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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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六
福清縣
宋以下貞烈
王氏名昌,王守愚女,适李提刑之子仲敏。
仲敏早卒,昌年二十三,既殡,屏家人,自經死。
林氏,劉仝祖妻,父公遇,知名士。
仝子為福建招撫使,起義兵,亡命,自經死。
有司執其事,具反狀,林叱曰:“林、劉二族,世為宋臣,欲以忠義報國,事不成,天也,何為反乎?汝知去歲有以血書壁而死者乎?是吾兄也。
吾與兄忠義之心則一也。
死且求治汝于地下,可生為汝等淩辱耶?”遂遇害。
元以下貞烈 林氏女,年十九,貧不能嫁。
至正末,盜起,女避地東郭外,時元帥達吉擁兵鎮福清,強女父以聘,女誓不從。
軍士叢至,女據地哭曰:“嫁娶有禮,劫以兵,有死而已。
”達吉高其節,遂不敢犯。
女竟不偶,守貞以終。
明以下貞烈 夏氏名信,父殁,弟觀明,甫四歲,氏憐弟孤幼,誓志不嫁。
後觀明為糧長,緣鈔累民,乃赴阙奏鈔不便,洪武初,诏逮系獄。
信上封事,擊登聞鼓伸冤,得允所奏,觀明遂釋。
王氏,邬孟妻。
洪武時,孟為禦史,以诖誤當死。
王氏擊登聞鼓,乞入官為奴,以贖夫罪,诏赦之。
孟後竟以忤旨死,其友戶部郎中張瑤殓孟遺骸,将歸葬之,王氏止之曰:“幸少留待妾。
”遂自經。
永樂初,诏旌其門。
盧佳娘,李廣妻。
婚甫十月,廣暴卒。
盧恸絕複蘇,見廣口鼻出血,悉舔食之。
既殓,哭辄僵仆。
積五六日,家人防稍懈,入寝室自經死。
陳鏡女,許字施元衡。
将婚而元衡卒,女聞,自經不死,乃歸施,獨處一樓,日夜紡績,孝事舅姑。
嘉靖間旌。
陳蘭女,許字林招德。
招德溺水死,女矢志歸林,奉事尊嫜,日夜杼聲不絕,人重其賢,布成,争市之,曰“節女布”。
倪氏,倪文女,适遊政。
政死,哭踴頓絕方蘇,至夕,更衣哭于别室,及明,家人啟戶視之,自經死矣,年二十二。
陳氏,魏祐保妻。
祐保卒,翼日,入寝室自缢死。
林氏,名源德,韓一敬繼室。
逾年夫死,撫前子成立,遂減食待斃,與娣姒訣,夜分抱鏡潛出,投于龍江,七日屍獲,顔色如生。
廉氏,适林以惠。
未二載,以惠止宿婦家,暴卒,氏即奔于母家,自經以殉。
王瓊妹,王汝安女,許字莆田陳商。
未娶,商卒,女告其母奔陳持喪。
嘉靖間,倭寇其鄉,瓊妹被執不辱,拾刀自殺,賊義而殓之,并釋諸同虜者。
鄭氏,張進德妻。
嘉靖戊午,倭寇掠其鄉,氏被執,罵賊求死,義不受辱,倭怒,殺之。
何玉真,适林侹,甫合卺,倭寇卒至,侹與父文镡逃匿山中,何随姑奔入縣邑。
既而文镡被虜,侹罄其資與賊,父得免,賊驅侹以去,至同安臨隊鄉,殺之。
何與姑歸,見翁還而夫不在,欲即殉,翁姑谕之,曰:“倘夫生還,則為徒死矣。
”後鄉人有自賊還,言侹死狀,何即為夫招魂畢,整衣服從容自經。
林氏,諸生張季臨妻。
嘉靖間,與姑同被倭掠,賊欲殺其姑,氏求身代,姑免,氏绐賊曰:“我宅前池中,大有金寶。
”賊信之,氏導往,則自投于水,賊刺殺之。
餘氏,适林應科。
嘉靖戊午,倭變,姑被執,氏挺身救姑,義不受辱,遂死之。
廉氏,适長樂林師學。
嘉靖中,倭亂,夫婦被虜,廉謂夫曰:“君可潛逃,吾死矣,不相負也。
”遂投海死。
施氏,陳一德妻。
嘉靖間,倭變,與夫妹細娘相持赴水死。
廖氏,适劉良弼。
嘉靖間,倭變,弼被殺,子幼,為賊俘,氏痛憤罵賊,奪子回。
賊怒,拔刃斷氏兩腕死。
林玉美,魏亦永妻。
嘉靖間,同姑遇倭,倭殺其姑,氏冒刃捍之,倭怒,并砍氏,罵不絕而死。
事聞,诏立碑志其家。
陳瑞蘭,歸于方廷揚。
嘉靖末,寇起,廷揚被執,氏脫簪珥,躬往賊營贖夫,途遇廷揚而回。
月餘,廷揚病卒,氏奠畢,遂自經。
吳氏,林世蓁妻。
嘉靖中,倭寇裡中,氏被虜,不屈,遂遇害。
禦史陳子貞奏旌之。
張英宋,張德然女,許字林氏。
年十八,倭寇犯境,被逼,力拒不屈,倭腰斬之,擲田中。
倭去,鄉人歸,女以手拍水,呼曰:“吾張某女。
為告吾父,速收葬我先入墓旁。
”衆驚歎為烈魂不死雲。
莊敬娘,許字陳邦哲,嘉靖中,倭起,被逼赴塘水死。
葉從介,大學士向高姑。
嘉靖間,倭難作,氏适薛用溥,為賊所得,恐其污,憤詈不已,賊怒斫之,焚其屍。
葉默娘,贈太子太保葉朝榮女,适林守定。
逾年,守定病沒,氏欲以身殉,家人伺之密,其舅林質卿納富人聘,将迫以行,氏自刎。
萬曆間诏旌之。
何氏,林楠妻。
楠死,抱二孤還堂上,刲喉死。
嚴謙娘,适林日跻。
夫夭,孀居三載,服阕,自經柩側。
邑令朱冕旌曰“節烈”。
何氏,适林尚振。
尚振殁,投缳以殉。
林懋細,教谕林資瀾女,适鄭汝舟。
汝舟父天佐,為惠州府同知,攜子與婦之任。
明年,汝舟還應試,卒,林聞訃奔喪,矢必死,服毒吞金,引刀自裁,家人辄救之,乘間以指爪決藥斷喉而死。
萬曆二十二年诏旌。
施氏名珠,翁應奎妻。
應奎卒,氏伏屍大恸,齧舌而死。
周馨娘,周世豐女,适鄭大鸾。
大鸾卒,絕而蘇者三,既殡于寝右,氏命左之,诘旦,雉經于柩側,乃知其虛右以待也。
楊氏,歸林秉仁。
秉仁死,哭七日,兇服禮成,遂服毒以殉。
萬曆間诏旌。
薛月妹,适林尚莞,五載,夫殁,自經死。
邑令歐陽某扁其門。
莊董娘,适鄭存誨,六載,夫亡,自經以殉。
張蘭姐,歸卓應嶽。
應嶽病卒,至小祥,修奠畢,整襟自經死。
林金妹,适郭應璧,六載,應璧卒,氏哀毀骨立,十日勺水不入口,缢死柩側。
萬曆間诏旌其門。
陳氏,廣東人,适林尚瑚,夫死,殉烈。
餘氏,歸林守崗。
崗性至孝,居喪哀毀病笃,氏籲天請代,先守崗九日自缢死,守崗益痛傷,亦卒。
人稱“孝烈雙光”。
何氏,林守谔妻,夫卒,閉戶自經以從。
陳履端,許字秦孟勤。
孟勤殁,履端歸秦,不食死,時年十七。
魏金妹,許字何千石。
千石姊,金妹叔母也,往來母家,為金妹言千石病狀,金妹刲股付叔母以進。
千石死,金妹堅欲奔喪,父母不許,屢自經,皆以救免。
逾日,家人防稍懈,遂投缳死,何氏迎其屍合葬。
陳氏,适嚴端明。
夫死,蓋棺時,氏辍不泣,惟入室自治其衣發巾兌栉諸具,晚扃戶自缢以殉。
俞徽宋,受聘于鄭浚元。
将于歸,夫忽病死,徽宋缟素奔喪,以刀自刎,姑遽奪之,喉未斷,又以簪刺之不死,複自經,将絕,姑又解救之,竟絕粒二十八日乃死。
事聞,诏旌之。
陳龍姑,許字嚴濤。
未婚,濤卒,龍姑不食,自經死。
林細銀,許字王一法。
一法卒,細銀奔喪,死之。
萬曆中,巡按陸某奏旌。
鄭近姑,許字嚴仕擢。
未婚,仕擢卒,近姑撫膺恸哭,即入室自經,仕擢家迎其喪合殡。
魏聚金,受聘于林一蓮。
将婚,一蓮卒,聚金歸林,晝夜立柩旁,哭不絕聲者旬日,告廟拜姑嫜而死。
萬曆中,與鄭近姑同旌。
王崖妹,适方璝。
年二十有二,子周歲,夫卒,絕粒欲殉,家人止之,勤女紅撫孤。
父憐其貧,将擇右族歸之,女不肯。
逼之,乃托其子于親屬,中夜自經死。
進士王以旗為之傳。
林氏,副榜吳兆升繼室。
夫沒,無嗣,以堂上三柩未歸窀穸,為之營葬畢,歸,遍告宗屬,乞祔祖祭,遂入戶投缳以殉。
陳細舉,許字鄭從嶽。
将嫁,從嶽卒,陳誓死奔喪,哭奠畢,屏居小樓,足不下梯。
鄰失火,人促之避,不聽,俄反風,鄰屋俱盡,獨陳卧樓上無恙。
年八十餘終。
天啟間诏旌。
張氏,許配周今泰。
今泰卒,氏聞訃恸絕,拜辭父母,素衣奔喪,以貞著。
薛秋姐,許字翁省。
省卒,秋姐與母相依五年,歸夫家,追服斬衰三年,勤紡績以養姑。
陳潤使,适張一朝。
逾年,生男,夫卒,未幾,男又殇,遂投缳而逝,年二十有二。
吳氏,夏懷妻。
夫卒,殉之,有詩雲:“百千投死急如煎,直恐夫亡在妾先。
病骨不堪泉裡路,九原誰倩傍夫颠。
” 林氏,适陳某。
天啟間,海寇登蘇澳,氏抱孩攜婢,被獲登舟,俱赴水死。
林清宋,适張一仲。
一仲賈海上,遇賊死,氏出簪珥募人入海覓屍,無獲,抱二歲女置岸側,将赴海以殉,父赴阻之,遂自經,年二十有四。
天啟間旌。
方恭宋,許字黃士瓒。
士瓒卒,女年十四,聞訃即毀妝,欲奔喪,父母不可,乃服缟素,步行面靈恸哭,引所藏刀刲喉死。
天啟間诏旌之。
何玉宋,許字林洪熥。
未婚,洪熥殁,女年十八,聞訃即與母訣,悲吟五閱月,母防之密,乘間賦絕命詩一首遺母,投缳而逝。
林采藻,許字廉國烶。
國烶夭,采藻年十七,聞訃即絕粒,辭訣父母,抵夫家,不食三旬卒。
王貞使,許字陳大纓。
大纓沒,女聞訃奔喪,居三年,坐卧一小床,忽一日,起,恸數聲,遂投缳死,年十九。
林錦宋,适郭鼎。
鼎病革,林泣曰:“君行,妾亦至,無相離也。
”鼎首肯而逝。
林吞金不死,啖鉛粉,又不死,絕粒二十五日乃亡。
吳尾宋,歸夏夢轸。
逾年,夫病笃,氏割肝和羹以進,得稍延。
夫卒,氏枕屍哭,閉戶更衣,自經而死。
江新宋,林雲彤妻。
夫病,割股為劑以進。
夫死,治殓畢,遂入室以钅義刺喉,閱三晝夜不死,複出所藏刀割喉寸許,為姑所奪,幾絕複蘇,遽引魂帛自經。
謝亨宋,歸林用進。
用進卒,氏絕粒旬餘不死,取所藏金雜鉛粉吞之,又不死。
偶家人挈用進書箧至
仲敏早卒,昌年二十三,既殡,屏家人,自經死。
林氏,劉仝祖妻,父公遇,知名士。
仝子為福建招撫使,起義兵,亡命,自經死。
有司執其事,具反狀,林叱曰:“林、劉二族,世為宋臣,欲以忠義報國,事不成,天也,何為反乎?汝知去歲有以血書壁而死者乎?是吾兄也。
吾與兄忠義之心則一也。
死且求治汝于地下,可生為汝等淩辱耶?”遂遇害。
元以下貞烈 林氏女,年十九,貧不能嫁。
至正末,盜起,女避地東郭外,時元帥達吉擁兵鎮福清,強女父以聘,女誓不從。
軍士叢至,女據地哭曰:“嫁娶有禮,劫以兵,有死而已。
”達吉高其節,遂不敢犯。
女竟不偶,守貞以終。
明以下貞烈 夏氏名信,父殁,弟觀明,甫四歲,氏憐弟孤幼,誓志不嫁。
後觀明為糧長,緣鈔累民,乃赴阙奏鈔不便,洪武初,诏逮系獄。
信上封事,擊登聞鼓伸冤,得允所奏,觀明遂釋。
王氏,邬孟妻。
洪武時,孟為禦史,以诖誤當死。
王氏擊登聞鼓,乞入官為奴,以贖夫罪,诏赦之。
孟後竟以忤旨死,其友戶部郎中張瑤殓孟遺骸,将歸葬之,王氏止之曰:“幸少留待妾。
”遂自經。
永樂初,诏旌其門。
盧佳娘,李廣妻。
婚甫十月,廣暴卒。
盧恸絕複蘇,見廣口鼻出血,悉舔食之。
既殓,哭辄僵仆。
積五六日,家人防稍懈,入寝室自經死。
陳鏡女,許字施元衡。
将婚而元衡卒,女聞,自經不死,乃歸施,獨處一樓,日夜紡績,孝事舅姑。
嘉靖間旌。
陳蘭女,許字林招德。
招德溺水死,女矢志歸林,奉事尊嫜,日夜杼聲不絕,人重其賢,布成,争市之,曰“節女布”。
倪氏,倪文女,适遊政。
政死,哭踴頓絕方蘇,至夕,更衣哭于别室,及明,家人啟戶視之,自經死矣,年二十二。
陳氏,魏祐保妻。
祐保卒,翼日,入寝室自缢死。
林氏,名源德,韓一敬繼室。
逾年夫死,撫前子成立,遂減食待斃,與娣姒訣,夜分抱鏡潛出,投于龍江,七日屍獲,顔色如生。
廉氏,适林以惠。
未二載,以惠止宿婦家,暴卒,氏即奔于母家,自經以殉。
王瓊妹,王汝安女,許字莆田陳商。
未娶,商卒,女告其母奔陳持喪。
嘉靖間,倭寇其鄉,瓊妹被執不辱,拾刀自殺,賊義而殓之,并釋諸同虜者。
鄭氏,張進德妻。
嘉靖戊午,倭寇掠其鄉,氏被執,罵賊求死,義不受辱,倭怒,殺之。
何玉真,适林侹,甫合卺,倭寇卒至,侹與父文镡逃匿山中,何随姑奔入縣邑。
既而文镡被虜,侹罄其資與賊,父得免,賊驅侹以去,至同安臨隊鄉,殺之。
何與姑歸,見翁還而夫不在,欲即殉,翁姑谕之,曰:“倘夫生還,則為徒死矣。
”後鄉人有自賊還,言侹死狀,何即為夫招魂畢,整衣服從容自經。
林氏,諸生張季臨妻。
嘉靖間,與姑同被倭掠,賊欲殺其姑,氏求身代,姑免,氏绐賊曰:“我宅前池中,大有金寶。
”賊信之,氏導往,則自投于水,賊刺殺之。
餘氏,适林應科。
嘉靖戊午,倭變,姑被執,氏挺身救姑,義不受辱,遂死之。
廉氏,适長樂林師學。
嘉靖中,倭亂,夫婦被虜,廉謂夫曰:“君可潛逃,吾死矣,不相負也。
”遂投海死。
施氏,陳一德妻。
嘉靖間,倭變,與夫妹細娘相持赴水死。
廖氏,适劉良弼。
嘉靖間,倭變,弼被殺,子幼,為賊俘,氏痛憤罵賊,奪子回。
賊怒,拔刃斷氏兩腕死。
林玉美,魏亦永妻。
嘉靖間,同姑遇倭,倭殺其姑,氏冒刃捍之,倭怒,并砍氏,罵不絕而死。
事聞,诏立碑志其家。
陳瑞蘭,歸于方廷揚。
嘉靖末,寇起,廷揚被執,氏脫簪珥,躬往賊營贖夫,途遇廷揚而回。
月餘,廷揚病卒,氏奠畢,遂自經。
吳氏,林世蓁妻。
嘉靖中,倭寇裡中,氏被虜,不屈,遂遇害。
禦史陳子貞奏旌之。
張英宋,張德然女,許字林氏。
年十八,倭寇犯境,被逼,力拒不屈,倭腰斬之,擲田中。
倭去,鄉人歸,女以手拍水,呼曰:“吾張某女。
為告吾父,速收葬我先入墓旁。
”衆驚歎為烈魂不死雲。
莊敬娘,許字陳邦哲,嘉靖中,倭起,被逼赴塘水死。
葉從介,大學士向高姑。
嘉靖間,倭難作,氏适薛用溥,為賊所得,恐其污,憤詈不已,賊怒斫之,焚其屍。
葉默娘,贈太子太保葉朝榮女,适林守定。
逾年,守定病沒,氏欲以身殉,家人伺之密,其舅林質卿納富人聘,将迫以行,氏自刎。
萬曆間诏旌之。
何氏,林楠妻。
楠死,抱二孤還堂上,刲喉死。
嚴謙娘,适林日跻。
夫夭,孀居三載,服阕,自經柩側。
邑令朱冕旌曰“節烈”。
何氏,适林尚振。
尚振殁,投缳以殉。
林懋細,教谕林資瀾女,适鄭汝舟。
汝舟父天佐,為惠州府同知,攜子與婦之任。
明年,汝舟還應試,卒,林聞訃奔喪,矢必死,服毒吞金,引刀自裁,家人辄救之,乘間以指爪決藥斷喉而死。
萬曆二十二年诏旌。
施氏名珠,翁應奎妻。
應奎卒,氏伏屍大恸,齧舌而死。
周馨娘,周世豐女,适鄭大鸾。
大鸾卒,絕而蘇者三,既殡于寝右,氏命左之,诘旦,雉經于柩側,乃知其虛右以待也。
楊氏,歸林秉仁。
秉仁死,哭七日,兇服禮成,遂服毒以殉。
萬曆間诏旌。
薛月妹,适林尚莞,五載,夫殁,自經死。
邑令歐陽某扁其門。
莊董娘,适鄭存誨,六載,夫亡,自經以殉。
張蘭姐,歸卓應嶽。
應嶽病卒,至小祥,修奠畢,整襟自經死。
林金妹,适郭應璧,六載,應璧卒,氏哀毀骨立,十日勺水不入口,缢死柩側。
萬曆間诏旌其門。
陳氏,廣東人,适林尚瑚,夫死,殉烈。
餘氏,歸林守崗。
崗性至孝,居喪哀毀病笃,氏籲天請代,先守崗九日自缢死,守崗益痛傷,亦卒。
人稱“孝烈雙光”。
何氏,林守谔妻,夫卒,閉戶自經以從。
陳履端,許字秦孟勤。
孟勤殁,履端歸秦,不食死,時年十七。
魏金妹,許字何千石。
千石姊,金妹叔母也,往來母家,為金妹言千石病狀,金妹刲股付叔母以進。
千石死,金妹堅欲奔喪,父母不許,屢自經,皆以救免。
逾日,家人防稍懈,遂投缳死,何氏迎其屍合葬。
陳氏,适嚴端明。
夫死,蓋棺時,氏辍不泣,惟入室自治其衣發巾兌栉諸具,晚扃戶自缢以殉。
俞徽宋,受聘于鄭浚元。
将于歸,夫忽病死,徽宋缟素奔喪,以刀自刎,姑遽奪之,喉未斷,又以簪刺之不死,複自經,将絕,姑又解救之,竟絕粒二十八日乃死。
事聞,诏旌之。
陳龍姑,許字嚴濤。
未婚,濤卒,龍姑不食,自經死。
林細銀,許字王一法。
一法卒,細銀奔喪,死之。
萬曆中,巡按陸某奏旌。
鄭近姑,許字嚴仕擢。
未婚,仕擢卒,近姑撫膺恸哭,即入室自經,仕擢家迎其喪合殡。
魏聚金,受聘于林一蓮。
将婚,一蓮卒,聚金歸林,晝夜立柩旁,哭不絕聲者旬日,告廟拜姑嫜而死。
萬曆中,與鄭近姑同旌。
王崖妹,适方璝。
年二十有二,子周歲,夫卒,絕粒欲殉,家人止之,勤女紅撫孤。
父憐其貧,将擇右族歸之,女不肯。
逼之,乃托其子于親屬,中夜自經死。
進士王以旗為之傳。
林氏,副榜吳兆升繼室。
夫沒,無嗣,以堂上三柩未歸窀穸,為之營葬畢,歸,遍告宗屬,乞祔祖祭,遂入戶投缳以殉。
陳細舉,許字鄭從嶽。
将嫁,從嶽卒,陳誓死奔喪,哭奠畢,屏居小樓,足不下梯。
鄰失火,人促之避,不聽,俄反風,鄰屋俱盡,獨陳卧樓上無恙。
年八十餘終。
天啟間诏旌。
張氏,許配周今泰。
今泰卒,氏聞訃恸絕,拜辭父母,素衣奔喪,以貞著。
薛秋姐,許字翁省。
省卒,秋姐與母相依五年,歸夫家,追服斬衰三年,勤紡績以養姑。
陳潤使,适張一朝。
逾年,生男,夫卒,未幾,男又殇,遂投缳而逝,年二十有二。
吳氏,夏懷妻。
夫卒,殉之,有詩雲:“百千投死急如煎,直恐夫亡在妾先。
病骨不堪泉裡路,九原誰倩傍夫颠。
” 林氏,适陳某。
天啟間,海寇登蘇澳,氏抱孩攜婢,被獲登舟,俱赴水死。
林清宋,适張一仲。
一仲賈海上,遇賊死,氏出簪珥募人入海覓屍,無獲,抱二歲女置岸側,将赴海以殉,父赴阻之,遂自經,年二十有四。
天啟間旌。
方恭宋,許字黃士瓒。
士瓒卒,女年十四,聞訃即毀妝,欲奔喪,父母不可,乃服缟素,步行面靈恸哭,引所藏刀刲喉死。
天啟間诏旌之。
何玉宋,許字林洪熥。
未婚,洪熥殁,女年十八,聞訃即與母訣,悲吟五閱月,母防之密,乘間賦絕命詩一首遺母,投缳而逝。
林采藻,許字廉國烶。
國烶夭,采藻年十七,聞訃即絕粒,辭訣父母,抵夫家,不食三旬卒。
王貞使,許字陳大纓。
大纓沒,女聞訃奔喪,居三年,坐卧一小床,忽一日,起,恸數聲,遂投缳死,年十九。
林錦宋,适郭鼎。
鼎病革,林泣曰:“君行,妾亦至,無相離也。
”鼎首肯而逝。
林吞金不死,啖鉛粉,又不死,絕粒二十五日乃亡。
吳尾宋,歸夏夢轸。
逾年,夫病笃,氏割肝和羹以進,得稍延。
夫卒,氏枕屍哭,閉戶更衣,自經而死。
江新宋,林雲彤妻。
夫病,割股為劑以進。
夫死,治殓畢,遂入室以钅義刺喉,閱三晝夜不死,複出所藏刀割喉寸許,為姑所奪,幾絕複蘇,遽引魂帛自經。
謝亨宋,歸林用進。
用進卒,氏絕粒旬餘不死,取所藏金雜鉛粉吞之,又不死。
偶家人挈用進書箧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