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一
關燈
小
中
大
導宅舊阙。
師生員額 宋、元、明制詳見閩縣學。
國朝教谕、訓導各一員,廪膳生員二十名,增廣生員二十名,附學生員不限額。
歲、科兩試,各取十二名。
武生歲、科并試,取十二名。
雍正十二年,析置屏南縣後,廪膳生員十名,增廣生員十名,文生遇歲、科兩試,各取八名。
武生歲、科并試取八名。
學田 原額一百三十一畝七分零,實征學租銀二十一兩三錢。
康熙二十一年,總督姚啟聖捐置田二十六畝六分。
溪山書院 在縣北。
宋淳化二年建。
浣溪書院 在八都。
宋時建。
有文廟,朱子書匾,今廢。
其址猶存。
螺峰書院 在九都螺坑。
宋時建。
為朱子、黃幹講學處。
後廢。
魁龍書院 在十都白沙。
宋時建,後廢。
藍田書院 在杉洋。
朱子書匾,為門人餘偶立,後廢。
城南書院 在溪東。
即宋景德學基,元改為書院。
明洪武間,改為射圃。
仍匾其門曰城南書院,後圯。
崇正書院 在南門外。
舊為淫祠。
明嘉靖間,改為書院,祀李延平。
十一年,提學副使潘潢遷林用中八賢配享,改今名。
正學書院 在二保。
舊系祐聖宮。
明嘉靖間,改為探本書院,祀八賢,後遷祀八賢于崇正書院,遂改今名,為諸生講習之所。
翠屏書院 在一保。
舊系淫祠。
明嘉靖間,郡丞朱世忠改為書院,祀學士張以甯,集諸生講讀,今廢。
蘖山書院 在城隍廟東。
舊為方伯羅榮家廟,邑人思其建城之功,肖像祀焉。
明嘉靖間,改為書院。
知縣徐建重修。
青山書院 在一都。
明嘉靖間建,祀朱子。
鶴鳴書院 在小武當山旁。
明通判丁一中建。
明德書院 在南門外,明邑令劉曰旸建。
屏山書院 在鼓樓東。
國朝康熙間,邑令陳瑸建。
玉泉書院 在淵關。
國朝康熙間,運同陳大辇建。
正音書院 在一保玉堂坊左。
雍正二年,奉文設立。
義學 在學宮左,奎光閣後。
國朝乾隆四年,邑令姚廷格捐俸建,祀朱子。
以門人程若中、林好古、林大春、餘範、林夔孫、林允中、林用中、蔣康國、林充之、林師魯、程深父、張棫、程伯榮、黃有開、蘇龜齡、傅子淵配。
邑令辛竟可為記。
社學 一在水口。
明嘉靖間,運同林烈建。
萬曆間,知事林培重修。
一在杉洋村,國朝雍正二年新建。
一在善德院,乾隆七年新設。
一在黃田,乾隆七年新設。
屏南縣學 在縣治東學前街。
國朝雍正十二年建。
中為大成殿,左右兩庑,前為棂星門,左右為名宦、鄉賢祠,殿後為崇聖祠,右為奎章閣。
明倫堂在殿左,前有泮池,環橋外為儀門。
先師廟 崇聖祠 名宦祠 在學宮戟門左。
鄉賢祠 在學宮戟門右。
訓導宅 在明倫堂後。
師生員額 訓導一員不設教谕。
雍正十三年,以古田縣學訓導為之。
乾隆六年,仍歸古田縣,另設屏南縣學訓導,廪膳生員十名,增廣生員十名,附學生員不限額。
歲、科兩試,各取八名,武生歲、科并試,取八名。
正音書院 在城内。
雍正十二年,奉文設立。
義學 在城内紫山麓。
乾隆年,知縣沈鐘建。
顔曰:雙溪講堂。
閩清縣學 在縣治東南。
宋景德四年,知縣史溫即廢廪地建禮殿。
塑先聖十哲像,圖六十子及大儒像于壁。
建閣五,講堂一,談經樓三,祭器鹹備。
寶祐元年,毀。
四年,重創。
元縣尹董祯、賈光祖先後修建。
明洪武初,知縣趙起居、沈源繼修,又建神廚、米廪于廟右。
永樂十五年,知縣朱毅建明倫堂于殿北,建射圃于學東。
正統元年,知縣葉宗泰、辛節修兩庑。
天順三年,教谕馬能建儒林坊。
成化四年,知縣左輔創尊經閣于殿南。
萬曆三十六年,圯于水。
知縣俞咨龍修建。
國朝雍正元年,奉诏建崇聖祠。
二年,知縣張兆鳳修。
十三年,知縣孫國柱增修。
乾隆十五年,水,廟學盡圯。
知縣童士紳于明倫堂基增高三尺,建廟其上,徙學于廟之左,其規制悉如舊。
徐景熹《移建廟學記》:“閩清為縣,始于唐貞元,既立,旋省。
後百有餘年,五代梁乾化初,複置。
又百餘年,當宋真宗景德之四年,賢令史溫始建學其地,居縣治東南。
有禮殿講堂,談經之樓,規制略備。
嗣後,屢有修建。
明永樂中,移明倫堂于殿北。
成化中,創尊經閣于殿南。
我朝尊隆儒術,凡薄海内外郡縣衛所之學,屢诏繕治。
故閩清雖小邑,其廟學亦完整。
乾隆庚午秋,霖雨水溢,學地素庳,水患叢之,殿閣堂庑,寝以圯壞。
于是,今令童君士紳,大集邑之紳耆,疇咨興創,佥言曰:廟學在前代亦嘗毀于水,當時有建議遷之他所者,終以役巨不果,因仍綴葺以迄于今。
然地卑則水易集,相厥形勢,明倫堂之地較廟為差高,若益培廣,建廟于其上,而徙學于廟之故址,雖有巨浸,勿能害矣。
君亟然之,請于大府,命吏驗視,謂當如其議,乃庀材鸠工。
治地高于舊三尺,中為大成殿,旁翼兩庑,外為棂星門,崇聖祠。
築牆七百尺而圍之,高一丈,厚殺高之六。
左為明倫堂、廊房、齋舍、名宦賢祠、博士之廬,悉一新之。
經始于辛未四月,以壬申之仲夏落成。
更作至聖諸賢神牌,诹日奉安。
既竣事,爰石龍石請餘記之。
餘惟唐梁肅之言曰:學之制與政損益,學舉,則道舉;政汙,則道汙。
天下郡國之立學,始于漢武,盛于隋唐,而極于有宋。
當是時,守令之勤于其官者,莫不以是為先務。
所以成德達材,進其方土之願秀,使之扌需哜道真,被服先聖,而士人登進之途,亦于是焉。
出則又勸之以祿利,而率之向方,因以風勵末俗,立教化之大端,此學校與政相為損益之故也。
考郡縣廟學之制,廟以崇祀先聖,學以教養士,二者于前代常不能兼立。
其無廟者,春秋釋奠,皆即學而行事,則學重。
自唐迄宋初,天下學校,廟多而學少,則廟重。
慶曆中,大興學校制,猶以州縣之士滿二百乃得立學,故其時,守令之勤于其官者,或傍廟為學,或建書院,敦延師儒以教其方土之士,其職皆不命于朝,理宗景定,始令天下縣置主學,蓋自儒官設而學之制浸備矣。
于是廟與學并重而廟為尤重。
何者?學以教養士,而廟者固所以崇禮先師,報本始而示人以景行之極則也。
是以聖朝百年以來,凡日月所出入,莫不郡縣,則莫不有廟學。
其所以跨唐轶宋而跻盛美于虞、周四代之隆者,在是欤?乃或者謂《記》所雲釋奠,釋菜于先聖、先師者,皆在于學。
又曰國有學,遂有序,黨有庠,家有塾,亦不言廟。
故王安石曰:奠先聖先師于學而無廟,古也未見廟之為尊于學。
此況古而不達近世典制之論。
夫古之所謂先聖先師者,不一其人,而今則固吾夫子也。
夫子之道,衣被千萬世,凡名為士者,以得奠币于至聖栗主之前為幸。
我世宗憲皇帝躬臨太學,特谕大小諸司,凡公牒祝辭并稱詣學,不得言幸,其尊何等。
若學以教養士,于古無論,即唐宋以來莫不然。
然而為師者,或倚席不講,士亦無有弦歌于齋舍者,則所以為教者,異矣。
昔之士廪于學,有定員,今隸名學官者,不限額,雖欲偏養,其道莫由,則所以為養者亦異矣。
若夫春秋釋奠,不于廟而反于學,又必無之理也。
學之不可與廟等,彰彰如是。
閩清之廟學圯,而令能力率其邑人以興建,是達政之經者矣。
徙廟于高處,而以學為輔,是得尊廟之實義者矣。
是不可以無記也,乃為之書。
童君,德清人,以進士起家,令于此七年,民安便之。
是役也,凡籍金錢千五百缗,皆出其縣之好禮者。
故并刻其姓氏于碑陰,以谂後之人。
” 先師廟 崇聖祠 名宦祠 在學宮左。
祀宋縣令史溫、王亞夫、元縣尹董祯、蔡嗣宗、明知縣沈源、朱毅、左輔餘珍、黃镗、楊珣、劉為。
鄉賢祠 在學宮右。
祀宋秘書陳祥道、右丞許将、侍郎陳旸、侍郎黃師雍、考功郎黃唐、員外郎**、學士鄭自誠、編修陳問、朝請蕭磐、編修許份,明編修許瑢、布政使謝瑀、太學貢士陳良鼎。
忠義孝悌祠 在學宮左。
教谕宅 在明倫堂後。
訓導宅 在學宮後。
師生員額 宋、元、明制詳見閩縣學。
國朝教谕、訓導各一員,廪膳生員二十名,增廣生員二十名,附學生員不限額。
歲、科兩試,每次取八名。
武生歲科并試取八名。
學田 原額二百三十五畝零,實征學租銀二十三兩五錢五分。
康熙二十一年,總督姚啟聖捐置四十七畝八分零。
正音書院 在文昌閣。
雍正七年,奉文設立。
社學 在文昌閣。
雍正二年,新設。
長樂縣學 在縣治東興賢坊内。
唐乾符四年建。
宋知縣董淵、吳仲舉、蕭竑,相繼繕治,未就。
元祐間,知縣袁正規議建,邑人林通作《縣圖經》,鬻錢二十萬,倡成之。
北有堂,翼以兩序,為齋十二。
元至正十二年,重修禮殿兩庑。
北為明倫堂,齋舍鹹備。
明洪武十五年,知縣邱宗亮新之。
天順七年,知縣任衡重修。
成化十七年,知縣羅叙辟明倫堂東西為兩齋。
弘治間,知縣王渙市民地,建訓導宅。
正德十四年,火。
知縣龍琰重建。
嘉靖初,創啟聖祠、敬一亭,亭前為名宦,鄉賢二祠,文廟之西為明倫堂,兩齋附堂左右,曰居仁,曰由義。
其後知縣蔣以忠、夏允彜,相繼修辟。
國朝順治四年,毀于寇。
六年,重建大成殿。
西仍為明倫堂,東為崇聖祠。
齋舍、廳宇皆備。
學西為射圃,有觀德堂。
先師廟 崇聖祠 名宦祠 在敬一亭前。
祀宋縣令李茸、闵希聲、吳仲舉、蕭竑、徐世英、袁正規、吳一鴻、主簿陳之邵,元攝縣尹吳複,明知縣邱宗亮、王遵道、龍韬、潘府、郁文周、縣丞張文可、朱褒、主簿劉有源、典史黃本、熊廷用、教谕孫大雅、廖正、陳文燦、訓導俞珙。
鄉賢祠 在敬一亭前。
祀唐郎中林慎思,宋秘書陳宋霖、安撫林安上、處士陳[ht5,6”ss]木開、樞密使高應松、教授陳如晦、博士陳俞、進士劉砥、處士劉砺、提刑張羽中元、處士歐陽光,明教谕朱漢、知縣陳祖、陳伯康、贊善陳仲完、侍講陳全、都禦史謝士元、郎中黃熙、教谕陳德隆、知州林谷顯、通判陳豫章、光祿丞林公黼、處士陳耀、太仆卿陳文沛、郎中林世章。
忠義孝悌祠 在文廟東。
教谕宅 在敬一亭左。
訓導宅 在儀門右。
師生員額 宋、元、明制詳見閩縣學。
國朝教谕、訓導各一員,廪膳生員二十名,增廣生員二十名,附學生員不限額。
歲、科兩試,每次取十五名。
雍正二年,奉诏加增五名武生,歲、科并試,取十五名。
學田 明嘉靖間,知縣吳遵括廢寺田園六百六十四畝三分,輸之學。
其後,裡胥侵沒。
隆慶間,知縣蔣以忠複之。
國朝順治間,遷界,田荒。
康熙間,報墾二百五十一畝四分零,實征學租銀五十一兩九錢五分零。
二十二年,總督姚啟聖捐置田三十一畝三分零。
德成書院 在方安裡。
宋乾道間建。
為唐水部林慎思讀書處,後構堂祀之。
宋朱子嘗寓其中,以為先生德成于此,因名其室,曰德成。
龍峰書院 在方安裡。
為宋儒劉砥、劉砺讀書處,朱子避學禁寓此,二劉從而受業。
弘治間,知縣潘府建為書院。
藍田書院 在十六都。
宋紹興中,邑人陳坦然建。
元至正中,邑人陳有霖構鄉約堂于其旁,明初,重修。
南山書院 在南山塔旁。
明弘治間,知縣潘府改南山廢寺為書院。
暇日與諸生講學,立主敬、集義二齋。
鳳岐書院 在十五都。
知縣潘府以顯應宮後堂改建。
正音書院 在城東。
雍正七年,奉文設立。
高隍社學在縣治西。
明隆慶四年,知縣蔣以忠建。
河陽社學在平政門外,明嘉靖間,知縣吳遵建。
龍南社學在十都。
石梁社學在十五都。
阜林社學在二十都。
雍正二年,新設社學二。
一在古縣鄉,一在厚福鄉。
連江縣學 在縣治東南。
宋嘉祐元年,知縣朱定建于縣署左。
政和初,增拓之。
紹興七年,知縣林覺移建今所。
有繙經閣、駕說堂、列齋四:曰富文,曰能信,曰移孝,曰懷忠。
淳熙八年,邑人鄭鑒以文廟東向非宜,知縣蘇懋遂改南面,增齋為六。
嘉定間,知縣趙汝訓築尼山于學宮後。
寶曆間,知縣鄭沆鑿泮池于戟門外。
元皇慶二年,縣尹夾德明重修。
至正二十一年,平章燕赤石花、秘書監貢師泰葺大成殿,改進德堂為明倫堂,并尊道堂、鄉賢祠為道統堂。
明洪武初,重建。
正統十年,知縣歐陽瀚修明倫堂、稽古閣。
成化十九年,知縣淩玉玑建射圃于學西。
嘉靖三年,參政蔡潮以文廟為民居所蔽,谕諸生醵金鬻地易之。
十四年,縣丞陳瑞建敬一亭于廟東南。
二十八年,知縣向鎬建名宦、鄉賢祠于廟左右。
四十五年,教谕馬子馬建鑿鳳池于泮池外。
萬曆五年,文廟堂庑圯壞,邑人吳文華言于有司,修葺一新。
弘治間,知縣郭軒更大成殿于明倫堂左。
崇祯丁醜,知縣唐廷彥移先師廟于西,明倫堂于東。
國朝順治間,薦經兵火。
康熙間,訓導施鴻、知縣徐甲第、王仁顯、教谕富懋業相繼重修。
雍正乙巳丙午,宮牆圯于水,知縣張兆鳳、劉良璧修葺。
乾隆丁巳,飓風,文廟前楹毀,訓導陳鵬南捐資重修。
廟堂齋庑,悉一新之。
先師廟 崇聖祠 名宦祠 在戟門東。
祀唐縣令劉逵,宋縣令鞠仲謀、傅伯成,明通判徐訪、知縣歐陽瀚、郭軒、袁鑒、張聘夫、提學副使郭之奇、訓導薛俊,國朝知縣楊繼生。
鄉賢祠 在戟門西。
祀隋義士林堯,唐尚書張瑩,宋侍郎李彌遜、陳舜申、尚書李彌大、郎中李彌正、助教周希孟、處士林幾複、著作郎鄭鑒、朝奉郎林扌為、大理卿陳德豫、知府陳德一、學士李韶、少保常挺、教授林公玉,明參議孫芝、禦史遊義生、郎中陳鴻漸、副使林錦、按察使李士文、吳世澤、參政遊琏、通判鄭日戶、知縣鄭山臯、義門楊崇、佥事王德溢、提舉陳元憲、知州陳玺、陳址、禦史孫用、尚書吳文華、同知王一嶽、遊擊将軍陳第。
忠義孝悌祠 在明倫堂東。
教谕宅 在明倫堂後。
訓導宅 在明倫堂東。
師生員額 宋、元、明制詳見閩縣。
國朝教谕、訓導各一員,廪膳生員二十名,增廣生員二十名,附學生員不限額。
歲、科兩試,每次入學取十二名。
雍正二年,奉诏加增三名武生,歲、科并試,取十二名。
學田 原額五十四畝零,明邑人吳文華捐置。
嗣因遷移報荒,複界後,實存田四十五畝二分零,年征銀一十九兩三錢一分零。
國朝康熙二十一年,總督姚啟聖捐置田一十三畝四分,知縣王仁灏捐置四三畝八分零,教谕富懋業捐置學租六百觔。
朱子書院 在縣治西南江夏街。
國朝康熙三十七年,知府遲維城毀淫祠,知縣李毓英請改建書院,中祀朱子。
理學書院 在化龍街西。
舊為天主堂。
國朝雍正元年,總制滿保、巡撫黃國材檄毀,知縣蘇習禮允諸生請,改為書院。
中祀周、程、張、邵五先生。
正音書院 在縣治朱子書院内。
雍正七年,奉文設立。
社學 雍正二年新設。
在縣學内。
羅源縣學 在縣治東南。
宋慶曆八年,知縣陳稱建。
舊在四明山下。
元祐六年,知縣袁符及士民倪昱移建今所。
崇甯初,增至九十九區,有議道堂齋九。
建炎間,毀于寇。
紹興間,主簿廖耳見重修。
嘉定九年,邑人黃序拓其基,改創之。
元延祐五年,教谕林興祖重建大成殿及兩庑,殿後為明倫堂,東西為齋四。
至正間,縣尹丁得孫複修侍班廳,建二祠,左鄉賢,右文昌,後廢。
明洪武初重建。
正統十二年,典史謝志保、教谕黃绶重修,建射圃于明倫堂後。
景泰六年,知縣湯文端建明倫堂及兩齋号房。
成化十六年,同知韋濟改創學門于西北。
弘治元年,知縣麥瑾複市民地益之。
十四年,知縣李南以
師生員額 宋、元、明制詳見閩縣學。
國朝教谕、訓導各一員,廪膳生員二十名,增廣生員二十名,附學生員不限額。
歲、科兩試,各取十二名。
武生歲、科并試,取十二名。
雍正十二年,析置屏南縣後,廪膳生員十名,增廣生員十名,文生遇歲、科兩試,各取八名。
武生歲、科并試取八名。
學田 原額一百三十一畝七分零,實征學租銀二十一兩三錢。
康熙二十一年,總督姚啟聖捐置田二十六畝六分。
溪山書院 在縣北。
宋淳化二年建。
浣溪書院 在八都。
宋時建。
有文廟,朱子書匾,今廢。
其址猶存。
螺峰書院 在九都螺坑。
宋時建。
為朱子、黃幹講學處。
後廢。
魁龍書院 在十都白沙。
宋時建,後廢。
藍田書院 在杉洋。
朱子書匾,為門人餘偶立,後廢。
城南書院 在溪東。
即宋景德學基,元改為書院。
明洪武間,改為射圃。
仍匾其門曰城南書院,後圯。
崇正書院 在南門外。
舊為淫祠。
明嘉靖間,改為書院,祀李延平。
十一年,提學副使潘潢遷林用中八賢配享,改今名。
正學書院 在二保。
舊系祐聖宮。
明嘉靖間,改為探本書院,祀八賢,後遷祀八賢于崇正書院,遂改今名,為諸生講習之所。
翠屏書院 在一保。
舊系淫祠。
明嘉靖間,郡丞朱世忠改為書院,祀學士張以甯,集諸生講讀,今廢。
蘖山書院 在城隍廟東。
舊為方伯羅榮家廟,邑人思其建城之功,肖像祀焉。
明嘉靖間,改為書院。
知縣徐建重修。
青山書院 在一都。
明嘉靖間建,祀朱子。
鶴鳴書院 在小武當山旁。
明通判丁一中建。
明德書院 在南門外,明邑令劉曰旸建。
屏山書院 在鼓樓東。
國朝康熙間,邑令陳瑸建。
玉泉書院 在淵關。
國朝康熙間,運同陳大辇建。
正音書院 在一保玉堂坊左。
雍正二年,奉文設立。
義學 在學宮左,奎光閣後。
國朝乾隆四年,邑令姚廷格捐俸建,祀朱子。
以門人程若中、林好古、林大春、餘範、林夔孫、林允中、林用中、蔣康國、林充之、林師魯、程深父、張棫、程伯榮、黃有開、蘇龜齡、傅子淵配。
邑令辛竟可為記。
社學 一在水口。
明嘉靖間,運同林烈建。
萬曆間,知事林培重修。
一在杉洋村,國朝雍正二年新建。
一在善德院,乾隆七年新設。
一在黃田,乾隆七年新設。
屏南縣學 在縣治東學前街。
國朝雍正十二年建。
中為大成殿,左右兩庑,前為棂星門,左右為名宦、鄉賢祠,殿後為崇聖祠,右為奎章閣。
明倫堂在殿左,前有泮池,環橋外為儀門。
先師廟 崇聖祠 名宦祠 在學宮戟門左。
鄉賢祠 在學宮戟門右。
訓導宅 在明倫堂後。
師生員額 訓導一員不設教谕。
雍正十三年,以古田縣學訓導為之。
乾隆六年,仍歸古田縣,另設屏南縣學訓導,廪膳生員十名,增廣生員十名,附學生員不限額。
歲、科兩試,各取八名,武生歲、科并試,取八名。
正音書院 在城内。
雍正十二年,奉文設立。
義學 在城内紫山麓。
乾隆年,知縣沈鐘建。
顔曰:雙溪講堂。
閩清縣學 在縣治東南。
宋景德四年,知縣史溫即廢廪地建禮殿。
塑先聖十哲像,圖六十子及大儒像于壁。
建閣五,講堂一,談經樓三,祭器鹹備。
寶祐元年,毀。
四年,重創。
元縣尹董祯、賈光祖先後修建。
明洪武初,知縣趙起居、沈源繼修,又建神廚、米廪于廟右。
永樂十五年,知縣朱毅建明倫堂于殿北,建射圃于學東。
正統元年,知縣葉宗泰、辛節修兩庑。
天順三年,教谕馬能建儒林坊。
成化四年,知縣左輔創尊經閣于殿南。
萬曆三十六年,圯于水。
知縣俞咨龍修建。
國朝雍正元年,奉诏建崇聖祠。
二年,知縣張兆鳳修。
十三年,知縣孫國柱增修。
乾隆十五年,水,廟學盡圯。
知縣童士紳于明倫堂基增高三尺,建廟其上,徙學于廟之左,其規制悉如舊。
徐景熹《移建廟學記》:“閩清為縣,始于唐貞元,既立,旋省。
後百有餘年,五代梁乾化初,複置。
又百餘年,當宋真宗景德之四年,賢令史溫始建學其地,居縣治東南。
有禮殿講堂,談經之樓,規制略備。
嗣後,屢有修建。
明永樂中,移明倫堂于殿北。
成化中,創尊經閣于殿南。
我朝尊隆儒術,凡薄海内外郡縣衛所之學,屢诏繕治。
故閩清雖小邑,其廟學亦完整。
乾隆庚午秋,霖雨水溢,學地素庳,水患叢之,殿閣堂庑,寝以圯壞。
于是,今令童君士紳,大集邑之紳耆,疇咨興創,佥言曰:廟學在前代亦嘗毀于水,當時有建議遷之他所者,終以役巨不果,因仍綴葺以迄于今。
然地卑則水易集,相厥形勢,明倫堂之地較廟為差高,若益培廣,建廟于其上,而徙學于廟之故址,雖有巨浸,勿能害矣。
君亟然之,請于大府,命吏驗視,謂當如其議,乃庀材鸠工。
治地高于舊三尺,中為大成殿,旁翼兩庑,外為棂星門,崇聖祠。
築牆七百尺而圍之,高一丈,厚殺高之六。
左為明倫堂、廊房、齋舍、名宦賢祠、博士之廬,悉一新之。
經始于辛未四月,以壬申之仲夏落成。
更作至聖諸賢神牌,诹日奉安。
既竣事,爰石龍石請餘記之。
餘惟唐梁肅之言曰:學之制與政損益,學舉,則道舉;政汙,則道汙。
天下郡國之立學,始于漢武,盛于隋唐,而極于有宋。
當是時,守令之勤于其官者,莫不以是為先務。
所以成德達材,進其方土之願秀,使之扌需哜道真,被服先聖,而士人登進之途,亦于是焉。
出則又勸之以祿利,而率之向方,因以風勵末俗,立教化之大端,此學校與政相為損益之故也。
考郡縣廟學之制,廟以崇祀先聖,學以教養士,二者于前代常不能兼立。
其無廟者,春秋釋奠,皆即學而行事,則學重。
自唐迄宋初,天下學校,廟多而學少,則廟重。
慶曆中,大興學校制,猶以州縣之士滿二百乃得立學,故其時,守令之勤于其官者,或傍廟為學,或建書院,敦延師儒以教其方土之士,其職皆不命于朝,理宗景定,始令天下縣置主學,蓋自儒官設而學之制浸備矣。
于是廟與學并重而廟為尤重。
何者?學以教養士,而廟者固所以崇禮先師,報本始而示人以景行之極則也。
是以聖朝百年以來,凡日月所出入,莫不郡縣,則莫不有廟學。
其所以跨唐轶宋而跻盛美于虞、周四代之隆者,在是欤?乃或者謂《記》所雲釋奠,釋菜于先聖、先師者,皆在于學。
又曰國有學,遂有序,黨有庠,家有塾,亦不言廟。
故王安石曰:奠先聖先師于學而無廟,古也未見廟之為尊于學。
此況古而不達近世典制之論。
夫古之所謂先聖先師者,不一其人,而今則固吾夫子也。
夫子之道,衣被千萬世,凡名為士者,以得奠币于至聖栗主之前為幸。
我世宗憲皇帝躬臨太學,特谕大小諸司,凡公牒祝辭并稱詣學,不得言幸,其尊何等。
若學以教養士,于古無論,即唐宋以來莫不然。
然而為師者,或倚席不講,士亦無有弦歌于齋舍者,則所以為教者,異矣。
昔之士廪于學,有定員,今隸名學官者,不限額,雖欲偏養,其道莫由,則所以為養者亦異矣。
若夫春秋釋奠,不于廟而反于學,又必無之理也。
學之不可與廟等,彰彰如是。
閩清之廟學圯,而令能力率其邑人以興建,是達政之經者矣。
徙廟于高處,而以學為輔,是得尊廟之實義者矣。
是不可以無記也,乃為之書。
童君,德清人,以進士起家,令于此七年,民安便之。
是役也,凡籍金錢千五百缗,皆出其縣之好禮者。
故并刻其姓氏于碑陰,以谂後之人。
” 先師廟 崇聖祠 名宦祠 在學宮左。
祀宋縣令史溫、王亞夫、元縣尹董祯、蔡嗣宗、明知縣沈源、朱毅、左輔餘珍、黃镗、楊珣、劉為。
鄉賢祠 在學宮右。
祀宋秘書陳祥道、右丞許将、侍郎陳旸、侍郎黃師雍、考功郎黃唐、員外郎**、學士鄭自誠、編修陳問、朝請蕭磐、編修許份,明編修許瑢、布政使謝瑀、太學貢士陳良鼎。
忠義孝悌祠 在學宮左。
教谕宅 在明倫堂後。
訓導宅 在學宮後。
師生員額 宋、元、明制詳見閩縣學。
國朝教谕、訓導各一員,廪膳生員二十名,增廣生員二十名,附學生員不限額。
歲、科兩試,每次取八名。
武生歲科并試取八名。
學田 原額二百三十五畝零,實征學租銀二十三兩五錢五分。
康熙二十一年,總督姚啟聖捐置四十七畝八分零。
正音書院 在文昌閣。
雍正七年,奉文設立。
社學 在文昌閣。
雍正二年,新設。
長樂縣學 在縣治東興賢坊内。
唐乾符四年建。
宋知縣董淵、吳仲舉、蕭竑,相繼繕治,未就。
元祐間,知縣袁正規議建,邑人林通作《縣圖經》,鬻錢二十萬,倡成之。
北有堂,翼以兩序,為齋十二。
元至正十二年,重修禮殿兩庑。
北為明倫堂,齋舍鹹備。
明洪武十五年,知縣邱宗亮新之。
天順七年,知縣任衡重修。
成化十七年,知縣羅叙辟明倫堂東西為兩齋。
弘治間,知縣王渙市民地,建訓導宅。
正德十四年,火。
知縣龍琰重建。
嘉靖初,創啟聖祠、敬一亭,亭前為名宦,鄉賢二祠,文廟之西為明倫堂,兩齋附堂左右,曰居仁,曰由義。
其後知縣蔣以忠、夏允彜,相繼修辟。
國朝順治四年,毀于寇。
六年,重建大成殿。
西仍為明倫堂,東為崇聖祠。
齋舍、廳宇皆備。
學西為射圃,有觀德堂。
先師廟 崇聖祠 名宦祠 在敬一亭前。
祀宋縣令李茸、闵希聲、吳仲舉、蕭竑、徐世英、袁正規、吳一鴻、主簿陳之邵,元攝縣尹吳複,明知縣邱宗亮、王遵道、龍韬、潘府、郁文周、縣丞張文可、朱褒、主簿劉有源、典史黃本、熊廷用、教谕孫大雅、廖正、陳文燦、訓導俞珙。
鄉賢祠 在敬一亭前。
祀唐郎中林慎思,宋秘書陳宋霖、安撫林安上、處士陳[ht5,6”ss]木開、樞密使高應松、教授陳如晦、博士陳俞、進士劉砥、處士劉砺、提刑張羽中元、處士歐陽光,明教谕朱漢、知縣陳祖、陳伯康、贊善陳仲完、侍講陳全、都禦史謝士元、郎中黃熙、教谕陳德隆、知州林谷顯、通判陳豫章、光祿丞林公黼、處士陳耀、太仆卿陳文沛、郎中林世章。
忠義孝悌祠 在文廟東。
教谕宅 在敬一亭左。
訓導宅 在儀門右。
師生員額 宋、元、明制詳見閩縣學。
國朝教谕、訓導各一員,廪膳生員二十名,增廣生員二十名,附學生員不限額。
歲、科兩試,每次取十五名。
雍正二年,奉诏加增五名武生,歲、科并試,取十五名。
學田 明嘉靖間,知縣吳遵括廢寺田園六百六十四畝三分,輸之學。
其後,裡胥侵沒。
隆慶間,知縣蔣以忠複之。
國朝順治間,遷界,田荒。
康熙間,報墾二百五十一畝四分零,實征學租銀五十一兩九錢五分零。
二十二年,總督姚啟聖捐置田三十一畝三分零。
德成書院 在方安裡。
宋乾道間建。
為唐水部林慎思讀書處,後構堂祀之。
宋朱子嘗寓其中,以為先生德成于此,因名其室,曰德成。
龍峰書院 在方安裡。
為宋儒劉砥、劉砺讀書處,朱子避學禁寓此,二劉從而受業。
弘治間,知縣潘府建為書院。
藍田書院 在十六都。
宋紹興中,邑人陳坦然建。
元至正中,邑人陳有霖構鄉約堂于其旁,明初,重修。
南山書院 在南山塔旁。
明弘治間,知縣潘府改南山廢寺為書院。
暇日與諸生講學,立主敬、集義二齋。
鳳岐書院 在十五都。
知縣潘府以顯應宮後堂改建。
正音書院 在城東。
雍正七年,奉文設立。
高隍社學在縣治西。
明隆慶四年,知縣蔣以忠建。
河陽社學在平政門外,明嘉靖間,知縣吳遵建。
龍南社學在十都。
石梁社學在十五都。
阜林社學在二十都。
雍正二年,新設社學二。
一在古縣鄉,一在厚福鄉。
連江縣學 在縣治東南。
宋嘉祐元年,知縣朱定建于縣署左。
政和初,增拓之。
紹興七年,知縣林覺移建今所。
有繙經閣、駕說堂、列齋四:曰富文,曰能信,曰移孝,曰懷忠。
淳熙八年,邑人鄭鑒以文廟東向非宜,知縣蘇懋遂改南面,增齋為六。
嘉定間,知縣趙汝訓築尼山于學宮後。
寶曆間,知縣鄭沆鑿泮池于戟門外。
元皇慶二年,縣尹夾德明重修。
至正二十一年,平章燕赤石花、秘書監貢師泰葺大成殿,改進德堂為明倫堂,并尊道堂、鄉賢祠為道統堂。
明洪武初,重建。
正統十年,知縣歐陽瀚修明倫堂、稽古閣。
成化十九年,知縣淩玉玑建射圃于學西。
嘉靖三年,參政蔡潮以文廟為民居所蔽,谕諸生醵金鬻地易之。
十四年,縣丞陳瑞建敬一亭于廟東南。
二十八年,知縣向鎬建名宦、鄉賢祠于廟左右。
四十五年,教谕馬子馬建鑿鳳池于泮池外。
萬曆五年,文廟堂庑圯壞,邑人吳文華言于有司,修葺一新。
弘治間,知縣郭軒更大成殿于明倫堂左。
崇祯丁醜,知縣唐廷彥移先師廟于西,明倫堂于東。
國朝順治間,薦經兵火。
康熙間,訓導施鴻、知縣徐甲第、王仁顯、教谕富懋業相繼重修。
雍正乙巳丙午,宮牆圯于水,知縣張兆鳳、劉良璧修葺。
乾隆丁巳,飓風,文廟前楹毀,訓導陳鵬南捐資重修。
廟堂齋庑,悉一新之。
先師廟 崇聖祠 名宦祠 在戟門東。
祀唐縣令劉逵,宋縣令鞠仲謀、傅伯成,明通判徐訪、知縣歐陽瀚、郭軒、袁鑒、張聘夫、提學副使郭之奇、訓導薛俊,國朝知縣楊繼生。
鄉賢祠 在戟門西。
祀隋義士林堯,唐尚書張瑩,宋侍郎李彌遜、陳舜申、尚書李彌大、郎中李彌正、助教周希孟、處士林幾複、著作郎鄭鑒、朝奉郎林扌為、大理卿陳德豫、知府陳德一、學士李韶、少保常挺、教授林公玉,明參議孫芝、禦史遊義生、郎中陳鴻漸、副使林錦、按察使李士文、吳世澤、參政遊琏、通判鄭日戶、知縣鄭山臯、義門楊崇、佥事王德溢、提舉陳元憲、知州陳玺、陳址、禦史孫用、尚書吳文華、同知王一嶽、遊擊将軍陳第。
忠義孝悌祠 在明倫堂東。
教谕宅 在明倫堂後。
訓導宅 在明倫堂東。
師生員額 宋、元、明制詳見閩縣。
國朝教谕、訓導各一員,廪膳生員二十名,增廣生員二十名,附學生員不限額。
歲、科兩試,每次入學取十二名。
雍正二年,奉诏加增三名武生,歲、科并試,取十二名。
學田 原額五十四畝零,明邑人吳文華捐置。
嗣因遷移報荒,複界後,實存田四十五畝二分零,年征銀一十九兩三錢一分零。
國朝康熙二十一年,總督姚啟聖捐置田一十三畝四分,知縣王仁灏捐置四三畝八分零,教谕富懋業捐置學租六百觔。
朱子書院 在縣治西南江夏街。
國朝康熙三十七年,知府遲維城毀淫祠,知縣李毓英請改建書院,中祀朱子。
理學書院 在化龍街西。
舊為天主堂。
國朝雍正元年,總制滿保、巡撫黃國材檄毀,知縣蘇習禮允諸生請,改為書院。
中祀周、程、張、邵五先生。
正音書院 在縣治朱子書院内。
雍正七年,奉文設立。
社學 雍正二年新設。
在縣學内。
羅源縣學 在縣治東南。
宋慶曆八年,知縣陳稱建。
舊在四明山下。
元祐六年,知縣袁符及士民倪昱移建今所。
崇甯初,增至九十九區,有議道堂齋九。
建炎間,毀于寇。
紹興間,主簿廖耳見重修。
嘉定九年,邑人黃序拓其基,改創之。
元延祐五年,教谕林興祖重建大成殿及兩庑,殿後為明倫堂,東西為齋四。
至正間,縣尹丁得孫複修侍班廳,建二祠,左鄉賢,右文昌,後廢。
明洪武初重建。
正統十二年,典史謝志保、教谕黃绶重修,建射圃于明倫堂後。
景泰六年,知縣湯文端建明倫堂及兩齋号房。
成化十六年,同知韋濟改創學門于西北。
弘治元年,知縣麥瑾複市民地益之。
十四年,知縣李南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