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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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恸,見有遺磺與硝,因取盡啖之,嘔血盈盆而逝,年二十有一。
蔡氏,适翁某,甫六日,夫歸瑟江暴卒,氏臨柩恸絕,遂斷喉死。
林德宋,許字敖魁春,魁春病笃,請婚,既至,魁春死,即自刎,創闊二寸許,百端求死,姑日夜防阻,且十載,形如槁木,忽于魁春忌日自缢以殉。
林氏,适嚴重光。
重光早卒,氏矢志孀守三年,父母欲奪其節,乃往拜宗祠,别母歸,撫夫棺恸哭,整服缢死夫柩之旁。
陳藻宋,陳逢春女,适周榮藻。
夫卒,氏以簪刺喉幾絕,姑救之複蘇。
閱二日,碎金環鈕吞之,未死。
卒自經而絕。
章氏,歸陳烑。
烑卒,月有五日,朝奠已,拜辭翁姑,從容于柩旁取刃割喉而絕。
兵備道徐某以“烈耿千秋”表其闾。
陳氏,适林之特。
之特卒,遺孤甫九月,氏撫孤至十八歲,孤殇,氏哀痛不食旬日死。
施琇宋,參議施起元女,适吳開。
開死,即絕粒,欲自經,因父公車未回,遲九閱月乃立孤,與父永訣,水漿不入口十日,一笑而逝。
巡按陸清源奏旌之。
鄭氏,歸蔡集。
集病,氏刲股和羹以進。
集卒,氏題詩明志,哀涕不食,閱月死。
鄭氏,武舉人劉二鳌妻。
二鳌授千總,因戰勝輕敵,死于甯波,訃聞,氏大恸,自刎以殉。
崇祯間旌。
鄭氏,夏膺隆妻。
夫卒,氏以簪刺喉死。
陳氏,陳祥女,适方嶽。
嶽死,氏自經殉之。
連氏,林思火阜妻。
思火阜卒于京,氏聞訃哀毀,守制三年,服阕,遂不食死。
事聞,诏旌。
翁仲宋,适嚴士揆。
夫卒,誓必殉,家人守之七日,自經死。
事聞,诏旌其闾。
莊辰宋,适嚴登域。
登域客死,莊矢志殉烈。
絕粒吞金,未即死。
除夕,密取魂帛缢夫柩旁。
邑令餘某以“闾天真雪”表之。
餘金氏,歸翁克甫。
克甫病,氏屢許以死。
病笃,氏從容治殓具,顔色如常,入内改衣自經,先殡氏于旁,克甫猶張目視之,乃瞑。
陳氏,林守業妻。
夫病危,試之曰:“我死,爾将何如?”答欲偕逝,夫曰:“難。
”氏乃先二日自缢死。
嚴春姐,歸翁文火阜。
夫死,氏決殉,家人防之嚴,因匿刃絕食,吞金珥不得死,徐入帳仰卧,手刃咽喉,血濺床棂而絕。
巡按應某奏旌之。
王氏,适嚴麒。
麒客死,氏即欲殉,念有娠,至期,生女,拜舅姑于堂,泣曰:“亡人旅榇未歸,浪迹遊魂,婦當從泉下覓耳。
”投缳而逝。
薛氏,名引使,歸張應駒,年二十,夫卒,絕粒吞鉛粉,從容拜辭舅姑而沒。
陳瓊使,适餘元鼎。
元鼎卒,氏哭踴,絕而複蘇,次日,拜奠靈前,遂入室投缳而逝。
嚴莊姐,進士嚴通女,歸翁士科。
年二十,士科卒,遺腹生男,孀守奉翁姑。
會屋毀,父母迎之歸居。
無何,病笃,父強之藥,女卻不飲。
父乃護輿至翁家,氣已絕,忽張目示姑及子,良久乃瞑。
國朝以下貞烈 張荊玉,歸諸生施淑琬。
夫病卒,氏恸曰:“吾不忍以孤女累舅姑。
”及女七歲死,遂絕粒,七日不死,服毒又不死,再服野葛而卒。
陳守娘,莆田人,歸邑人田大真。
夫卒,有子九歲,氏矢節二十載。
康熙十年,子被寇害,氏營葬夫與子,從容自缢死。
鄭美宋,适林一缵,缵疾革,注目視氏,氏默喻其意。
越次日,缵僅存一息,氏整衣拜母,雉經床前,缵氣方絕。
陳氏,何館昌妻。
翁履垓早卒,大姑及太嗣姑與姑薛俱寡。
薛善事二太姑,撫館昌兄弟成立。
館昌死,氏哀恸欲絕,姑以遺腹止之。
孤育三歲夭,氏固請死,父母與家人環伺之。
至館昌大祥,合戶投缳死,年二十二。
郭庚宋,許字葉益萼,未歸,值海寇蹂躏,翁被執,益萼及弟倉皇溺死,弟妻林氏,亦未婚,即奔赴殉。
烈女聞訃,素服奔喪,孝養翁姑備至,以節終。
翁盛宋,适陳士碩。
士碩卒,引刀自裁,為家人所奪,又嚼鉛粉,絕粒五日以殉。
追祀節孝祠。
戴氏,适林雲阙。
雲阙遇賊死。
順治丁亥,鎮城陷,氏遣孤子出避,自抱少女投井死。
曾氏,适林雲起。
順治丁亥,寇陷城,雲起從陴上逸出,曾同母嫂二侄女相繼赴井死。
方鼎新為作《五烈傳》。
吳氏,名慈哥,适林遇夫。
順治丁亥,寇踞鎮城,遇夫逃去。
吳偕兒女被擒,逼之行,道遇井,吳抱女投焉。
後有瘗遺骸者,發石欄,得吳母女屍,四旬顔面如生,收其骨殓之。
嚴夏妹,林家仆婦也。
夫死,自缢。
又翁家仆婦林姓,夫死,飲毒死。
林整宋,歸翁應旗。
應旗病笃,與訣,林取帛示之,誓以必殉。
及卒,哀哭絕粒不死,吞金亦不死,方引刀,家人奪之,旋以钗刺喉,又奪之,卒自經死,年二十二。
吳氏,名靜宋,諸生陳民望妻。
順治丁亥,寇圍城,氏攜小刀自随,猝遇兵,懼辱,刎死,七日顔面如生。
林秀宋,适謝民瑗。
民瑗從師贛州,沒于陣,林聞訃欲殉,有女宜宋,将及笄,泣勸而止。
順治丁亥,攜女歸迳江依其弟宗平居焉。
戊子,寇掠迳江,林偕女赴井死。
陳氏,毛翼祯妻。
順治丁亥,寇警,夫殁于陣,舁屍歸,鼻血漫流。
陳口舐其血。
殡畢,不食七日,自缢以殉。
黃氏,适林德翯。
海寇突至,劫之行,不從,賊刃之,斷五指,仆地,賊義而舍之。
後德翯遘疾,黃誓以死殉,其族聞之,争欲設祭,不可,族人聞而韪之。
夫卒七日,乃自缢。
蔡氏,名引弟。
順治間,寇亂,氏從父三知避兵,被獲。
兵刃三知,氏抱父不釋,兵怒并刃。
氏引頸就刃,願乞父命,脰垂絕,猶牽父裾哭,年十六。
周氏,林德長妻。
夫病,方懷孕三月,及卒,即絕粒,與父訣,家人防之,閱五晝夜,乘間投缳以殉。
某氏,福清人。
寇屠海口城,女被執,赴橋水死。
又某禦史道經福清,有一人為邏卒所獲,将殺之,其女奔至館驿号泣,辨父非賊,禦史竟殺之,女遂死于父側。
時順治丁亥季冬。
謝氏,歸張可裕。
順治戊子,因寇亂,可裕遇害,屍僵于路。
氏伺兵退,治棺為夫殡,葬畢歸家,投缳以殉。
嚴銀使,适莊士琅。
順治戊子,士琅被寇害,遺腹生男,及晬又死,乃自缢。
葉氏,廣東番禺人,年十五,歸邑人翁應玑為妾。
順治初,粵城告警,夫及男女各散奔,氏懼辱,即投缳死,屍懸梁間三日,顔色如生。
何癸宋,受聘王三長。
三長殁,女聞訃奔喪,獨處三年,服阕,絕水漿,晝夜号恸,自經死。
官氏,瑤玉,三山明經官懋功女,歸吳毓琮。
夫卒,殡畢,引刀自刎,為親者所奪,因破磁器割喉幾斷,不死,取金钗碎咽,亦不死,複裂素以經,手弱不勝,又不死。
後絕粒十八日乃死,年二十有四。
吳氏毓礎,楊日遇妻。
夫死,屬纩畢,即扃戶自經,衆救之,翁姑父母慰勸,皆不答。
夜與姑同宿,潛起自缢,姑急起,覓火不得,比舉燭而氣已絕。
翁茂宋,許字林輝祖。
夫殁,聞訃遂自缢,家人救解。
父兄防之益嚴,乃獨處小樓,毀容減餐,缟素三載。
後竟不食,臨革,怡然曰:“吾今得為林家婦矣。
”聲訖而逝。
翁氏朝官,适張士升。
士升客姑蘇,病卒,訃至,氏事姑素孝謹,恐姑病增劇,暗自摧毀,密置周身之具。
夫榇既返,哀奠畢,乃沐浴更衣,投缳以殉,時年二十四。
劉銑宋,适郭帶河。
帶河病沒,劉哀哭仆地,嘔血數升,絕食七日,撫帶河之棺大恸而絕,年二十。
曾金宋,張可清妻,年二十一,夫病,刲肱以進。
夫死,以薙發刀自刭柩旁。
林氏,适何所獻。
夫死,尚未殡,自經以殉。
薛氏,張士璨妻。
士璨由武生授守備,癸巳,赴敵,死,信至,薛告姑曰:“夫為君死,婦為夫亡,各伸其節,勿傷悲也。
”絕粒八日不死,複啖鉛粉,卒。
高氏,貢生高拱女,歸陳鳴珂。
珂沒,子奎,甫三歲,長為娶婦莊氏。
未幾,奎又死,高與婦謀同死,婦請期,高曰:“陳三世無後,未了事皆吾與若事。
”乃為其夫先世營邱垅,置祠田,俾三世永祔血食,遂擇殉日。
至期,姑婦焚香拜其夫靈畢,就堂中各懸一繩于夫柩側,姑婦對缢而絕,顔色如生。
林定宋,武舉人翁大城妻。
姑病,刲左股和藥,姑得痊。
及大城病,複刲右股,不效,痛哭不欲生。
遂謀立嗣,已定,投缳而死,年二十有五。
鄭氏細啟,适何師稷。
師稷死,鄭年二十七,絕粒十八日不死,卒雉經以殉。
餘敦宋,年十七歸方捷武。
五閱月,捷武病卒,餘即自缢,以救蘇。
次夕,密懷小刃,夜半以被蒙面刲喉,闊二寸許,祖姑與同寝,覺,亟以藥傅之,複蘇,延七十二日,乃絕。
李四媽,家本農也,為四賊所獲。
賊系諸婦于屋中,欲遍污之,四媽罵且手擊之,遇殺。
林氏,歸郭有執。
夫死,遺孤一歲,氏撫孤一十六年而孤殇,氏乃訣諸戚屬,投缳死。
鄭氏,諸生施大升妻。
順治丙申,寇掠大升父,大升代父受辱,即自經死。
鄭視夫含殓畢,奔至文廟,拜且哭訴其夫冤死狀,伏地扼吭而絕。
林清宋,何德坦妻。
順治丙申,寇亂,追且急,林告其夫曰:“君速行,勿為妾累。
”乃抱石沉湖而死。
吳淑官,許字施延哲。
延哲卒,既葬,訃至,女哀請奔喪,拜夫墓返,自缢,家人解之,夜經于床,繩斷,不死,經于梁,繩又斷,複食毒草,不死。
自是水漿不入口者十三日,含笑而逝,年二十。
順治間旌。
吳氏,餘廷碩妻。
夫卒,僅生一女,氏抱而哭曰:“爾何不幸生我家也?”持小佩刀自刺,兄嫂亟奪之,複投缳死,年二十五。
黃氏,适林百馬粦。
百馬粦溺死,黃号哭為夫殓畢,以刀割喉,氣絕複蘇,即引喉傷向
蔡氏,适翁某,甫六日,夫歸瑟江暴卒,氏臨柩恸絕,遂斷喉死。
林德宋,許字敖魁春,魁春病笃,請婚,既至,魁春死,即自刎,創闊二寸許,百端求死,姑日夜防阻,且十載,形如槁木,忽于魁春忌日自缢以殉。
林氏,适嚴重光。
重光早卒,氏矢志孀守三年,父母欲奪其節,乃往拜宗祠,别母歸,撫夫棺恸哭,整服缢死夫柩之旁。
陳藻宋,陳逢春女,适周榮藻。
夫卒,氏以簪刺喉幾絕,姑救之複蘇。
閱二日,碎金環鈕吞之,未死。
卒自經而絕。
章氏,歸陳烑。
烑卒,月有五日,朝奠已,拜辭翁姑,從容于柩旁取刃割喉而絕。
兵備道徐某以“烈耿千秋”表其闾。
陳氏,适林之特。
之特卒,遺孤甫九月,氏撫孤至十八歲,孤殇,氏哀痛不食旬日死。
施琇宋,參議施起元女,适吳開。
開死,即絕粒,欲自經,因父公車未回,遲九閱月乃立孤,與父永訣,水漿不入口十日,一笑而逝。
巡按陸清源奏旌之。
鄭氏,歸蔡集。
集病,氏刲股和羹以進。
集卒,氏題詩明志,哀涕不食,閱月死。
鄭氏,武舉人劉二鳌妻。
二鳌授千總,因戰勝輕敵,死于甯波,訃聞,氏大恸,自刎以殉。
崇祯間旌。
鄭氏,夏膺隆妻。
夫卒,氏以簪刺喉死。
陳氏,陳祥女,适方嶽。
嶽死,氏自經殉之。
連氏,林思火阜妻。
思火阜卒于京,氏聞訃哀毀,守制三年,服阕,遂不食死。
事聞,诏旌。
翁仲宋,适嚴士揆。
夫卒,誓必殉,家人守之七日,自經死。
事聞,诏旌其闾。
莊辰宋,适嚴登域。
登域客死,莊矢志殉烈。
絕粒吞金,未即死。
除夕,密取魂帛缢夫柩旁。
邑令餘某以“闾天真雪”表之。
餘金氏,歸翁克甫。
克甫病,氏屢許以死。
病笃,氏從容治殓具,顔色如常,入内改衣自經,先殡氏于旁,克甫猶張目視之,乃瞑。
陳氏,林守業妻。
夫病危,試之曰:“我死,爾将何如?”答欲偕逝,夫曰:“難。
”氏乃先二日自缢死。
嚴春姐,歸翁文火阜。
夫死,氏決殉,家人防之嚴,因匿刃絕食,吞金珥不得死,徐入帳仰卧,手刃咽喉,血濺床棂而絕。
巡按應某奏旌之。
王氏,适嚴麒。
麒客死,氏即欲殉,念有娠,至期,生女,拜舅姑于堂,泣曰:“亡人旅榇未歸,浪迹遊魂,婦當從泉下覓耳。
”投缳而逝。
薛氏,名引使,歸張應駒,年二十,夫卒,絕粒吞鉛粉,從容拜辭舅姑而沒。
陳瓊使,适餘元鼎。
元鼎卒,氏哭踴,絕而複蘇,次日,拜奠靈前,遂入室投缳而逝。
嚴莊姐,進士嚴通女,歸翁士科。
年二十,士科卒,遺腹生男,孀守奉翁姑。
會屋毀,父母迎之歸居。
無何,病笃,父強之藥,女卻不飲。
父乃護輿至翁家,氣已絕,忽張目示姑及子,良久乃瞑。
國朝以下貞烈 張荊玉,歸諸生施淑琬。
夫病卒,氏恸曰:“吾不忍以孤女累舅姑。
”及女七歲死,遂絕粒,七日不死,服毒又不死,再服野葛而卒。
陳守娘,莆田人,歸邑人田大真。
夫卒,有子九歲,氏矢節二十載。
康熙十年,子被寇害,氏營葬夫與子,從容自缢死。
鄭美宋,适林一缵,缵疾革,注目視氏,氏默喻其意。
越次日,缵僅存一息,氏整衣拜母,雉經床前,缵氣方絕。
陳氏,何館昌妻。
翁履垓早卒,大姑及太嗣姑與姑薛俱寡。
薛善事二太姑,撫館昌兄弟成立。
館昌死,氏哀恸欲絕,姑以遺腹止之。
孤育三歲夭,氏固請死,父母與家人環伺之。
至館昌大祥,合戶投缳死,年二十二。
郭庚宋,許字葉益萼,未歸,值海寇蹂躏,翁被執,益萼及弟倉皇溺死,弟妻林氏,亦未婚,即奔赴殉。
烈女聞訃,素服奔喪,孝養翁姑備至,以節終。
翁盛宋,适陳士碩。
士碩卒,引刀自裁,為家人所奪,又嚼鉛粉,絕粒五日以殉。
追祀節孝祠。
戴氏,适林雲阙。
雲阙遇賊死。
順治丁亥,鎮城陷,氏遣孤子出避,自抱少女投井死。
曾氏,适林雲起。
順治丁亥,寇陷城,雲起從陴上逸出,曾同母嫂二侄女相繼赴井死。
方鼎新為作《五烈傳》。
吳氏,名慈哥,适林遇夫。
順治丁亥,寇踞鎮城,遇夫逃去。
吳偕兒女被擒,逼之行,道遇井,吳抱女投焉。
後有瘗遺骸者,發石欄,得吳母女屍,四旬顔面如生,收其骨殓之。
嚴夏妹,林家仆婦也。
夫死,自缢。
又翁家仆婦林姓,夫死,飲毒死。
林整宋,歸翁應旗。
應旗病笃,與訣,林取帛示之,誓以必殉。
及卒,哀哭絕粒不死,吞金亦不死,方引刀,家人奪之,旋以钗刺喉,又奪之,卒自經死,年二十二。
吳氏,名靜宋,諸生陳民望妻。
順治丁亥,寇圍城,氏攜小刀自随,猝遇兵,懼辱,刎死,七日顔面如生。
林秀宋,适謝民瑗。
民瑗從師贛州,沒于陣,林聞訃欲殉,有女宜宋,将及笄,泣勸而止。
順治丁亥,攜女歸迳江依其弟宗平居焉。
戊子,寇掠迳江,林偕女赴井死。
陳氏,毛翼祯妻。
順治丁亥,寇警,夫殁于陣,舁屍歸,鼻血漫流。
陳口舐其血。
殡畢,不食七日,自缢以殉。
黃氏,适林德翯。
海寇突至,劫之行,不從,賊刃之,斷五指,仆地,賊義而舍之。
後德翯遘疾,黃誓以死殉,其族聞之,争欲設祭,不可,族人聞而韪之。
夫卒七日,乃自缢。
蔡氏,名引弟。
順治間,寇亂,氏從父三知避兵,被獲。
兵刃三知,氏抱父不釋,兵怒并刃。
氏引頸就刃,願乞父命,脰垂絕,猶牽父裾哭,年十六。
周氏,林德長妻。
夫病,方懷孕三月,及卒,即絕粒,與父訣,家人防之,閱五晝夜,乘間投缳以殉。
某氏,福清人。
寇屠海口城,女被執,赴橋水死。
又某禦史道經福清,有一人為邏卒所獲,将殺之,其女奔至館驿号泣,辨父非賊,禦史竟殺之,女遂死于父側。
時順治丁亥季冬。
謝氏,歸張可裕。
順治戊子,因寇亂,可裕遇害,屍僵于路。
氏伺兵退,治棺為夫殡,葬畢歸家,投缳以殉。
嚴銀使,适莊士琅。
順治戊子,士琅被寇害,遺腹生男,及晬又死,乃自缢。
葉氏,廣東番禺人,年十五,歸邑人翁應玑為妾。
順治初,粵城告警,夫及男女各散奔,氏懼辱,即投缳死,屍懸梁間三日,顔色如生。
何癸宋,受聘王三長。
三長殁,女聞訃奔喪,獨處三年,服阕,絕水漿,晝夜号恸,自經死。
官氏,瑤玉,三山明經官懋功女,歸吳毓琮。
夫卒,殡畢,引刀自刎,為親者所奪,因破磁器割喉幾斷,不死,取金钗碎咽,亦不死,複裂素以經,手弱不勝,又不死。
後絕粒十八日乃死,年二十有四。
吳氏毓礎,楊日遇妻。
夫死,屬纩畢,即扃戶自經,衆救之,翁姑父母慰勸,皆不答。
夜與姑同宿,潛起自缢,姑急起,覓火不得,比舉燭而氣已絕。
翁茂宋,許字林輝祖。
夫殁,聞訃遂自缢,家人救解。
父兄防之益嚴,乃獨處小樓,毀容減餐,缟素三載。
後竟不食,臨革,怡然曰:“吾今得為林家婦矣。
”聲訖而逝。
翁氏朝官,适張士升。
士升客姑蘇,病卒,訃至,氏事姑素孝謹,恐姑病增劇,暗自摧毀,密置周身之具。
夫榇既返,哀奠畢,乃沐浴更衣,投缳以殉,時年二十四。
劉銑宋,适郭帶河。
帶河病沒,劉哀哭仆地,嘔血數升,絕食七日,撫帶河之棺大恸而絕,年二十。
曾金宋,張可清妻,年二十一,夫病,刲肱以進。
夫死,以薙發刀自刭柩旁。
林氏,适何所獻。
夫死,尚未殡,自經以殉。
薛氏,張士璨妻。
士璨由武生授守備,癸巳,赴敵,死,信至,薛告姑曰:“夫為君死,婦為夫亡,各伸其節,勿傷悲也。
”絕粒八日不死,複啖鉛粉,卒。
高氏,貢生高拱女,歸陳鳴珂。
珂沒,子奎,甫三歲,長為娶婦莊氏。
未幾,奎又死,高與婦謀同死,婦請期,高曰:“陳三世無後,未了事皆吾與若事。
”乃為其夫先世營邱垅,置祠田,俾三世永祔血食,遂擇殉日。
至期,姑婦焚香拜其夫靈畢,就堂中各懸一繩于夫柩側,姑婦對缢而絕,顔色如生。
林定宋,武舉人翁大城妻。
姑病,刲左股和藥,姑得痊。
及大城病,複刲右股,不效,痛哭不欲生。
遂謀立嗣,已定,投缳而死,年二十有五。
鄭氏細啟,适何師稷。
師稷死,鄭年二十七,絕粒十八日不死,卒雉經以殉。
餘敦宋,年十七歸方捷武。
五閱月,捷武病卒,餘即自缢,以救蘇。
次夕,密懷小刃,夜半以被蒙面刲喉,闊二寸許,祖姑與同寝,覺,亟以藥傅之,複蘇,延七十二日,乃絕。
李四媽,家本農也,為四賊所獲。
賊系諸婦于屋中,欲遍污之,四媽罵且手擊之,遇殺。
林氏,歸郭有執。
夫死,遺孤一歲,氏撫孤一十六年而孤殇,氏乃訣諸戚屬,投缳死。
鄭氏,諸生施大升妻。
順治丙申,寇掠大升父,大升代父受辱,即自經死。
鄭視夫含殓畢,奔至文廟,拜且哭訴其夫冤死狀,伏地扼吭而絕。
林清宋,何德坦妻。
順治丙申,寇亂,追且急,林告其夫曰:“君速行,勿為妾累。
”乃抱石沉湖而死。
吳淑官,許字施延哲。
延哲卒,既葬,訃至,女哀請奔喪,拜夫墓返,自缢,家人解之,夜經于床,繩斷,不死,經于梁,繩又斷,複食毒草,不死。
自是水漿不入口者十三日,含笑而逝,年二十。
順治間旌。
吳氏,餘廷碩妻。
夫卒,僅生一女,氏抱而哭曰:“爾何不幸生我家也?”持小佩刀自刺,兄嫂亟奪之,複投缳死,年二十五。
黃氏,适林百馬粦。
百馬粦溺死,黃号哭為夫殓畢,以刀割喉,氣絕複蘇,即引喉傷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