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志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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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域志
沿革疆界道路星野山川
國家雖無分民,而未嘗無分土;畫疆定界,封域所由着也。
自台灣改設行省,添建府、州、廳、縣,截長補短,東剖西分,各治管轄界址,翻然一變。
苗栗初設縣治,其地從新竹劃分;綜核方輿,尚未滿乎其半。
然東盡青山、西臨大海,北底中港渡、南至大甲溪,地雖未甚遼闊,而其中田原膏腴、山川形勝,亦卓然有可觀焉。
志封域。
沿革 疆界 道路 星野 山川 沿革 苗栗,即從前之貓裡社。
雍正元年,北路設淡水廳;貓裡隸廳治,為淡南二堡,距城五十裡。
後北路添設台北府,将廳治改設新竹縣;貓裡隸新竹。
至光緒十五年,台灣巡撫劉銘傳奏準台灣改設行省,中路添建一府曰台灣府;将新竹界内中港渡以下劃為苗栗,設縣于貓裡街北之夢花莊(舊名黃芒埔),與台灣、彰化、雲林各縣同隸于台灣府。
疆界 全治疆界 苗栗在新竹之南、台灣之北,縣治面南背北。
東至内獅潭,二十五裡(大橫崗外番界);西至白沙墩,十五裡(邊大海);南至大甲溪,五十六裡,與台灣分界;北至中港溪,二十二裡,與新竹分界;東南至大湖竹橋頭面上公山,四十裡(大阙外番界);東北至接隘仔,二十三裡,過溪西裡與為新竹縣界;西南至大安港,六十裡(邊大海);西北至溪洲港,十七裡(邊大海)。
大約東南一帶為内山番界,西北一帶為大海。
羅經方位,由東而西,自震至兌;由北而南,自坎至離。
統計東西相距四十裡,南北相距七十八裡。
以形勢論之,北狹而南廣也。
各堡疆界 苗栗一堡:東以内獅潭山為界(山後番地),西以過港莊為界(臨海),南以帚把崎直透東拐仔湖八櫃山,與吞霄堡分界,北以中港溪與新竹分界。
堡内東西相距四十裡,南北相距四十二裡。
吞霄二堡:距城南三十二裡。
東至鯉魚潭為界(山後罩蘭,台灣界),西至吞霄港為界(邊大海),南以房裡溪與大甲堡分界,北以高澗山與苗栗堡分界(山北帚把崎)。
堡内東西相距三十二裡,南北相距二十二裡。
大甲三堡:距城南五十六裡。
東以七塊厝與台灣縣分界,西至大安港為界(邊大海),南以大甲溪與台灣縣分界,北以房裡溪與吞霄堡分界。
堡内東西相距三十七裡,南北相距十三裡。
道路 縣南道路 縣城由南門一裡至貓裡街,五裡至平頂嶺茶亭,分為二岐:一由茶亭西南七裡至高埔,十八裡至吞霄堡,十裡至苑裡街,二裡至房裡,十三裡至大甲堡(大甲溪南台灣縣界);一由茶亭南行七裡至銅鑼灣,十五裡至三叉河,十裡至土地公坑口,五裡至新店莊,八裡至後裡莊,三裡至枋寮(與台灣縣交界),七裡至葫蘆墩(台灣縣界内),十二裡至三十張犁,五裡至台灣府郡。
縣北道路 縣城由北門三裡至大田莊(俗名田寮),分為二岐:一由大田莊二裡至員潭仔,四裡至牛屎凹,三裡至乳姑嶺,三裡至造橋莊,五裡至南港溪(溪北新竹縣界址),五裡至中港田寮(新竹縣界内),二十五裡至新竹縣城;一由大田莊二裡至弸山溪,三裡至新港仔,七裡至山仔頂,七裡至中港溪(溪北新竹縣界),二十七裡至新竹縣城。
外路原定官站 新竹城二十五裡至中港街,尖站(新竹界);三裡至中港溪南沙侖(苗栗界);十二裡至後壠汛,宿站;二十裡自白沙墩;十裡至吞霄堡,尖站;十裡至苑裡街;十五裡至大甲堡,宿站(大甲溪南台灣縣界)。
星野 鬥十二度至須女七度為星紀,于辰在醜。
福建分野屬揚州,台灣屬福建,苗栗屬台灣,分野從同。
溯分野之說,起于班固取「三統曆」十二次配十二野;先儒多有疑之者。
按「天文志」,自危至奎為衛,分野屬并州o衛本封河内,後徙楚邱,乃冀州地,其他邑皆在東郡,屬兖州,于并州無幹;而并州所列郡名若安定、天水、隴西,又系梁州。
自畢至井為魏,分野屬梁州。
魏分晉北、河内、河東,與梁無涉;而雍州為秦所封,雲中、太原、上黨諸郡又屬并、幽州。
謬亂如此,可見占星文術,渺而難憑;不若善政之行,實而有據。
宰治者能
自台灣改設行省,添建府、州、廳、縣,截長補短,東剖西分,各治管轄界址,翻然一變。
苗栗初設縣治,其地從新竹劃分;綜核方輿,尚未滿乎其半。
然東盡青山、西臨大海,北底中港渡、南至大甲溪,地雖未甚遼闊,而其中田原膏腴、山川形勝,亦卓然有可觀焉。
志封域。
沿革 疆界 道路 星野 山川 沿革 苗栗,即從前之貓裡社。
雍正元年,北路設淡水廳;貓裡隸廳治,為淡南二堡,距城五十裡。
後北路添設台北府,将廳治改設新竹縣;貓裡隸新竹。
至光緒十五年,台灣巡撫劉銘傳奏準台灣改設行省,中路添建一府曰台灣府;将新竹界内中港渡以下劃為苗栗,設縣于貓裡街北之夢花莊(舊名黃芒埔),與台灣、彰化、雲林各縣同隸于台灣府。
疆界 全治疆界 苗栗在新竹之南、台灣之北,縣治面南背北。
東至内獅潭,二十五裡(大橫崗外番界);西至白沙墩,十五裡(邊大海);南至大甲溪,五十六裡,與台灣分界;北至中港溪,二十二裡,與新竹分界;東南至大湖竹橋頭面上公山,四十裡(大阙外番界);東北至接隘仔,二十三裡,過溪西裡與為新竹縣界;西南至大安港,六十裡(邊大海);西北至溪洲港,十七裡(邊大海)。
大約東南一帶為内山番界,西北一帶為大海。
羅經方位,由東而西,自震至兌;由北而南,自坎至離。
統計東西相距四十裡,南北相距七十八裡。
以形勢論之,北狹而南廣也。
各堡疆界 苗栗一堡:東以内獅潭山為界(山後番地),西以過港莊為界(臨海),南以帚把崎直透東拐仔湖八櫃山,與吞霄堡分界,北以中港溪與新竹分界。
堡内東西相距四十裡,南北相距四十二裡。
吞霄二堡:距城南三十二裡。
東至鯉魚潭為界(山後罩蘭,台灣界),西至吞霄港為界(邊大海),南以房裡溪與大甲堡分界,北以高澗山與苗栗堡分界(山北帚把崎)。
堡内東西相距三十二裡,南北相距二十二裡。
大甲三堡:距城南五十六裡。
東以七塊厝與台灣縣分界,西至大安港為界(邊大海),南以大甲溪與台灣縣分界,北以房裡溪與吞霄堡分界。
堡内東西相距三十七裡,南北相距十三裡。
道路 縣南道路 縣城由南門一裡至貓裡街,五裡至平頂嶺茶亭,分為二岐:一由茶亭西南七裡至高埔,十八裡至吞霄堡,十裡至苑裡街,二裡至房裡,十三裡至大甲堡(大甲溪南台灣縣界);一由茶亭南行七裡至銅鑼灣,十五裡至三叉河,十裡至土地公坑口,五裡至新店莊,八裡至後裡莊,三裡至枋寮(與台灣縣交界),七裡至葫蘆墩(台灣縣界内),十二裡至三十張犁,五裡至台灣府郡。
縣北道路 縣城由北門三裡至大田莊(俗名田寮),分為二岐:一由大田莊二裡至員潭仔,四裡至牛屎凹,三裡至乳姑嶺,三裡至造橋莊,五裡至南港溪(溪北新竹縣界址),五裡至中港田寮(新竹縣界内),二十五裡至新竹縣城;一由大田莊二裡至弸山溪,三裡至新港仔,七裡至山仔頂,七裡至中港溪(溪北新竹縣界),二十七裡至新竹縣城。
外路原定官站 新竹城二十五裡至中港街,尖站(新竹界);三裡至中港溪南沙侖(苗栗界);十二裡至後壠汛,宿站;二十裡自白沙墩;十裡至吞霄堡,尖站;十裡至苑裡街;十五裡至大甲堡,宿站(大甲溪南台灣縣界)。
星野 鬥十二度至須女七度為星紀,于辰在醜。
福建分野屬揚州,台灣屬福建,苗栗屬台灣,分野從同。
溯分野之說,起于班固取「三統曆」十二次配十二野;先儒多有疑之者。
按「天文志」,自危至奎為衛,分野屬并州o衛本封河内,後徙楚邱,乃冀州地,其他邑皆在東郡,屬兖州,于并州無幹;而并州所列郡名若安定、天水、隴西,又系梁州。
自畢至井為魏,分野屬梁州。
魏分晉北、河内、河東,與梁無涉;而雍州為秦所封,雲中、太原、上黨諸郡又屬并、幽州。
謬亂如此,可見占星文術,渺而難憑;不若善政之行,實而有據。
宰治者能