政有有司,理刑有按察。
鹽道管鹽務,糧道督糧米。
巡道與兵備,分巡各外府。
知府轄一府,知縣管一縣。
二府與三府,督捕并水利。
撫民兼治民,理番專理番。
上下有等級,皆為朝廷官;上宣天子德,下理百姓情。
愛民如赤子,使皆為善良。
惡民為盜賊,拏究不容寬。
殺人者受刑,搶擄者治罪。
無分番與漢,一體敷教化。
鳥獸有毛羽,人當有衣冠。
番在邊野中,苦無綿與絲;所以男與婦,科頭并裸身。
豈無羞恥心?豈無衣冠志?奈處荒僻地,官長難兼顧。
今逢聖主朝,為爾籌長計。
兩宮皇太後,為女中堯舜。
内有良股肱,外有賢疆吏。
欽派有大臣,和衷期共濟。
道台與知府,台防同縣令,綢缪思保衛,籌饷兼籌兵,冒險赴爾境,曉谕費苦心。
賜爾衣與帛,開辟榛莽路;南北可相通,東西無阻礙。
教言通言語,得為中華人。
為爾設義學,讀書識理義。
當知君王恩,在家孝父母。
有兄當敬兄,有弟當愛弟。
男女當有别,鄰裡要相親。
切勿思殺人,殺人要償命。
切勿好争鬥,争鬥傷和氣。
田地勿荒蕪,各宜勤耕種。
荒地廣開墾,積糧防歲饑。
多植棉與麻,緝績學紡紗。
漸教機織布,不愁無衣褲。
多求松杉秧,隙地盡栽種;不過六七年,即能成大樹。
材可架屋宇,枝葉炊爨用。
牛車甚有功,惜不利山徑。
更求單輪車,仿式依樣制;可以用手推,可以代肩負。
沙地難蓄水,更應開溝渠;或多穿沙井,桔槔汲灌溉。
種稻當去莠,耘耔不可廢。
糞土常儲備,不可任抛棄。
疾病當用藥,不可信符咒。
藥宜講泡制,醫局拟官置。
痘症多奇險,代設牛痘師;可以保性命,可以無憂虞。
男宜薙頭發,女學梳頭髻。
臉宜常洗淨,日日不可間。
身不宜刺紋,腳須穿襪履。
雨宜戴箬笠,不可聽淋漓。
列日戴草帽,不可任曬曝。
人有人裝扮,豈可同禽獸?但須從儉樸,不可務華飾;華飾要錢财,徒動盜賊心。
番俗亦有理,各設笆樓館。
莊中有公事,會議于此間。
男未娶婦者,住在此樓中。
犯奸有定例,罰不過酒食;俱無笞與責,恐不知警戒。
男女相歡悅,即爾成婚姻,無有父母命,不須媒妁言,似非正配禮,當改從前風。
欲達聖主情,當通番人意;聊譔鄙俚句,俾與番童歌。
爾等從今後,當改曩日習;恪聽長官訓,洗心為好侬。
爾無害人心,自無人戕害;何必持镖槍?何必佩刀劍?劍可賣買牛,刀可賣買犢;永為良農氓,歡聚慶長生。
酒是儀狄作,本可為禍胎,番人多喜飲,亦難全禁絕;但常随量吃,不可過于醉。
一醉多生事,禍起于俄頃,殺人與犯上,憫不畏于死;可惜七尺軀,死于一瓯酒!爾等當醒悟!爾等當戒謹! 番地多溪港,水深涉不易。
何不造小橋,或結竹排渡?竹木番中多,可無沈溺慮。
路長結茅亭,可以庇風雨。
随處做好事,自有天眷顧。
各社相往來,不必懷猜忌。
彼此結婚姻,喜慶常聚會。
敬老與慈幼,心田不要壞。
長作太平民,豈不共稱快!無分番與漢,熙熙億萬世!
一、薙發打辮,以遵體制。
爾等番衆既經受撫,系為天朝百姓。
但爾等從前,無論男女俱留長發,殊無分别,實屬可恥。
茲已化番為民,婦女當蓄長發,男子須薙發打辮,方見爾等真心歸順,是為遵制良民。
一、穿衣着褲,以入人類。
蓋人無衣褲,形同牛馬畜牲。
爾等向來赤身露體,上不穿衣、下不着褲,實屬可羞可恥。
自今以後,男女須學民人一體穿着衣褲,毋得如前醜陋。
一、分别姓氏,以成宗族。
爾等從前父有父姓、子有子姓,數傳以後,就不知誰是祖宗、誰是子孫,血脈紊亂,實與野類相同。
茲本軍門将爾等各莊分别姓氏,嗣後兒女須從父姓,一脈相傳,庶免錯亂宗支。
一、分别稱呼,以序彜倫。
大凡親戚,有父族、母族之分。
何謂父族親戚?如父之姊妹稱為姑母,姑母之夫即為姑丈,姑丈之子女即為表兄、表弟、表姊、表妹,父之女即為自己姊妹,姊妹之夫即為姊夫、妹夫,姊妹之子即為外甥;此所謂父族之親戚。
何謂母族親戚?母之父母稱為外公、外婆,母之兄弟姊妹稱為舅父、姨母,舅父之妻稱為舅母,姨母之夫稱為姨丈,舅父姨母之子女亦稱曰表兄弟、表姊妹;此所謂母族之親戚也。
何謂妻族親戚?妻之父母曰嶽父、嶽母,妻之兄弟曰舅,稱之曰内兄、内弟,妻之姊妹曰姨,稱之曰大姨、小姨,内舅之子曰内侄,姨之子曰姨甥;此妻族之親戚也。
爾番衆與親戚往來,務要分别。
一、分别姓氏,以定婚姻。
娶妻不娶同姓,恐其亂宗族也。
查爾等番俗,無論同姓、異姓,牽扯過門就為夫婦,有亂大倫。
惟天朝民人,凡娶妻者托媒人擇異姓年紀相稱者,須用三書六劄,父母主婚,俱要過禮受聘,謂之明婚正娶,不得糊亂強配。
臨娶之時,又要擇吉日,到門夫妻同拜天地,再拜祖宗、父母,然後夫婦之道乃成。
男家娶婦之後,彼此兩家即為親戚。
女之父母謂女之夫為婿,男稱女之父母為嶽父、嶽母,婦稱男之父、母為翁、姑。
作婦者須孝順翁、姑,作婿者須要敬禮嶽父、嶽母,此理宜辨。
一、禮宜祭葬,以安先靈。
蓋人老必死,既死骸骨必須歸土,乃一定道理。
爾等番俗,父母死後皆不用衣棺收殓,就将屍身藏于室内或埋之隴畝,不知祭拜;天倫滅絕,莫此為甚!此後爾等如遇父母、兄弟、妻子死亡,須用衣棺收殓,深埋山岡之上,堆土為記。
每年清明,祭拜一次,世代相傳,勿忘父母鞠育之恩。
如父母死,男子用白線打辮、女子用白繩束發,不可穿紅着綠,以表哀慕之誠。
三年後始行除去,再從吉服可也。
一、殷勤攻讀,以明道理。
蓋人無論賢愚,有子弟者必須讀書,便可明理。
理明則愚亦變為賢。
大如忠孝節義廉恥,自然通曉,小如交易書券數目,自然明白。
本軍門現延請師長,廣設學堂,爾等各處■〈寅,去八〉莊,無論漢番民人,一體悉準入學。
其書紙筆墨及先生學金,均由官府給發。
至内地民人子弟,則惟自辦。
本軍門為爾等無知起見,凡有子弟者務須踴躍送學讀書,以期明理。
不可視為等閑,有負厚望焉! 一、分記歲月,以知年紀。
如每逢一年為一歲。
每歲系分十二個月,每月大建系三十日,小建系二十九日;自初一日起、至初十日系為上旬,十一日起、至二十日系為中旬,二十一日起、至三十系為下旬;合三十日謂之大建也,若二十九日謂之小建也,是為一個月。
如正月初一日為元旦,俗呼為新年,十五日為元宵節;此半個月内,各家男婦穿新衣、備酒肉、焚香燭,虔拜神明,以迓庥祥。
二月為春分節。
三月為清明節,是節家家備酒肉香燭、登山掃先人墳墓,名曰春祭,為不忘根本。
四月初八日為鬼門關節,凡陰人自春分起開門受享子孫祭拜,至四月初八日止,遂關閉鬼門。
其無子孫者為孤魂,孤魂之鬼無人祭拜,即祔于異姓就食;是以四月初八日俗燒衣紙、設酒果,使孤魂之鬼亦有食,地方遂無作祟之事。
五月初五日為端午節,家家門戶懸艾旗、挂蒲劍以除不祥。
七月十五日為中元節,焚燒紙衣,澆奠酒醴,敬拜祖先及無祀之鬼,為送寒衣。
八月十五日為中秋節,家家備時物賞月。
九月初九日為重陽節,是節家家備酒肉香燭、祭拜祖先。
十月初一日為牛王誕節。
十一月冬至,是日為過冬,名為長至節。
十二月二十四日為小年節,各家竈君登天,将各家善惡上奏玉皇,為善者賜以百祥、為惡者降之百殃;到三十日仍回家查察善惡。
十二月為歲終,月大建系三十日除歲,月小建系二十九日除歲。
度年之後,次日名為新年,即上所謂正月初一元旦是也。
人若過此一年便為一歲、過十年便十歲,均照年挨算。
爾等各宜趕緊學習,庶年月之多寡,不至茫無所知。
一、宜戒遊手,以絕盜源。
凡人無常業者必至無所不為,大而殺奪,小而竊取。
原其故,總為衣食二字所累。
蓋人不專務一業,則為遊手;遊手則衣食無資,所以有盜取之事。
爾等各莊為父兄者務宜訓戒子弟,或讀書、或耕田、或做生意,務宜各就一業,則衣食有資,盜心自不萌矣。
一、嚴禁偷盜,以安闾閻。
凡一村一莊,家中衣物牛畜以及栽種五谷薯芋菜蔬,在家物件固多,即生植田園亦複不少;若不嚴禁偷竊,皆為盜賊所有。
以後各莊如有遊蕩無賴之徒專偷竊人家物件者,即由本莊頭目捆綁吊打嚴責,并勒其賠還贓物交回失主。
倘有恃惡不遵責罰者,立即送官究治,以儆效尤,以正風俗。
爾等務宜随時查察。
一、疏通水圳,以便耕種。
查爾等番民不辭辛苦,終日栽種雜糧,雖有萬頃田場,不知集力開圳築陂,引水灌溉田園,以緻旱澇失收,殊為可惜。
此後亟宜會商總目,量地分工,開通圳道,築立高陂,蓄涉得宜,荒地變為良田,栽種谷麥黍豆随地所宜,定獲無窮之利。
爾等務宜合力為之,以期一勞永逸。
一、出獵以時,免妨耕種。
爾等番人日事遊獵,以緻田園荒蕪。
此後或當插田耘莳、收割農忙之時,務宜停獵。
待田事既畢,然後修器械以搏取,庶不至有妨農事。
是為至要! 一、撙節食用,以備饑荒。
緣天時不盡皆和,年歲亦常遭歉。
無論種禾種麥以及黍荳瓜果,今年豐孰、明年失收者,往往有之。
爾等番民務宜悭儉。
如禾麥等物,當收成時即計算所得多寡,複計一年所食幾何、所用幾何,量入為出,務必計到禾麥複出時,仍有餘積。
由是年年積蓄,不惟可以備荒,亦可以緻富。
上如父母得所養、下如妻子得以育,一家豐衣足食,何樂如之! 一、宜設墟市,以便交易。
蓋衣食器皿等項,非一家所能盡具,惟立墟市,則諸貨可以聚集、有無可以相通,不至積有谷粟無地消售。
至立墟之地以十裡為準,赴市之期以三日為率。
交易之時務要公平,不得恃強買賣。
如有此弊,一經禀控,即問該莊頭目嚴拿究辦。
一、建立廟祠,以安神祖。
爾番衆現已歸化,凡一村一莊、或幾村幾莊共建廟宇一座,安設關聖帝君、或天後聖母、或文昌帝君及各位正神身像,合衆虔誠供奉。
又各莊各建祠宇一座,安設全莊祖宗牌位,每逢年節及每月初一日、十五日,衆備香燭虔心叩拜,必獲保佑人口平安、五谷豐熟,獲福無窮矣。
●訓番俚言 天地生萬物,性人為至貴;鳥獸與昆蟲,均皆有其長。
鳳凰長羽族,百鳥聽約束;麒麟長毛族,百獸群悚惕。
中國有皇帝,萬邦鹹悅服;為民設官府,為民謀衣食。
内有六部官,外分十八省。
兩省一總督,省各設巡撫。
宣政有有司,理刑有按察。
鹽道管鹽務,糧道督糧米。
巡道與兵備,分巡各外府。
知府轄一府,知縣管一縣。
二府與三府,督捕并水利。
撫民兼治民,理番專理番。
上下有等級,皆為朝廷官;上宣天子德,下理百姓情。
愛民如赤子,使皆為善良。
惡民為盜賊,拏究不容寬。
殺人者受刑,搶擄者治罪。
無分番與漢,一體敷教化。
鳥獸有毛羽,人當有衣冠。
番在邊野中,苦無綿與絲;所以男與婦,科頭并裸身。
豈無羞恥心?豈無衣冠志?奈處荒僻地,官長難兼顧。
今逢聖主朝,為爾籌長計。
兩宮皇太後,為女中堯舜。
内有良股肱,外有賢疆吏。
欽派有大臣,和衷期共濟。
道台與知府,台防同縣令,綢缪思保衛,籌饷兼籌兵,冒險赴爾境,曉谕費苦心。
賜爾衣與帛,開辟榛莽路;南北可相通,東西無阻礙。
教言通言語,得為中華人。
為爾設義學,讀書識理義。
當知君王恩,在家孝父母。
有兄當敬兄,有弟當愛弟。
男女當有别,鄰裡要相親。
切勿思殺人,殺人要償命。
切勿好争鬥,争鬥傷和氣。
田地勿荒蕪,各宜勤耕種。
荒地廣開墾,積糧防歲饑。
多植棉與麻,緝績學紡紗。
漸教機織布,不愁無衣褲。
多求松杉秧,隙地盡栽種;不過六七年,即能成大樹。
材可架屋宇,枝葉炊爨用。
牛車甚有功,惜不利山徑。
更求單輪車,仿式依樣制;可以用手推,可以代肩負。
沙地難蓄水,更應開溝渠;或多穿沙井,桔槔汲灌溉。
種稻當去莠,耘耔不可廢。
糞土常儲備,不可任抛棄。
疾病當用藥,不可信符咒。
藥宜講泡制,醫局拟官置。
痘症多奇險,代設牛痘師;可以保性命,可以無憂虞。
男宜薙頭發,女學梳頭髻。
臉宜常洗淨,日日不可間。
身不宜刺紋,腳須穿襪履。
雨宜戴箬笠,不可聽淋漓。
列日戴草帽,不可任曬曝。
人有人裝扮,豈可同禽獸?但須從儉樸,不可務華飾;華飾要錢财,徒動盜賊心。
番俗亦有理,各設笆樓館。
莊中有公事,會議于此間。
男未娶婦者,住在此樓中。
犯奸有定例,罰不過酒食;俱無笞與責,恐不知警戒。
男女相歡悅,即爾成婚姻,無有父母命,不須媒妁言,似非正配禮,當改從前風。
欲達聖主情,當通番人意;聊譔鄙俚句,俾與番童歌。
爾等從今後,當改曩日習;恪聽長官訓,洗心為好侬。
爾無害人心,自無人戕害;何必持镖槍?何必佩刀劍?劍可賣買牛,刀可賣買犢;永為良農氓,歡聚慶長生。
酒是儀狄作,本可為禍胎,番人多喜飲,亦難全禁絕;但常随量吃,不可過于醉。
一醉多生事,禍起于俄頃,殺人與犯上,憫不畏于死;可惜七尺軀,死于一瓯酒!爾等當醒悟!爾等當戒謹! 番地多溪港,水深涉不易。
何不造小橋,或結竹排渡?竹木番中多,可無沈溺慮。
路長結茅亭,可以庇風雨。
随處做好事,自有天眷顧。
各社相往來,不必懷猜忌。
彼此結婚姻,喜慶常聚會。
敬老與慈幼,心田不要壞。
長作太平民,豈不共稱快!無分番與漢,熙熙億萬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