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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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沿革
福郡,古閩中地。
其稱郡也自秦始,其領郡也自晉始,其稱福州也,自唐開元始,其名福州,而因名福建也,亦自開元始。
先福州,而後福建,蓋福州之名近古矣。
自唐後,大府俱治福州。
我朝丕承式廓,有昔所隸之地,而今升為府者,福甯是也。
有昔所合之界,而今分為縣者,古田、屏南是也。
蓋自太平既久,同其貫利,幾忘疇曩之形,方華離矣。
因次厥先後,複表而列之,庶粲如星布乎?志建置沿革。
福州府 《禹貢》揚州之域,周為七閩地。
按《周禮》:“職方氏掌七閩八蠻。
”鄭玄注:“閩,蠻之别也。
”《國語》史伯曰:“閩,芉蠻矣。
七八,周所服國數。
”賈公彥疏:“叔熊居濮,如蠻,其子孫分為七種,故謂之七閩。
”考《史記·楚世家》韋昭《國語解》,叔熊為楚子鬻熊之後十四世,其避難居濮,在周宣王時。
如賈氏說,則七閩不應先掌,于《周官》疏與注微異,當從注。
春秋以後為越地。
越王勾踐六傳至無疆,滅于楚,越以此散。
諸族子争立,或為王,或為君,濱于江南海上,服朝于楚。
又七世,至閩越王無諸,姓驺氏。
《史記》徐廣《音義》“驺”一作“駱”。
秦并天下,廢為君長,以其地為閩中郡。
無諸從諸侯滅秦,又率越人佐漢擊楚。
高帝五年,複立無諸為閩越王,王閩中故地,都冶。
《漢書》顔師古注:“地名,即侯官縣是也。
”《史記·東越列傳》作“都東冶”。
元鼎五年,閩越亂,元封初,平之,徙其民于江淮間,盡虛其地。
後遁逃山谷者頗出,立為冶縣。
[ht6ss]案《漢書·地理志》,會稽郡統縣二十六,其一冶。
師古曰:“本閩越地。
”《後漢書·郡國志》:“會稽郡,統十四城,其一章安。
”本注曰:“故冶,閩越地,光武更名。
”《三國·吳志·虞翻傳》注引《會稽典錄》曰:“元鼎五年除東越,因以其地為冶,并屬于此。
”《宋書·州郡志》“後有遁逃山谷者頗出,立為冶縣。
”杜氏《通典》“後遁逃山谷者頗出,立為冶縣,地蓋以越王冶鑄為名,屬會稽郡,後漢改為侯官都尉。
”王象之《輿地紀勝》:“武帝平東越,閩中郡不複再置,第置冶縣以撫其遺民。
”據諸書,則兩漢冶縣之始末了然矣。
乃淳熙《三山志》本《舊唐書·志》雲:其逃亡者自立為冶縣,以為縣非漢置,不統于會稽郡。
前漢會稽所統之縣,是治非冶。
今台州臨海是其地,非此也。
與諸書不合,不足據。
屬會稽郡南部都尉。
”[ht6ss]按:《三山志》雲:“置會稽南部都尉于塞上,以禁治之,治回浦縣,漢邊縣有障塞尉,掌禁備羌夷犯塞者。
”其說尤非。
考《前漢書·百官志》雲:“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職甲卒,秩比二千石。
景帝更名都尉。
”是當時都尉之設,原不為禁備羌夷也。
且前漢郡國百有三,置都尉者九十,豈必其盡有羌夷之地哉?若障塞尉,見《後漢書·百官志》,前志無之,自是後漢之官,今乃以當前漢之都尉,誤矣。
後漢改為侯官都尉,屬會稽郡(冶縣省)後分冶地為會稽東南二部都尉,此為南部都尉。
張勃《吳錄》:東部臨海是也。
按《晉書·地理志》、《通典》、《文獻通考》諸書俱雲,後漢改為侯官都尉。
檢《後漢書·郡國志》無之,疑是冶縣既省,遂置都尉以治之。
迨後分冶地立東、南二部都尉。
而侯官都尉亦從省欤?漢末侯官名縣,蓋昉于此。
建安初,有侯官等縣。
三國吳永安三年,以會稽南部為建安郡,侯官縣屬焉。
《方輿紀要》、《三十國春秋》雲:孫策攻會稽太守王朗,朗戰敗,浮海至東冶,策追擊,大敗之。
侯官長商升為朗起兵,策尋遣兵讨平之。
是建安初已有侯官縣也。
侯官
其稱郡也自秦始,其領郡也自晉始,其稱福州也,自唐開元始,其名福州,而因名福建也,亦自開元始。
先福州,而後福建,蓋福州之名近古矣。
自唐後,大府俱治福州。
我朝丕承式廓,有昔所隸之地,而今升為府者,福甯是也。
有昔所合之界,而今分為縣者,古田、屏南是也。
蓋自太平既久,同其貫利,幾忘疇曩之形,方華離矣。
因次厥先後,複表而列之,庶粲如星布乎?志建置沿革。
福州府 《禹貢》揚州之域,周為七閩地。
按《周禮》:“職方氏掌七閩八蠻。
”鄭玄注:“閩,蠻之别也。
”《國語》史伯曰:“閩,芉蠻矣。
七八,周所服國數。
”賈公彥疏:“叔熊居濮,如蠻,其子孫分為七種,故謂之七閩。
”考《史記·楚世家》韋昭《國語解》,叔熊為楚子鬻熊之後十四世,其避難居濮,在周宣王時。
如賈氏說,則七閩不應先掌,于《周官》疏與注微異,當從注。
春秋以後為越地。
越王勾踐六傳至無疆,滅于楚,越以此散。
諸族子争立,或為王,或為君,濱于江南海上,服朝于楚。
又七世,至閩越王無諸,姓驺氏。
《史記》徐廣《音義》“驺”一作“駱”。
秦并天下,廢為君長,以其地為閩中郡。
無諸從諸侯滅秦,又率越人佐漢擊楚。
高帝五年,複立無諸為閩越王,王閩中故地,都冶。
《漢書》顔師古注:“地名,即侯官縣是也。
”《史記·東越列傳》作“都東冶”。
元鼎五年,閩越亂,元封初,平之,徙其民于江淮間,盡虛其地。
後遁逃山谷者頗出,立為冶縣。
[ht6ss]案《漢書·地理志》,會稽郡統縣二十六,其一冶。
師古曰:“本閩越地。
”《後漢書·郡國志》:“會稽郡,統十四城,其一章安。
”本注曰:“故冶,閩越地,光武更名。
”《三國·吳志·虞翻傳》注引《會稽典錄》曰:“元鼎五年除東越,因以其地為冶,并屬于此。
”《宋書·州郡志》“後有遁逃山谷者頗出,立為冶縣。
”杜氏《通典》“後遁逃山谷者頗出,立為冶縣,地蓋以越王冶鑄為名,屬會稽郡,後漢改為侯官都尉。
”王象之《輿地紀勝》:“武帝平東越,閩中郡不複再置,第置冶縣以撫其遺民。
”據諸書,則兩漢冶縣之始末了然矣。
乃淳熙《三山志》本《舊唐書·志》雲:其逃亡者自立為冶縣,以為縣非漢置,不統于會稽郡。
前漢會稽所統之縣,是治非冶。
今台州臨海是其地,非此也。
與諸書不合,不足據。
屬會稽郡南部都尉。
”[ht6ss]按:《三山志》雲:“置會稽南部都尉于塞上,以禁治之,治回浦縣,漢邊縣有障塞尉,掌禁備羌夷犯塞者。
”其說尤非。
考《前漢書·百官志》雲:“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職甲卒,秩比二千石。
景帝更名都尉。
”是當時都尉之設,原不為禁備羌夷也。
且前漢郡國百有三,置都尉者九十,豈必其盡有羌夷之地哉?若障塞尉,見《後漢書·百官志》,前志無之,自是後漢之官,今乃以當前漢之都尉,誤矣。
後漢改為侯官都尉,屬會稽郡(冶縣省)後分冶地為會稽東南二部都尉,此為南部都尉。
張勃《吳錄》:東部臨海是也。
按《晉書·地理志》、《通典》、《文獻通考》諸書俱雲,後漢改為侯官都尉。
檢《後漢書·郡國志》無之,疑是冶縣既省,遂置都尉以治之。
迨後分冶地立東、南二部都尉。
而侯官都尉亦從省欤?漢末侯官名縣,蓋昉于此。
建安初,有侯官等縣。
三國吳永安三年,以會稽南部為建安郡,侯官縣屬焉。
《方輿紀要》、《三十國春秋》雲:孫策攻會稽太守王朗,朗戰敗,浮海至東冶,策追擊,大敗之。
侯官長商升為朗起兵,策尋遣兵讨平之。
是建安初已有侯官縣也。
侯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